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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每多出一个罗永忠,中国共产党就多打自己一个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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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每多出一个罗永忠,中国共产党就多打自己一个嘴巴》   
降龙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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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每多出一个罗永忠,中国共产党就多打自己一个嘴巴》 (911 reads)      时间: 2003-10-29 周三, 上午7:3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2003年10月14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宣判罗永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是又一个以言治罪的典型。



本来这个罪名的原称叫“反革命罪”,只是后来随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形势发展,不得不“与时俱进”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既然是“反革命”,那就说明反的对象是“革命”的,但是这个词在苏联解体后在国际上实在吃不开,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中国革命”,它那劣迹斑斑的过去只会给外面的人一种强烈的反感。所以为了有利于党(“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为了换取外国朋友的好感,为了做好广大海外华人的统战工作,它只好将此名称作了修改,虽然这只是个表面的样子。可以说,如果世界上只有中国一个国家的话,它的刑法这一条是到死也不会改的,没有了海外压力,它乐得做个独裁天下的“集体皇帝”。



但是,这只是纯粹换了个外表,实质内容一点没变,中共只是要拿它当个样子,哄哄海外广大不明中国国情的人,以提高它执政的合法性,这就好象挂了一片遮羞布,遮住了不明就里的人的思维。当然,挂了块布总比不挂要好,但可惜的是中共经常隔一段时间就要傻乎乎的自己揭开这层遮羞布,让海内外看个透亮,就好象在说:“看,我还是革命党,我还是共产主义党,我还是党天下,党即国家,国家即党。”



本来海外大多数国人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怎么重视,认为中国政府如今也有了改革开放的好政策,虽然是共产党统治中国,那不也是中国共产党统治中国吗?肥水没流到别人田里,怎么说我还是代表中国的政府。



现在可好,过一阵子中国就传出一个因言获罪的案例,而一分析案情,实际上“犯罪人”只是说了对党的不同意见,并没有说我要打倒中国,这样实际上起到的客观作用就是让海外华人又进行一次启蒙反醒,又提醒刺激大家一次“党即国来,国即党”,好象就怕别人不知道似的。这样让党的统战工作可怎么做?将对党中央号召广大海外爱国同胞回国创业、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造成很大被动。



依我的推测,这次罗永忠的案子可能是吉林或长春地方政府的擅自主张,可能是他们因为长春出了个李洪志,而最近法轮功在国际上又有不少动作,所以挨了上头不少数落,一心想邀个功请个赏,尽快扭转当地工作的不利局面,所以抓住一个罗永忠就不放。



但是吉林长春地方当局的这种不顾全局、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的做法对于中国当前的经济建设大为不利,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站在遮羞布的正面,海外广大华人和国内的一些人都可以通过各种渠道站到遮羞布的背面去,看到那个光溜溜的屁股。因此每多出一个罗永忠事件,中国共产党就等于向着海内外多打自己一个嘴巴!



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可能要找中央政法委的罗干书记告状了:“你看看,你们政法系统为了多抓几个人,给我们在海外的统战工作造成了多大被动,当前工作的重点应该是经济工作,为了多吸引外资,多吸引归国人员,你们不能再不顾我们党和国家的形象了,你以为我们在世界上的形象还很好吗?赶紧把地方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干部集中到中央学习,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当前经济建设非常时期的具体应用。”



地方官员们,你们可要小心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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