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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原告陈词第一帖没有“服从陪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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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告陈词第一帖没有“服从陪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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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原告陈词第一帖没有“服从陪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162 reads)      时间: 2003-10-23 周四, 上午10:3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原告陈词第一帖无视法官的提请注意,没有“服从陪审判决的严正声明”。没有“服从陪审判决的严正声明”,对原告来说,陪审团及法官尚未获得应有的法律权威。因此,原告陈词尚无正式身份,不应给予考虑。原告如果是有意不做“严正声明”,则是对此法庭、法官及全体陪审员工作的蔑视。















作者: 云儿 已经贴出的首次陈词,只作为要求成立陪审团的申诉,不是正式诉状

10/22/2003 11:16 [Click:36]



已经贴出的你的首次陈词,只作为要求成立陪审团的申诉,不算在正式听审启动后

的三次陈词之内。



正式听审启动后,你可以作三次陈词。第一次陈词提出正式诉状,按规则必须包括:

事请经过;坛方违规删贴操作的证明;服从陪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其他两次陈词,你可以视情况在若干陪审员提出问题之后贴出,但必须在二十四小

时期限内。



陈词时请紧扣此次审理的的议题:2003年10月17日芦笛先生的争议贴是否应当删除?

请把重点放在说明事情经过,阐述争议贴的内容和性质,提出该贴应当删除或不应

当删除的理由之上,不要涉及其他纠纷。

 (http://www.hjclub.com)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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