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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徐水良遭无理拒邀和排斥之后,“民运柏林大会的宣言”更多的只是仅仅为了迎合台湾民进党的台独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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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水良遭无理拒邀和排斥之后,“民运柏林大会的宣言”更多的只是仅仅为了迎合台湾民进党的台独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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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徐水良遭无理拒邀和排斥之后,“民运柏林大会的宣言”更多的只是仅仅为了迎合台湾民进党的台独诉求 (379 reads)      时间: 2006-6-17 周六, 上午1:4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2006年民运柏林大会宣言的反思
/黄济人

本文拟从海外民运民运柏林大会(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2006年柏林大会)宣言产生的程序和内容两方面对该宣言进行反思。

宣言产生的过程

一次政治会议的宣言通常我们可以理解为是该政治势力和该政治运动的现状的分析,行为总结,思想反思和未来方针政策的阐述等等。海外民运的现状我们都非常清楚,而中国国内的政治发展也已经到了一个重要关头。基于此,参加柏林民运大会的众多与会人士对民运柏林大会的宣言寄予厚望,急切地希望宣言能体现当前民运面临的重大问题,并成为我们未来工作(至少是近期工作)的指南。

然而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我感觉到会议筹备方似乎无意将民运柏林大会的宣言成为海外民运发展的里程碑,更多的只是仅仅为了迎合台湾民进党的台独诉求。在征得多个民运团体的意见之后,我于18日上午在会议第一个议程开始之前提出了程序动议,提出:大会的宣言不仅仅是会议的成果,而且应该成为民运未来工作的方针政策,所以要求大会组织方能把宣言的草稿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一位与会者。

在这个程序动议中,我强调了两点,一是要求宣言内容能提前告知与会者,让与会者尽可能地拥有更多的思考时间;二是要求宣言草稿应该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与会者,由主持人在大会上朗读一遍便通过一个严肃的政治文件实在应该视作是一个弱智的政治玩笑。我提出这个程序动议的目的已不再奢望大会的宣言能成为民运的里程碑,因为仅仅剩下一天的时间已经不可能完成一个海外民运历史性的政治文件,而是在尽最大可能使宣言接近我们的希望值的同时,也希望理应代表海外民运新发展的民运柏林大会不至于沦落为台湾民进党的工具。

民阵秘书长潘永忠在大会上回应我的程序动议,答应保证在明天(19日)早餐前将大会宣言草稿发给每一位与会者,大会主持人吕京花在无人反对的情况下裁决了我提议的程序动议得以通过。可惜,这个得到大会通过的程序动议并没有被执行,一直到会议结束,与会者都没有看到任何宣言文稿。

19日的既定程序里并没有宣言的讨论,大会组织者也没有根据大会通过的程序动议调整议程,既没有提供宣言的草稿,也似乎不准备安排足够的时间讨论宣言。大会预定于12点结束,11点左右,我找到民联阵理事长汪岷,向他提示问题的严重性,汪岷当即询问了盛雪,盛雪的答复是会议马上开始讨论宣言,同时会议将延期到下午2点,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讨论(由于当时会场开始有些混乱,也许交流的信息可能不够准确,我仅将我自己认定的事实作出陈述,如有误差,将向汪岷和盛雪两人致歉)。大会的宣言通过形式最终果然以我们许多人担心的那样,由盛雪朗读一遍之后,便要求与会者鼓掌通过。面对部分与会者的置疑,我记忆中盛雪回答的主要内容是:

1, 大会非常尊重请来的客人(我当时感受到盛雪似乎是说置疑者无权发对,因为仅仅是客人);

2, 文件起草的人非常辛苦,昨晚一个通宵,所以来不及准备书面的草稿,大家应该谅解;

我并不认同这个解释,相信与会者很少有人会认同。如果与会者是客人,何必需要与会者通过?如果需要与会者的通过,岂能剥夺与会者的参予权?第二个解释更为可笑和幼稚,如果因为工作辛苦和时间不及也可以成为违反民主基本常识,不遵守规则的合理理由,那么中共在中国施行专制体制的理由也能成立了。

就在争执中(即将中午12点),大会工作人员进场宣布大会已经结束,送与会者去机场的巴士已经在等候,愈时不再等候,争论于是只能中止。根据民联总部理事秦新民转述,秦新民在离开会场去机场前曾和民阵主席费良勇交流看法,认为大会宣言应该是参加大会的各民运团体的共同文件,费良勇答应将宣言转发给各组织,以五天为期限,如果没有得到任何反对和修改意见,就把宣读的宣言对外正式发表,秦认同了这个方法,我相信知情的各民运团体也会认同这个处理方式,因为虽然不够理想,毕竟也是各民运团体的共同参予成果。但是,各民运团体最终都没有收到宣言的草稿,直至6月3日,大会的组织者以民运德国大会的名义对外发布了大会宣言。

问题的提出和思考

一, 民运民运柏林大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会议?

没有与会者认为这是一次民阵会议,我们的理解是由民阵举办的海外民运会议,就如以前由其他民运团体筹办的民运会议一样。与会者并不是大会的客人,就像大会宣言所说的是大会的“代表”(原文:来自于世界各国的200余名代表出席了大会)。所以,大会的宣言不应该是民阵的宣言,而是海外民运的宣言,至少应该是参加会议的各民运团体的宣言。事实上,这个宣言也没有经过民阵的组织程序予以充分的讨论,这个宣言仅仅是几个人一个晚上赶就的个人政治语言。

二, 中国民主运动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这是我们海外民运所面临的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值得我们充分讨论。虽然难以在这里清楚地阐述是什么,但是如果我认为中国民主运动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绝对不是什么台海问题,相信一定能得到绝对多数民运同仁的认同。台海问题还没有发展到需要中国各种政治力量表达自己主张的时候,虽然这种政治表态将来可能难以避免。国内的政治环境最近几年来显然有了很大的变化,维权运动有燎原之势,海外民运还没有针对这种变化有组织地进行过相应的讨论。可惜的是众多与会者寄予厚望的民运柏林大会却把主要兴趣关注在台海领域,不能不说是我们与会者的遗憾。事实上有与会者提出过这个要求,最终没有被接纳。

三, 宣言内容的反思

宣言的内容显然根本不足以体现海外民运的政治水平。宣言中认为民主体制就是人权至上等等,显然不够严谨。如果作为个人的政治语言和政治学观点自然无可厚非,然而事实上是以海外民运的名义出现在一个政治宣言上,就值得商榷。在16日的会议讨论中,大会组织者似乎努力想达成一个人权高于主权的“共识”,但是,人权和主权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政治概念,怎么可以简单地进行比较并且成为海外民运政治宣言的一个重要部分呢?我们能比较人体上肺和肝哪个重要吗?如果说人权高于主权,为什么其他国家的公民移民美国需要经过美国国家机关艰难的审定?为什么美国在象征国家主权的国境上阻止墨西哥人根据联合国的人权宣言而自由地进入富裕的美国?主权绝不是可以用一把尺以人权的名义在地图上任意地切割(百年前的殖民主义到是这样做过,切割的理由不是人权,而是赤裸裸的掠夺)。人权当然是民主价值观的核心之一,但是并不意味着人权可以任意地超越主权,两者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事实上,在人类社会的当今阶段,主权问题依然还是国际关系中一个核心问题,国家间的冲突的核心问题更多的是和主权相关的利益问题。

四, 为什么要缘木求鱼

动员了海外民运相当力量的民运柏林大会,却抛离中国民主运动发展的主要问题,这对解决海外民运的困境,提出与时俱进,能在中国大陆驰骋逐鹿的政治主张,无异是缘木求鱼。

为什么会如此,根本原因是民阵中的个别人为了迎合台湾民进党的需求。人权高于主权的潜台词在这个特定环境里其实就是台独的合理性。同样,在宣言中强调反对欧盟对华武器解禁也顺理成章了。这个现象在去年的澳洲大会上也出现过,不过,澳洲大会因为大多数与会者基于下列理由而否决了相关的“绿色”提案:

1, 民运的当前的迫切任务不是在台海问题上作出政治表态;

2, 如果要表态,在谴责中国穷兵黩武的同时,也应该谴责民进党为了一党之私,刻意恶化台海关系,把中华民族引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2, 民运团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团体不能因为经济原因而成为其他政治势力的附庸;

4, 海外民运和中共专制势力的最终决战地是中国大陆,我们的政策必须符合大陆的民意,如果海外民运成为民进党的绿色附庸,是实质性的政治自杀。

澳洲会议的宣言最终是以民阵的名义发布的,事实上,该宣言并没有经过民阵的程序。

五, 凡是中共反对的我们就应该拥护?

这种简单的思维相信没有人会认同。但是事实上一些现象表明,这种思维方式却依然存在。专制的中共发对台独并不意味着民主政治力量就应该支持台独。中共抓了一个小偷,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而赋予这个小偷是“政治小偷”的荣誉。同样,赖昌星并不能因为是中共政府通缉的走私犯罪集团首脑的嫌疑人而可以成为“政治走私犯”。同样的思维方式,我们不能因为中共在台海问题上坚持主权而因此偏激地践踏国家主权。

异议人士或者自由作家可以自由的评论,或为了标新立异,或为了个人物质 - 言论自由,文责自负。但是海外民运人士,尤其是在海外民运团体中担任重要角色的民运人士,其行为和观点客观上已经和海外民运划上了等号,在充分占用和享用了海外民运的信用和资源的同时,这种自由言论的权力便相应地失去了一部分。如果强调自己是一个自由作家,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发表与海外民运政策方针不吻合,或者是海外民运没有达成基本共识的观点,并且从事相关的活动,都是对海外民运一种极不负责行为,甚至是一种严重伤害海外民运的行为。

从人权的角度来说,任何人都可以表达台独的立场,也可以表达支持台独的立场,然而作为海外民运组织的重要负责人在海外民运大会的场合表达支持的立场并不十分妥当;如果运用自己掌握的海外民运组织的资源,利用民运组织决策机制的不健全,将支持台独的个人立场塞入海外民运的政治理念,最终可能是挖掘了中国海外民运最后的生存土壤。成就个人名利,却丢弃海外民运的核心价值,何其忍哉?!

黄济人,现任民联总部委员,原民阵澳大利亚悉尼支部筹办人,纽省支部理事长,代理主席,2006年5月14日前民阵澳洲分部理事,2006年6月1日后澳大利亚民主中国阵线理事会理事。

黄济人
200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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