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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 伍凡: 此地无银三百两 ----- 评中国卫生部:禁止人体器官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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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伍凡: 此地无银三百两 ----- 评中国卫生部:禁止人体器官买卖   
邢国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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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20
文章: 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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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 伍凡: 此地无银三百两 ----- 评中国卫生部:禁止人体器官买卖 (350 reads)      时间: 2006-3-28 周二, 下午8:14

作者:邢国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此地无银三百两 ----- 评中国卫生部:禁止人体器官买卖

伍凡

2006-03-27

中国卫生部于3日27日公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并将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提出,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

人体器官不得买卖这个《规定》要到2006年7月1日才执行,就是讲白了,现在还可以进行人体器官买卖。事实上,中共政权以前从来没有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不但不禁止,中共政权下的各类医院大肄进行器买卖,只是因为苏家屯法轮功集中营摘取人体器官罪行曝光后,才假心假意的现在要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了,这是典型的此地无三百两的掩盖手段而己。再一次的默认了中共政权在苏家屯集中营犯下滔天罪行。

自2001年之后,中共政权大肆进行人体器官买卖。请看以下事实:自2001年之后,中国建立了许多器官移植中心,如:

1 解放军第309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组建于2002年4月。2004年1-9月份完成肾脏移植86例,肝脏移植34例,心脏移植1例。移植中心除门诊、急诊和病房的日常工作外,常常外出取器官。

2.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其前身为武警总医院肝脏移植中心,成立于2001年,由武警总医院和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共同组建,是北京市最大的肝脏移植中心,专业从事肝脏移植的临床及研究工作。本院内每年完成肝脏移植手术100~200例。

3. 东方器官移植中心 ----- 亚洲最大规模的器官移植中心。2002年命名为天津市器官移植研究所,2003年11月更名为东方器官移植研究所,2003年12月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随着器官移植规模的不断扩大,肝肾移植已成为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常规手术。至2004年5月,累计完成肝移植近1200余例,是中国完成肝移植手术最多的肝移植中心。累计实施肾移植近500余例,2003年度完成肾移植187例,居北方首位。

2002年,天津市政府投资兴建的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大楼已破土动工,大楼建成后预计每年完成肝脏移植手术500 例,肾脏移植手术300例。

4.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上海长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经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正式批准于2003年12月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器官移植研究所。全军器官移植研究所迄今已完成肾移植2800余例次;开展肝移植,迄今完成近300例次。

5. 复旦大学器官移植中心成立于2001年10月30日,依托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至2005年1月,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已完成第101位患者接受心脏移植手术。台湾病患者移植腎肝,大都在此中心做手术。

据韩国医疗行业推测,韩国人“远征”器官移植手术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国各地每年达1000例左右。

大批日本病患者到中国移植器官。自2004年以来,一位经纪人已帮助了一百多个日本人去中国接受移植,并且这个交易还在增长。据消息来源,肾脏移植的费用高达37000英镑,肝脏高达88000英镑。

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005年10月23日透露,器官移植近年来在中国发展迅速,仅2004年,全国就有肝移植近2600例,肾移植6000例。参阅: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5/10/25/001147443.shtml

上述具有相当规模的器官移植中心需要大量的活人体供应才能满足全球范围的市场需求,并且要求健康活人体供应。死刑犯和法轮功修煉者就成为活人体供应者。

人们会问,为什么中共政权会做出从人体摘取器官下流罪恶勾当呢?这就要追究到恶魔江泽民头上,他在2000-2001年间,下达杀害法轮功修煉者的秘密命令:“打死萛自杀,不必追究死者身份。”于是以罗干、刘京等法西斯刽子手自2001年在全国范围建立法轮功集中营,苏家屯集中营仅是己曝光的一个。在苏家屯集中营,关押6,000名不愿转化的法轮功修煉者,其中4,000名己祕密处死,摘取人体器官出售。

对罗干、刘京等法西斯刽子手而言,杀害法轮功修煉者摘取人体器官出售是废物利用,是无本生意,是无本万利。另外,据英国《独立报》报导,在中国死刑犯每年高达8,000人。由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煉者和死刑犯这两类人就成了摘取器官的庞大活人体库。由此,自2001年前后,在中国南北各地兴起扩大重组器官移植中心热潮,充分利用上述活人体库。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2005年11月7日-9日在马尼拉世界卫生组织 (WHO)分部召开的会议上,首度正式承认,目前中国大多数移植器官来自于死刑犯。但是他隐瞒了从法轮功修煉者身上摘取器官的罪恶事实。

中共政权的下属机构:中国国际器官移植网络服务中心(China International Transplantation Network Assistance Center)在其网站上提供有价目表:

肾移植$62,000 美元
肝移植 $98,000~130,000 美元
肺移植 $150,000~170,000 美元
心脏移植 $130,000~160,000 美元
角膜移植 $30,000美元
参阅:“苏家屯罪恶——魔鬼中共的最好写照”
http://www.chinaaffairs.org/gb/detail.asp?id=61950
这些巨大无本万利的利润,促使中共政权多捉人,多杀人,多摘器官,多赚黑餞。

笔者认为,在苏家屯法轮功集中营罪恶活动曝光后才公佈《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但此《规定》根本不可能阻止中共继续镇压和杀害法轮功修煉者,也不可能阻止利用死刑犯进行器官买卖。在中共政权一切以权钱为主导的政策下,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器官买卖必将更隐蔽的方式进行。

笔者呼吁,苏家屯集中营内幕知情者和器官买卖知情者,应该站在人道立场勇敢的出来揭发内幕,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制止中共的罪行。


中国事务http://www.chinaaffairs.org转载


“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囚器官被摘取情况调查报告
发言人: 《劳改基金会》,








(图片为宋留根在被带往法庭接受终审判决的途中。死囚两腿分别系帮带,以免死囚因惊恐而大小便失禁,影响死刑执行过程。这是近年来中国司法部门在对死囚犯执行枪决时所采取的一种新措施。)

“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囚器官被摘取情况调查报告



原编者按:“中原涉黑第一案”主犯宋留根等人因涉嫌组织帮派、控制商业市场,被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2005年4月25日执行死刑。这次共枪决九名死囚。死囚的身体器官被摘取、贩卖及移植。

按中共的政治生态,每逢节假日政府按惯例佯称为了“保护人民欢度节日,维持社会秩序,打击犯罪活动”,在全国各地召开宣判大会,游街示众,及执行枪决死囚的公开活动。中共希冀使人民相信它是“为人民服务”的,然而其真实目的是维持和巩固统治秩序。刑事犯罪之根源在于社会,而个人因素常常是次要因素,中国大陆目前犯罪活动的猖獗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政治及经济制度的不合理。非政治性犯罪同样被中共认为是严重的政治问题。

当劳改基金会获悉河南省许昌市于4月25日执行公开处决囚犯的消息后,迅速作了调查,现将报告公布如下。劳改基金会承认调查报告中,第一,尚有一些重要部分事实没有被证实;第二,某些细节可能有出入,这是大家可以想得到的原因造成的。但是通过这一份调查报告可以看到,作为中共政权半个多世纪以来,以这种“杀鸡儆猴”的野蛮方式来维持统治的暴行没有什么改变,北京政府是当今世界上唯有的一个以公开杀人作为教育手段的政权。因犯罪行为,包括政治、宗教、思想方面的所谓犯罪被处以极刑,在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集权专制国家中持续发生,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产党政府统治下这样的规模、这样的方式进行,是世界上各国所未有的。中共的另一个创举,亦是今天世界各国都没有的,即大规模的“利用死囚器官”的政策——杀了这些死囚犯后,还要“废物利用”他们的器官,这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

本调查报告所触及的只是冰山之一角,供人们一窥何谓当今的中共治下的“社会主义文明”。

调 查 报 告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五日

2005年4月25日当天上午8时30分,许昌市中级法院所在的延安路上有千余名警察及执法人员。大批军车、警车以及各种车辆,包括8辆火葬场的收尸车停满了延安路两侧。

宋留根、马献洲、张广明、刘慈恩、毛海军、刘文贤、陈华、王明军8人是被关押在许昌市高营看守所。刘强被羁押在鄢陵县看守所庭审当天上午8时22分,他们被武警押送到许昌市中级法院,许昌市武警中队几乎倾巢出动承担押送护卫任务。

2005年4月25日上午8时53分终审宣判结束后,宋留根被五花大绑押赴刑场。

宋留根等8人执行死刑的地点是在许昌市郊的八骏桥与灞陵桥附近,8人分为3组,拉开一定距离被执行枪决。执行后武警撤离,由火葬场人员进行收尸。当天因为有几个犯人家属有车,所以部分犯人家属一直开车追踪了行刑车队。但被警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执行枪决后有部分家属看到死者尸体。

经调查,担当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术的是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参与器官摘取的医生共有十三名,其中肾脏科正副主任共5 人。九名死刑犯中有四名被摘取肾脏、三名被摘取视网膜。特别是该案中另作处理的一名四川籍死刑犯4月26日被活体摘取肾脏后再执行死刑。

据火葬场一运尸车驾驶员说:殡仪馆运尸车将带有编号的八名死刑犯遗体运到新火葬场太平间后,来自三辆医院的白色依维柯手术车上的十多名医生火速对遗体进行了解剖。其中编号为7号和8号的两具尸体没有做任何的解剖手术最先进行了火化。9号、11号和13号三具尸体眼睛好像被挖掉一样,看起来非常恐惧。当时在太平间内的火葬场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这些医生们是在摘取死刑犯的遗体器官。站在室外停车场穿着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员和法警边抽烟边等待。大约二十多分钟时间解剖完毕。七具尸体才相继火化。

经多方仔细查证证实:编号为7号和8号的死刑犯为此案头目宋留根、马献州,他们的器官均没有被摘取。编号9号、11号和13号的死刑犯为张广明、毛海军、陈华三人——视网膜器官被摘取。其余四名死刑犯分别是刘慈恩、刘文贤、王明军、刘强四人——肾脏器官被摘取。

整个死刑犯器官摘取过程十多名医生手术操作有条不紊,经验丰富,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从七名死刑犯遗体摘取器官的手术。许昌市中心医院肾脏科、血液透析科杨爱玲副主任讲:“我们干这行都几十年了,这样的(器官摘取)经验是相当丰富的!”

许昌市中心医院肾脏科、血液透析科副主任杨爱玲医生对肾病患者亲属说:只要准备好换肾脏(包括供体费、手术费、住院费、血液透析费)所需的5万元人民币,医院是一定能够找到患者所需的供体的。可供所需肾脏的选择面相当广泛。杨医生的要求是:患者要首先提供血液类型、肾脏配型等生理资料,然后医院根据这些生理信息,到许昌市各看守所和监狱,提取已被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的囚犯血液样本和肾脏配型。等待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对死刑犯执行枪决,后医院就可摘取其肾脏进行移植。

办公室表示除医疗费用5万元外,还要支付其它的“额外费用”。该科室另一名医生从资料夹里取出一名4月26日换肾的手术单据讲:这名患者舍得花钱,换的肾是一只活体肾脏,肾脏质量相当不错。那位四川籍的死刑犯被摘取肾脏后,于4月26日才被执行死刑。

该科室的医生们对从死刑犯体内摘取器官不以为是不应当的事,认为这是死刑犯罪有应得。只要医院打通各个司法环节,想摘取死刑犯身上某个器官都是随心所欲的事。据该院一名知晓“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术的人士透露;此次所摘取的四名死囚的肾脏、三只视网膜,其中一只肾脏,三只视网膜已在4月25日由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15万元的价格卖到了广州中山医院。其余的肾脏已在当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等候多日的肾脏患者作了移植。

据了解,在河南省目前器官移植手术最好的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脏科,排号等待换肾的患者多达60人之多,住院等待换肾的患者有12人,肾脏器官处于严重紧缺状态。而社会自愿捐献肾脏的事例几乎没有。多年来肾病患者所换的肾脏,均是从河南省各地死刑犯摘取的肾脏。此次从许昌死刑犯体内摘取的肾脏以5 万元的价格在4月25日已被用完。其余的肾病患者只得继续等待更多的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但他们都对医院肾脏器官摘取工作充满信心,因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摘取网络庞大。每天医院都有一些成功的移植手术,声誉良好。有些时候还将器官高于当地价格标准的两倍转卖到广东沿海的一些医院。其中广州中山医院是最大的购买者。并且还有全国各地医院介绍到该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的购买者。

至5月7日止,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脏科病房内,4月 25日做肾脏移植手术的三名患者仍在该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其中一名患者亲属坦承花5万元人民币接受了“中原涉黑第一案”中死刑犯刘文贤的肾脏,其它的器官受者也花了同样的价格接受了死刑犯的肾脏器官。主治医生还曾严肃地告诫他们不要向任何人谈及肾器官的来源。曾有人向一位姓史的医生打听其余二名刚做完肾脏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肾脏来源一事时,受到了该医生的严厉警告!并且威胁将该人逐出医院。

对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此次摘取死刑犯器官和长期摘取死刑犯器官获取丰厚经济利益,该院一名不愿透露身份的内部人士对此一概承认。据她介绍:目前每摘取一名死刑犯器官,相关的手术医生和联络器官来源的人,以及受者各地医院的医生将同时获得丰厚报酬。但这些报酬也只限于相关科室的主任。其它副主任、医生在器官信息来源、器官处理等事务方面根本不能获知与参与。

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术均都是肾脏科主任牵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早在一个月前就做好了摘取方案,除了提前对死刑犯进行血液采集、器官配型的生理健康指标论证外,所谓的法律过程只是医院向司法局、看守所支付购买死刑犯器官有关费用的过程,无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续可言。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向器官受者透露的也只能是死刑犯生理健康指标信息,从不出具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续。

“中原涉黑第一案”中的另一名案犯刘某,一审判处死刑,刘某不服判决。5月2日他以最后的一线希望向河南省高级人民院提出申请,要求捐献自己的肾脏,企图以此交换获得法院改判死刑的判决。随后此案的多名案犯纷纷效仿,申请捐献器官。

从此案中一案犯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答复:案犯获死刑之前无偿捐献器官与执行死刑之后“捐献”器官都是同样一个结果,不能成为影响判决结果、用来讨价还价的前提。实际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已对这些案犯在看守所内进行血液样本采集,也充分说明他们的死亡期限指日可待,一旦执行死刑,他们的器官就会被摘取。

据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脏科主治医师杨医生介绍,郑州的器官移植手术虽然不错,但仍然有很多患者到天津、北京与广州等地做器官移植手术。据医生介绍说:器官价格,现在活人的比死人的还要便宜。虽然国家明令禁止活体器官移植。但是文件是文件,执行多少是另一回事,并且,大多数移植者可以做假身份证,以直系亲属的捐献做移植手术,因为国家条文允许直系亲属做活体器官移植。

在查访中得知,郑州地区在河南算是富裕区域,发生器官买卖的行为较少,洛阳附近是河南比较贫困的地区,所以器官买卖多发生在洛阳一带。




── 原载《劳改基金会》


作者:邢国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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