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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说在陈良宇落马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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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说在陈良宇落马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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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说在陈良宇落马时节 (1332 reads)      时间: 2006-9-27 周三, 上午6:1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原本想写篇文章,谈论谈论陈良宇落马的警示。但恐时间有限,资料有限,故此决定简段截说两句。

随便去国内网站浏览了一番,但见网民们对胡锦涛搬倒陈良宇一片赞许声。本人除了感到满意外,还同时产生了一团疑虑:如果胡锦涛没有这个大动作,那么是不是陈良宇现在还稳坐宝座?难道搬倒大的贪官,起诉人和司法部门就不起任何作用?下一个陈良宇是不是还得拜托胡锦涛替天行道?

对于这个疑虑其实很容易得出答案,既:在陈良宇落马之时,中共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党的领导和司法权益的关系?是不是应该着手将司法独立于共产党的管辖之外?

如果每个触犯法律的中共党内高级干部都可被任何知情者起诉,每个司法机构都有权处理违法者,不管他的职位高低,胡锦涛也就没有必要在这方面表现出果敢和勇气,甚至没必要得罪什么人。

本人并不看好现在就在中国搞什么民选政府,也不赞同现在就开放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本人感觉,第一步应该将司法独立起来,然后在各个领域完善法律。

因为没有严格的法律制约,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就会被一些人利用来伤害另一些人而造成局部甚至社会对峙。

中共要想进一步搞经济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谐社会,惩治党内腐败是当务之急。而把惩治腐败的大案、要案统统交给胡锦涛一人完成,说到底还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按中共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制度前提。

如果中共能严格恪守这一点,把司法监管权交给人大司法委或称人大法律委员会,而共产党废除“党纪”之说。对于触犯法律的高官按法律条文惩处,并由各级法院按章受理,安全与司法机构负责保护举报者和原告的权益,以本人之见,“司法独立”还是容易操作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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