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关于本人删去留在奸坛作品的说明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
|
|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关于本人删去留在奸坛作品的说明
芦笛
此帖应该是我在《海纳百川》网站上的最后一帖,目的是让它作为我文集中的首帖,为后来的读者解释一下我删改文集的事。
用“文章搜索”查找芦笛文字的读者可能会注意到,不但我留在本坛的帖子数目远远高于文集中收集的文章(16页vs3页),而且许多文章被删成了空帖,有的题目完全是文不对题。这事是我干的,与网站斑竹毫无关系。
我曾经两次改动过文集。第一次是今年5月间的事,那时我不堪贝苏尼女士长达将近一年的性骚扰,决定逃出《海纳百川》,到别的论坛栖身。走前我觉得文集太杂,政论、杂文、文论、史论、小说、散文、随笔、诗歌……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想分类编辑一下,为此特地请技术斑竹01帮忙,他回绝了,于是我决定自己整理一下。
一开头,我只是想从文集中移除(不是删除)聊天帖、打架帖和英文帖那些质量比较低下的玩意,后来又觉得该把文学作品删了,以后可以拿去卖钱。我不是斑竹,没有删帖的权力,但我可以利用作者的特权,把那些文字删成空帖。这么做之先,我特地和网站负责人通了气,免得他们以为是NOVELL那样的黑客破坏。
恰在此时,早就视我为眼中钉的个别奸坛斑竹造谣,说我违反了与樊弓的隔离令,逼着狼主席给我下红牌。这种下流做法极大地伤害了我,于是我决定不但永远离开奸坛,而且要把所有在这儿奸坛写的东西全删除,什么都不给它留下来。
我删除的原则是,凡是《奇奇书屋--芦笛文集》有的玩意就保留下来,在奸坛写的东西则只留下批判伪民运、和樊弓的辩论文字以及全部打架帖,以便让拉偏架的斑竹难受难受。我的反共文章基本是早期写的,其实是某内奸在建坛早期从《奇奇书屋》中转运过来,经我同意后用我的名字贴出来的,以招揽读者,并不是我为奸坛写作的,也不是我自己贴的。因为《奇奇书屋》已有收藏,所以我根本就没删除,只是把它们从文集中移除了。不信可以用文章搜索去看是不是这么回事。
被我删成空帖的在奸坛写作的正经文字,根本不是什么反共文章。这些东西实在是五花八门,从批判暴力革命、批判“民族主义”、批判国际共运和马克思主义、论述民族关系、中台关系、中美关系的政论,《纪念姚文元》、《从国母们不同的遭遇说起》、《听老芦讲革命》、《三评周恩来》之类的史论,《从奴才到反革命》、《〈黑崽子〉摘译》之类的回忆录,《犬儒篇》系列之类的杂文、《中美关系又趋恶化》、《湾战评论》系列等时事评论,直到散文和诗歌,几乎无所不谈,无所不包。这些东西基本都被我删成了空帖。留在文集里的只有批伪民运的政论,以故意气气把我整走的人。所有的打架帖我也留下了,只是从文集中移除,并未删成空帖,以示承担文责。
小说《虎子的天空》虽是在奸坛写的,本来也想删去,但《奇奇书屋》收了,所以我也就没删。另外有好多帖子本来想删(如与北京小左辩论民主的文字和《新伊索寓言》等),但因为我的写作量实在惊人,几百万字的作品,16页的文集,删到后来头昏脑胀,只得放弃了,至今引为憾事。
在删除文集过程中,我发现英文剧本《教授在课堂上》被斑竹腰斩了。那剧本本来共分五段连载,却被斑竹删去了其中两段,让读者莫名其妙,于是便把它们补足了。在此过程中,我想起斑竹无理删除我毫不犯规的中文剧本《安替卡米教授和他的女高足》(英文剧本的翻译稿)一事来,怒气填胸,便把该剧本加在某些被删成空帖的帖子中,同时还加入了两篇东西,一篇是揭发安魂曲的特务活动罪行的,过去在《众议院》贴出过,却被拉偏架的斑竹无理删去;另一篇是我在外坛贴过的戏曲《群丑现形记》。加入这些东西的目的,完全是想气气拉偏架的斑竹。另外我觉得,坛规从来就没对作者改动文集的特权作过任何限定。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改动都是行使我那毫无限制的特权,根本不违反坛规。
不料斑竹07抓住这一借口,趁机在5月20日无限期封杀我。7月初,狼主席为我解封,我再次回到文集中,把在外坛写作的《“富有宇宙感的人生见解”》、《四年目睹之网络怪现状》、《疗愚篇》系列加入了文集,同时把首帖改成向斑竹07叫阵的帖子,告诉他我再度改了文集,他有种就再度封杀我。
次日斑竹07果然再度封杀了我,借口是我在解封期间把《群丑现形记》加了进去。这个问题现已澄清,完全是他造谣,那剧本是我第一次加进去的,早在解封前就在文集里面了,贝苏尼斑竹6月2日的声明把这个事实说得非常清楚。可怜斑竹07复仇心切,因为无法从我再次加入的文字中找借口,竟然不惜堕落到造谣生事的地步。
更可怜的是贝苏尼女士。此人过去在坛子里死缠滥打地追我,在我声明只和侄女辈来往后,竟然不嫌肉麻地对我这同代人一口一声“大叔”。在我当众下跪求她放过我后,她还是不饶我,胡说我是从她那儿逃跑的男人,“有逃的就有追的”,一直纠缠到我再也无法忍耐,大骂出口,闹得乌烟瘴气,狼主才用隔离令救了我。可没几天她又要求狼主解除隔离令,吓得我连夜逃出网站,到别的坛子上去落脚。
哪怕闹到这步田地,她竟然还是没死心,竟然在6月2日以领导身份发声明宽慰我,说她不会讹上我,说我对她的恐惧“缺少事实的支持”,欢迎我回来,“开和平共处之先河”。直到我在外坛把什么好听的都骂了出来,她这才算最后死了那条实在难死的心。从此因怨成仇,由妒生恨,公开在坛里扬言要不择手段地报私仇。
这次我解封后回来,根本就不是来和她打架的──我逃还来不及呢,还敢再去惹那Fatal Attraction的女主角?我已经说得清清楚楚,本人不是来找网人贝苏尼,是来找斑竹贝苏尼,请领导同志承担文责,向公众证实自己在正式声明说过的《群丑现形记》早在解封前便已在文集中的简单事实。
可就是这么一个天经地义的要求,贝领导都不敢面对。她不但将自负文责看成是“傻到去钻那个套子”,而且竟然纠集了网上全部芦敌,在众议院布下大阵,卯足了劲要围殴我,企图拦阻我返回《海纳百川》,实现她以领导身份在外坛宣称的“‘海纳百川’容不了芦笛一川”的誓言。
对这种种流氓挑衅,本人顾全大局,置之不理,至今只是上了个帖子,指出“‘贝苏尼追芦笛’是贝自己在坛子里亲口承认的,并不是芦笛自己说的”这么一个事实。但贝女士似乎把我这种顾全大局的忍让看成是软弱可欺,连日连夜在众议院鼓噪不休,横了心破罐破摔,连起码的体统脸面都不要了,把一个好端端的公众论坛搞成了报情仇、泄怨毒、甚至侮辱到受害者家属头上的乌烟瘴气的下流场所。
看来,只要我在这儿呆一天,贝女士就要闹一天,不但自己无理取闹,还要使用“美人计”,号召流氓围攻我。这在她早有前科了,不信请看下帖:
-------------------
所跟帖: 安魂曲 : 高寒:我提议我们联手收拾芦笛,如何? 3/14/2003 11:23:19 AM
作者: 贝苏尼 坚决支持!安魂曲不愧安神童,智力不低,此议
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 3/14/2003 14:46 [Click:77]
第一,昨日你质疑我的动机,大有挑拨离间的嫌疑,现在支持你
们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可以洗刷自己。
第二,芦笛口出恶言,皆因你们争上违规帖,本人呼吁斑竹删帖
而起,现在为我报仇,理所当然。
第三,斑竹04已宣布本人与芦笛隔离,本人是大大的良民,严
守隔离令,无法与芦笛交手,只能请二位代我出气。
第四,夫芦笛者,以“恐女症”为名,行攻击女性网友之实,女
同胞碍于伪淑女(即淑女)身份,多敢怒而不敢言。二位先生痛打
芦笛,不仅为网上半边天浮一大白,且有利于树立二先生的骑士形
像,提高在女网友中间之知名度,日后革命成功,民主胜利,可望
多得几票。
第五,本人的提议,皆出于私怨,至多为女同胞抱打不平,与国
家社稷天下无涉,为票友兄弟“头发长,见识短”的理论提供一个
证明。
如此有百利而无一弊之举,何乐而不为?坚决支持!
----------------------------
众所周知,无庸置疑,老芦是本网站的创建人之一,虽然后来和前同仁因为政见不和而分道扬镳,但对此网站毕竟还是一腔旧情犹在,几度风雨难忘,殊不愿坐视这个一度欣欣向荣的高质量论坛,毁灭在个别丧失羞耻心的女士和众多网上流氓掀起的酸风醋浪、仇海恨波之中。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老芦都不能不离开这个地方。如果我今后还在网上写作,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只会还在《博讯》和《万维天下》,以后如果换地方,一定会让关心我的读者知道下落。
在此,我想向几年如一日错爱拙文、一直在网上追踪我的读者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向在我的“良心测验”问卷中仗义执言的朋友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并向曾和我风雨同舟的战友狼协、非文人、跛脚僧诸先生致以最真诚的谢忱!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