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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法官大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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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应法官大人的判决
赤田
加入时间: 2006/01/18
文章: 316
经验值: 0
标题:
应法官大人的判决
(231 reads)
时间:
2006-2-12 周日, 上午6:23
作者:
赤田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谢法官大人的裁决,我先前已经说过我会接受您的判决,现在我不对您对此案的决定多说了。
这里我要说的是,虽然现在法庭判决我的帖子被删是不公平的,但是这种不公并没有因为法官的判决而改变,我至今没有看到我的帖子被恢复,如果仅仅是在很多页前的老位置恢复了,那实际上等于我的帖子还是被封杀了,无特别原因没人会去翻看多页前的老帖的。这样等于说警察把人关起来,等法官判警察的行为是不正确的,仅仅是把人放出来,没有任何的补偿。这样在事实上是在激励警察的野蛮行为,激励斑竹野蛮删帖,他/她封杀了你,就是等法官判定是错误的,那把你放出来你也七老八十了,自己也差不多死了。从制度上说是在鼓励野蛮行为,于本坛提倡理性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如果这一情况不加以改变,将直接影响本坛的宗旨,成虚伪的摆设。如共产党的八大民主党派,没有人因此认为中共是民主的。我请求根据法官的判决,我被删除的帖子能由我自己重新恢复(这样是不是犯规的?请斑竹指教。没有的话我就自己恢复了)。
另外,我本来是期待比较专业的判决,比如说,根据某某条款,根据某某事实和客观必然的逻辑(是的,必然的逻辑。西方的法律精神是宁愿放过一个罪犯,也不能错判一个无辜者,必须要有明确的证据才能判罪!)。但法官大人的判决还相当的政治色彩,希望法官大人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不断提高,特别是西方严格是司法精神,严格按法规和事实办事,判罪必须要有明确的依据。如果这样那我想您后面的许多带政治性的言论就可以免除了,这样看起来会更专业,更严肃也能为您赢得更多的威信和尊敬。
从实际情况上看,论坛大约一半以上的主帖在500以下(转帖除外),如果您一笔勾销了那么多人的法律权利似乎不是很妥。从工作量来说,您完全可以让矛盾双方拿出事实和逻辑来,您只要判断一下,根据其中的事实和逻辑下个结论就可以了。而且因为删帖告到法庭的也不多,所以工作量还是可以调节的,还望法官大人继续关注和维护一半以上网友的法律权利(对我来说这500的台阶倒完全是小菜一碟)。
虽然本人赢了这场官司,虽然本人完全有能力在各种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地给狂妄的“白吃”以强大的打击(这也本人平常的洞察力,无需直接骂也可让对方感觉如割喉,其实是雕虫小技而已,可惜还有老“白吃”以此为豪。此人就会欺负弱者,特别是女性,骂人家下流,而碰到我钢铁般的逻辑就是送他十个胆他也不敢较量。我在这里的作用就是让他能体会到天高地厚),但是决定不但从字面上听取法官大人的建议,并且也尽量在精神上跟随法官大人的指导。以后写新帖会自我约束尽一切可能不去牵涉特别刺激性的言词,至于具体的范围有鉴于我是初来我会根据这里主笔高手的光荣榜样行事。
谢谢法官大人对此案付出的劳动,您辛苦了!
顺便呼吁一下,于我同案的斑竹,对法官大人的劳动,不管您喜欢不喜欢也文明礼貌地道个谢吧?文明不是耍刀子删帖,文明至少要懂基本的礼貌。
法官大人您看这文明的ABC都要我来开导,我也挺辛苦的啊~_~。我挑战这里的高手来比较比较文明的水平!痞子最好还是知趣点别来丢丑。
作者:
赤田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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