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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孙守飞:五四运动的历史主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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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孙守飞:五四运动的历史主义审判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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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标题:
zt孙守飞:五四运动的历史主义审判
(290 reads)
时间:
2006-5-06 周六, 上午6:10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五四运动的历史主义审判
万维读者网 作者: 孙守飞 2006-05-05 10:59:22
1919年的今天,赵家楼内一座曹姓宅院在一群示威学生的愤怒中烧起滔天大火。这场火映
射着一个中国暗淡已久的影子,并从那些灰烬中升起了一个新世纪的自由与民主精神的光
亮。用羽戈的话说即是:那熊熊燃烧的激情之火,被赋予正义的光辉之名,照亮着中国现代
史幽暗的前夜。直到今天,每每想到那段活力四射、动人心脾的历史年月,我们这些激情已
然、日渐犬儒的人们都有理由为自己的蜷缩和麻木反思一番。于是我们不禁要问,80多年的
历史过去了,我们的华夏国度,我们的精神家园到底留下了些什么呢?我们是否看到了一
点:进步作为意识形态的历史,革命作为集体政治的暴力话语已经成为了一种无力的反讽?
回溯中国的自由民主历程,我不由地走向一种虚无主义的立场。我记得在前年的今天我写了
一篇《五四与知识分子》的浅薄文章来质问五四与今人,现在,我愿意更进一步地借用历史
哲学的一些视角再来审视一下这段让我们难以取舍的历史。
一、进步与革命是否有罪?
关于那场赵家楼大火,羽戈在他的博客文章《赵家楼的火光》里,从放火的源头到放火的处
理上给出了法理学上的思考。他从周策纵的《五四运动史》和作为当事人之一曹汝霖的《一
生之回忆》里,看到了五四运动作为一种侵犯法律的纵火案由于代表着爱国的正义性并没有
受到法律的惩罚,相反的是那些被逮捕的学生却享有了道德的高尚荣誉。正如他引证杜威在
1920年的讲话所观:中国是否会像西方国家那样完全屈从法规和形式主义,实在值得怀疑。
这可能是中国对世界的贡献之一。例如,甚至中国的先进分子对于纯粹间接的和代表性的立
法与决策制度也没有什么兴趣。在过去几个月中,问题的解决屡次由公众舆论决定,他们通
过公众集会和电报往来的方式,迫使政府在外交事务方面实行公众所希望的政策,这里所需
要的是对大众意志的亲自感受和这种意志所产生的直接影响。杜威作为一个旁观者是清醒
的,他认识到了当下中国的迫切现实和历史主题。此外或许还有一个主张纵火学生投案自首
而后由法律处理的新儒家梁漱溟先生。在中国那个民族主义逐渐形成的时期,一种历史的冲
动或者说是历史的主流动机——建立中枢政府,实现民族自主——使得人们对事件的本身的
错误往往做出了道德伦理上的决断。对五四运动这样爱国的行为,如果进行一种法律惩罚,
这可能有悖历史道义的,梁漱溟的建议在今人看来更是迂腐可笑的。对于历史,我们一般会
有三种态度:功利主义、道德理想主义和审美主义,对于作为五四运动这样一段特殊的历
史,无论是历史中人,还是现时代中的人们都难逃此三种主义话语的评定。因此很少有人对
历史的事件本身进行一番法理学上的分析,这对于高扬着“自由与民主”大旗的五四运动来
说,是极具有讽刺意味的。因为在西方的政治传统中,自由和民主的价值观与程序化制度都
是法律意义上的,就像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一直所认为:严格的自由主义的自由观
是法治的自由观,自由和其他状态的区别在于“一种是除了一般原则禁止的,所有其他事情
都可以做;另一种是除了明文规定允许的,所有事情都不能干”(见F?A?哈耶克著:《自由
宪章》,第4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对于民主来说,它更是一种需要在多
数人那里达成妥协认同的至今最为合理的基本程序。任何违反了这种程序并给他人带去损害
和破坏的人们,都应该受到法律原则上的惩罚。但是,赵家楼的一场大火由于烧掉的是卖国
贼的房子,由于那时的法律悬置和大众舆论趋势,所以,这种行为被民族主义者冠上了爱国
者的道德帽子。但是,这里出现的问题是,作为爱国的进步和革命就一定没有宏大历史的罪
过,一定可以赢得个人主义的尊敬么?
据曹汝霖的《一生之回忆》里记录,学生们不仅放火烧宅,而且在此之前还闯到曹的父母的
卧室,“打开橱门见有燕窝银耳之类,即取出了匣子摔了满地,我父即说,这是人家送给我
的,我还舍不得用,即送给你们好了,何必暴殓天物?他们不理,还是践踏得粉碎而去。”
这一类的破坏,包括殴打章宗祥、误伤曹家仆人与日本记者等,却是无法否认,或许是不愿
否认的。羽戈在《赵家楼的火光》的最后引证强世功关于“恶法”的法律工具论时,回到了
法律实证主义的公民伦理美德上,对此我做出了一种模糊的认定:即在他那里,五四运动虽
然有恶的罪过,但对待这种罪过的处理却注定成为一种历史上的“例外状态”。因为我对法
理学的“元问题”一知半解,这里我对作为历史事件的五四运动,更侧重于一种历史哲学的
普通看法:进步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取代天意或命运,成为一种大众信仰;民族主义作为一种
政治革命指南成为一种集体冲动。进步的意识与革命的行为结合上演了一出中国现代性兴起
的喜剧。这种历史乐观主义的喜剧的讽刺性即在于一边高喊着自由民主的口号,一边行着破
坏、损害和践踏他人自由尊严之事实。在五四运动背后的历史逻辑——进步正义,革命有
理——下,我们看到的不是某种代表正义的价值体系或规制的建设,而恰恰是政治神话的集
体狂热行径和党派之争的罪恶效应。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一书的最后这样写道:世界
历史就是世界审判。这句话的特殊涵义不是一种对先天预定的历史进程进行反思的认识,而
是对历史做出判断的一种尝试和冒险。这种冒险是有着道德伦理指令的,但应该看到,这种
判断并不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和阶级学说的进步式的历史预言,它的涵义还有着一种来自历史
本身的深沉忧虑。五四运动作为中国主流历史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这种革命的暴力和罪
恶开端需要我们进行一番历史性的审判。这种审判从历史事实出发,直到历史彰显出它全部
的现代影响和意义来。
二、五四运动的历史主义观溯源
自世俗的伏尔泰第一次把历史的指导原则从上帝意志和神明天意那里解放出来,而代之于人
类的启蒙理性规划,他成了第一个拥有“历史哲学家”头衔的人,尽管这个头衔有点自封之
嫌。“历史哲学”作为他首创的术语,在18世纪之后正式走入了很多历史学家和思想家的阐
释和理论视野。虽然很多学者否认真正的历史思想从18世纪开始,并极力要求回到古希腊的
自然世界观(比如海德格尔和施特劳斯)中,但不可否认的是,历史在伏尔泰和启蒙运动那
里,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进步趋势。科林伍德说,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他的意思是,
隐藏在历史背后的逻辑和意义需要书写历史的人和改变历史的人进行一番理解、分析和阐
发。但他并没有告诉我们说,我们就一定要把历史的逻辑和实践结合起来,以实践——这里
毋宁说是阶级革命——来左右和规定历史逻辑的走势,创造出历史的神话。这是自启蒙运动
开始直至马克思的历史哲学观。自启蒙运动伊始,我们在历史中看到,启蒙的意义在摧毁了
神话的内在规则——末世论的信仰——之后,也一步步地卷入人造的神话。正如霍克海默所
说:启蒙总是希望从命运和报应的历程中抽身出来,但它却总是在这一历程中实现着这种报
应。在启蒙中,事实变得形同虚设,或者好像根本没有发生。由于启蒙认定了关于历史的思
想和智慧已经成为亘古不变的进步定律,所有关于未来的发现都已经得到了确定,所有的人
都把自我持存作为适应手段;启蒙在这个时候已经走向了贫困的反复,它只能以惩罚的方式
不断改造其既定形态的命运裁判。霍克海默不无悲哀的看到,启蒙消除了旧的不平等与不公
正——没有中介的君主和雇主——但同时又在普遍的中介中,在所有存在与它存在的关联
中,使这种不平等常驻永存。(见霍克海默集,第51-52页,曹卫东编选,上海远东出版
社,1997年12月版。)回到我们这里论述的主题,由此来反观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我们得
出,五四运动具有了争取一个民族独立自主命运的精神和情感启蒙作用,但是,这种启蒙显
然陷入了某种因果报应的历史垃圾坑中。那些火烧赵家楼的学生与其说是在为自由和民主而
努力,到不如说是为了某种宏大的历史道义或者意识形态而牺牲。由于五四运动开启的新民
主主义革命,与其说建构了一种反传统反权威的五四传统,到不如说,它开启了各种历史思
想和文化观念的在政治舞台上的论争。我们看到那时,无论是陈独秀的书生式政治抱负,还
是胡适的强势的“中枢政府”建议,都无法摆脱政治的命运驱动,而使得文化启蒙陷入一种
肤浅价值的贫困境地。他们那一代人虽然内心里奉行着文化启蒙救国论,但时代的急功近利
的救亡形势却让他们不得不投入到政治的革命狂潮中,虽然他们显现了近代自由主义的表
征,但正如胡伟希在《十字街头与塔》里所界定:中国近代自由主义者过于崇拜工具理性,
其价值理性缺乏邈远的终极关怀。因此在实践中必然缺少深成坚韧的行为内驱力。除了其他
种种原因,这是自由主义终究归于沉寂的一条重要原因。五四运动在学生那里是一种民族革
命的献身行动,但在“德先生和赛先生”——包括学衡民粹派、保守人士和共产党——那
里,实际上都在无力地把霍克海默所说的“自我持存”作为一种工具手段。这种工具理性都
不会有多少启蒙意义,它最终只能相信历史的进步命运,并在进化论、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
的历史逻辑中制造了一种乐观的民族复兴神话。
自伏尔泰、孔多塞、涂尔干、孔德、蒲鲁东、黑格尔到马克思,历史哲学观大体上说是从历
史神义论转化为历史人义论或历史道义论——在这里我们可以给它们一个统一的名字——历
史主义。在伏尔泰那里,历史神学和古希腊的历史循环论都被历史的世俗意义和目的性所取
代,进步在他那里成为一种温和的理性。在孔多塞那里,历史确切地说人类的进步精神史
纲,却是一种对理性和正义的宗教般的狂热信仰。这种宗教狂热地历史进步观在涂尔干那里
变成一种对历史进步目标的个人论证。尽管涂尔干知道,历史运动并不是一种单维进步,而
是热烈的意图和出乎意料的事件之间的一种辩证关系,但他还是把进步当作一种自然规律去
取代天意、按照它建构世俗历史。他们的观点受到了孔德的实证性的批判吸收,孔德把历史
进程分为了三个阶段:神学的或者虚构的阶段(童年)、形而上学的或者抽象的阶段(青
年)和科学的或者实证的阶段(成年)。在他那里,进步成了可被科学证实的历史的连续性
原则。他这种简单概括化的历史连续性由于规定了历史的终极目标,因而注定是一种虚假空
想而走向虚无主义。蒲鲁东人感受到了欧洲的虚无主义危机,但是他的无政府和无神论主张
认为,历史需要继续着那种魔鬼的事业,去饯行人本主义的进步解放目的和非宿命的革命信
仰。黑格尔在他们之后深刻地认识到历史神义论的危机,力图用一种世界理性狡计来指导世
俗历史的虚空和盲从,但是,历史的荒唐命运却没有把他的普遍目的视作必然的进步。马克
思更是批判了他的唯心的世俗宗教图景,极力主张用革命的行动手段为那种五段式的历史主
义决定论开路(以上概说详见K.洛维特:《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三联出版社,2002年5
月版)。所有这些思想家,在我看来都无法在五四运动这一历史事件上给出足够的本质界
定。我之所以在这里不厌其烦地概述他们的进步历史观,是想表明,五四运动的进步与革命
性最后带来的只是一座赵家楼的历史废墟。进步的神话和反神话都无法摆脱一种历史虚无主
义的宿命。进步与革命过于夸大了人类理性大脑的智慧。他们以为自己可以用自己的意志和
理性创造和建构历史,以为历史事件的必然因为这种进步的正义而获得道德理想主义的称
扬,但正如哲学家波普在他那的《历史主义的贫困论》里说表达,这种总体论的历史工程学
建设注定要走向分崩离析的命运。历史主义从来都是一种知识的虚妄和道德上的高尚幻想。
它是由一种历史预言所组成,这种预言又与不言而喻地诉诸这样一种道德规律结合在一起:
即帮助实现不可避免的事。五四运动的历史哲学观实际上正是对那种不可避免的事——大同
乌托邦或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种政治帮助或者催化剂。五四运动之所以被视作爱国主义,
那是因为它以开始传入中国的马列主义的进步规律作为思想指导,为后来胜者为王的反封
建、反传统、反军阀的共产革命造势。作为五四运动的实际领导人——陈独秀和李大钊——
那时候都无形或有意的相信革命的历史力量。即使在坚持三民主义的孙中山,在接受西方自
由主义思想的胡适和他的弟子傅斯年那里,进步和革命都成为一种非常有感召力和道德感的
应势手段。五四运动的背后是一条历史主义论线索,这条线索一直都被怀有各种目的的党派
和团体牵在手中。我们今天来反观五四运动,不能不把这种线索看作是各种势力之间斗争的
导火索。其最终的爆发从表面上看是烧掉了一座赵家楼,但它的火光和带来的历史废墟却赋
予了我们一种虚无主义的道德紧张感。对待历史,我们无法以审美的无关生命痛痒的眼光
看,但也不能以功利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的眼光看。五四运动是一种进步的历史事件,但这
种进步由于是从历史主义的决定论逻辑出发,其最终遭到的罪恶过失和虚无结果的指责都无
可厚非。
三、讨论:这样一种五四运动的审判?
对于五四运动,进一步说对待那些被渲染和更改的历史事件,我们要坚持怎样的立场呢?在
这里,我不原意赘言。因为,我在弗朗索瓦·傅勒在《思考法国大革命》里清楚地看到了一
种对待历史的中肯立场:
“必须打破这种纪念性史学的恶性循环。在我这代人当中,在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双重
影响下,这种东西曾经长期时髦,总是强调历史植根于它自己的时代、它的选择或它的规定
性。拿这些招眼的玩意儿一炒再炒,虽然有益于抵制‘客观性’的实证主义幻想,却极有可
能没完没了地助长党派信仰和昏暗的论战。在我看来,大革命史学中充塞的精神惰性和令人
敬畏的嚼舌头更甚于政治意识形态。我想现在应该是时候了,必须去掉它给后人留下的常识
意义,还它以同样是历史学家应具备的一样首要东西,即知识上的好奇心和非功利的历史知
识活动。再说,两个世纪以来使我们社会的论争持续不断的政治信仰总有一天也会让人大有
意外之感,就象我们今天回头去看15世纪到17世纪之间的宗教冲突那样,既感慨于无穷无尽
的变化,也感慨于无穷无尽的暴力。现代政治场域本身,如法国大革命所构成的那样,或许
将来也会显得象是另一个时代的解释系统和心理投资的吧”。
傅勒在这里所坚持的立场是对历史主义的意识形态的一种对整体固着化和统一历史观的细节
上的解构。他反对那种精英和道德伦理规定性,反对功利主义和政治党性。正如葛兆光所洞
见:在经过“意识形态”、“精英伦理”、“道德伦理”和“历史编纂原则”这四把剃刀的
过滤后,我们所看到的历史早已经不是其本来的形态。出于对历史的忠诚和对历史的公正书
写或审判,他们都致力于挖掘那些隐藏在俗常生活和个人历史事件中的细节。也像那从一本
郯城县志和知县日记中写出《王氏之死》的史景迁一样,善于用历史灰尘中的小事件来映射
大历史和大传统。对于五四运动的历史主义审判,我们可以从他们那里获教很多。在这里,
我略微狂妄地对五四运动做出如下的一点审判:五四运动是一种历史主义或意识形态下的进
步性的革命行为,它在赵家楼的历史废墟上塑起了政治自由民主的塑像,但塑像仅仅是一种
虚无的象征。不无讽刺的是,五四运动带来的暴力话语饶舌和政治权力争斗都漠视了那些被
青春激情燃烧成火的学生。他们的精神点亮了中国历史的幽暗前夜,但却遗失了知识的好奇
心和非功利的历史知识活动。其微弱的价值汇入民族主义国家的形成冲动中去,成为政治虚
无主义的血液。对于这段历史,这一事件,我们虽然不应该重复那种大历史观的审判视角和
立场,但我们应该看到一点,即历史没有个人的救赎,个人和细节在其间充其量成为一节循
环反复的命运之环,它随时都会断裂在历史主义的贫困和急迫境地中。从这种伸张个人主义
的意义上看,世界历史即是世界审判——是值得我们做出某种判断的冒险尝试的。
守望飞翔于抱残斋,2006年5月4日晚。(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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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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