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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史可法的选择(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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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可法的选择(四)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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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史可法的选择(四) (1357 reads)      时间: 2006-3-12 周日, 下午2:03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史可法的选择(四)


芦笛


要说史可法害怕辫子兵,因此不敢派兵收复根本没有沦陷的山东、河南、河北大部分地区,似乎也不是毫无道理。诚如作者所说,南明小朝廷自成立后,将近一年内毫无动作,耐心地等待辫子兵在陕西结果流贼后,再挥戈东向去接管华北真空地带。南明唯一一次北伐,乃是试图联合满清“友军”,夹攻时在陕西的大顺军,但因高杰被杀,便废然而罢,全师南撤。作者认为,这是史可法的错。

问题不是那么简单。愚以为,史可法对满清的态度很复杂,恐怕是感激羞愧之心多于害怕,下文还要详论。他不派兵经略山东河南河北,我看还是因为军阀们不听话。其实作者引用的史可法9月间的奏章就说明了这一点:

“各镇兵久驻江北,皆待饷不进。听胡骑南来索钱粮户口册报,后
遂为胡土,我争之非易。虚延岁月,贻误封疆,罪在于臣。适得北
信,九陵仍设提督内臣,起罪辅冯铨,选用北人殆尽。或不忘本朝,
意图南下,逃匿无从,是河北土地、人才俱失矣。乞速诏求贤,偏
谕北畿、河北、山东在籍各官及科甲贡监,但怀忠报国,及早南来,
破格用之。”

这说得明明白白:各镇军队以欠饷为由赖在江北,他对此一筹莫展,唯一能想出来的弥补措施,乃是请皇帝迅速下诏,吸引北地才士来归,免得土地无法收复,人才也丢了。从这奏章里,我只看出“史婆婆”的万般无奈,可作者却要使出清流打道德方天印的传统招数来,说什么:

“大量史料表明,南明的军队从来就不缺饷,有记载他们四个月就
发了一年半的银饷,同时比比皆是的还有他们如何搜刮民间的记载。
至此,史阁部的心思就不免叫如我之辈作小人想了。”

当真是小人之想!南明军队当然从来不缺饷,他们不想开拔打仗,正是因为太不缺饷了──上文已经说过,朝廷为了讨好武夫们,竟然授予他们设卡收税的权力。在驻地安富尊荣,谁还会想去打仗?放纵这种尾大不掉的局面出现,史阁部当然不能辞其咎。但不能为此就指责他怯懦。

他倒是确实不想打辫子兵,但日日夜夜都想向闯贼报仇雪恨。如果他能调动部队,早就北上去打流贼了,何必要等到次年正月才动手?后来北伐,也只有高杰军充当主力,那还是因为他作了快一年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感动了高杰的甜心夫人。在邢夫人战无不胜的枕头风的影响下,高杰才转变过来,开始听史阁部的话了。可惜史大人这点心血也因高杰被杀而断送。

要说怕辫子兵,则我看不光是史可法一人,乃是全民心理。中国人似乎很容易养成一种恐惧心理,将某种人视为“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的神兵天将一类。一旦这种恐惧心理传染了全民,则国家的“气数”也就差不多了。在中国历史上,这种情况多次出现,当真没劲。

这很像动物决斗。儿时我就注意到:两只鸡打架,开头双方都非常勇猛。但一方打败后,终生便再不会抵抗,无论对方如何作践都只会扁扁地伏。宋对金、对元,明对清,国民党对共产党,似乎都先在心理上垮了,就此再也无法收拾。反倒是在为许多人诟病的抗战中,中国人的表现还非常出色,一直挺到最后。

“恐胡症”第一次显示迹象,似乎是在南宋。记得辛弃疾在《美芹十论》中长篇大论地痛斥“北勇南怯论”。这一事实本身,似乎就雄辩地证明了恐胡症在当时成了一种普遍心理,所以他才有必要去驳斥之。

明朝军民普遍害怕辫子兵,似乎是个不争的事实。前文已经引用过当时人的记载,说哪怕只有一个辫子兵,南人不管有多少人,只要听得对方一声:“蛮子来”,立刻就乖乖跪倒尘埃,伸长脖子耐心地等人家的大刀向南人脖上砍来,慷慨就义,欢乐归阴,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早在满清入主中原前,辫子兵就多次绕过山海关入侵大明。我记得起码有两次是长驱直入打到山东境内。每次都是孤军深入,每次都抢劫了大量财物,掳掠了数十万百姓(十几万?记不住了。女真乃是奴隶社会,那些汉人是抢回去作奴隶的)。如此劳师远征,还裹胁了如此众多的平民,可知行动何等缓慢。官军要切断退路并包围歼灭之,实在是易如反掌。就算不敢和人家的铁骑对阵,起码可以把辎重和俘虏截下来吧?然而每次辫子兵都是大摇大摆如入无人之境,全师而来,全师而归,仿佛是来领取给养。从头到尾,官军只敢恭迎入境,礼送出境。这种怪事不用“全民恐胡症”来解释,又该怎么说?

论战斗力,汉人军队中最能打的乃是自成的叛军。孙传庭的部队算是官军中的劲旅,竟然被叛军全歼了。自成亲征山海关,和吴三桂决战。三桂所率宁远军乃是官军精华,和大顺军斯(厂斯)杀也顶不住,已现败象。此时风沙大作,昏天黑地,对面不见人,双方自动休战。多尔衮令宁远军退下,辫子军上去。等到风沙停息,大顺军一看对手变成了辫子兵,顿时大惊,狂喊:“辫子兵来了!辫子兵来了!”正是古书所谓“军惊而坏都舍”,山崩海裂一般溃不成军。大众去丹田提一口气,使出绝顶轻功来,气都没换一口便奔到北京,连服无数同仁堂的定惊散,三魂七魄都还没收回来。自成逃出北京后,三桂和辫子兵衔尾猛追。他和辫子兵打一仗败一仗,从来没有赢过,最后又变成了东逃西窜的流贼。

还有个奇怪的现象也颇值得注意。明末有个将军名唤李成栋,和后世冯玉祥、马悲鸣等人一样,同是著名倒戈将军。此人先从贼,后投明,再降清,最后复降明。他当清军将领时勇猛如天神,战必胜,攻必克,先后消灭了隆武帝军主力,生擒绍武帝,平定了华南大部。后来他又反水,归降永历帝,却就此一仗都打不赢,莫名其妙就阵亡了。这种鲜明对比,如果不用“全民恐胡症”似乎无法解释,因为李成栋投降永历帝后,如其他军阀一样,基本是自主的,并未被朝廷捆住手脚。

因此,我认为,当时的情况是“连环怕”,官军怕叛军,叛军怕辫子兵,“恐胡症”相当流行。不把握这个全民心理,却去责备史可法一人,未免太不公平。


二、史可法的“联虏(清)剿逆(闯)”的战略方针违反了民族大
义,开了后世“安内攘外”、“宁赠友邦,不给家奴”的滥觞,在
实际上毫无可行性,乃是一厢情愿。


这种指责,只暴露了作者用现代愤青价值观去苛责古人。在作者看来,满清是民族敌人,自成、献忠等人则是“内部矛盾”,当然应该停止内战,一致对外。

可惜这不过是上世纪30年代被中共欺骗蛊惑的爱国愤青的思维方式,并不是忠臣孝子史可法的思维方式。他对满清和自成的态度,已经详详细细写在《史可法答多尔衮书》中了,而那正是标准的圣贤之徒的反应,以孔孟之道来衡量,一点错都没有。奇怪的是,作者拿那封信作足了文章,却连史可法“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反复强调的中心思想都看不出来。

我在本文第二节已经介绍过古人的思维方式了:古人不懂民族大义,只懂君臣大义;没有民族立场,只有臣民立场。在忠臣孝子看来,当时有两个大敌,一是农民叛军,二是辫子兵。两者都危及君王统治,都必须反对。但自成逼得崇祯自杀,已经不光是敌人而是天下忠臣义士不共戴天的死仇了。儒家的“国”乃是“家”的放大,弑君之仇,尤甚于杀父百倍。“主辱臣死”,而况主死乎?所以,要史可法去招安张献忠还有点可能(当然前提是张必须放弃帝号),要他去和自成联手,当真是做梦!

另一方面,多尔衮得到汉族降臣的指点,采取了旨在收揽民心的极高明的政治策略。他是以“代大明天子报仇”的名义出兵的,进京后为崇祯和皇后发丧,令百姓服丧,并将帝后隆重安葬。这一切不能不使得忠臣史可法既感且愧:感谢的是辫子兵“打抱不平”,不仅代自己打败了汉臣无法打败的逆贼,将之驱逐出北京,而且代汉臣尽了安葬先帝先后之责;惭愧的是自己身受君王深恩,却不但没本事保卫先帝,没本事为先帝报仇,甚至连安葬先帝先后遗骸的起码臣子责任都没尽到,竟然劳外人去为自己作这些事。这种种国家和臣子的奇耻大辱(再说一遍,古人的“国家”乃是皇帝个人的,他们并没有如今的民族国家概念),宁不令他愧生天地间!

因此,满人当然成了汉族忠臣们的恩人,史可法已经在那封信里说得清清楚楚了:

“殿下入都,为我先帝、后发丧成礼,扫清宫阙,抚戢群黎,且免
剃发之令,示不忘本朝。此等举动,振古烁今,凡为大明臣子,无
不长跽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

这话说得非常真诚,乃是典型忠臣孝子的心声。在此之后,再和辫子兵动刀兵,岂非忘恩负义?昔日之敌,今日已经转化为恩公。按《春秋》大义,当然只能结为友邦,“联虏剿闯”乃是他可以作出的唯一道德选择。

从实力对比来看,这也是史可法唯一的选择。当时的情况明摆着:明廷不是联合叛军,就得联合清军,决无可能左右开弓,同时和双方开战。联合叛军的可能性上面已经说过了,根本就不存在。即使史可法能忘弑君血海深仇,叛军也未必会如作者一厢情愿设想的那样,愿意与官军联合。后来献忠部将孙可望、李定国等人确实投降了官军,但那时他们已经势蹙力竭,舍此并无出路。但史可法生前叛军还很猖獗,献忠称了帝,岂愿放弃帝号投降南明?

作者可笑之处,乃是沿袭党文化套路,痛责史阁部不明民族大义,却毫无根据地假定“农民起义军”深明这民族大义,愿意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其实,如果连史可法都没有什么民族意识的话,那请问自成、献忠等人又从何而来这种意识?作者有何根据认定那些人就会顾全民族大局,放弃自己抢夺天下的野心?后来的中共又几曾因日寇入侵而放弃抢夺天下的狼子野心?真要用现代观点抓卖国贼,那该抓的也不是老史而是老李老张。不是他们在国难当头之时起来造反,满人又怎能坐收渔利?

官军不试图与清朝联盟,单独与叛军作战又如何?我看也不行。崇祯在世时,享有“乾纲独断”的绝对权威,内无马士英那种弄权首辅,外无左良玉那种抗命悍将,倾全国之力仍无法镇压叛军,身死敌手为天下笑。如今南明只保有半壁河山,内争如火如荼,史可法根本无法指挥骄兵悍将,要去独立和叛军作战,当真是春梦一场。

从历史先例来看,“联虏剿逆”也完全符合忠臣行为规范:诸葛亮毕生坚持的就是联吴伐魏的战略方针。在他看来,魏乃是篡汉的国仇,而吴虽然大败过蜀军,后来也称了帝,毕竟是两个魔鬼中较少邪恶的一个。他从来是儒家赞扬备至的忠臣楷模,史可法抄袭他的战略,又何错之有?

总而言之,史可法选择“联虏剿逆”的战略方针,从儒家道德上来看毫无过错。从实际国情来看也是唯一貌似可行的选择。任何真正的儒家志士处在他那个地位,恐怕都只会作出这个选择。

而且,这决策似乎是破除上述那“连环怕”定式的唯一办法:官军本来怕叛军,若能和为叛军恐惧的辫子兵联手,定然士气大振,勇不可挡。这方略原也可行,前提是南明文臣精诚团结,将士用命,趁清军西征之际大举北伐,接收华北真空地带,陈兵河南,阻断清军归路,形成威慑,令清廷不敢小看,再效法石敬瑭,割让京畿一带,与满清结盟后合力剿闯。

更大胆的思路当然是趁清兵在陕西与流贼鏖战之际,直取空虚的京城,但此策恐不可行。首先是史可法那至诚君子做不出那种背恩反噬、趁人之危的事来。其次是明军战斗力实在太差,而清廷在关东应该留有战略预备队(据今人研究,满清初入关时倒是倾巢而出,但后来就把部分军队调回关外休整去了)。北京城池坚固,没有现代火器很难攻打,若顿兵坚城之下,关外和陕西清军回救就会被全歼。

所以,还是上面说的那依靠实力与清结盟之策可行,这似乎是当时南明能争取到的最佳结局。但前提必须是内部精诚团结,将士用命,作不到这点,则连偏安江南都没指望。作者只看到大明表面上的虚胖,却不知道那其实是病入膏肓的东亚病夫的浮肿,满清便再瘦小也是神威凛凛不可抵挡的孙猴子。


三、史可法在回答多尔衮的信件中,卑躬屈膝,更违反了明朝一直
坚持的“一个中国政策”,犯了重大政治错误。


这再度说明作者连那封信都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

多尔衮和史可法的通信,乃是最典型的传统道德官司。古人打仗,兵马未动,檄文先行,也就是抢占道义制高点,历数对方的大罪或道德缺失,居高临下大义凛然地痛责之,这我已经在《讨王希哲檄》中示范过了,嘻嘻。这其实非常无聊,在实践中似乎也没有什么奇效,可在中国竟然成了传统。

老多和老史的吵闹,就是这种无聊的道德官司。不幸的是,老史占了下风。这倒不是老史文才不及老多,而是老多处处占在理上,咄咄逼人,而老史只能处于自辩的被动地位。纵是武侯复生也只能如此。老史做到这样,已经是难为他了。

老多捏的七寸,以本人的话代他简捷地说,就是:“不报国仇,苟活忍死;偏安江南,拥立伪帝;不迎王师,忘恩负义。”(啧啧,只恨老芦生错了时代,英雄无所用武,惜哉!)史可法根本就无法抵挡这些指责,因为他确实没有兴师复仇,一直是满清在和大明的死仇作战,所以他只能心虚情怯地自辩。

对“不报国仇,苟活忍死”的指责,他的答辩是:当时他已经去勤王了,率军走到淮北便听到了噩耗,五内崩摧,本当立即自裁,追随先帝于地下,“而二三老臣,谓国破君亡,宗社为重,相与迎立今上,以系中外之心”,这才活了下来,为的不是个人而是国家。

“偏安江南,拥立伪帝”的指责,正正打在他不可告人的心病上,前文已经介绍过了,太子生死不明便拥立旁枝,按传统规矩来说有谋篡之嫌。正因为此,他对此作的自辩最长,简捷的说是:1、“今上”是金枝玉叶:“神宗之孙、光宗犹子,而大行皇帝之兄”,合法性无可怀疑;2、得到了上天批准:“告庙之日,紫云如盖,祝文升霄,万目共瞻,欣传盛事。大江涌出柟梓数万,助修宫殿,是岂非天意哉!”(NND,老史那至诚君子大概不会造谣吧?大概是上游发洪水,把森林里的树木冲到下游来了)。3、大量列举历代为了宗社拥立新君的先例,证明这么做完全符合《春秋》大义。

对“不迎王师,忘恩负义”这条,他说,南明并没有忘恩负义,而是感激涕零,已经送了礼物表示谢忱,并愿和大清永结盟好。劝清廷好人做到底,效法“契丹和宋,止岁输以金缯;回纥助唐,原不利其土地”,得了钱就走人,不要为德不卒,反恩成仇,否则“贵国即有他命,弗敢与闻。惟殿下实明鉴之”。

依愚见,以老史脆弱的道德立场,这信写得非常之好,便是请我去也不能做得更好了,特别是结尾软中有硬,棉里藏针,更表明他早就不想活了,并非贪生怕死之徒:“法北望陵庙,无涕可挥,身陷大戮,罪当万死。所以不即从先帝于地下者,实为社稷之故”,令人数百载后读来尚自为之悲从中来,不可断绝,明知传统忠义之无稽,仍不免神驰万里,依稀想见志士胸襟。

而今作者却说那信丧失气节,丢了民族的脸!For God's sake,这都哪跟哪啊?!人家老多完全是用儒家那套,责老史以《春秋》大义,字字占在理上,你怎么去驳?四书五经上有什么依据,可以用去辱骂代大明天子复仇的友邦?遮莫作者心慕爆牙外长李肇星那种超级痞子,以为所谓折冲樽俎如同网战,万万不可在嘴上吃亏,谁能如老芦一样巧妙恶毒幽默刻薄地侮辱对方,谁就是外交大师?

最可笑的就是那“一个中国的神圣原则”,亏作者还有本事说那是天启、崇祯坚持的神圣原则,史可法放弃了那原则,便是犯了类似今日承认疆独一样的叛国罪!

所谓“一个中国”,实质就是“一个皇帝”,据说那是从“天无二日,国无二主”的“宇宙运行规律”中来的。但那“规律”说的乃是在一国之内,并不适用于全天下。天下有几个国,当然就会有几个国主。古代中国人的态度从来也就没有后来那样僵死。三国、南北朝、五代、宋朝何曾实行过“天下只许有一个皇帝”的荒谬政策?就连宋儒,处理国际关系时都还有点求实态度,并没敢把大辽、西夏、大金等国视为藩属,要人家废了帝号,而是争取平等邦交。

“天下只许有一个皇帝”,乃是汉人从蒙古人那儿学来的。蒙古人的世界大帝国只有一个中央汗国,其他汗国都是藩属。明朝取代元朝后,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这无聊的虚骄。可又没有人家蒙古人的本事,便只能用收买的办法去引诱人家来“朝贡”,自欺欺人把邻国当成藩属。等到天启、崇祯时代,就竟然疯到不但不许后金称帝,而且就连皇太极自去帝号,愿为藩属都不同意,这才闹到后来亡国了事。

因此,史可法以平等态度对待大清国,实在是难得的历史进步,应该肯定而不是否定。传统知识分子中之最难得者,乃是不死守教条,根据实际情形通权达变。清流之所以可恨,正在于那些人是顽固的教条主义者,只知死抱僵死的道德教条,不知灵活应变,这才会“议论高而事功疏”。如果后来清朝早早采取史可法这种求实态度,在最初和鬼子打交道时,及时放弃“中央帝国”的虚骄心态,和人家平等相处并试图了解对方的实情,则后来也不会蒙受那么多的羞辱。

综上所述,作者对史阁部的批判,完全是使用今日爱国愤青的价值观,忽略或故意无视当时中国的国情的信口雌黄。

我个人觉得,史可法的缺失,是性格的缺陷和才干的不足:他太是个温良恭俭让的谦谦君子了。如果他能像于谦(BTW,我认为明朝最伟大的还不是袁崇焕而是于谦)那样当仁不让,性格更aggressive一些,敢于抓权揽权,靠自己的显赫官位与崇高声望,把清流整合在自己旗下,拒绝向马士英低头,充分利用拥立之机,形成自己大权独揽的局面,则也就不会形成后来“枪指挥党”的局面,清浊流的党争也就可以避免了。

这看来完全是可行的。史可法当时在江南人望之高,无人可以抗衡。崇祯吊死之前,他就已经是南京“镜像朝廷”的兵部尚书了。没有他点头,马士英就算是勾结了四镇,也不敢擅自拥立福王。拥立谁其实都无所谓,重要的是要把马挤出拥立重臣的行列,剥夺他弄权的机会,而拥立福王并不能将马排挤出局。如果史可法当机立断拥立了潞王,则马的政治生命从此便结束了。朝廷成了清流一统天下,自然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党争。强势的朝廷要指挥武人,困难也就会比后来小得多。古人早就发现“使功不如使过”,把将领们弄成拥立功臣,实在是人类能想出来的最蠢的事。聪明的办法应该是让那几个将领处在戴罪立功的地位,而不是相反。更蠢的是用高官厚禄把他们养成了坐地自肥的地头蛇,使他们彻底丧失了挪窝打仗的愿望。

依愚见,这才是史阁部的缺失,不过,那是才干和性格的不足,并非道德缺失。以传统道德标准来看,他是完美无缺的楷模,古人对他的赞颂一点都没有过头。

用现代道德标准来看,史阁部可以责备的乃是,他自己想死倒是最佳选择,但犯不上把全城百姓拖进去,因为那些人并没有“食君之禄”,没有殉君王之国的道义责任。

在这点上,他似乎显得自私了些。上文已经说过,他的死乃是最完美的结局。在这点上他十分幸运。古人所谓“自古艰难唯一死”其实并不对。若像钱谦益、吴梅村一般,没有勇气自行了断,余生日日夜夜受过去刻意培养出来的“良知”折磨,那才是生不如死。因此,史可法其实是个幸福的人。如果他在获得那理想结局之前,把全城百姓放出城去,那就是完人了。

其实对人民来说,采取不抵抗政策才是最聪明的。国家是君王的国家,并不是自己的国家,亡国只对于君王来说才是祸,又何必去自作多情?古代中国人缺乏民族意识其实非常明智──本来大明也不是汉族的国家而是朱姓皇帝的国家,江山换姓,百姓究竟损失了什么?Absolutely nothing!更何况历史证明,爱新觉罗的统治比朱家的统治英明宽和仁厚多。由此看来,人民没有大规模反抗清军,当真英明之极。满清为征服中国杀死的汉人,恐怕要远远少于汉族叛军和官军杀的百姓。因不抵抗而使异族征服者做到这点,我认为其实是汉族智慧的表现。


【全文完】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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