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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网友应该学学老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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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网友应该学学老芦
x-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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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和合网友应该学学老芦
(199 reads)
时间:
2007-1-13 周六, 上午6:15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和合网友精通法律, 这点本人的确佩服。 可和网友论证应该全面点。
法律当然是少数人制定的, 无论奴隶社会(如果有法律)还是共产主义社会(如果能实现)。 法律不可能是维基白百科, 每人都可上去加以条。
如果凭这点就说法律是专制的产物, 未免轻率。
美国修改法律要通过国会, 那国会议员是民选的, 为何不能说法律是民主制度的产物?
法律是何产物有待讨论, 妄下定论未免惹人耻笑。
和合网友的思维似乎是“民主”中有“专制”, “专制”中也“民主”. 所以民主就是专制, 专制就是民主。
是不是这样?
这里我最佩服老芦的地方就是他思维严密,论证清晰。 即使你不同意他的观点, 你也不得不承认指点。
和合网友似乎应该学学老芦。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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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法治(法制)是专制的产物。不是法律。
--
和合
- (17 Byte) 2007-1-13 周六, 上午6:19
(6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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