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对国际媒体和专业组织的用词变化有点敏锐,就当会发现以前大家都普遍用「贪污腐化」,但从一九九○年後半期开始,使用「窃盗统治」的频率已逐渐增多,这是个微妙的转变,为甚麽会这样?
对此,耶鲁法学院的法学教授鲁斯.威奇吾(Ruth wedgwood)倒是在稍早前做了相当缜密的讨论。「贪污腐化」指的乃是传统式的贿赂,收回扣等现象。但「窃盗统治」则不然,它指的是统治者利用公权力,藉着各式各样的操作,把国家资源和金钱送到少数特定人士的手中。这是「偷」。在古希腊,「小偷」被称为Klephtes,它延伸出动词「窃盗」(Kleptes),再延伸出了Kleptocracy,威奇吾教授说,这乃是「窃盗统治」(Government by thie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