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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的与执政的政治行为都需接受民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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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的与执政的政治行为都需接受民众的监督
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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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7/15
文章: 895
经验值: 10271
标题:
在野的与执政的政治行为都需接受民众的监督
(582 reads)
时间:
2006-10-17 周二, 上午12:27
作者:
即兴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政府在十几年中能将中国由一个动荡的政治局面引向基本稳定的,获得较高速度的经济发展;稳妥地处理了多次外交与台海危机;最终又完成了平和的全面权力交接,这都是有目共赌合乎社会潮流与民众之心的政绩。社会的发展会不断地向当政者与民众提出新的要求。我们既不能以当前存在的问题来否定已经取得的成绩,也不能将过去取得的成绩来掩饰当前存在的问题。不同利益集团的争论,冲突是难免的,但是一切的争论,冲突不应该只为了控制权力,而应该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社会问题。当前,最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出现的日益尖锐的贫富差距;因政府领导人贪污腐化引起的官民冲突;解决政治理论与社会变革实践的不相适应造成的信仰危机,建立一个新的社会道德准则与健全社会法制体系。
从解决中国面临的实际社会问题出发,我们需要吸收别人的经验,但绝没有必要受他人经验的束缚。抱着开放的心态,以发展生产,稳定社会秩序,提高国民普遍的生活水准,复兴中华为目标,中国完全应该而且一定可以找到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最根本的一条当然是,要以民众的利益,民众的意愿作为改革的基本依据。
以胡锦涛为首的现领导团体,提出了改进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 “建立和谐社会” 作为继续推进全面社会改革的施政目标。如今我们还没有见到具体的政策,民众虽对他寄予厚望,但是否能如愿以偿还得拭目以待。从胡锦涛,温家宝上台以来一系列行政举措看,对他们抱乐观态度还是不无根据的。但是,他们是否能继续谨慎,戒骄,更重要的是能否以健全法制,以严格的法治精神而非仅依靠个人的道德表率作用来推行新政,将中国的社会改革已经取得的成就以法制的形式巩固下来,是否能从政治体制改革着手打下稳定改革的基础,民众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才能得出确切的结论。
建立民权宪政制度是当前民众社会改革的主要诉求之一。现行的民主专政与民权宪政最大的区别即在于民众在解决社会问题时的参政程度。在民权宪政社会中,民众有宪法保证的选择国家领导人的权力以及得到宪法保护的言论,结社,结党的自由,以达到监督一切从政人员的政治行为以及充分表达个人意愿的目的。其实这也是中国现有宪法赋于每个公民的政治权力。现在大多数民众并没有向执政者提出比现行宪法已经授予的更多的权利,而只是要求执政者提高法治观念,健全具体的法制体系,法令法规而已。这对于一个“以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的政府而言,切实实施现有宪法应该是没有什么困难可言的。当然,长期来以长官意志办事已成习惯,以个人情感的疏亲作为执行政策的依据的现象也已见多不怪,所以,要转上以法治国的轨道也需有个转变的过程,但是既然已把建立和谐社会提上议事日程,那么应该是雷厉风行地克服这种不正之风的时候了。否则如何取信于民?如何选举产生国家领导人的方式是民主专政与民权宪政在国家制度上的根本的区别,孰优孰劣也当由民意获得充分表达后,由民意作出最终的决择。
在民主专政社会中,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制体系,执政者不知依法执政,而民众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故而,一旦发生矛盾,便容易发生大规模的暴力对抗。这种对抗除了少数人可能因改变社会地位而得益外,对绝大多数的民众而言,只会带来更大的苦难。减少并消除暴力对抗一直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基本标识,也属于民众的基本社会诉求之一。因而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健全保护并不断地改善民众基本参政权力的法制体系就自然地成为社会制度变革的根本任务。
既然,现在建立健全的法制体系,以法治国是执政者与民众共同的改革目标。要健全社会法制体系,不单是执政者的任务,也是,甚至可说更重要的是关心社会改革的民众的任务。所以,不是在建立民权宪政之后,而是在推动或迎接新制度的过程中民众也必须开始注意提高自身议政,参政能力。
民众在议政时,不能以“执政”与“在野”作为区分是非的标准。要消除文革中所谓“大方向论”的影响。不能见矛头向上就支持,更不敢反对。在文革中,不少政治野心家就是以矛头向上这句似是而非的口号,混淆视听以激进的口号为自己谋权而制造混乱的。事实证明,那些貌似立场坚定,行为激进的人,一旦权在手会对民众,社会带来的更惨重的危害。我对某些在野的所谓民主斗士提出异议时常会有网友说,他不是当权者啊,你又何必苛责于他。这就是典型的“矛头向上”的表现。我以为,虽然那些民运斗士们现在并不掌权,但是他们的一切行为都以获取政权为目标,这是众所周知,他们自己也从不否认的。因此,他们在与执政者进行政治竞争时,担负着与执政者相同的社会政治责任与义务。民众如果对他们的行为不满的话,就应及时阻止,待他们获得政权再来反对便为时太晚了。现在美国是共和党掌权,难道民众就不应该批评民主党的谬行了么?出于同理,六四事件造成了无辜民众血溅街头的悲剧。枪杀平民的当政者难逃罪责,那些民主黑手,那些学生领袖因为不是“官”就能逃避他们应负的政治责任么。他们既是学生领袖,不就是学运中的“官”么。他们作为一个显赫的政治人物就不应该为他们的政治行为负责么?无辜民众应该恢复名誉,得到政府的赔偿。但那些学运领袖,所谓民主黑手,与执政者一样,也必须接受历史的审视。失败不等于正确,有些学生领袖受到民众的指责是理所当然的。民众只有对执政,在野的从政者给以同等的监督社会才会以较符合民众意愿的方向发展。以此原则,尽管我自以为对政治活动不感兴趣,但既然在公众场合发表言论,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也要为自己所发表的一切言论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每个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又准备承担言责,对执政与在野的从政者严加监督才能建立起一个基本符合民众愿望的社会。管他现存社会被授予什么名称,民众基本满意就好。听不得不同观点的政治人物怎么说也不可能成为“建立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
在推动社会变革中,执政者与民众中的有识之士应该懂得,只有在现行法律的制约之下,广泛地征求民意,寻求共同点,通过新的立法行动来实施渐进的社会改革才是正途。现在,有志和平改革者是社会改革的主流,要最大限度地孤立存在于朝野,妄图破坏和平改革的政治势力,阻抑极端分子挑动暴力冲突的行为。谁是敌人谁是朋友不应以党派或官民来分,而当以是否赞同,坚持并有利于和平改革作为判别的准则。一切推动暴力革命,一切滥用职权镇压民众合理,合法要求的人才是社会改革的罪人。
作者:
即兴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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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堆不著邊際的廢話和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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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好色
- (118 Byte) 2006-10-17 周二, 上午11:54
(234 reads)
在这帖中我怎么没看到一句解决关键问题的高见呀,你的话废不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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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
- (0 Byte) 2006-10-17 周二, 下午9:50
(232 reads)
有話則長,無話則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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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好色
- (16 Byte) 2006-10-17 周二, 下午11:43
(236 reads)
自屎不知臭是人之通病,能批评别人,值得赞扬。想吹捧自己?以少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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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
- (33 Byte) 2006-10-18 周三, 上午1:12
(216 reads)
谢谢你的评论,废话让你生气了,也就算废物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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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
- (0 Byte) 2006-10-17 周二, 下午9:46
(196 reads)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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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
- (0 Byte) 2006-10-17 周二, 上午2:25
(17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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