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愿为广大网友的基本权利而自我牺牲,恳请消法官注意法庭严重的自相矛盾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愿为广大网友的基本权利而自我牺牲,恳请消法官注意法庭严重的自相矛盾   
赤田






加入时间: 2006/01/18
文章: 316

经验值: 0


文章标题: 愿为广大网友的基本权利而自我牺牲,恳请消法官注意法庭严重的自相矛盾 (239 reads)      时间: 2006-2-12 周日, 下午7:39

作者:赤田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消法官在对本案的判决中断定斑竹删我帖是错误的同时表示以后将不受理500字以下的投诉。其中的逻辑实在令人无法理解:法官断定本案是斑竹违规删帖,但同时不对斑竹进行处罚倒反而处罚起受害者来,取消了受害者以后类似投诉的权利,并且所有的网友都要受到类似的处罚。犯规的是斑竹而不是投诉方,法官在铁的事实面前做出了客观的判决却从容犯规者以后可以肆无忌惮的犯规,法庭以后不管这类犯规了。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格格不入的,希望法官能自己纠正自相矛盾的判决。如果法官没有时间完全可以辞职让其它有时间的人来当,时间应该不是问题或借口。

对我来说我的输赢根本是微不足道的事情,我不愿因为我赢了官司而妨碍了其它广大网友的利益,为此本人愿意放弃我合理的法律权利,主动放弃恢复我那被删的帖子,以自我牺牲以求打动法官收回虽然对我有利但自相矛盾并且对广大网友不利的判决。

本人也注意到了老白的高姿态发言:“凡是涉及我的帖子,无论如何犯规,请斑竹一律不要删去”。老白啊,在法庭做出对你不利的判决前您为什么不(重复)表示一下高姿态啊?在斑竹违规删帖后您乐在心里一声不吭,等法庭判决后看到大势已去您可马上来表姿态献红心做积极分子啦,您真把文革那套玩成精了。
不过对我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我有点看不起您的还是您是智力水平。别到我这个有平凡洞察力的人面前来演戏,画皮被撕开是很痛D。其它我倒也有喜欢您的地方,比如老顽童就挺好玩的。
还有,您专门喜欢欺负弱者,对有力量的您是死也不敢碰的。我不喜欢和您的喽啰开战是因为他们太弱,我胜之不武,您却不敢和有力的对手较量。您躲着好了,我完全可以在文章夹带上您的智力,让您成为这里的大笑话。您逃是逃不了的,作为男人只有一战见高低。


作者:赤田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赤田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684958 seconds ] :: [ 29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