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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美國黑奴滄桑史 (孫亨利 )   
qass






加入时间: 2005/12/29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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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 美國黑奴滄桑史 (孫亨利 ) (396 reads)      时间: 2006-5-02 周二, 下午4:46

作者:qas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books_news.php?nt_seq_id=1341316&ct=87

眾所周知,十九世紀美國的南北戰爭,是一場解放黑奴的戰爭。由於它的高知名度,不免會使一般較少接觸歐美史的人認為:從前美國的南方,是販賣和奴役非洲黑人的首惡之地。豈知在此之前,歐洲早已在十五世紀,即由葡萄牙人皇族主導,開始捕捉非洲的黑人,運到歐洲販賣為奴。
即使在美洲新大陸,也是很早就由西班牙人獨佔黑奴市場,於十六、十七世紀販運了約一百多萬名黑奴,到當時號稱「西班牙大陸」(Spanish Main)的中南美洲。美國南方各州的領土,是後來才向他國買來的,奴隸制度也因此隨之而來。

歐洲人遠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甲子之前,也就是哥倫布出世之前,就已有奴役非洲黑人的「經驗」。葡萄牙人於公元一四三五年在非洲西海岸發現了黑人的蹤跡,由國王約翰一世(葡文Joao I英文John I)的第三子亨利(葡文Hen-rique,英文Henry)主導,於一四四一年成功地捉到幾個非洲男女黑人,帶回葡萄牙試作奴工。

一四四八年開始,葡萄牙人就地理之便,在非洲西海岸建立了多個基地,專門從事捕捉、交易、關押、起運非洲黑奴至歐洲的勾當。

從基地獲得一個年輕健康的黑奴,成本約需九英磅,女人和小孩則只需二十四先令(一磅等於二十先

令),是當時一件羊毛衣料的價錢,然販售到歐洲則可賣三倍的價錢。

歐洲當時經過前一世紀黑死病大瘟疫,人口劇烈地減少了四分之三,勞力嚴重短缺,因此奴隸需求孔亟。至於葡萄牙亨利王子,則可稱之為販賣黑奴的鼻祖。

當哥倫布帶領西班牙人進入新大陸之後,在中南美洲包括加勒比海各島嶼開墾,需要大量人工,本想「就地取材」,捕捉美洲印地安人為奴,不料印地安人過於野性,不易「馴服」,被白人殺了不少;再加上印地安人先天上對歐洲人帶來的某些病菌缺乏抵抗力,若和白人接觸容易得病不治。因此,美洲西班牙大陸上的印地安人幾乎絕跡。

眼看就地取材不成,目標遂指向非洲黑人。十六世紀初,美洲西班牙大陸需要奴隸的程度,比十五世紀時的歐洲更為迫切。要運送非洲黑奴來美洲,必須橫渡大西洋,在運輸上也較歐洲更為困難。

但世上越是艱險困難的事越賺錢,也越有人做。最初是從歐洲將已經在那兒的黑奴運過來美洲應急,後來則是西班牙、法國、荷蘭、英國等的奴販,都在西非洲沿海設立貿易站,從事取得「貨源」工作。

至於取得的方法,不像葡萄牙人在十五世紀開始時,用武力和獵狗去捕捉,而是改以物易奴,與非洲各部落的酋長打交道,讓他們各部落間相互打仗,把捉到的俘虜,或攻佔其他部落俘來的婦女、小孩,與白人交換武器、鐵條、紡織品…等。成交後,買主就在黑奴的胸部或屁股上,像牛隻一樣烙上商標,囚禁起來,等待起運。

那時的奴隸船較小,四十噸的剪子型(Clipper)帆船可載七十五人到一百人,七十五噸的可裝二百人。從西非洲到加勒比海,橫渡大西洋約需五至十周。貨架上的奴隸都用鐵鏈鎖住,由於空間有限,躺的姿勢必須一致,一般採用的有兩種躺法:
一是「湯匙式」(spoon fashion),每一奴隸都向同一方向側臥,膝蓋微微彎曲,上身向前微弓,使整個人的姿勢像一隻湯匙的側面,與相鄰兩人互相填補彎曲部的空間。

另一是「雪橇形」(the tobggan),奴隸成縱行面向上躺臥,兩腿分開,夾在前面一人的兩肩外,前一人的頭部躺在後一人的胯下,如此幾乎是「暗無天日」,再加上人都會排汗、排泄,海上顛簸還會嘔吐,艙內又濕又臭,海上航行的其他船隻,若處於運奴船的下風,五海浬之內都會聞到惡臭。每天兩次,奴隸被解到甲板上來餵以豆類食物,還可稍微活動一下筋骨。

奴隸被運到加勒比海目的港時,大約有八成存活,二成在途中死亡,死的當然是被丟到海中餵魚去了,對販奴者來說,是百分之二十的貨運損耗,那存活的也是滿身瘡傷,亟待醫治。

販奴者為了使他的「貨物」看起來「還不差」的樣子,以期在市場上容易出售,便在奴隸身上搽以灰黑色火藥的粉末,如此等於撲粉化妝,同時把瘡疤也遮蓋住了。凡生赤痢的,肛門用麻絮塞住,加以隱瞞。

由於殖民地西班牙買主,和後來的英國人、法國人買主亟需奴工,願意出十六英磅到二十二英磅來買一個中等級的奴隸。算一算,販奴船一航次水路,扣去開支及損耗,在奴隸這一項買賣上,至少可淨賺成本的百分之五十強,更何況販奴船一次來回有三段航程,每段都是賺大錢的黃金水道。

運奴是三段中的第二段,販奴者稱這段航程為「中間通道」(Middle Passage),這是三段航程中的「重心」,船員工作最繁重,也是最不輕鬆的一段航程,更須忍受五至十周呼吸惡臭空氣的生活。

美國獨立戰爭時,曾在英國海域俘獲英國戰艦公鴨號(Drake)的美方英雄人物約翰保羅瓊斯(John Paul Jones),就是當年美利堅殖民地時代,在販奴船喬治國王號(King George)上培養出來的人才。

上述販奴船的三段航程是:

第一段航程,各國的販奴船從各自的船籍港出發,裝載各自國家的工業產品運去非洲,大抵都是武器、鋼鐵製品、紡織品之類。美國或前身的英屬美利堅殖民地的出口貨物與眾不同,從船籍港羅德島的紐波特(Newport)裝載去非洲的貨物,是新英格蘭的名釀蘭姆酒(rum)。

第二段航程,各國的船都一樣,將第一段航程載到非洲來的貨物換成奴隸、黃金和胡椒。這個號稱「中間通道」的第二段航程,是整個環航中的重心,所載的貨物也是最值錢的,尤其是奴隸這一項「活生生」的貨物,是所有貨物中的主角,由於船艙中一排排微彎側臥成「湯匙式」的運奴場景,因而得了一個「黑象牙」的諢名。

中間通道所載的其他貨物:黃金,不用說,是世界上最貴重的金屬;胡椒,在今日並不稀奇,可是那時交通運輸不便,原始產地產量稀少,胡椒在歐美的身價與黃金等值,只有王公貴族或大富人家的餐桌上才見得到,它還是防治傷風感冒的珍貴偏方藥材呢。

第三段航程,是各國的販奴船在西印度群島賣掉了奴隸,再買進各自國家需要的農礦產品,連同從非洲買來的黃金和胡椒,運回本國船籍港出售。美國船在西印度群島買的農產品是甘蔗糖蜜(mo-lasses),只要用賣掉奴隸所賺的錢中的一小部分,就可以購買裝滿一船的甘蔗糖蜜,運回船籍港紐波特賣給酒廠,作為釀製蘭姆酒的原料。
〔註:位處美國東北六州的新英格蘭,根本不產甘蔗,但用進口的甘蔗糖蜜釀製出來的蘭姆酒卻很有特色,是以甘蔗糖蜜慢速度發酵後,經蒸餾至酒精濃度達一百六十度,再勾兌至八十度裝瓶,是屬於厚重(heavy-bodied)的那一型,酒味微甜,有其獨特的撲鼻香味(pungent bouquet)。世界上許多產甘蔗的地區還未開始生產蘭姆酒時,距今二百五十多年前,新英格蘭的蘭姆酒已經打出名號了。〕

中南美洲的「西班牙大陸」,是奴隸的主要買主,因此西班牙政府想保障其本國利益,十八世紀初實施座席制。所謂座席,等於是許可,西班牙文稱之謂Asiento,凡有座席者才能加入向西班牙大陸販奴的行列。開始時,只有一家法國公司有幸取得座席,其餘的都發給西班牙本國的航商。

在牽動全歐洲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之後,一七一三年簽訂的烏特勒支條約(The Treaty of Utrecht)中,應英國之要求,明文寫入須發Asiento給英國之條文,於是英國商船也成為西班牙合法的奴隸販運商。但實際上販奴這門生意獲利之高,誘使每個西方國家參加了這一行列,西班牙的座席制形同虛設。不久後,別的國家在新大陸也有殖民地,合法進口黑奴。

據一七五二年的統計,英國販奴船共有三百六十九艘,分別設籍於倫敦(London)、利物浦(Liverpool)和布里斯托(Bristol)三大港;美利堅殖民地共有一百五十艘,設籍於紐波特(New-port)。英船一般較大,約為七十五噸,可載運奴隸二百人。美船較小,約為四十噸,也能載運七十五至一百人。

此時是販奴極盛時期,到美國獨立前後已達「走火入魔」的地步,把人當做貨物看待,結果發生了一起共同海損保險索賠的案例。一七八一年,有一艘英國販奴船,船名為「宗」(Zong),船東是該船船長洛克柯林塢,他在大西洋航行途中因缺乏飲水,把「貨物」中最弱小的一百三十二人丟棄到大西洋中,如此才有足夠的飲水,挽救了其他「貨物」及船員的生命,以及保持了船的適航性,因此被挽救的貨物(包括所載的奴隸、黃金和胡椒等)、船員和船的保險公司,應共同負擔被丟棄貨物的損失。

此案初審判決原告勝訴,即被挽救的貨物、船員、船舶的保險公司應負擔共同海損。但英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曼斯費爾特爵士(Lord Mansfield)認為,保險法是為保障投保人利益而設立的,可是還有一個更高層級的人道法(Law of Humanity)是禁止將人類當貨物一般丟棄的,他下令重審,結果保險公司勝訴,不必負擔共同海損。

販奴這一行因為利厚的關係,結果引來了各路貪婪殘酷之徒。美國於一八○七年立法禁止進口奴隸,相繼又一連串立法禁止各種形式的販運奴隸。英國也於一八二四年宣佈,販運奴隸一如海盜罪行,可判處死刑,並派出戰艦在販奴船出沒處巡邏,有好幾艘巡洋艦的帆桁上,還吊著販奴者的屍首晃來晃去,以資警惕。

距此一百十一年前,英國和平代表團在烏特勒支條約(The Treaty of Utrect)簽訂時,還向西班牙爭取販奴座席(Asiento),要求明文訂入條約,如今英國卻在海上以執法者的身分,要抓西班牙的奴販,真可說是「百年河東,百年河西」啊。

海上運輸查得緊,但陸上卻仍未禁止奴隸,致使奴隸供應受阻,而需求則更為孔急。美洲奴隸市場在剛禁運前賣五百美元的一個奴隸,禁運後漲到一千至一千二百美元。相反地,在非洲的奴隸集中營裡,原來可賣一百美元的一個奴隸,禁運後反降價到八美元。
運輸奴隸越危險就越賺錢,幹這一行的人都是些亡命之徒,殘暴成性。所用的船也儘量加大,以便一次裝載更多的「黑象牙」,即使用原來一樣的小船,也儘量將「黑象牙」擠緊,以前四十噸的船,裝載不會超過一百的奴隸,禁運後,曾在一八四七年抓到一艘名叫「瑪麗亞」的販奴船,雖只有三十噸大,但卻裝載了二百三十七個奴隸,而當時一般大型的奴隸船都裝載六百個奴隸。

亡命之徒還儘可能使用速度較快的船隻,以防被海軍盯上時便於及時逃跑。由於船上人多,衛生條件極差,航程又長,時有海上怪病蔓延,殃及全船,當全船病倒相繼死亡之後,就成為「鬼船」在海上飄流。也有全船中毒而失明的,也在海上飄流。

奴隸販子中的各路人馬都有,包括紳士型遊艇俱樂部的會員,以遊樂為掩護,暗地裡從事販奴的勾當。也有耍狠硬幹的角色,最出名的要數霍曼斯船長(Captain Homans)了,他的布利格(brig)型帆船勃力侖特號(Brillante)上裝了十門火砲,招募了六十名手下,準備對抗前來追擊他的英國海軍,他成功地完成了十航次運奴,總共從非洲運了約五千名奴隸到古巴。

有一次,勃力侖特號滿載了六百名非洲奴隸,駛往古巴途中,被兩艘英國軍艦盯上。此時霍曼斯鑒於寡不敵眾,只得藏起火砲,加速逃竄,英艦則緊追不捨。勃力侖特號改向順風行駛,並將所有的帆都張開,企圖用速度擺脫英艦,不料在「下風」的水平線上,又碰到兩艘英艦,因聞到販奴船的臭味而來「守株待兔」。日落時,四艘英艦已將勃力侖特號圍在射程以內,英艦下令勃力侖特號改變航向慢航。

但憑飄來的臭味,英艦肯定他們這次俘獲的是一艘不折不扣的販奴船,此時天色已暗,英艦決定次日一早才派兵登上勃力侖特號檢查和接管。夜間了,四艘英艦成包圍隊形,「押」著勃力侖特號向指定方向航行,海上一片漆黑,五艘船艦雖一同航行但仍須保持相當距離。黑夜中,相互只見其他船的夜航標誌燈。

趁月黑風高之際,霍曼斯下令將六百名奴隸分成多「串」,繫於甲板上平放的百多呎錨鏈上,錨鏈一端有大鐵錨懸掛在舷外,舷邊開出一滑板通道。

一切準備就緒後,霍曼斯一聲令下,懸掛的鐵錨一下子從鉤子上鬆脫下來,帶著錨鏈,也帶著一串串的奴隸相繼入海。六百名奴隸驚恐狂呼的聲音,淹沒了鐵鏈聲,當最後一串奴隸入水前淒慘的呼聲仍相當震耳時,不一回兒功夫卻全部掉進了大海,慘叫聲「豁然終止」,各方面又恢復了原狀,只剩下浪濤懶洋洋的聲音。販奴船勃力侖特號上,則有人迅速拆除滑板裝好舷板。

軍艦上的官兵,剛才聽到強烈號啕聲自黑壓壓的海上傳來,突然間又消失得像從未發生過任何事一樣,使人感覺如惡夢初醒,懷疑剛剛的慘叫聲是否為夢中所聞。

各船艦的值更鐘,每半小時敲出一次清脆的鐘聲,此時正是午夜十二時,值更鐘敲了「鐺鐺、鐺鐺、鐺鐺、鐺鐺」四個兩響〔註:船上為配合特有的值班制度(以一組水手每四小時輪一班,下午四至八時為每二小時一班),敲鐘報時的方式與岸上傳統的幾點鐘就敲幾下者不同。〕
此時正是交接換班的時間,艦上每個崗位都在換班,並彼此談論著剛才的「鬼哭神號」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各艦間燈號通訊漸趨頻繁,艦隊指揮官下令作戰土兵準備夜間登上敵船的作戰裝備,計畫提早行動。

帆船時代的海戰,除了用炮火轟敵之外,常須用士兵登上敵船,短兵相接,用刀槍作肉搏戰,登敵船時不用小艇,而以軍艦直接靠上,士兵從船舷跳上敵船,或從帆桁上以繩索垂降到敵船上。

這種戰法目的在俘獲敵船,但多半在白天視線較佳時進行,黑夜時一手拿武器,另一手要執火把,不但視覺不好,不易察覺暗處的埋伏,攀繩、爬登也都大受影響。所幸這次要登的是俘獲的販奴船,不大可能要用短兵相接的「武力」,為解怪聲之謎,不待天明而決定先登船檢查。

當武裝人員蜂擁登上勃力侖特號時,霍曼斯卻朝著這些人哈哈大笑,肆意地冷嘲熱諷一番。官兵抓不到證據,海上也未發現漂流的屍首。光憑聽到叫聲和嗅到臭味,在法庭上是不能作為有效證據的。連當時在勃力侖特號上查獲的鎖奴隸鏈子,法院都不認為是有效證據。此案到最後,果然是不了了之。

禁運奴隸而不能禁用奴隸,就等於禁運鴉片而不能禁吸鴉片一樣,徒勞反而滋生罪惡,禁得越嚴,暴利也越大,黑社會也就賴此生存,並日漸壯大。

美國北方各州民意因為是以人權和道德觀念為出發點,所以反對奴隸制度,但南方靠農業生產的各州,因經濟需要而擁護奴隸制度,雙方雖然理念不同,但尚可維持「一國兩制」和平共存的局面。凡是這種平衡的局面最忌遇到變動,一有變動馬上就失去平衡,在找到新的平衡點之前政局就會動盪不安,可是就在當時,美國正處於大幅度地變動時期。

最大的變動是「路易西安那購地案」(Louisiana Purchase),所購的屬地名為「路易西安那屬地」(Louisiana Territory),(註:現已成為一歷史地名,並非指今日的路易西安那州。路易西安那屬地東沿密西西比河,西達落磯山脈,南起墨西哥海灣,北至此緯四十九度線的英屬加拿大邊境。面積八二萬八○○○平方英哩(二一四萬四五二○平方公里),與購地時(一八○三年)美國所有的十七個州和三大屬地的總和幾相等,它包含今日的路易西安那州以及中西部貫穿南北的其他十二個州,面積是今日路易西安那州的十七倍多。)

這片領土本是法國所屬,後被美國佔領,最後被西班牙奪去。西班牙被法國拿破崙征服後‧擬安排以秘密方式將該地歸還法國,事為美國傑佛遜總統得悉,想阻止此一歸還行動,不希望具有侵略性的拿破崙勢力進入北美洲的腹地。

結果阻止不成,只好退而求其次,為開闢通往墨西哥灣的出海口,傑佛遜特派全權代表門羅赴法國巴黎,會同美國駐法公使列文斯頓,企圖以二百萬美元,向法國洽購紐奧良市和西佛羅里達(West Florida,位於紐奧良以東,今日的密西西比州和阿拉巴馬州南端,沿墨西哥灣一帶),門羅並得到總統秘密授命,最高購價可出至一千萬美元。

結果大出美國意料,拿破崙主動向美國代表提出,可出售整個路易西安那屬地給美國,只要一千五百萬美元。拿破崙原計畫在這塊土地上建立一個美洲帝國,但此時法國正待處理海地(Haiti)的奴隸叛亂,對英國的戰事又極逼近,無暇兼顧這個大計畫,才作出忍痛售地的決定。
美國正求之不得,傑佛遜總統將此案提請國會通過,國會在通過案的但書(proviso)中明文規定:新購屬地內北緯三十六度三十分以北禁止使用奴隸。美國於一八○三年五月二日和法國完成佔地的條約簽字,並提前正式生效日期為四月三十日。美國實際付出的金額,包括利息支出在內,共計二千七百二十六萬七千六百二十二美元。

購地案所增加的領土尚未劃分為「州」之前,暫為美國屬地。一八一二年,該屬地最南端,北緯三十三度以南,面臨墨西哥灣,包含紐奧良市的一片四萬八千五百二十三平方英哩的土地上,成立了「路易西安那州」,成為美國第十八個州。

路州擁護奴隸制度,地點又在三十六度三十分國定准奴與禁奴的分界線以南,因此名正言順地成為奴隸州。一直到一八二一年密蘇里州要加入聯邦之前,還是一國兩制,和平共存的局面尚未戮破,等到密蘇里州要加入聯邦時,就發生爭執了。

密蘇里州是路易西安那購地案中的一部分土地,它的南邊正好在北緯三十六度三十分的界線上,整個州在界線以北,所以依法應該是禁奴的「自由州」。可是該州經濟不能不依賴奴隸的勞力,一八二一年加入聯邦時,即要求改為准奴的「奴隸州」。

事實上國會當初定出此一界線也無多大理由,在路易西安那購地案以外的若干州,如肯塔基、維吉尼亞、德拉瓦等州,甚至連聯邦政府所在地的馬里蘭州,都不禁奴,並且都在此緯度以北,為何獨叫密蘇里州成為自由州而禁止使用奴隸?

爭到最後,國會只好讓步,但並不推翻原訂界線的規定,只允許密蘇里州例外地成為一個奴隸州。此即為美國歷史上所稱的「密蘇里協議」(Missouri Compromise)。

擁奴和反奴風潮雖暫告平息,但此例一開,購地案但書所訂的奴隸界線,就成為日後衝突的導火線了。


一八五四年,聯邦為開闢東西橫貫鐵路,必須從路易西安那屬地上通過,國會和地方幾經周折後,在路易西安那屬地上劃出堪薩斯和內布拉斯加兩大屬地。(註:該兩屬地的範圍,與今日同名的州並不相同,而且在一八六一年時還有變更。)
該兩屬地都在北緯三十六度三十分以北,但都爭取成為准奴區。擁奴派不以此為滿足,還要廢除路易西安那購地案所訂准奴與禁奴界線的但書,要地方的居民自主決定是否禁奴,提案人稱此案為:「本土民意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而反奴派則蔑稱此為:「蹲著坑的主權」(Squatter Sovereignty)。

擁奴和反奴雙方越鬧越烈,以致水火不容。一八六○年林肯當選第十六任總統時,南方由南卡羅來納帶頭,其他六州跟進,宣布獨立。聯邦的反應,是加派軍隊進入南卡羅來納的塞姆塔基地,此時南方又有四個州宣布獨立,總共有十一個州脫離聯邦,並組成同盟。

一八六一年四月十二日,由南軍開出第一槍後,發動了美國的南北內戰。開始時北軍節節敗退,終因北軍海軍船堅炮利,北方工業基地自製的鋼甲軍艦,比南方向外國買來的二手軍艦強得多,南方海口全被北軍佔領,陸上南軍也因此腹背受敵。

一八六五年四月九日,為期四年的內戰,在南軍首領李將軍(Robert Edward Lee)無路可逃的困窘狀況下,棄械向北軍投降而結束。林肯總統也於五天後(四月十四日),在觀劇時,被一個想出風頭的演員,從腦後開槍暗殺身亡。

美國的奴隸制度終於經過戰爭而廢止,但世上的奴隸制度,不是說廢就能廢的。真正廢止奴隸的「功臣」,應該是工業科技生產出來的耕耘機、播種機、收割機、採棉機、開礦機和各種運輸、輸送機械。

試想一人操作一部機器相當於二百人的工作,如此還要自找麻煩用奴隸來做工嗎?如果當時南北雙方知道這一「途徑」,大家合作來加速開發能「做工」的機器,就可免去這場大傷元氣的戰爭了。

總之,那兒有問題就該往那兒疏導,不要執拗地用禁止和圍堵。這個道理,中國早已在公元前二千一百八十三年,夏禹治水的時候就應用上了,不是嗎?


孫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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