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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看了新华社对对高律师案的报道,谈点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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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看了新华社对对高律师案的报道,谈点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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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6/03/27
文章: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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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看了新华社对对高律师案的报道,谈点观感 (262 reads)      时间: 2006-12-24 周日, 上午8:48

作者:订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当初从大纪元的网站得知高律师被判三缓五,虽然还不清楚很多详细情抗,我即发贴表示了我的一些想法,今天看到新华社报道全文,看来,一些情况和我当时的解读是一致的。
再谈谈自己的一点观感和想法:
首先觉得,高律师案件是一个反面教材,告诉大家,言论自由不是什么话都能说,自己说的话就要承担责任,说的内容如果是诽谤污蔑煽动的,那就要承担更严重的后果。我认为,写公开信,接受境外媒体的采访,这些都不是什么罪错,关键是你写了什么,说了什么。我一直认为,“骂共产党”分两种,一种是骂而有据,那是批评和监督,中共对这样的“骂”应该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雅量,另一种是无中生有的污蔑诽谤和攻击,对这样的“骂”没什么可以客气的,自有法律在,该封杀就封杀,该惩治就惩治。
另外,如我预料,高律师不仅有了“悔过”的表现,现在看来,还有“立功”的行为,所以能够得以“缓刑”。
高律师当时的行为实在有点古怪,我就曾猜测他是不是精神状态方面出了问题,但现在,我相信他只要回归理智,多年从事律师职业积累的专业训练,应该可以让高律师在判断是非、洞察世事方面至少不低于普通人的水准吧。
新华社的这篇报道,还澄清了很多情况,圣诞节前夕用事实送了大纪元几个响亮的耳光。高被抓后,法轮功媒体激动异常,各种消息不断出笼,最主要的就是不让见律师啦,秘密审判啦,攻击中共在法律程序上面违法,当时,由于看不到中共方面披露什么消息,但我还是认为,对待这个毕竟有很多人如此“关心”的案子,中共肯定会非常认真的依法操作,绝不会留下什么给反共人士和组织说事的把柄。现在消息出来了,果然如此,辩护律师的问题,原来高自己不同意其家人给他找的辩护人(为什么?),而是接受了法庭指定的律师,至于大纪元说的什么秘密审判,那更是颠倒黑白--“本案开庭三日前,一审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在法院公告栏先期公布了开庭时间和地点,并通知了检察机关和辩护人。法院宣判时,高智晟的家属到庭旁听。 ”--还好,我对这样的结果早有预料,大纪元说的事,一大半反着看就对了,呵呵。






作者:订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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