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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马英九:对一个无国籍但又拒绝成为中国人的人的提问不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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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要是马英九:对一个无国籍但又拒绝成为中国人的人的提问不予回答
常委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6/01/10
文章: 2007
经验值: 36271
标题:
我要是马英九:对一个无国籍但又拒绝成为中国人的人的提问不予回答
(293 reads)
时间:
2006-3-27 周一, 下午6:20
作者:
常委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个人由于企图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叛逃他国,被吊销“大陆”护照,就已不是中国人。当然,你可以用“我的公民权是被剥夺”的理由来为自己辩护。
这样的辩护也许对王丹那样的人能适用,但是对于那些认为台湾是中国一部分,认同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宪法,认为“大陆人没有中华民国护照,只能证明中华民国行政部门非法失职,居然在毫无宪法依据下,不发给大陆的中华民国国民护照,剥夺他们的国民身份。这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空前犯罪”的人来说,则是非常可笑的。
因为既然你言必以中华民国宪法为依据,那么按照你的说法你完全有机会申请成为中华民国公民,再次成为中国人,前提是向台湾当局提供你在中华民国主权范围内(大陆)出生证明和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资料,并表示效忠中华民国和拥护中华民国宪法,否则视为拒绝成为中国人。(具体申请办法请参照“中共国不给护照中华民国(www.rocgov.org)给你护照,申請中华民国(www.rocgov.org)护照須知
http://hjclub.com/ShowTopic.asp?ID=2570815
”
你可以说由大陆(含领馆)出具的证明台湾当局不承认,但是一个流亡在美国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办到这一点是不困难的,因为你的所有个人资料在美国都有注册,由美国政府开具的证明是受到中华民国承认的。
至于你说“中华民国行政部门非法失职,居然在毫无宪法依据下,不发给大陆的中华民国国民护照,剥夺他们的国民身份”,那首先就请你说服大陆交出所有公民户籍资料给(民国)政府,如果你说服不了,就请你把你的亲朋好友的相关个人资料和证明,以及认同中华民国、拥护中华民国宪法的申明转交给民国政府。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证明中华民国宪法已经完全部不符合实际情况,中华民国实际主权范围已不包括大陆,13亿大陆人民已经不具有中华民国国民的身分,中华民国国民只=2300万台湾人民。结论,修宪势在必行。
一个人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一个不愿意成为任何一个其他国家公民的人,一个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一个宣称认同中华民国、拥护中华民国宪法但又拒绝成为中华民国国籍的人,一个自称是中国人的人但同时有机会成为中国国籍的而放弃或不愿意的成为中国国籍的人,他沦为一个既要颠覆大陆政府,又要颠覆台湾政府的“助共灭台,灭共灭台”的无耻国际流氓,就不足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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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哲网上公开向马主席的提问,并请马主席进一步解答释疑
网上公开向马主席的提问,并请马主席进一步解答释疑
王希哲
中国国民党马英九主席:在昨晚旧金山全侨对你的欢迎宴会上,我书面向主席的提问,抄录如下:
“向马主席提问:
我是王希哲。流亡海外的中国民主党顾问。
我向马主席提两个问题:
一、台湾究竟因为什么要台独?是因为大陆中共的专制,还是因为所谓“终战”后“中华民国非法占领了台湾”?
说中共专制而要台独,可以说是反共;说“中华民国非法占领了台湾”要台独,这是在配合日本翻二战的案。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绝
对不能含糊。国民党曾犹豫承认“台独选项”。请马主席告诉我们,台湾绿蓝两军的“台独选项”,究竟是哪一种台独?
第二个问题,台湾主权究竟是属于全中国人民还是仅属于台湾2300万人民?
我注意到马主席美国此行也谈到,现行的中华民国1946年南京宪法, 是全中国宪法。我们知道即便是李登辉非法的“增修条文”,也仍
然强调的是“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因此,中华民国管辖下的台湾主权,依宪法当然属于全中国人民。但中华民国两任“总统”
言行无视和践踏宪法,却从未见在野党弹劾“总统”言行违宪。请问马主席,一个由“总统”带头践踏宪法的社会,可以自称是“民主社会”吗?
问毕。谢谢马主席
王希哲
2006年3月24日”
向马主席代读希哲问题的司仪,未能完整宣读以至未能准确反应希哲
的问题,希哲只得起立,简要直接向马主席陈述。
马主席的回答大体如下:
1、离题言他。大谈马关条约以后至“228”,至1971年“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后,台湾人民的“悲情”而产生的“台湾意识”。
2、国民党坚持《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中国收复台湾的正当性。并提到他曾在立法院与“群绿”辩论《开罗宣言》正当性。因此这是他一贯的立场。
3、“台湾属于中华民国。所以,台湾主权属于中华民国国民”。
马主席,我当然了解国民党对《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立场。 国民党深厚的传统是一个爱中国爱中华民族的党。马主席继承了这个传统。勿庸置疑。但我问的是,绿党的“台独选项”可以是立足在这个中国立场上的台独吗?国民党能够用自己的立场去改造绿党的反《开罗宣言》反《波茨坦公告》为日本翻案的反中国立场吗?若不能,而国民党又承认了“台独选项”,这将意味了什么?
这次宴会上,我本来要向马主席提出的问题之一是:
“马主席认为国民党还能够把中华民国这面旗帜坚持多久?我们原来支持中华民国,因为她是两岸未来民主统一的新中国的希望。但现在在台独民粹主义的猛烈进攻下,中华民国已经被他们宣告灭亡。蓝军勉力支撑的也早已不是原来精神的中华民国,不过是绿党用来权挡风雨而一心抛弃的厕纸。若中华民国注定要亡,国民党宁见到亡于共党之手,还是亡于绿党之手?”
我本来是很想要提这个问题的,但看着宴会上济济一厅,据廖伟平致词说是“打了强心针”的兴高采烈而又垂垂老矣的国民党“忠党爱国”的老侨民们(郭平兄戏称这个宴会为《千叟宴》),又实在不忍心把这个尖锐问题提到马主席面前,扫满场的兴。但这个问题,实在已经很迫切了。我的看法,中华民国亡于共党之手,国民党和中华民国还能有一定历史地位;若亡于绿党台独之手,两蒋与国民党后死们,必定是死无葬身之地也。
“台湾属于中华民国。所以,台湾主权属于中华民国国民”。马主席的这个回答很巧妙,理所当然,天衣无缝。
但是,马主席,我没有追问你,哪些人是“中华民国国民”?难道仅仅是“2300万人民”吗?南京宪法下的“中华民国国民”,当然是全中国13亿中国人,这对你难道可以是有疑义的吗?即便按照非法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大陆人民,也仅仅是“不自由地区人民”。“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固然是“中华民国国民”,“中华民国不自由地区人民”就可以不是“中华民国国民”了吗?“不自由地区人民”仅仅是事实无法与“自由地区人民”一起行使对中华民国的权利,并不等于他们没有了权利。是谁有权褫夺13亿大陆人民原中华民国国民的身分?
有人奇谈怪论:“大陆人没有中华民国护照,所以不是中华民国国民”。 颠倒是非!大陆人没有中华民国护照,只能证明中华民国行政部门非法失职,居然在毫无宪法依据下,不发给大陆的中华民国国民护照,剥夺他们的国民身份。这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空前犯罪。怎么他们的失职犯罪,反倒成了否决大陆人民国民身份的法律依据?
严重的是,若马主席的心目中也这样想,“台湾主权属于中华民国国民”的“国民”,也仅仅指的是“2300万台湾人民”,马主席离台独实际也就不远了,起码,台独合法化的大门,马主席就为之洞开了。马主席就在根本上与陈水扁是同志了。马主席曾经说决不能合在一起的“马”与“扁”就终于还是合在一起,成为“骗”了!一时的机会主义,也许可以成就一个今天上台明天下台的“总统,而其贻害则是无穷的。马主席深思。
2006年3月25日
美西海湾
[email protected]
作者:
常委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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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脑子又进水了:老美不是中国国籍的人,怎么一发言你们阿扁就磕头如捣蒜了?
--
咱老百姓(真)
- (0 Byte) 2006-3-27 周一, 下午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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