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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笑看云儿的“诛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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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看云儿的“诛心罪”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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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笑看云儿的“诛心罪” (1148 reads)      时间: 2006-10-09 周一, 下午9:06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笑看云儿的“诛心罪”


芦笛


拙作《哀哉,金庸大侠》贴出后,当即遭到老跛和老2的高水平批判,涉及的问题我至今也没想清楚,于是想写篇文字就教于高明,还没来得及写,就投入李外长整容问题的讨论中去了。Meanwhile,我见到某位新来的(?)贾网友连写了两篇文章,两篇的题目都是病句,一篇抒发他为我“唉哉”的沉痛感,另一篇竟然是什么《诛心是怎样炼成的》。我这愚钝者此前还以为,“诛心”是某种行为,并非指代某物的名词,现在该同志却首次演示了其实它也可以被当成某物去冶炼之,当真是别开生面,啧啧,值得老石同志再次挺身而出,论证如此用法的伟大合理。

因为这位贾同志的当务之急似乎是回到小学去恶补,我当然没兴趣打开受教。但那天进来,竟然惊喜地发现云儿跟了帖,于是迫不及待地打开看了,这才意外发现原来那篇雄文大概不是(或起码不完全是)针对我而来的,云儿似乎也被人指为“诛心”,这才贴出了部分原作自辩,还作了链接通向全文。

于是就顺藤摸瓜,跟着去到了云儿在多维开的博客,当真不虚此行,尤其是那篇《我为我的祖国羞愧》(请神经过敏的党朋勿要跳起来,那是二次鸦片战争前英国反战派的慨叹),写得当真是刮刮叫,别别跳,令我自惭形秽,自觉须眉不敌巾帼,还有什么脸在网上混下去?可惜此类文字不多,占绝大篇幅的还是刘青案,我连打都懒得打开,觉得实在是暴殄天物:如许才华竟然浪费在这些必然迅速失效的题材上,岂不是最大的浪费?而伟大领袖毛主席早就教导过我们:“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看了那篇谴责鲁迅为屠杀辩护的文章,这才约摸猜到了贾网友本人是如何“诛心”的,那就是指鹿为马,把毫不相干的罪名硬栽在云儿的头上。于是这才悟出来,原来许多国人至今秉承前人特别是毛共的背时传统,最善于用自己都拎无清爽的罪名罗织入罪。

这贾网友对云儿的指责就是最生动的表现。他自己连“诛心”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竟然就有本事不但用此罪名指责云儿,而且还能阐述其发生机理。如此悍勇,当真令人不“唉哉”亦不可得。

其实现代人所谓“诛心”,乃是我党最拿手的残害知识分子的惯伎,就是抓住你的片言只语,无限上纲,把你根本没有的罪恶动机强加给你,逼你承认自己就是犯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罪,由此“顺理成章”地取得采用一切非法手段迫害你的理由。你越是自辩就越倒霉,只能乖乖认罪,奋力抓S糊脸,则或可避免走上林昭的死路。

这就是所谓诛心,它的典型特点乃是“从言论中找犯罪动机,从而将言论当成故意犯罪”。它就是毛共历时30年、制造了无数冤魂的文字狱的“理论依据”。

在实际操作上,这种罪恶实践与时俱进步步高,越演越烈。57年的右派分子被打成反党分子,毕竟人家还批评过我党。文革中的那些“三反分子”则无一不是冤案,全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蹄上。

例如吴晗同志响应伟大领袖号召写出《海瑞罢官》,姚文元硬指他的真实意图乃是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翻案,主张退田退地,刮“单干风”。吴出来辩解说那剧本出笼时国内还没刮“翻案风”“单干风”,他怎么能先知先觉,预见到后来的事?但姚文元咬定那乃是吴出自“阶级敌人的敏感”,所以“春江水暖鸭先知”,率先煽动了“单干风”。所以,剧本出现在“翻案风”、“单干风”之前这一事实,不但不能证明吴无罪,反倒证明了他罪孽无比深重!

请问云儿的所谓“诛心”是这种行径么?她那篇文章,凡不是文盲并被政治偏见蒙住了良知的同志都能看得明明白白。中心论点是指出鲁迅在投靠左联后,采取亲苏政治立场,竟然为斯大林的大屠杀辩护。这本身是个事实,并不是什么动机分析。唯一需要的就是证明那事实。

云儿就此作的论证无比翔实,她先给出了鲁迅为屠杀辩护的许多话语,其次证明了鲁迅完全知道大屠杀的真相,并不是被蒙在鼓里。因此,事实是鲁迅明知屠杀真相,还要曲为之辩,采取的手法既弱智又极不正当,例如他竟然说什么异议人士被放出国后就骂共产党,用这来证明乱杀无辜是应该的!这种辩护法,当真是弱智到极点──是人都会问,鲁迅是不是还嫌斯大林心慈手软,没有把这些人杀了灭口?原来共党杀人,就是为了怕被人家骂?这就是屠杀的真正动机?

老实说,如果我掌握了云儿那些材料,写出来绝对不会有她那么温柔敦厚,行文处处留有余地。可惜就这样温良恭俭让,还要被人诬为“诛心”。如此文字狱还有游客犹嫌不足,还要出来再度出丑,浑忘记了当年他用“观点”的独家定义否认人家列举的铁的事实的下等作法。

这里再度呼吁:诸位有本事,就去针对人家的论点论据,堂堂正正地批驳,或是证明鲁迅没有为屠杀辩护,或是他本人受骗上当,不知道屠杀曾经发生过。这才是正当人、文明人该干的事。靠胡乱加个罪名堵人家的嘴,正是我党文字狱真传。这一套连现在的党中央都放弃了。诸位还何苦作海外忠臣孝子?

其实要论“诛心”,芦某还有点嫌疑。文盲贾网友的雄文我没兴趣看,过去倒有个学错了专业的专业人士Requiem指责我在《恩仇系列》对毛作心理分析,说什么我不知道这种分析使得我失去了客观性。虽然他还没使用“诛心”这个词汇,但若党朋们有三分文化和神智,理应瞄准我那些文字而去才是,因为那毕竟是心理分析。将云儿指出鲁迅的某个下作行为,但丝毫不涉及对方动机的事实论述当成“诛心”,我看这种智力笑话不是一般的蝎虎,大约也只有党朋才闹得出来,反正我从未见过民朋出过这种丑。

众所周知,无庸置疑,前些年我和民朋大战,曾多次强烈抨击他们搞毛共诛心的那一套,效法57年的反右斗争,把我对民运的批评说成是为中共效劳,“打击中国的光明面”,甚至诬蔑我是共特。那么,是不是对所有的言行都不能搞动机分析?

在这点上,我其实已经教导过误入歧途的Requiem了。我告诉他,治史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所谓“史识”,并非掌握史实的多少,而老芦的史论之所以有点价值,正在于本人具有许多专业人士没有的见识。如果他有点起码专业知识,就该知道,有价值的史学论著,都是力图取客观态度,把历史人物放回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根据他的经历和教育形成的性格心理特点,分析他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机下为何会采取某个已知的特殊行动。

这才是治史的正道,中外莫不如此。如果他看过点西方人写的人物传记,无论是克伦威尔传,拿破仑传,列宁传,斯大林传,还是希特勒传,立刻就能洞见这一点。其实不用看那些也该知道,陈寅恪本人就说过类似上面的话。

这儿的所谓“诛心”,也就是对历史人物作心理分析,与毛共诛心文字狱手段截然不同,首先,那是针对历史人物的言行,不是针对民间普通论者的观点陈述。其次,那是基于历史事实,力图合理解释某个历史人物何以采取某个历史行动,加深后人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理解。而毛共文字狱则是硬要从别人的言论中去发掘出犯罪动机来,从而证明该言论本身就是犯罪。只有白吃才看不出这完全是两回事,非要把“毛泽东为何要发动大跃进”的心理分析,与“芦笛写文章批判共党和民运是想毁灭这两家政治势力”的诬蔑之词混淆起来。

这里举例说明:毛泽东那种心雄万夫的枭雄,何以会在登基之后就迫不及待地万里朝圣,跑到莫斯科去朝见父皇斯大林,备受冷落与屈辱?这本身是个铁的历史事实,承认不承认都存在,并不会因党朋吹捧就自动消失。史学家在此需要作的工作,就是通过分析毛本人的成长过程中养成的特殊性格和心理,找出一个合理的行为动机来解释这桩咄咄怪事。

我本人对此作出的辉煌解释,乃是指出毛在党内从来不是斯大林的嫡出,而是坐大的来历不明的“私生子”,斯大林本人对他极不放心。当时斯大林成了全世界共运的达赖喇嘛,具有认证各国红衣主教的最高权威。如果毛不去朝圣,得到斯大林的摩顶祝福,那么他就永远是只能是来历不明的“私生子”。如果得罪了斯大林,他还可能如同铁托那样被革出教门,而他宁愿失国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这就是他那种桀傲不逊的枭雄为何低首下心到那种令草民脸红的地步。

又如对于毛为何决定抛开苏联模式另搞一套,悍然发动大跃进,并因此逐渐与苏联分道扬镳,最后竟然大打出手。我的分析是,其实是赫鲁晓夫在苏共20大上作的反斯大林的秘密报告解放了毛的思想,打开了他的眼界。原来在他心目中,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代表着“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人家的建设模式当然也就是只能亦步亦趋地模仿、不容置疑的天经地义。等到赫鲁晓夫“揭了盖子”,历数斯大林的失误和苏联经济中的问题,他这才如梦初醒:原来怎么建设社会主义,谁都不知道,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苏联模式并非“宇宙运行规律”,完全可以扔开,自己去摸索。这结果就是《十大关系》出笼、他对斯大林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批判、以及最后的大跃进。

以上这些分析,原拟写在未完成的《中苏恩仇》中,还没来得及写出来,注意力就转移到别的话题上去了。我为此已经搜集了大量原始材料,甚至去查了毛的大量内部和公开讲话,证明上面的分析完全正确。

Once again,这儿的事实是确立的,根本不容怀疑──毛就是在56年后开始背离苏联模式另搞一套的,而这一套不但使得中国经济一头扎入深渊,而且引起了苏联反感,最终导致中苏交恶。迄今的史论缺乏的不是这些史实,而是对毛为何要采取这一重大决策的解释,而我提供的解释不但言之成理,而且舍此之外并无其他说法可完满解释之。您说这种“诛心”,与毛共罗织入罪、锻炼成狱的文字狱到底有何共同之处?

同样是出于这种内行的学术考虑,我在议论鲁迅的文字中也使用过心理分析,可惜太肤浅。后来看到国内作家王晓明先生的《鲁迅传》,便如同李白见了崔颢的诗一样,恨自家的“诛心”手段比人家的实在太差。唯一可以自慰的,就是我并没有如王先生那样,把鲁迅当成重大课题去作,只是兴之所至写点杂文罢了。

那对金庸的毫无必要的媚共言行的动机分析又何尝不如此?这儿不容否认的是两个事实:第一,金庸确实为讨好共党,不仅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主动出卖港人权益,而且在国内演讲中违反良知,无视最起码的事实,诬蔑西方国家和新闻界,煽动仇外思潮,要求国内新闻工作者学习解放军服从党和政府的指挥。第二,金庸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去干出这些无耻下作事来。拙作中对此两大事实作了论证,只是在最后才试图解释那第二个费解的事实,认为金庸是功名心太切导致自渎自污。

读者当然可以否认那两大事实,不过要这么做,您恐怕得先驳倒我那些论证才行,并不是靠偷换概念,嚷嚷两声“您那是观点不是事实”就可以诡辩过去的。如此“批驳”,跟高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也毫无差别。

类似地,靠指责我是搞文革大批判的红卫兵也什么鸟意思都没有。就算芦某的批判不是基于事实和逻辑的严密论证,而是红卫兵那种文字狱作品(虚拟语气),那我和他们仍然有个本质差别:是个非白痴的人都该知道,红卫兵是毛放出来的咬人的狗,他们的所谓“话语权力”来自于伟大领袖空前的实际权力,所以他们的“批判”能立竿见影地让人家破人亡。以为老芦的批判也有这种实际毁灭力的人,脑袋一定出了什么灰常灰常严重的问题。

您当然也可以不同意我在列举了那两大事实后作出的行为心理解释。例如老跛就说金庸是假积极。勿过,您恐怕得不但要证明我说的为何无法成立,而且还得给出您言之成理的替代解释来,圆满说明他为何在毫无必要的情况下,还要干出这种只能玷污自己清誉的丑事蠢事来。老芦迟钝,还真想不出另类解释来。根据逻辑学的最起码原则,既然没有其他可能,当然只有剩下来的那种是真正原因。

写这些文字,目的并不是为云儿和我自己辩诬,而是“疗愚”。上网快7年,我什么帽子没戴过?比起“台湾特务”“共特集团”的诽谤来,这“老红卫兵”的指控已经温柔到赛过天鹅绒了,值得为此长篇大论么?我的意思,还是想一劳永逸地澄清这些概念混乱,以免中立读者受那些胡搅蛮缠之辈蛊惑,如此而已。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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