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备份3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备份3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文章标题: 备份3 (383 reads)      时间: 2006-11-08 周三, 上午11:15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所跟帖: 斑竹09 : 警告韵网友:本坛不许用“亲属词汇”攻击网友。我也删除了提及您家人的帖子。 2006-11-7 19:24:07


--------------------------------------------------------------------------------

作者: 韵谷 嘿嘿,不敢逐条回答,只好删帖,下一步就是明杀了吧?这倒可谓与时俱进 2006-11-7 19:43 [Click:0]


只是害得我又得重新打一次。看来必须把稿子先打在pad上。

你无非是硬要诬指我侮辱吃草的老虎和加人,据说管他们发明的称呼叫他们就是犯
规,因为这不是谁的家,是爱称还是侮辱竟然必须由你来裁决,倒也新鲜。不过既
然你坚持,本人宅心仁厚,放你一马又何妨?

剩下的几条您贵人事忙,顾不上答覆,这儿再请教一次:

1、我和寒树教授讨论商榷韩战的文字究竟何处有犯规言语,还请明示,难道实事
求是地指出他的智力错误也是侮辱?

2、我贴出的《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战前的和谐社会”》,原名《富有宇宙感的人
生见解》主要内容乃是网人的网上言论,我不过是个编辑,虽然其中有大量不堪入
目的淫秽下流话语,但不幸非但不出自我口,而且还得到著名文学评论家贝苏尼以
及藏獒的高度赞扬,为何要被删除,莫非不符合贵坛的文明规矩?我遵照斑竹04
的嘱咐,力图入乡随俗,按照贵坛的风俗讨好当局,为何反被警告?

更奇怪的是,那《告诉你“前身”是怎样变成“后身”的》原名《新海川俱乐部人
士集体卷入诈骗犯罪的证据》,从头到尾没有我自己写的一个字,全是新海川俱乐
部人士的重要公告,为何贴出后立刻就被删除,莫非也不符合这儿的文明规矩?

3、据斑竹04说,议论外坛在此地算犯规,为此给了我警告。我所不解者,议论
外坛并不是我开始的,而是美利坚和与贝苏尼开始的,贝文还上了导读,为何他们
可以议论,我见贤思齐就是犯规?

4、楼下满伯网友在标题里使用动物名称侮辱网人,在正文里使用性语言侮辱对方,
凌网友动辄辱人弱智,请问是否犯规?如果犯规,为何不受惩罚?莫非这儿不是
“不是任何人的家”,乃是他们的家?

再次恭请答覆,不要乞灵于万能的剃刀,免得天下人笑话,谢谢!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3.972729 seconds ] :: [ 24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