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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芦笛是否应该自扒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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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是否应该自扒真身?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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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芦笛是否应该自扒真身? (507 reads)      时间: 2006-6-30 周五, 下午1:10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是否应该自扒真身?


芦笛


也许是巧合,今天下午上街,几乎被一个骑摩托的撞死了,惊魂初定之后,我立即想起了胡安宁先生在LLC发出的阴森森的威胁,越想越怕,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来:如果我刚才就那么死了,又有谁知道死者竟然是闻名全球的文化巨星芦笛先生?谁又知道那不是胡安宁亲口答应公众的共党或反共政治势力的报复?

自从胡安宁先生6月25日下达“必杀令”之后,我无一日不生活在焦虑之中,虽然立即向本地治安机构申请保护,可惜胡先生没有霍梅尼那么著名,我的知名度也不如那位被霍梅尼下令杀死的英籍印度作家高,所以对方虽然答应调查此事,但我看不能完全靠他们的保护,还得自己救自己。俗话说:“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这说明被动躲避并非良策,但我应该怎么主动保护自己,才能逃脱神通广大的胡先生的魔爪呢?

胡先生确实神通广大,不信先来看看他的“决杀令”:

【狼邪/芦笛的最大罪行,无非是有可能阻断我"公车上书"之路。

作者:余大郎 2006-06-25 02:55:36 [Reads:3]

毫无疑问,这是十年来民运的最大损失。民运和美欧日台当然对狼驴恨之入骨。但他们也坏了我大清新政摄政王的菜,自然恨之入骨。虽然你俩姓名我全知道,但用得着俺去下药吗?民运当不了政。但凡风起云涌,你俩如何,用得着我说吗?另一个转贴,尼说戏不戏啊?】

要大众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还得我一如既往,先把他舌头上的结解开了。

胡先生这儿是说,狼协和芦笛的最大罪行,无非是有可能阻断他效法康有为的公车上书,联合民间政治势力向我党献国策。毫无疑问,这是所谓“民运”十年来遭受的最大损失,民运和美国、欧洲、日本、台湾(芦按,他没有指明到底是这些地区的情治机构,还是民间职业杀手,但很明显不可能是这些地区的政府,更不可能是人民)当然要对这两人恨之入骨。但他们也坏了中共政府“摄政王”令胡安宁烹调的大菜,所以中共政府当然也会对此二人恨之入骨。虽然他知道狼芦二人的真名实姓,但又何必他去亲自作线民?自有人来杀此二人。现在虽然民运没有掌权,但一旦以后出了重大政治动乱,狼芦两人下场如何,还用得着他说么?

这就是胡先生那阴森森、血淋淋的威胁,话说得如此明白,在他还是第一次。尽管如此,老芦迟钝,还真破译不出那最后一句话来,更不知道“大清摄政王”究竟何所指,胡锦涛?温家宝?总不会是江总吧(否则他要用“老佛爷”才是)。

仔细揣摩回味他的必杀令,可知以下事实:

1、胡安宁先生和中共政府的“摄政王”关系非同寻常,乃是该大王爷爷在海外的股肱与腹心。

2、胡安宁提议开设那家网站,其实是奉“摄政王”之命,为该王烹调的一道大菜,关系到“我大清”安危。

3、那道“大菜”也是急于被招安的民运赖以生存的布帛菽粟一类不可须臾离开的东西。

4、狼协和芦笛坏了这道对黑白两道都生死攸关的大菜,使得双方都对二人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后快。

5、这两人无所遁逃藏匿,因为胡先生知道这两人的真身。但尽管如此,其实不必由他指点如何下手,无论是我党还是倒共政治势力其实都知道。

6、因此,狼驴二人不是死于我党之手,就是在民运掌权或发动革命之后死于民运之手。

这就是胡先生那必杀令含有的信息。如果我有什么误解之处,敬请胡先生立即指正,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请胡先生补足。毕竟,咱俩不是第一次联手合作,我过去多次为公众翻译您的指示,每次都因深得尊心而备受谬赞,对伐?

正因为读出了这些信息,过去四五天内,我才辗转反侧、惶惶不可终日,不知计将安出。

我相信,胡先生并没有说大话,他的确是“摄政王”派到海外来为挽救党国危亡而烹调“大菜”的厨师,这道理很简单:胡先生多年来一直苦于被人家抓共特,忙着撇清还来不及呢,岂还会去撒这种抓屎糊脸的谎?

胡先生竟然会在公众场合下讲出这种话来,只能有唯一一个合乎逻辑和常理的解释:“摄政王”一定对这道“大菜”投注了重大预期值,一旦坏了菜必然龙颜震怒,而胡必然要因此付出惨痛代价,起码仕途是从此断送了,所以他在心烦意乱、极度upset之际,才会失口说出这绝密情报来,那意思是告诉我二人:你们别得意,我失去的不过是功名利禄,你们失去的则是性命!

上面基于心理学的严谨推理,应该说是点水不漏的吧?如果有什么闪失,还望胡先生这就指出,千万无要客气。

正因为这推理无懈可击,我才真心诚意地相信胡先生那决杀令字字千钧,this guy knows what he is talking about. He means business.上网六年半,空洞的威胁我也见多了,哪一次不是一笑置之?又有哪一次曾如这次这样,让我毛发倒竖、接连失眠多日?

我无法解决的两难是:到底要不要自扒真身,向公众披露我的真实姓名和住址?

记得上次老洪对我使用鸵鸟战术很不以为然,说芦笛,你不如干脆披露自己的真名实姓,这样公众得知了你的姓名后,中共当局反而有所忌惮,不敢随便下手了。如果你坚持作蒙面草民,那么中共反倒敢肆无忌惮地迫害你,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们整的其实是芦笛。

老洪这话大约是3年前说的吧,3年来,这话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我耳际。从我的文革经验来看,这似乎确实是我唯一自救自保之道──阴谋一旦曝光,成了公众注意焦点之后,阴谋家们行事就不能再无所忌惮了。所以,在胡安宁发出如此毫不含糊的威胁之后,披露我的真名乃是唯一自救之道,看来再也不能拖延下去了。

但问题是,万一中共至今还没查出我的真实情况来,我这么做岂不是自投罗网?

毕竟,有一个可能不能排除:胡安宁早就算定了我的反应,因为国安高度重视我(这是他向我和其他几个人透露的),很想查明我是谁,他给人家打了包票,于是便故意这么说,目的是刺激我为了保护自己,毅然披露真名实姓,就此自投罗网。此乃36计中的“打草惊蛇之计”,我初中时就看得烂熟了,胡以及摄政王以及鹰爪孙们决不会不知道。

所以,难题在于情况不明,不知道对方手上到底捏了什么牌,当然也就无法作出正确的对策来。

想来想去只有这条自救之计:在我有生之年,我是不可能戒网的了,一定会生命不息,写作不止。所以,如果哪天我突然从网上消失,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我已不在世间。我的电话只有老狼和然然知道,一旦我从网上失踪,请两位务必打电话来,向我家老婆子查明原因。如果我是寿终正寝,那就不必虚惊了。但如果是胡安宁今天在那家黑店威胁我的“多行不义必自毙”,遇到了离奇车祸,或是如李志绥大夫那样离奇“自毙”,那多半就是胡安宁先生的决杀令兑现了。此时务必请两位上网大声疾呼,吁请公众特别是广大芦迷关注芦笛的死因,形成舆论压力,务必迫使官方彻底调查芦笛离奇自毙案,为我伸冤报仇。谢谢!

问题是,如果老狼同时也离奇自毙了,那谁又来打那个电话?然然小丫头已经很长时间没和我联系了,她是否还记得我的电话号码,只有天知道。再说,她并不怎么上网,以后事多,迟早会戒网,就算不戒,也迟早要把我这糟老头子忘记得一干二净,那么,谁来关注芦笛的下落?

想来想去实在想不出对策来。我只好在这儿向网友呼吁:请公众密切注视狼协和芦笛的动静。如果这两人从网上消失,长期不复出,那多半就有点蹊跷,请大众到时候一定在网上追究,形成舆论压力,千万千万!务必务必!谢谢!再拜!

我之所以发出这呼吁,并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是高智晟式的作秀──只有写不出漂亮文章的人来才会靠“国安跟踪秀”来吸引公众眼球,老芦再没出息也不至于堕落到那地步,而是藉此形成一种威慑,使得“摄政王”以及胡安宁知道众目睽睽看着我俩,便不敢轻易动手,兑现胡安宁发的必杀令了。

同理,6月20晚8时许,胡安宁在和我的电话交谈中,说他要通过“大老板”搞垮狼协先生的《海归网》。我在此也呼吁公众密切关注《海归网》的命运。如果该网站莫名其妙地垮了,那就一定是胡安宁先生言出法随了,请大家一定强烈谴责之。不必说,大众越关注那网站,胡先生兑现他的威胁的可能性也就越小。

总而言之,狼、驴以及海龟网能否幸存,全靠公众的关注造成的无形震慑力。人民,只有人民,才是震慑犯罪的根本压力。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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