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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怀疑丛飞先生患了“疑似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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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怀疑丛飞先生患了“疑似强迫症”   
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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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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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怀疑丛飞先生患了“疑似强迫症” (1081 reads)      时间: 2006-5-02 周二, 下午3:32

作者:根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怀疑丛飞先生患了“疑似强迫症”


本来我对丛飞先生毫不了解,也从来提不起了解的兴致,因此尽管早就听说过他,但对其事迹却一直一无所知。最近因为其去世,官方和媒体掀起了一波学习“丛飞精神”的“高潮”,网络上对“丛飞现象”也出现了不少争议,于是才对“丛飞现象”有了个起码的了解。

但是,我在拜读了一些关于“丛飞事迹”的报道和评论之后,却越来越怀疑丛先生除了人所皆知的晚期胃癌之外,很可能还患了一种叫“强迫症”的精神症状。而在这一点上,网络上对此的认识并不充分,因此我觉得有必要敞开来说说。


“强迫症”是什么,有什么具体的表现?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医学上的相关定义,答案如下:

强迫症是指病人主观体验到自我的某些观念和意向的表现是不必要的,或其重复出现是不必要的,但又难以通过自己的意志努力加以抵制,从而引起强力的紧张不安和严重的内心冲突并伴有某些重复动作和行为。临床表现主要是在思维、情绪、意向、和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强迫症状。多表现为:重复表现强迫观念,强迫意向感动作。明知不合理、不必要、但自己无法控制。如反复计数,反复回忆,反复某些动作(如洗手)。


对于这种病症,我在很早以前就有过粗浅的了解,因而我一看到丛先生的事迹,几乎马上就“对号入座”了;但为了慎重起见,还是先列于“疑似”类别为妥。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在此我先谈谈自己对该病症的简略看法。

先举个实例谈谈这种病症的具体表现,让大家对此有个感性的了解。这种病症一个比较典型的症状,例如患者下班时需要锁上办公室的大门,通常走出了一段距离后,总是不敢确定大门一定被锁好了,非要强迫自己再次折返回去确认一下,确保是已经锁好了才安心离开。这种病症较严重的时候,回头确认一次可能还觉得不够,非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头加以确认。

我认为,造成这种病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代社会人们的工作、生活压力太大,以致对很多事情的担忧过多所致。以上述例子来分析,就是出于担心办公室门没锁好,资料失窃或被主管发现而会受到责怪。

另一个重要原因,则可能是精神不集中所致。还拿上述例子来说,就是在锁门的那一刻走神了,或按哈尔滨宝马撞人案中的说法是“精神溜号”了,以致走出一定距离后回想起来时,就是不敢明确肯定大门确实已经锁好了,于是又得跑回来重新再确认一次。

还有一个可能的重要原因,则是某件事曾经有发生过意外的记录,以致以后做同类的事都再也不敢非常肯定。还是以上述例子为论,则是曾经有一次自已觉得已经锁好门了,但回头一看,或者被别人发现,原来门并没有锁上,于是以后每次锁门后都不敢绝对肯定门已经被锁好了。

一般而言,强迫症对社会并不会带来很明显的害处。也正因为如此,这种病症容易为社会所忽略。患者虽然可能也处于挣扎状态之中,但相对而言这种病症并不算太痛苦,所以也容易被患者所轻视。


回过头来再说说丛先生,分析一下他的这种疑似强迫症的症状表现是什么,以及为什么把他断定为患了疑似强迫症。说得不对的地方,还烦请有关的专业人士给予指正。

关爱失学儿童,社会上每个人都有义不容辞的一份责任,我想这是大家都能理解和接受的观念。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失学儿童伸出援助之手,这更是一种令人敬仰的高尚行为。

这跟这个社会制度打的是什么“主义”的旗号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因为在别的主义的制度下,这种行为实在更普遍更广泛更深入人心。如果某些团体非要把这种精神扯到自己的旗下,用这种精神来为自己涂脂抹粉,那么只会适得其反——因为人们只需稍加对比,到底哪种“主义”更有感召力就会不言自明的。

不过,这种责任感就目前而言仍仅仅局限于一种道德层面的感召而已,并非硬性的义务,更非强制的命令,尤其是对社会的普通个体而言如此。换言之,这种责任您履行当然非常值得嘉许,若您不愿履行,别人也不应据此对您进行道德贬低。这才是一个常态社会应有的表现;如果非要将此作为一项硬性的义务或强制的命令摊派到每一个人的头上,这个社会就很有问题了。


丛先生的问题,显然是把这种责任作为一种“对自己的强迫行为”来完成的。换言之,“关爱失学儿童”这种道义感召本身是没什么问题的,问题出在丛先生的执行理念、执行方式之上。这就如上文中的例子,关门这个动作本身是没问题的,问题出在那个人指导执行关门动作的理念和方式上面。

通读现在充斥报章网络的那些对丛先生肉麻歌颂的文章,无一例外不是把他塑造成一个“高大全”的形象——这当然是几十年一贯的宣传模式,老百姓早看得眼睛都起红内障了,实在没有任何新意。这些颂文,顶多提一提在由于捐助失学少年儿童而令自己生活贫困、令家人反目时,丛先生可能有过一阵“思想上的痛苦”,但笔锋一转,丛先生马上就能够想通了,从这种痛苦走了出来,继续其“高大全”形象。

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几个人对这种蹩脚颂文百分之百地坚信不疑,反正我根据自己的阅历出发,是绝对不会把谁一开始就假设成一个完美无缺的圣人的。在我看来,丛先生思想的痛苦,恐怕比那种颂文提及的大得多、多得多。例如,他恐怕也不会不知道他其中一部分的捐助行为是毫无必要的,但他还是强迫自己去完成了这些毫无必要的捐助行为。


以丛先生资助过的一位名叫阿珍的山东女孩的例子,来详细剖解一下这种疑似强迫症。请看如下片断:

受助者阿珍:

能否帮我买个MD

丛飞过去曾和林燕说起一个叫阿珍的女孩。

1998年,丛飞到山东演出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阿珍在演出结束时找到丛飞想拜师。面对这个陌生的女孩,丛飞拒绝说,他不收女学生。阿珍临走时要去了他的电话,说以后有问题时向他请教。但此后很长时间,这个女孩一直没有和他联系过。

两年后的一天,丛飞忽然接到了阿珍的求助电话:“丛老师,听说您是个有爱心的慈善家,资助很多贫困学生读书。现在我也遇到了经济上的困难,搞不好也有失学的危险,您能不能资助我一些生活费?”丛飞二话没说,很快就给她寄去了2000元钱。此后,每学期开学前后,丛飞总是接到阿珍要求帮助的电话,丛飞也总是有求必应。

大学三年级时,阿珍的要求开始升级了,不但要生活费,还要课外补习费以及高档物品。有一次,她这样给丛飞打电话说:“我们班的同学都用上了MD听音乐,对我们的学习有帮助,可我的父母买不起,您能否也给我买一个?”丛飞到天虹商场花2800元买了一台MD,给阿珍邮去。不久,丛飞收到一条短信:“MD已收到。”

大学毕业后,阿珍也当上歌手挣钱了,再也没有与丛飞联系过。不久前,林燕将丛飞住院的情况电话告诉阿珍,阿珍听罢,回答非常流畅:“请转达我的问候,让他安心养病。”从此,丛飞再也没有阿珍的音讯。


在消费水平相对还算比较高的深圳,可擦写式的小尺寸光碟随身听——MD机,也算得是一款相当高档的电子产品了。正因为其无论硬件还是软件的商业定位都处于相当高端的位置,且始终不肯把这种“高贵的身段”放低,故令许多追捧的人望而却步,不敢问津。笔者的一个表妹在深圳长大,家境不错,她在上学期间,甚至这几年工作之后,都一直想拥有一部MD机,但始终没有出手购买。正是因为这种严重脱离大众消费市场的商业定位,使得MD机没能把握住Mp3风行起来之前的良好拓展时机,找到其在电器发展史上本应拥有的商业地位。也正因为MD机的市场实在太高端了,国内电子厂家也从未跟进、生产过,市面上的MD机都是泊来品,而且基本是日货。在深圳尚如是,在那个以吹牛大省著称的半岛省份,MD更应该算是件奢侈品了。

从这位阿珍给丛先生的电话可以得知,她想要MD机,完完全全是出于一种纯粹的、毫不健康的攀比心态,说白了根本就是强烈的虚荣心在作祟。而对于这种本该明确拒绝的无理要求,丛先生却没有回绝,而是百分之百照办不误,到天虹百货商场(注意,这地方卖得还相当昂贵,至少要比电子市场的要高出一大截)买了MD机就寄过去,甚至连一声婉转的质疑都没有——我想,这用“不懂得拒绝”已经是不足以圆满解释了,只能用疑似强迫行为来解释恐怕才说得通。

在丛先生内心里头,是否判断不出阿珍的这种要求很过份呢?我想不是的,他绝对有着自己的看法。在上述的报道中就特别提到了:“丛飞过去曾和林燕(丛先生的朋友)说起一个叫阿珍的女孩”;从报道中看,丛先生的这位朋友就是从丛先生的口中,才得知阿珍那个无理要求的。

丛先生如果内心里头认为阿珍向他索要MD的这个要求是正常的、合理的,我想他是不会把这事专门拿出来跟朋友提的。他专门提了出来,显然说明他自己也觉得这种要求比较过份了。事实上,只要站到丛先生的角度去稍作思考,也能够稍微理解他内心痛苦之一二:若按照“100元钱对于深圳人来说,不过一顿饭,对山区的孩子,却是一学期的费用!”的标准,这2800元钱如果不买这个MD,而是拿去资助更有需要的山区孩子的话,则足够28个孩子一学期的学费了。

即使我们完全站到丛先生的思路中去,这其中孰重孰轻,也实在是非常容易衡量的;但对丛先生而言,则仿佛成了一件痛苦的选择。窥一斑而知全豹,在这件本应极容易作出判断但丛先生却没能选择好的事情来看,其他相对更不好作判断的事,如家庭和社会的利益关系和冲突如何处理等等,作抉择时可能就更痛苦了。而审视丛先生对所有的这些事情的最终抉择后,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他确实是患了一种疑似强迫症。


丛先生为什么会得上这种怪异的疑似强迫症呢?我觉得,这一方面跟他善良的本性有关,另一方面社会的病态宣传也脱不了干系。只有本性非常非常善良、对弱小抱有非常非常强烈的怜悯、博爱之心的人,才可能得上此症;那些铁石心肠、心狠手辣、良心连动物都不愿吃的家伙或者组织,与这种病症百分之两千是绝缘的。社会对人性价值观的病态宣传,则让丛先生这类心肠奇好的人感到自己必须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否则心里头就会有一种难以摆脱的负疚感甚至罪恶感。

就普通的人而言,这种负疚或罪恶感也许在特定的时候、特定的环境中会出现,但通常起不到太大的主导作用,因为理智通常会让他们战而胜之,使得他们不至于强迫自己非去做这种善事不可。但如果碰巧又遇上有强迫症倾向的人士,那么这种负疚或罪恶感则会占了支配地位,甚至变本加厉了。


毫无疑问,丛先生无论到底是否患有疑似强迫症,他为社会带来的客观效果,显然基本都是正面的。在他去世之前,他资助了许多失学少年儿童,让他们读得上书,将来出到社会后成为社会的栋梁而非负担;他“顾大家而弃小家”,虽对他的家庭带来了一定的损害,但这种行为在社会上经过广泛讨论后,如何对待“大家”和“小家”,人们应该会得出更符合社会伦理的结论;他资助的一些小人暴露出来的忘恩负义无耻嘴脸,也会让许多人对这种浮世绘看得更真切,从而加深对这个社会反思的力度,譬如到底是什么使得咱们这个社会对“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传统美德、千年古训弃若敝履;从眼下这种铺天盖地式的贴金式宣传,以及宣传中的那种让人望而却步的“高大全”式无限拔高的泛政治化形象,被迫寻找到一片不得不独立思考的思维土壤;……

当然,我也非常相信,有的人看了本人这篇文字后肯定会非常不爽——他们也许会说,你尽会往丛飞身上泼脏水,那么我想先行请教这“水”到底脏在何处,拜托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他们也可能会说,你究竟有什么资格对丛飞说三道四?那么我就先行声明,本人虽然根本不信任那个什么“希望工程”,但本人曾经通过结识的曾在贵州做过志愿者的朋友资助过一名失学儿童,希望质疑我的评论资格的人自己也能够先亮出质疑我的资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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