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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投票的陪审员:请千万小心原告贝书尼恢复“第二修正案”,限制言论自由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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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投票的陪审员:请千万小心原告贝书尼恢复“第二修正案”,限制言论自由的阴谋!
不锈钢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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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还未投票的陪审员:请千万小心原告贝书尼恢复“第二修正案”,限制言论自由的阴谋!
(177 reads)
时间:
2003-10-26 周日, 下午5:38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还没投票的陪审员请特别注意:原告贝书尼在下帖已经透露了她心中的险恶想法:她一旦获胜,马上就会大力推行那个臭名昭著的所谓“第二修正案”!
而这个“第二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各位可能还不大清楚,我在这里不妨给大家亮亮相,那就是----
“禁止捏造和歪曲网友的观点”
----具体来说,你写了一篇文章反驳对手,明明写得很好,但对手却可以指出你驳斥的其相关论点“理解错误”,属于“捏造和歪曲”,然后因此要求版主删贴(如果你不服、多次违规,甚至可能被封名!)。。。这看上去好像没什么问题,但关键是什么叫“捏造和歪曲网友的观点”呢?最终还是非得由版主来主观判断不可,于是就出现了彻底的人治!
举个例子:好比我前一段批判杜导斌他们“我们愿陪刘荻坐牢”的文章呼吁是“作秀”。。。根据这个“第二修正案”,杜导斌根本不用和我争论,只要向版主投诉说我“捏造和歪曲”他“作秀”即可----那样一来,我可能有确凿的证据去证明他“作秀”么?当然没有,于是版主就可以凭他个人的判断来决定删除我这样的文章!!
大家好好想想:上例这样的辩论批判假如也可能触犯坛规的话,奸坛这里哪还能存在基本的言论自由呢?大家再好好回忆一下:全世界可曾有一个论坛、一个会场、甚至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有过“禁止捏造和歪曲别人的观点”这样完全建立在人治基础上之滑稽“法规”的么?!
就冲原告贝书尼内心深处的这种恢复“第二修正案”险恶想法,也千万请各位还未投票的陪审员判她败诉啊!----
今天她胜诉了,明天,大家头上的删贴之刀就可能会多那么一把,而且,这刀还会捏在她这个版主自己的手里!!
作者: 贝苏尼 建议在法庭投票结束后重开关于坛规第二修正案的讨论 10/26/2003 01:54 [Click:20]
芦笛先生把“捏造对手观点”的手法玩儿得太溜了,把许多观点强加给我加以抨击,深受其害。
反对第二修正案的人说,不可行。我看不然,只要列出对手原文即可。“歪曲”与否留给读者自己评判。
不列原文的论战文章是否该删,请大家讨论。先抛砖引玉,按不告不理处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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