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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的忏悔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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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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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的忏悔 (570 reads)      时间: 2003-10-27 周一, 上午7:32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的忏悔





芦笛





等了半天依然没有结果,没耐心再等下去,乾脆还是来写这篇玩意吧。



老芦在网上打了无数架,其中也包括不止一个女士,但如今回首,只有两桩让我觉得悔恨的,一是不该打易大旗打得那么狠心,二是平生最不该打、打的最TMD莫名其妙、最冤枉的就是和贝苏尼女士这场架。这场架大概将终生压在我的良心上,让我日夜无法安宁。



老芦活了半世纪,什么人没见过?贝女士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一直明镜似的。哪怕是在封杀期间,我也多次说过,此人其实不是坏人,其实很诚实,责任感也很强。从头到尾我都知道,最不该打的就是这种人,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她却是我上网以来打得最狠心、最无情、伤害最重的人。



这其间,我确实作了大孽,披露了根本不该披露的事,伤害了人家最不能碰的地方。每句话都是精心设计出来的毒箭,哪怕一个寻常的“贝老”这种称呼,都蕴涵着无穷的恶意。



我和贝女士的冲突,其实很简单,只是性格上的冲突而已。说来可悲,她实在无法理解我这种智力势利鬼心态,我多次坦然相告也是白搭。此人又极度缺乏社会经验,惯用书本知识来代替人生经验分析事物,于是便总以为她和我的矛盾可以调和,总是出于善意想改善彼此关系,无法领悟最好的策略便是远离我,于是便最终引出这悲剧结果来。



这其间,罪魁祸首还是斑竹07。我说了一万次,封芦案完全是有意折辱我,本来毫无必要这么做──我已经永远离开了奸坛,以后也不会回来,有什么必要这么捏造罪名中伤我?何况还是根本不能成立的“以性语言攻击女网友”!慢说我为奸坛立下了汗马功劳,就是个普通网友遭受如此冤屈,也绝对忍不下这口气去!



斑竹07这手,把贝女士直接推到了和我冲突的第一线。最后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最大的受害人当然是贝女士,其次是我,再次是奸坛,而斑竹07却躲在那安全的阿拉伯数字后面,毫发无伤,最后竟然一走了之,让仇恨在身后发酵作祟。



虽然贝女士也强烈支持斑竹07,但我毕竟不能把她当成主要靶子来打,更何况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有的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说出口。



不幸的是我还是造下了这些孽。清夜扪心,我不能不汗下如浆,愧悔无地。



这当然不是说斑竹07和贝斑竹在封芦案一事上就是对的。我坚持认为,他们完全是公报私仇,以权代法,指鹿为马,胡乱入罪。两次封杀的借口都毫不成立。



第一次借口是我在文集中加入了剧本《安替卡米教授和他的女高足》。那剧本当然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在其中刻毒地讽刺了男女主角的低下智力,但问题是它根本就不是什么“以性语言攻击女网友”,这一点,凡是有点良知的人恐怕都不能不承认。



这就是审判此案唯一的意义。如果陪审团表决该帖不该删,则第一次封杀案根本就失去了任何借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斑竹07为泄私愤炮制的冤案总算在半年后被推倒,说明网上还是可以有公道的。



第二次封芦案大家现在都知道了真相,完全是斑竹07无耻造谣、欺骗公众,到现在为止,贝斑竹也不敢出来驳斥我这一说法,这本身就证明了她的心虚理怯。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能原谅自己对贝女士的种种无情讽刺和挖苦。她本人已经多次说过,她决不会宽恕我,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其实她的宽恕与否对我来说毫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能否宽恕自己,不幸的是,看来我做不到这一条。如上所述,和贝女士爆发的悲剧性冲突,恐怕要永久压在我的良心上。



我这里并不想向贝女士道歉。生活中有些伤害,根本就不是空洞的语言能抹平的。我关心的只是如何补过。



在此,我表示,如果陪审团判决狼主席胜诉,则我在此请求斑竹23将坛子里所有留下来的剧本《安替卡米教授和他的女高足》删去(不光是进入我的文集的那篇新贴的,还包括两份我第一次通过在文集中换帖而出现在坛子中的)。并把《新时代的情痴、情圣、情种观》、《网络意淫供求关系浅谈》两文也删去。日后有暇,我当进入文集逐篇审阅旧作,把伤害贝女士的文字段落统统删去。



如果陪审团判狼主席败诉,则我已经说过了,我将把文集中所有的帖子都换成那个剧本。这么做是为了对封芦案表示强烈抗议,证明我使用修改文集的特权并不违反坛规。如果奸坛要再度封我,我毫不介意。反正我本来就不想回到这个地方来。而这次回来我起码证明了第二次封芦案是完全建立在无耻谣言之上的。



这里的无奈,还是让贝女士夹在了中间,成了我抗议奸坛个别斑竹胡作非为的弹药。我也知道这么办不妥,无奈形格势禁,不能不出此下策以示defiance。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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