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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向斑竹正式投诉“高寒”及其“迷魂曲”马甲对本人进行了连续的“多笔名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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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斑竹正式投诉“高寒”及其“迷魂曲”马甲对本人进行了连续的“多笔名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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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向斑竹正式投诉“高寒”及其“迷魂曲”马甲对本人进行了连续的“多笔名围攻”!! (197 reads)      时间: 2003-10-31 周五, 上午4:0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证据之一:“高寒”昨天的贴子(贴号261480)中,直接对本人进行了人身攻击

证据之二:“迷魂曲”今天的帖子(贴号262051),直接对本人进行了攻击和骚扰

证据之三:“迷魂曲”之前公开承认自己是高寒马甲(高寒未予否认)的帖子(贴号255317)

证据之四:斑竹23此前承认“迷魂曲”和“高寒”有密切关系的帖子(贴号256743)



法规参考:斑竹23 关于“一人多笔名‘围攻’网友”坛规的正式说明(贴号255010)



根据以上奸坛法规和确凿证据,“高寒”及其马甲“迷魂曲”已经明确构成了对网友“不锈钢安魂曲”的“多笔名围攻”。



因此本人正式向奸坛斑竹投诉“高寒”/“迷魂曲”,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在“高寒”和“迷魂曲”这两个笔名之中,除保留一个主笔名之外,其他笔名永久封闭。同时主笔名视情况短暂封闭。



期待你们的正式答复,谢谢斑竹!









作者: 高寒 绑架者的优势 10/29/2003 21:04 [Click:259]



。。。。。



请比较一下高寒和安魂曲对同一件事的处理态度,其天壤之别应不难判断:



一个是虽有自己独立的意见,但办事却瞻前顾后,以大局为重,力求理性全面,且兼顾程序正义;



一个则完全以个人的标准为标准,以个人的得失为圆心,且还以一种迫在眉睫的危险方式要挟大众,以售其奸。



。。。



安魂曲昨天的那个帖子,是典型的拿国内朋友的安全和其它义工的个人隐私作要挟。什么高寒首先激他“绝对不敢公布全部内坛纪录”?激他了又怎样?他是小孩吗?他是精神不健全者吗?因为受人之激就可以拿国内网友的安全搞要挟吗?他为何不可以说我安魂曲当然敢公布,但只要将国内网友等隐私删去即可呢?为何不可以表现出一点男子汉大丈夫的骑士风度,而偏偏要扮出一副绑匪的模样拿其它无辜者作人质呢?有趣的倒是面对大家出于“人质”安全顾虑的好心劝解,安魂曲似乎感到一种绑架者的优势,居然要以手中的“人质”来为他过去的丑闻翻案了!







所跟帖: 不锈钢安魂曲 : 杜导斌先生被拘留,值得海内外民主力量深刻反思! 10/30/2003 12:03: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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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迷魂曲 “中国民主解放军”发起人、“拿起枪杆子,去对准大陆”鼓吹者安魂曲竭力爆料与杜导斌私下联系其意图何在? 10/30/2003 12:59 [Click:2]







“中国民主解放军”创建人、“拿起枪杆子,去对准大陆”鼓吹者、彭明联邦政府准官员在此竭力爆料与杜导斌私下联系,其意图何在?要为国安提供证据吗,还是你当初本身就是媒子、眼线?!









作者: 迷魂曲 正告安魂曲 10/21/2003 13:48 [Click:95]









明人不做暗事。本马甲,迷魂曲,就是为帮我大哥专门下山来收拾你的。怎么样,本曲的三板斧才刚刚砍下半斧,你就受不了了,你就哭天喊地叫版主救命了!请问你昨天与你的马甲“鬼见愁”围攻我大哥时的那种欢天喜地到哪里去了?那种得意忘形又到到哪里去了?你们那一帮子,全是一群孬种!不外就两个本事:一是蒙面打真身,二是恶人先告状。离了这两条,你们哪一个敢站出来正正经经打一架?!只要破了这两条,你们就一个个只有抱头鼠窜的命!



比方说,马悲鸣敢与某马甲打而不喊“郑义”的名字吗?你们一伙敢跟某马甲打而不叫我大哥“高寒”的名字吗?不敢!绝对不敢!你们一伙魈小的全部胜算都是建筑在人家真身不堪其辱、忍气吞声这点上的,建筑在你们可以蒙面大耍流氓手段而真身却毫无还手之力这点上的。



有本事,就双方蒙面打蒙面,或者,双方真身对真身,打不赢就自己下场,不要向版主哭诉救命,这才叫英雄伟丈夫!要不然,就自个儿先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知趣不要去主动恶意攻击他人。



好吧,既然你已经尝到本曲三板斧的滋味也基本做到“打不还手”,那么,现在本曲就单方面主动宣告休战,给你24小时观察期,奉劝你好自为之,毋谓言之不预!





作者: 斑竹23 答复: 10/23/2003 08:58 [Click:40]





这一贴表明“迷魂曲”和“高寒”有密切关系。

我会和同仁商量一下,看看这一贴的表述是否能被认为是自认“迷魂曲”是高寒网

友的笔名。

另外还要证明扫厕大爷也是高寒的笔名,您的举报才成立。



多谢!







作者: 斑竹23 关于“一人多笔名‘围攻’网友”坛规的正式说明: 10/21/2003 05:40 [Click:264]







坛规中的“一人多笔名‘围攻’网友”条例规定不十分明确,引起网友们较大争议。

根据狼协及本坛同仁讨论,做如下解释:



“一人多笔名‘围攻’网友”是指,在30天之内,某位网友跟同一网友(指同一笔名

)交流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笔名进行对抗性对话,不限是否是在同一主贴下,

也不限是否属于同一轮争论。



这里说的“多笔名”不包括以下情况:

1。部份网友为了在不能使用中文或不方便使用中文的情况下发贴,而注册了以主笔

名拼音字母或英文组成的另外笔名,譬如老虫及LC及OldWorm等;

2。拥有多笔名的网友在使用另一笔名与某网友争论时,主动声明自己在30天内与之

争论时曾经使用过的所有笔名;

3。斑竹笔名。



确定一人多笔名的方式主要有:

1。技术斑竹查证的IP情况;

2。注册用的电子邮件地址;

3。本人公开承认的笔名而没有其他网友出面否认。

斑竹根据以上信息综合判断。



既往不咎,此坛规根据本说明从现在开始执行。



允许多笔名本来有利于活跃讨论、增加趣味性及满足网友新鲜感,但是由于其带来

的负作用非常明显,因此不得不对笔名使用的情况进行限制,给网友们带来一些不

便及减少了一些乐趣,请大家谅解。



再次提醒拥有多笔名的网友,最好不要频繁、交叉使用不同笔名,否则您会记不清

楚笔名使用的情况,难免造成误会。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无法确定您是故意或无意,

只好都按照违反坛规处理。如果发生这种误会,也请您理解及支持本坛的做法。



处理的方式是,除保留一个主笔名以外(网友可以自己选择一个笔名作为保留的主笔

名),其他所有能够确认的笔名全部永久封闭。主笔名视情况短暂封闭。如果屡犯,

主笔名的封闭时间加长。本坛尽量不永久封闭主笔名,但是极个别情况下,也不排

除这种严厉措施。



敬请网友周知!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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