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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自由啊!自由! (449 reads)      时间: 2006-7-19 周三, 上午12:1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自由”有两个涵义:一个是政治上的自由,主要是指公民在政治上应该享有的自由权利;一个是哲学上的自由,主要是指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并用来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前者是权利,后者是素质和能力。

“自由”和“民主”的关系是:“民主”是政权的一种构成形式,“自由”则是政权给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对于真正的民主政权来说,民主的前提是自由,自由的保障是民主;民主愈彻底,公民便愈自由;公民愈是有独立人格、自由意志、平等权利,便愈是能够提高民主质量。从一开始,民主和自由就连在一起,民主自由思想是一起产生的。

“自由”一词源于古希腊,原始意义是从束缚、虐待中解放出来,获得自主和自立。真正形成理论,把自由推向高于一切地位的是资产阶级。它们认为,自由比生命、爱情、财产都更为重要,丧失自由就丧失了做人的资格。这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在当时,“自由”确实关系资本主义的生死,资本主义生产的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创造“‘自由’而‘平等’的人们”。马克思说,“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自由的并不是个人,而是资本。”“资本”对于“自由”的要求是注定要实现的,因为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必然要解决的问题,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资产阶级由此打开了局面,推动了历史前进,也由此种下了祸根,种下了“资本”剥削、走向灭亡的祸根。

资产阶级通过“自由”的资本剥削,破坏掉一切封建宗法关系,涤荡着封建专制的污泥浊水,使“一切关系仅仅服从于一种抽象的金钱盘剥关系”。正像把“自由”推向至高无上一样,资产阶级把金钱的力量也发挥到了极致。谁占有金钱、财富,谁就拥有权利和自由,愈是有钱就愈有自由。无钱无权又无势的广大贫苦百姓自然只能被关在“自由”的大门之外。美国著名学者帕伦蒂抨击说,“法律冠冕堂皇地规定富人和穷人可以同样表达他们的政治主张,有同样雇佣院外集团和华盛顿律师来对担任公职的人施加压力的自由,有拥有报刊或电台来制造舆论的自由,有花费数以百万计的美元,从事竞选活动,来挑选称意的人或他们自己担任政府公职的权利。但是,这是形式上的自由,实际上只是一种幻想。”

从公之于众的法律条文中,人们同样能够看到资产阶级自由的虚伪。资产阶级法律的惯常模式是,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正面规定中标榜自由,限制规定中否定自由;地位巩固时标榜自由,形势不利时取消自由。这在西方立法史上屡见不鲜。任何政权和法律都要保护本阶级的利益,也都需要处理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没有什么奇怪的。问题是非要把资产阶级的自由说成是全民的自由,偏要将其“塞进社会主义的大门”,培养什么“自由的种子”,以图对其他国家进行颠覆。其用心可谓险矣。法国著名的资产阶级革命家罗兰夫人走向断头台时,面对矗立在旁边的自由女神塑像说,“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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