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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的事不能干,正人不好当——与云儿、晏海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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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害人的事不能干,正人不好当——与云儿、晏海清讨论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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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标题:
害人的事不能干,正人不好当——与云儿、晏海清讨论
(787 reads)
时间:
2006-1-05 周四, 上午4:53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害人的事不能干,正人不好当
——与云儿、晏海清讨论刘宾雁、王守信
马悲鸣
我指《人妖之间》应对处决王守信负责。云儿和晏海清便出来跟我犟。我本不想答理她们,但她们还没完没了,只好奉陪几句。
一、你们唯一只相信中共司法机关的判词
我当年和王伯庆讨论斯大林究竟冤杀了多少人时,提到郑义说中国镇反杀了一千万人的不可信。我指《争鸣》发表的国内统计数字在八十万上下。郑义给夸张了一个零有奇。结果他老婆赵北明不干了,跳出来撑着大门帮她男人打架,指我“唯一只相信共产党的数字”。
共产党的数字当然也未必尽可信。但郑义说的,镇反杀一千万人,如此巨大的工作量,怎么杀呀?
赵北明后来把样板戏《红灯记》里王连举给自己一枪的故事安到中越战争伤员徐良头上,编了个杀害战友再自伤,令人动容的故事张贴上网。因为该故事编得天衣无缝,反而令网友起疑,要她出示证据。结果她拿不出来,只好要求版主删除了她的“报告文学”。
现在我把赵北明跳着脚骂我的话转赠给云儿和晏海清∶在王守信案中,你们唯一只相信中共司法部门的判词。
王守信案发在1978年,处决在1980年初的2月。这前后处决的著名人犯还有钟海源、李九莲和王申酉。既然你们唯一只相信中共司法机关的判词,为什么不相信对钟海源、李九莲和王申酉的判词呢?王守信要是该杀,钟海源、李九莲和王申酉更该杀!他们鞭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尸可都是直认不讳的呀!
二、如何看待中共司法机关的判词?
一曰加价售煤。【答】价格应该根据供需调节,能加为什么不加?
二曰行贿。【答】行贿和救济困难同志很难区别。行贿是买通关键部门负责人,以套购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货,多赚的差价收入归己。而从王守信所谓的“行贿”范围之广,人数之多看,实际受贿者多非批货负责人。也就是说,被指为行贿的,多是关心了生活困难的同志。
三曰截留大笔资金。【答】截留的资金归入单位小金库,还是入了王守信私人账户?
王守信是否贪污有两个财务门槛处。其一是计划内外。另一个是私囊内外。
从云儿提交的中共司法判词和《人妖之间》看,第一个界限王守信肯定是逾越了,但第二个界限却并未逾越。超越第一界限只能算破坏计划经济,但钱仍属公家,不能算贪污,更不能毙人。只有超越了第二界限,才能算贪污。可即使这唯一只相信中共司法机关的判词和《人妖之间》也看不出王守信超越了第二界限。
王守信贪污的证据并不难找,判词也不难写。不管她经营的计划内还是计划外的财务,究竟有多少被她转进了自己私囊?这只要查一下她的个人银行账户就行,并不需要刘宾雁花那么多时间和脑力来罗织王守信的罪名。可是在《人妖之间》和判词中,却唯独没有这最为关键的陈述。
考虑在那时刚经历过严厉的「一打三反」运动没多久,无人敢明目张胆地把公款存入私人账户,那么还有一个贪污途径,就是用挥霍公款来享受和消费,把公家的钱都吃进自己肚子里。
可考虑1978年时粮票尚未废除,宾县那样的小地方绝不会有海外民运首领出行居住的五星级宾馆和总统套间。在那个一切都凭本供应的计划经济时代,一无奔茨、宝马车可买,二无别墅可建,伙食不过酸菜炖粉条子。就算王守信多吃了几碗,还能有什么可挥霍享受的?
收缴和统计出的上千条烟,上万把粉条,上百桶酸菜的物证就算都是真的吧,那也只能算在「行贿」帐上,都救济了当地生活贫困的干部群众了。和郑义说镇反杀一千万人的活儿没法干一样,王守信及其一家如何吃得了这么多酸菜沌粉条子?如何抽得了这么多烟?!
还不都抽成肺癌了!
三、王守信从未受过计划经济训练
王守信1952年参加工作,文革开始后的1968年入党,没什么文化,从未上过任何党校干校接受系统的计划经济训练。她脑袋里的经济思维仍是从旧社会带来的,也因此还是市场经济的。由于文革的吐故纳新,她被从底层吸收入党,在县军管会的支持下被提拔成本单位负责人。
这样一个一文不名的小人物,忽然得到党的重视和重用,当然愿意做好本职工作以报答党了。而她所能做的本职工作就是扩大本单位业务,改善本单位和本地区干部群众生活。
于是她用尽手段,跑来不少计划外煤,满足了本单位用量,还在市场上出售多余的煤,所得存入单位小金库。从她被揭露出来的所谓「罪行」看,她心里的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营之间的界限不在计划内外,而在公款入不入私囊。而这正是当前中国正在实行的标准社会主义经营模式。
为报党的知遇之恩,大搞突破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严守公款不入私囊的组织纪律。王守信临刑高呼∶“共产党员不怕死!”和“我死也不服你们!”所指的正是这些。
这样一个既没什么文化,又没受过计划经济训练,还一心想着集体的人,在文革结束前后,干成了那么大的事,行事难免霸道,得罪了一些坚持计划经济的人,也拉拢了不少听从她指挥的人。这是共产党内相当普遍的工作作风,但都不是死罪呀!
四、刘宾雁在王守信案中起的作用
黑龙江省委书记杨易辰在全国省委书记会议上曾当面向胡耀邦进言,指刘宾雁的《人妖之间》说的也多非事实。看来当地保王守信的势力还很强大。
若非《人民日报》在《人妖之间》之前一个月发表的把王守信破坏计划经济的行为说成是贪污的文章来压这个案子,当地很难给王守信立案。《人民日报》在中国扮演锦衣卫的角色。中央抓的大案也往往派记者打前站。
这种锦衣卫办案方式自然遭到地方政府的抗拒。为了能把这个案子办到底,刘宾雁将所有他所在的单位《人民日报》收集来的这些所谓「证据」,再加上道听途说来的王守信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问题,用他的生花妙笔添油加醋,写成报告文学发表在《人民文学》上。王守信这下难逃一死了。《人妖之间》确是压断骆驼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地保王守信势力的防线有两条。第一条是保王守信无罪。第二条是保王守信不死。由《人民日报》在《人妖之间》之前发表的文章压垮了当地保王守信无罪的第一道防线。
刘宾雁先生晚年接受采访时说:“王守信虽然已经被捕了,但老百姓还说她好。可惜这点我没能写出来。”由此可见刘宾雁在写作《人妖之间》时隐瞒了王守信深得当地民心的真相。
这篇连刘宾雁自己都承认隐瞒了事实的《人妖之间》最后发表,经过中央台的广播,造成全国上下,群情激愤,全国一面倒的舆论压力,对最终压垮保王守信不死这最后一道防线起了无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这作用直到今天仍在。所有参与刘宾雁后事的人至今相信刘的诽谤之词。
两个事件之间如果存在因果关系的话,先发生的是原因,后发生的是结果。先发生的《人妖之间》发表事件和后发生的王守信被杀事件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只要看看《人妖之间》的内容和措辞就行了。
最后把王守信押赴刑场的是当地司法部门,而非刘宾雁亲自持枪当刽子手。于是云儿便说刘宾雁不应为王的死负责。问题是,中国不是个司法独立的国家,而《人民日报》却真有锦衣卫超越司法办案的实权。我想不管是云儿还是晏海清,都不想否认这个事实吧?
那么,刘宾雁就是通过《人妖之间》行使了置王守信于死地的这个锦衣卫实权。
五、害人的事不能干,正人不好当
1978年开始办王守信案的当时,全国上下刚刚经历了连绵十年的严酷文革,人人自危。那时全国最大的问题不是腐败,而是无处不在的专制。动不动就是资产阶级卫星或资本主义道路,全国人民都没有了经济经营的信心。刘宾雁参与制造了一起把虽然违背计划经济,却并未肥私囊,在严酷的政治压制下搞活一方经济的王守信打成贪污而枪毙掉的冤案。
刘宾雁的《人妖之间》有如给江青扣上“争演赛金花”的罪名一样。江青的劣迹多了,但唯独“争演赛金花”什么罪也算不上。刚经历过文革的中共干的坏事也多了,但唯独突破计划经济的王守信并无自肥私囊的贪污罪行。
正当华国锋、苏振华和彭冲批准枪毙钟海源、李九莲和王申酉时,胡耀邦和刘宾雁正在兴致勃勃地枪毙王守信。
“害人的事不能干,正人不好当”,这是经历过严酷的整人文革后,良心尚未丧尽者的经验之谈。如果不想害人,则代价就是不要妄图当正人。如果想当正人,就必须旗帜鲜明地和不正之人,不正之风做不妥协的斗争。一旦斗争,就难免害人。
刘宾雁的最大毛病就是老想当正人。马克思主义正是在这一点上与儒家相通。刘宾雁为了当正人,四处搜寻不正之人与不正之风以反衬自己之正。为此不惜用他的文学刀笔置人于死地,而这恰恰就是儒家和马克思主义的不人道处。
刘宾雁是真正人,尚且免不了害人。尊崇他的郑义则是明正实不正的假正人。为了表现自己之正,郑义不惜刻意攻击我的“不正之风”,把我诽谤成不正之人,结果把我逼得与他们这帮“正人君子”作对,一个不留神,捎带把真正人刘宾雁的老底给揭穿了。
鞭刘宾雁之尸者非我,实乃郑义耳!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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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下面这两段话,纯属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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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海清
- (561 Byte) 2006-1-06 周五, 上午3:55
(155 reads)
80年代初刘宾雁报告会谈《人妖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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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way
- (77 Byte) 2006-1-05 周四, 下午1:48
(160 reads)
他山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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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xin_mail2002
- (2056 Byte) 2006-1-05 周四, 上午9:18
(188 reads)
王守信是不是贪污先不论,刘宾雁在审理之前给人扣上个“妖”的罪名过于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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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宝典
- (12 Byte) 2006-1-05 周四, 上午7:46
(13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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