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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邓拓的间接死因——兼谈“邓拓倒卖文物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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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邓拓的间接死因——兼谈“邓拓倒卖文物案”真相
罗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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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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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3/07
文章: 3030
经验值: 217
标题:
ZT邓拓的间接死因——兼谈“邓拓倒卖文物案”真相
(812 reads)
时间:
2005-8-10 周三, 下午4:45
作者:
罗雀门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邓拓的间接死因
——兼谈“邓拓倒卖文物案”真相
·陈小雅·
1966年文革大规模拉开序幕前夕,发生在京城的两大“自杀”案,曾经震
动一时。后人都知道,事件的主角——邓拓和田家英,都是因为对毛泽东发动的大
跃进不满,为彭德怀“翻案”或抱有同情,换言之,是因为“路线斗争”的原因遭
受迫害自杀身亡的。前者的忌日是5月18日,后者的忌日是5月23日,两者前
后相差只有五天。事后想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接连发生两桩如此重要人物的自
杀案件,的确是对即将发生的全民族的“血光之灾”发出的一种预告。
按照事理和时间的逻辑,邓拓的直接死因,应该是:
一、当年5月8日《解放军报》发表的署名“高炬”的《向反党反社会主义的
黑线开火》。文章把他和吴晗、廖沫沙“三家村”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线”
;
二、5月10日上海的《解放日报》、《文汇报》同时刊出姚文元的《评“三
家村”——〈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的反动本质》;
三、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五一六”通知。
5月17日夜,邓拓在遗书中写下“我要再一次地高呼……”等革命口号后,
于5月18日凌晨服安眠药自尽。他的受政治迫害而死,为自己的信念和人格尊严
而死,为家人少受惊吓和凌辱而死,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不过,最近《纵横》杂志发表的杨泽南先生的文章(以下简称“杨文”)揭示
,邓拓之“受迫害”和遭嫉于江青,是更早的事情。
该文说,早在“1963年秋,中央某部发了个通报,通报说:‘邓拓有严重
问题!抢购争购倒卖国家文物字画,非法获利几千元。’”此事一出,内部震惊!
根据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反调查”的指示,北京
市长刘仁亲自挂帅,组成了一个有北京市纪委书记、宣传部长、办公厅主任、农村
工作部长、市委秘书长等参加的“六人专案组”。他们首先从邓拓的家中查起。据
参加者朱方狮回忆,第一次走进邓拓家,他们一行大开眼界:“……一共九间房,
间间都是字画,墙上挂满了。”
开始,他们“一件一件地问,一件一件地查。”后来发现这不是个办法,这么
多的字画,恐怕查到猴年马月也查不完。经过商讨,他们决定从“通报”的指控入
手,先查那幅文件提到的“宋代古画”……
经过长达九个月的调查,据杨文说,此事的实际真相是这样的:
一年前,一个名号“白石老人”(不是齐白石)的收藏家来到北京。随身带有
一幅苏东坡的画卷,想卖给国家。他找到了文化部文物局、故宫博物院,面见了故
宫博物院院长吴仲超。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吴仲超建议白石老人将画给邓拓看看,
说邓“特别喜欢字画,鉴赏力也特别强”。
当晚,吴就在全聚德烤鸭店设宴,请邓拓和白石老人同赴。三人一边吃烤鸭,
一边鉴赏那件字画。经过邓拓鉴定,该画被认定为真迹。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白石老人一时高兴,买卖的事似乎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
说:
“这幅画以后就归您收藏吧!”
邓拓是个君子,决不讹人财货,仍然说:“这幅画很值钱的啊!”
“钱多钱少无所谓,你看着给就行了。”老人似乎有点后悔,但又不好改口。
邓拓于是以“两万五千元”定价,这在当时,无疑是一个“天价”。自己一时
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怎么办?他就让老人到他家去,任其挑选自己的藏品,以画换
画。老人同意。于是一行人趁热打铁——又连夜赶到邓家……
最终,老人在邓拓的藏品中挑选了二十七幅字画。他一不做二不休,第二天就
转手卖给了文物商店,正好获现金“两万五千元”!
到此为止,专案组最后以一篇“换画”的调查报告获得了中央通过。而不依不
饶的似乎只有江青一个。江青并不懂字画,对于这类收藏也从未表现出什么兴趣
,对邓拓应该不存在那种“恨羡交织”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要对此不依不饶呢
?杨文的解释是,北京市的领导人从不买她的账——不陪她看戏。相信此说是有根
据的。因为据R·特里尔的《江青全传》介绍,1962-1963年,正是江青
开始着手“戏剧革命”的年头。她先是想取得北京市有关方面的支持,但是却“热
脸凑上了冷屁股”。在北京失望以后,她于是转道南下——开始在上海寻找同盟者
。在当时上海市委书记柯庆施的热情支持下,江青才得以在那里经营出一个“小圈
子”,也就是后来被毛泽东倚重,用来发动文革的“四人帮”亲信集团。
但是,江青又是如何知道那些文物生意场上的事情的呢?据王稼祥夫人朱仲丽
说,江青在“破四旧”运动中,曾参与掠夺查抄文物和工艺美术品的活动,所掠“
金表、玉器、书画、瓷器等珍珠、翡翠、文房四宝,竟达一千零八十七件,约值十
三万一千二百元,而江青只付出二十元六角四分。但这些活动,具有鲜明的“敛财
”性质,而非真正对文物有什么爱好,且都是在康生和陈伯达的引导下投入的。R
·特里尔记载,江青个人唯一一次对古文物表现出兴趣的时间大约在1974年,
那时,陕西省咸阳市的韩家湾公社出土了一枚“吕后印”,估计是受了谶诲迷信的
挑唆,从此江青开始到处大讲吕后的“丰功伟绩”和历代女皇、以及母系社会的故
事。但是,她的此举为政治目的服务的“司马昭之心”,是路人皆知的,何况那也
十多年以后的事情了。所以,笔者认为,杨文在讲述1963年这个关于江青和邓
拓的故事中,恐怕漏掉了一个人,那就是对文物界行情“门儿清”、在此行布有广
大“眼线”的康生。他对文物的“研究兴趣”广为人知,可以与之媲美者,恐怕只
有郭沫若一人。
但是,康生敛集文物,多是凭借“空手道”——以权谋材、以势谋材。根据林
青山的《康生外传》,他从文管会或故宫索要藏品,最多只象征性地交几块钱。如
北京市文管处库房里的一幅宋拓汉石经,据传是蔡文姬的父亲蔡邕所书,国内仅存
三件,康生只以十元钱就“买”下了;北宋黄庭坚的一幅真迹——“腊梅三友”,
仅用五元钱就“买”下了。最后,他说荷包里只剩一角钱,仍然“买”走了价值几
万元的宋画院仿赵干的《起蛟图》……因此,他是决计不会与“白石老人”这样没
有权势的人,讲什么“公平交易”的。除去别的因素不考虑,为当事人着想,作为
买卖中介者的吴院长当初没有把老人介绍给康生,而是介绍给了邓拓,料想也有这
层原因在内。但在康生一方,自然就成为人生的一桩“恨事”了!
但如果是康生从中上下其手,他又如何能说得动当时还没有很大权势的江青,
去替自己火中取栗呢?不知读者是否注意到康生临死前所做的那件“出卖”江青的
事——1975年,他听说毛泽东多次批评江青和四人帮后,把毛泽东的联络员王
海蓉和唐文生叫到病榻前,告知两位,江青在历史上有“变节”行为。证人有二,
第一个叫做刘晓。根据王稼祥夫人朱仲丽的回忆,此人在“毛江联姻”前的组织调
查时,就报告过江青的这段历史。但他的材料被当时主管情报和保卫的康生压了下
来。直到临死,康生才交代了这条线索。那么,第二位证人是谁呢?不是别人,正
是为邓拓与白石老人之间的这桩买卖牵线搭桥的人——吴仲超。
可想而知,在1963年,只要康生对江青有那么一点暗示,江青就会足够激
动的了……因此,他们明面上是要打邓——这是不容置疑的,但背地里是要打吴。
道理很简单,如果邓拓出了事,必然牵扯出吴仲超:谁要你把那幅如此贵重的画,
弄到私人手里去了呢!
至于当时国家文物收购经费的不足,收藏条件的恶劣,研究力量的匮乏;在对
外不开放的条件下,国家有“藏文物于民”的政策,连猴子都住着高级住宅的江青
,是不可能知道的。而这一层,杨文也没有交代。
如果笔者的这层“推测”是站得住脚的话,我们可以认为,文革的所谓“路线
斗争”、“派系斗争”,有许多是与个人恩怨相关联,所谓“无产阶级的义愤”,
掺杂着不少“挟私报复”的阴暗动机,是一目了然的。
2005年4月13日于北京
08-08-2005 09:50 AM 编辑 引用
宾南
文章中很多情节都是东凑西拼起来的。
。。。
。。。
。。。
“宋代古画”,其实就是所谓的苏东坡的《潇湘烟竹图》,
卖家是四川的一个藏家,姓白,与当时鉴定界几位都认识的,
这卷东西,
荣宝斋和北京故宫经过鉴定,认为不是真迹,
于是不谈价钱。
。。。
卖家却认定是真迹,索价很高,
当时也有个别眼光一般的鉴定人士认为是真迹,
邓拓也是花了很多办法才凑了钱买下的。
邓拓如果不买,这件东西卖不出去的。
。。。
这件绘画,现在首都博物馆。
不是苏轼真迹,但应该是南宋绘画。。。。他们当时也许是当作真迹了。。。但是故宫鉴定以后不肯购买时肯定的事情。这个有记录。。。
。。。
。。。
。。。
后面说道的康生买文物的事情,
至少,
世界上并不存在宋拓蔡邕的《三体石经》,
《起蛟图》是元代佚名绘画,现在山西省博物馆,
黄庭坚云云,更是某名奇妙。。。
。。
康生买文物小气是人所共知的,这也算是一个笑话。
但是他买文物的真实的价钱,
事实上人们至今未见披露。
他一辈子收藏的拓本不错,书画不在行。。。
野蛮的“文明”——读《林彪集团窃夺文物纪略》有感
·陈小雅·
文物无价。其本身价值是包含于其内在的文化含量之中的。在市场上,其价格
主要决定于两类人的哄抬和追捧:一类是文人雅士或附庸风雅之士;一类是为挣这
些文人雅士和附庸之士的钱的财富追逐者。在全民性财富积累的热潮中,它成为公
众追逐的品种,从侧面衬托出文明“鼎盛”时代的繁荣景象;在“改朝换代”之际
,强梁对它的劫夺活动,则是打印在这些“文明”遗物上的野蛮污迹。在文革中,
这类劫夺活动曾演为高峰,尤其是一批根本不懂文物的“武人”的介入,使这一丑
剧更披上荒诞的色彩。本期《开放》转载的《林彪集团窃夺文物纪略》(以下简称
“章文”),就是一个直接的证据。
◇文革中的另类“血腥”
文革是一场以“革命”名义进行的大规模权力易手运动,期间伴随着对公民生
命的戕害、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对国民经济的破坏和对文明的摧残。但作为文革时
期的一个小学生,笔者得知文革“破四旧”运动中窃夺文物这一幕,还始于林青山
的《康生外传》。以后,又从文聿的《中国“左”祸》中得窥这一“浩劫”的规模
。文聿说:
据统计,仅在北京市,……各炼铜厂抢救出的各类金属文物达117吨之重,
造纸厂抢救出图书资料达320多万吨,在各个抄查物资集中点里,挑拣出的字画
有18·5万件,古旧图书达235·7万册,其他各类文物为538万件。
那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红卫兵的心目中是“活着的四旧”,是“封资修
”的“最大的代表人物”,所以必须对他们实行最严厉的革命行动。结果,除民建
以外,其他所有民主党派在京中央委员有100人被红卫兵斗争或抄家……
八、九两月中,仅北京市,被赶出城市轰回原籍者竟达85198人!被抄家
者竟有33695户!在上海,从8月23日到9月8日,全市共抄家84222
户,其中高级知识分子、教师1231户;在有“东方威尼斯”之称的苏州,被抄
家者为64056户,抄走文物达17万件之多,那些被抄走的东西,很多并不是
文物,而是家具、化妆品、鞋袜、衣服、电视机、钢琴等,堆积如山,最后被廉价
变卖掉。……仅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北京市在抄家过程中就抄出10·31万两黄
金、34·52万两白银,5545·99万现金,61·36万件文物和玉器,
枪支268支,子弹1·1万发。而这,相信只是已上交部分的不完全统计。
据目睹者称,每次毛泽东接见红卫兵过后,天安门广场上一片狼籍,有鞋、帽
、红宝书,而且竟然还有不少闪闪发亮的金银制品……
由于作者与前北京市委要人的关系,辅之以晚近出版的吴德的回忆录的相关印
证,笔者相信,这是事后官方掌握的统计数据。
从这些叙述中,我们可知,文革的所谓“破四旧”运动,在“正史”中是一场
针对意识形态、文化观念及其承载物的“革命”运动,但参照“野史”、“外传”
、的记载,就会发现,其中有不少活动,是为“夺宝”而设计的、有既定目标的匪
盗行为,即使按当时律法,也是严重罪行。
◇两桩自杀案背后的“夺财之恨”?
世人都知道,在那场浩劫序幕拉开前,首先被推上“祭坛”的两位才子——田
家英和邓拓——是因为不满毛泽东发动的大跃进、对彭德怀抱有同情的“路线之争
”,而遭受迫害自杀身亡的。但很少有人知道,他们同时又都是“文物收藏迷”;
他们也因此而遭到陈伯达、康生的嫉恨。而后面这两位,“恰巧”分别是毛泽东发
动文革所倚重的两个“亲信集团”的军师。
关于田家英搜集文物字画的故事,在传记文学作家叶永烈《毛泽东的秘书们》
、田家英的亲友、同事编辑的纪念文集中,都有颇为详尽的记载。据他的长子曾自
说,八十年代田家英平反后,中央办公厅退回的抄家物资中,光是书籍字画就有一
卡车。其中文物字画究竟有多少?曾自说:“除‘文革’中陈伯达等人掠去一些精
品遗失外,现存的还有一千几百件”。据今年《开放》二月号刊登陈伯达儿子陈晓
农的文章披露,这些“真伪藏品”的较准确的数字,应是“一千五百多件”。这些
“劫后余生”的藏品,曾令当时的中国历史博物馆馆长、全国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主
任史树青都感到汗颜。他说:
“过去知道家英收藏清人墨迹,只当是收收而已,想不到竟这样齐全、系统,
他的鉴赏能力之高,收藏之丰,令人佩服。……搞了一辈子文物鉴定,有些名家只
知其名,未见其字,这次从家英藏品中大饱了眼福。”
而周恩来的秘书、也是田家英的诗文旧友梅行说,家英收藏的“规模之大,用
心之深”,他只是后来才知道的。
田家英搜求文物字画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尤其是文化重镇的北京、上海和杭
州。那里的古旧书店、古玩店、文物商店和文物保管委员会,都是其稔熟之地。凡
有动静,就会有人通风报信。据曾自说,北京琉璃厂松古堂老板就“经常帮父亲选
购一些好书,有时还亲自送到中南海门口”……
那么,田家英是如何为此事开罪于陈伯达的呢?一直有传闻说,是为一幅“海
为龙世界,天(云)是鹤家乡”的对联。不久前,陈烈先生的一篇回忆文章,披露
了相关细节,才使故事的全貌浮出水面:
原来,田因工作之便,曾多次随毛到杭州小住,通过那里的古旧书店搜集了不
少江浙一带的清代名人墨迹。1961年,大概是因为经济困难,不少人将祖传的
文物珍品拿出来换钱糊口,所以,过去一些只能在画册上看到的文物,这一时期都
流散到市面上来了。碰“巧”,这时田又奉命到杭州搞“农村搞调查”,“意外”
发现了清代著名篆刻家、书法家“完白山人”的这幅对联,立即买了下来。田回京
后,曾向毛泽东展示过收获,毛看了好,就借去挂了一段时间。此事,梅行和范用
都知道。毛泽东喜欢此联,大概除了邓石如的名气和字以外,大概还因联中的上阙
所说的“龙”,是他的属相;而江青原名就是“云鹤”!田花了多少钱买这幅联没
有披露,但他的儿子说,1963年田再次去杭州时,曾托史莽寻找一幅丁敬的字
,以补“西泠八家”之缺。在送来的两张中,田不惜“重金”——花了六十元人民
币买下了其中一张。此事为家人记载,可见有“史无前例”的意义。所以,据此推
测,前述邓石如的名联,应是用少于这个价格买下的。
陈伯达是在毛泽东处看到此联的,随即要求参观了田家英的收藏。不知是出于
什么心理,这位“老夫子”当时说了一句:
“家英,你有那么多的字画,可得当心点,别让小偷偷了。”
田却回了一句:“我的字画如果被偷,第一个贼就是你!”
当时,两人“哈哈”一笑而过,但不幸的是,田氏的玩笑话,竟也“一语成谶
”……
邓拓与康生的过节,没有遭到这么多人的议论,也没有如此清晰的过程披露,
但据去年十月《纵横》杂志杨泽南的文章介绍,早在1963年,邓拓就因介入一
批数量庞大的文物易手活动,以“抢购争购倒卖国家文物字画、非法获利几千元”
的罪名,被“中央某部”发了“通报”。由于北京市委彭真力挺,刘仁挂帅,亲自
组织专案组调查“澄清”,此事并未把邓整垮,但他们不幸都没能逃过文革这一劫
——邓拓自杀,刘死在秦城狱中,北京市委成了毛泽东眼中“盘根错结”的、第一
个要炸毁的“桥头堡”。
林青山称,文革“破四旧”运动中,邓拓的收藏顺理成章的就成了康生觊觎的
第一目标。
◇凸显“两案”缺陷
章文所披露的情况,在笔者有限的眼界中,是第一次以史料、言证而不是野史
、外传的形式,揭发出了那场劫夺的令人震惊的一幕。它填补了宏观叙事与野史、
外传之间的空白,使前者的数字赋予了生命的故事而有了下文,使后者的“演义”
变得可信,并有了相当的证据。所以,它应是揭露文革罪恶的系列工程中难得的材
料。
但是,读罢该文,笔者心中升起的一个问题是:如此“证据确凿”的“窃夺”
,为什么没有反映在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法律审判中?按照“两案”的
审理标准,亦即《刑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实施以前的
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令、政
策。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追诉的
,按照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
轻的,适用本法。”
这就是说,章文揭示的行为,要么适用于文革前的法律、法令和政策,也就是
当年据以对邓拓行为立案的法律、法令和政策;要么适用于文革期间的法律、法令
和政策,除非这两条都不适用,而《刑法》又“不认为是犯罪”的,才可以免于起
诉。
章文揭示的暴行未与起诉,究竟是属于哪一类情况呢?笔者基本上是一个“法
盲”,在此提出,希望能得到专家指点和知情者的进一步揭示。不过,显然的是,
1980年举行的“两案”审判,本来有两个重大的缺陷:
其一,是“主犯”的缺席和用主犯制定的“规则”审判从犯;
其二,是漠视普通人遭受的不幸。
而章文所披露的情况,则将其第三个重大缺陷揭示出来,那就是“财产权”概
念的缺席。正是这一点,更加凸现出:当年的“两案”审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司
法活动,而在很大意义上具有“政治审判”的性质。
◇是“力证”,不是“铁证”
当然,以笔者的陋见,仅就章文所提供的“证据”,仍是不够论罪的:
第一,它不是事发当时的“原始物证”。它所产生的时间是1974年3月2
日。这个时间意味着,它是“林彪事件”爆发三年以后,“四人帮”组织的“专案
组”的遗留物。那个时代的法治状况,是不能使人放心的。
第二,材料上书“记录”二字,可见它既不是“当事人亲笔书写的原件”,也
不是“手续经办人写的揭发材料”,而可能是专案人员根据口述和某种原始记录归
纳整理出来的材料。尽管上面都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但却是未经法庭核实与
对证的记录。
第三,没有林彪本人光顾的记录。材料中“最高首长”究竟指的是谁?是假托
还是实指?无法确定
第四,把退还物品的时间、次数与取走物品的时间、次数混为一谈。如材料说
到1970年庐山会议以后,林彪、陈伯达做贼心虚,已指使其喽罗“逐渐”退回
物品,如在1971年的2月、3月就开始退物,但材料又说他们直至1971年
的7月、8月,甚至“九一三”事件后的9月15日、18日还来“拿东西”。这
就显得自相矛盾了。
第五,物品的价值不确,价格参照的是何时的标准?不清楚。
第六,除叶群、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林立果和林彪的
某秘书、叶群的某秘书、陈伯达的某秘书、陈伯达的儿子、李作鹏的老婆、邱会作
的老婆、戚本禹等人外,所谓“随从”、“喽罗”都无姓名和身份。其中还有如下
一些叙述令人生疑:
XXX说,“凡是好的,都留下一人给一份”,“最高首长一份,黄……”X
XX给每个人起了代号。XX来了以后问过陈伯达,“我们不写名字,丢了不好”
,从此用代号,陈伯达是104,因为他是第四号人物,XX用107、叶群10
8、李作鹏124,邱是……
众所周知,林彪在自己的办公室曾使用过101的代号,但也只有林办主任—
—他自己的老婆叶群这样称呼他,而且这并不是标志他是第几号人物的代号。即使
按照当时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地位排序,在1970年庐山会议之前,陈伯达应排在
第五位而不是第四位。而毛泽东则应是101号。因此,上文关于代号的编派之说
,疑似信口开河之说。更何况就事理而言,其内部如何“分赃”,是没有必要对文
管会的人说的。当众说出这样的话来,很可能是“打着领导的旗号来进行窃夺”的
。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章文所依据的材料,是揭示康生、陈伯达,叶群和黄永
胜等人“贪官”嘴脸,尤其是他们假“革命”之名以徇私的“力证”,但还不是“
铁证”。
以一位法律界朋友之见,林彪集团究竟“窃夺”了多少文物,应以事发后查抄
的物品为证。这大概就是法律上所说的“物证”的作用。显然,这个案子至今还没
立案、审理。根据文聿披露的北京市一地抄家物资中“挑拣出的字画有18.5万
件,古旧图书达235。7万册,其他各类文物为538万件”这个数字,林彪集
团抢走的只是其中很少一部分。据笔者所知,到目前为止,尚有大量在“文革”中
被抄走的物品尚未被追回,或下落不明,有的追回物品则被以假换真。这说明,政
府和法制机关应当履行的追讨“文革”侵害私人财产的义务,并不能因“两案”的
了结而画上句号。
2005年4月9日于北京
作者:
罗雀门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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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写此文时有两个情况不清楚
--
北风吹
- (135 Byte) 2006-3-04 周六, 下午10:21
(174 reads)
窃国者侯
--
苗仁
- (57 Byte) 2005-8-10 周三, 下午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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