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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吉林石化大爆炸事故遭巨额索赔 索赔者要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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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吉林石化大爆炸事故遭巨额索赔 索赔者要其搬迁   
peacemaker






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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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转帖]吉林石化大爆炸事故遭巨额索赔 索赔者要其搬迁 (526 reads)      时间: 2005-12-05 周一, 下午11:18

作者:peacemaker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2005.12.03 16:53】经济观察报
赔偿、搬迁、引咎辞职,这是对水污染事件后吉林石化的几种猜测。
“11.13”爆炸事故以来,吉林石化及其母公司中石油,正在承受着上述“三座大山”的巨大社会压力。
继“油荒”风波之后,这家在创造巨额利润上无可挑剔的大型国有石油企业,再次陷入如何在股东利益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保持平衡的泥潭。
索赔:仅仅是个开始
“怎么也要给个说法才行啊”,12月1日,哈尔滨市清明浴池的老板王志友告诉记者。
清明浴池是哈尔滨市西大直街和清明四道街交汇地带惟一的大众浴池,从11月22日开始的长达9天的停水,造成该浴池直接经济损失达6万元。
据他介绍,平时浴池每天营业收入近5000元,停业9天期间,不但没有一分钱的收入,每天还要支出维护费用2000元。 “非典期间,还有免税政策,照顾我们浴池行业呢。可现在,没有任何机构出来负责”,王志友说。
两天前,王志友找到了高盛律师事务所的刘洪朴律师。
刘洪朴是此次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第一个代理哈尔滨市民起诉吉林化工公司的律师。11月25日,他已将由其代理的哈尔滨市道里区顺意园饭店法人代表李颜彬的民事起诉书递交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
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双苯厂(法人于力)立即搬迁或立即停止向松花江排放污染物质;判令被告负担因其对松花江污染行为而发生的全部清理费用;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其污染松花江导致哈尔滨市停水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人身伤害损失1000元;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顺意园饭店法人代表李颜彬告诉记者,10000元的索赔额并没有达到顺意园的真实损失额度,之所以起诉吉林化工,并非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希望就此提醒哈市市民,“我们是拥有提出索赔主张权利的”。
刘洪朴也表示,此次的代理诉讼,属于公益诉讼行为,包括交通、起诉以及律师费等费用,都由高盛律师事务所承担。
“索赔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吉林大学法学博士陈正伟对记者表示,无论是从现实损害赔偿的法理上看,还是从江水上下游构成的相邻权上看,这一事件损害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显,责任明确。但这一事件涉及的赔偿主体太多,定损核损的难度也非常大,因此,索赔一旦成立,将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司法实践。现在可以参照的是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有毒气体泄漏事件,其直接致使3150人死亡,为此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支付了4.7亿美元的赔偿金,并花费200多万美元清理现场。
据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任王灿发介绍,对于水污染造成的损失,中国目前缺乏相应的中立的评估机构,一般情况下,只赔偿直接的经济损失。而在国外,这种污染案件的赔偿一般分为可得利益赔偿、直接损失赔偿、惩罚性赔偿和精神赔偿四个部分。其中的惩罚性赔偿非常严厉,常令企业因此而破产倒闭。
尽管要等到12月5日,哈尔滨中院才能确认是否予以立案,但民间索赔的风潮正迅速在哈尔滨蔓延,现在来刘洪朴处报名起诉的业主已经超过了10人,而咨询者甚至超过了100人。
更大额度的政府索赔正在暗中酝酿,尽管黑龙江省委、哈尔滨市委宣传部都严辞拒绝回答这个问题。据知情人透露,两省因为松花江水污染问题,多年来发生过许多不快。
11月27日的哈尔滨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黑龙江和哈尔滨省市两级政府正在核算损失,准备向吉林石化索赔。
据专家估计,仅哈尔滨的直接损失就在15亿元左右,而有关律师的估计包括间接损失在内,这个数字应该是几百亿到上千亿之间。
搬迁:可望不可及
除了赔偿,索赔者更大的诉求是要求吉林石化关闭或者搬迁。
12月2日,正在外地出差的吉林石化公司发展规划部副部长蔡晓平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说:“这不可能”。
在他看来,吉林石化还是会按照既定目标发展,爆炸只是局部的事故,对未来的发展不太会有影响。
吉林市环保局污染管理处阎副处长说:“搬到哪里?我们上游有污染,搬到中游哈尔滨就没有污染了吗?还是会污染下游啊,就算搬到同江,还会对俄罗斯有污染呢。只有都搬到大海边上了,吉林没有海岸,那就撤销吗?就算搬到海边,对海洋也有污染啊。照此推理,中国的长江、黄河旁的化工厂都要搬,中国就不要搞化工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关键是防护好,在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中协调发展”。

作者:peacemaker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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