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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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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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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十六岁
(640 reads)
时间:
2005-11-13 周日, 上午11:2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的十六岁
(一)
我十六岁的时候看过一部上海拍的电视剧叫做《十六岁花季》,很假。这种心理压迫使我一直有反抗的冲动,我要写我的十六岁,还原我们那一代人的十六岁。
还是从小学毕业那年开始说吧,我是个自命不凡但资质平庸的孩子,考上了本市一所普通中学的“初一四班”,不是什么重点,但是据说这所中学有着显赫的革命历史,在我家那片名声还不错。小学六年级快毕业的时候对未来的初中生活忐忑不安,好像自己就要面临一个人生的重大转折了。长大之后才知道,这跟换工作进入一个新单位前的紧张感差不了多少。
六年级的最后一个暑假快要来了,学校提前让初一四班的所有同学办理入学登记,这样,我就有了一个机会察看我们班上是否有美女。
美女还真有一个,瘦瘦高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只见她与几个女生低声交谈,似乎与我一样对新班级充满复杂的幻想。男孩子发育的晚,我比她矮一大截,大概不能跟他坐同桌了。现在一说美女,就有一种艳丽的感觉,可她不是,她很轻盈,很纯,很12岁。一个暑假我都在想她,憧憬着开学。我相信,她对我笑了一下……
两个月漫长炎热的暑假终于过去了,当我深沉地走进初一四班的时候,新同学基本都到齐了。我又一次见到了她,可是不知为什么,她不像我记忆中那么漂亮了。难道我两个月来朝思暮想的不是她吗?我困惑,我在班上每个女生身上寻找她的记忆,可是我找不到了。初一的第一天,是从期盼和失落开始的……
(二)
看到这里,读者大概以为这就是我的初恋了。其实不是,真正初恋是从初二开始的,对象是同班同学,而我第一次研究女孩身体则早在小学四年级……我不敢把这个回忆录写得过于色情,饥渴的读者们,请原谅我在论坛大方向面前的妥协吧。
那个曾经使我感到失落的女孩叫“小颖”,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她的脸,稍黑的皮肤,清澈的眼,细高的身材,笑起来那么真诚。在迄今为止的三十几年人生中,一直试图挖掘一个答案,我到底喜欢什么相貌的女人?我喜欢过倪萍,也喜欢过山口百慧,爱上过《大话西游》里面的朱茵,也爱国过《日落紫禁城》里面的刘若英。但是这些相貌都在我心中渐渐失去了地位,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呢?这恐怕只能在DNA的深层寻找答案了。初三毕业以后,我没有和小颖保持联系,毕业的时候他在我眼中已如徐娘半老,丝毫没有魅力可言,但是,为什么我曾经有两个月时间对她魂牵梦系?也许是那双清澈的眼睛透出生命体的健康,或许,她那时也对我也有好感?我不知道。但是我对她至今印象深刻,虽然那时小颖只有十二三岁,身材还象床板一样单薄,毫无性感。
初中第一天还有一件刺激的事情就是学校里面打架了,下午一上学就听说初一三班的“金牙”和初二的学生打起来了,金牙叫来了他哥,据说他哥是我们学校这片儿的一个“大顽”。把初二的学生给扎了,我赶到西操场的时候大顽们已经撤了,看见几个初一学生围着看什么东西,我也凑过头去,看见地上有一根断了的管叉,亮亮的,血和尘土混合着沾在上面,管芯里是肉。这种狠手我小学时闻所未闻,心中对“大顽”们充满了恐惧和敬畏。
下午,学校保卫组赵老师给初一新生上课,教育我们不要和校外的社会青年交往。赵老师50多岁,看得出曾是个魁梧的汉子,说起话来很温和。课后听说,高年级的学生们把这个赵老师叫“赵老保”。在从初一到初三的这三年中,我曾被人扇过嘴巴,劫过钱,甚至被社会青年打折鼻梁骨,但是却从未主动向“赵老保”反映过情况,也从未寻求过这位武装部保卫组组长的保护。为什么呢?一方面,寻求成年人的保护,对于青春期男孩子来说是一种隐隐的耻辱。另一方面,我每次下课,我都能看见金牙趾高气昂走在楼道里。金牙的猖狂使我本能地不相信赵老保能够保护我,就像监狱里的犯人不相信狱警能保护自己一样。与其寻求狱警的保护,不如跟牢头套瓷。那时候金牙就像一个牢头,身后总是跟着几个喽罗,走在楼道里,同学们都闪开给他让路,下了课在水房喝水的时候金牙也从来不用排队,总是走过去一把抓住正在喝水的男生的头发,把别人的脑袋提拉起来,自己趴在龙头上咕嘟咕嘟喝。
(三)
金牙有个习惯,就是从门齿的牙缝里往外喷射吐沫,射得又直又远,他自己也对此颇为得意。为了不受欺负,几个见风使舵的学生甘愿给金牙当跟班,每天跟着金牙到处乱转,甚至还用针把自己的门牙缝儿掏出一个窟窿来,跟金牙学射涂抹,我那时见到他们都躲着走,生怕被涂抹射到身上。
男孩中流行穿萝卜裤,所谓萝卜裤就是又肥又大的那种,其中最时髦的品牌是“花花公子”牌。图案是个侧脸小白兔脑袋,耳朵长长的。我第一次认识这个品牌就是从初一开始的。
那时花花公子裤不是一般人能穿的,只有“大顽”才配。谁要是穿了一条花花公子,大家都会用羡慕的眼光看他。金牙就有一条花花公子,从周一到周五整天穿着从来不换。多年后我才知道,我们当年崇拜的“花花公子”原来是温州人做的假冒货。后来我去了美国,发现美国的青少年也爱穿萝卜裤,而且比我们那时的还肥大。
我认识到一个事实,青春期男孩爱穿肥大服装大概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希望自己显得壮一些,免受同龄人讥笑,另一个原因是,肥大的裤子便于遮盖不由自主勃起的小弟弟。
那时候女孩之间流行穿健美裤。所谓健美裤,就是黑色的,紧绷绷的,弹性布料做的裤子,裤脚末端有一个带儿,套在脚心上。健美裤的好处是,女孩子无论是站也好坐也好,臀部、腿部的曲线总能清清楚楚勒出来,因为裤子颜色黑,很容易融入背景颜色中,于是总是有一种隐隐绰绰的感觉,让人既看得清,又看不清,时而清晰能看出臀部的皱纹,时而又模糊如雾中幻影。少年时代的我曾经对穿健美裤的女孩有过很多非分之想。
对小惠我就有过非分之想。小惠是我们班的女生,学习虽然不好,但身材好,爱穿健美裤,人长得漂亮,也爱打扮,每次下课都要拿出一面小镜子修理自己的睫毛。我给小惠打得分很高,认为她是班上的2号美女,1号美女是谁?当然是小颖了。小颖是清纯,小惠是俏丽,两个都不错。可惜小颖个高,坐在后排,我上课的时候看不见,而小惠个儿矮,坐在我前面,引得我上课时管不住自己的眼睛老往小惠身上瞟。
有一天中午,教室里只有我和小惠两个人,我没事人儿似的根小惠聊天,她突然对我说:“金牙说想跟我交朋友,你说我该怎么办呀?”那时候同学们中传说,金牙放出话来,谁敢拍小惠谁就废了谁。听了小惠这个话,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才好。问她:“你喜欢金牙吗?”小惠摇摇头。这时有别的同学进教室,显然说话不方便了,我和小惠的谈话只好中断。但是后面两节政治课我都在思考小惠的事情,体内涌动着怜香惜玉的冲动。小惠跟我说这个话是什么意思呢?难道她对我……我多想对她说,其实,其实我也挺喜欢你的…可是…可是金牙的威胁实实在在,而且还有小颖…我要是跟小惠好上了,小颖岂不是也没戏了?反正我那两节政治课一直在走神,只记得老师教导我们:“违法与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写到这里,看官一定为我担心了吧?你小子整天胡思乱想,还学不学习了?其实我也挺奇怪的,初中时候上了什么课,学了什么东西都记不清了,怎么滥七八糟跟学习无关的事情记得这么清楚呢?大概是《语文》《数学》远没有现实生活震撼心灵的缘故吧。
第二天早上一去学校,就看见金牙坐在楼门口和几个跟班聊天,一边聊一边往地上射吐沫,经过一番察言观色,我断定金牙情绪不错,才鼓起勇气往前走,准备从旁边绕过去,这时突然听金牙叫起来:
“哎!那孩子,过来!”。
我回头四望,周围没别人,大概是叫我。胆怯地问:“叫我?”
“就是你!过来!!”,金牙皱着眉不耐烦了。
我往前走了两步。
金牙问“你哪班的?”
“初一四的”,我答。
“你们班是不是有一个叫小惠的?”
“有”
“你去班里看看她来了没有,要是来了你就把小惠给我叫出来”,金牙吩咐说。
“欧,我这就去”。嘴里应承着,心里骂自己,我怎么这么忪呢?这样做人家小惠对我怎么想。。。我。。。但愿小惠不再班里。。。
“磨蹭他妈什么那你?跑着去!”金牙的一个跟班往我腿上踹了一脚。
“哎!”。我条件反射似的往教室方向跑,一口气跑到教室里,正好看见小惠坐在座位上。硬着头皮装腔作势对小惠说:“小惠,金牙在楼门口叫你,好像有什么急事似的,好像挺着急的。你去。。。你去看看吧。。。”我瞬间就把自己打扮成了助人为乐的热心人。
小惠应了一声就出去了。我没敢跟出去看,坐在课桌前发呆,腿很疼,我怎么就那么忪呢?为什么不反抗呢?我想象着各种自己痛殴金牙一伙的英雄形象,但是无论如何阿Q,我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很忪,我就是那种见了恶势力就低头的忪人。小颖和小惠都不可能喜欢上我这样的忪人。想到这里心里痛苦万分。
(四)
为了躲避金牙,第二天中午我学乖了,没有像往常那样早早去学校。走到楼门口的时候,金牙果然不在,心里一阵轻松,进教室,坐座位,下午是地理。这时候同桌的鹌鹑神神秘秘凑过来说:“嗨,知道么,金牙让人给打了。”
我大吃一惊,“谁打的?”
鹌鹑诡秘地瞥了一眼小惠,并不多言。
鹌鹑很聪明,爱传小道消息,却从来不惹祸上身,全靠这种素质。
原来昨天中午金牙再次纠缠小惠,要和她交朋友,后来小惠就从学校外面叫来几个人把金牙打成了熊猫眼。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金牙是不可战胜的恶势力,没想到这座大山这么容易就被推翻了,没想到小惠道行这么深,居然背后有人撑腰!看来追逐大众情人可真是件危险的事情,我不由得庆幸自己没有和小惠走得太近。
过了几天,渐渐听到一些风声,据说小惠早已名花有主,一开学就被校外的人看上了。男朋友是本地著名的流氓头子,比金牙他哥还狠。小惠自从跟了那个人以后,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傲气,而且化妆越来越浓,穿着越来越高档,和同学们也越来越疏远了。金牙则气焰大减,在学校里不敢乱欺负人了,下了课就躲在教室里不出来。同学们虽然嘴上不说,但是都挺欢喜。
可是好景不长,解放区的天没晴多久,就又阴了下来。五班新来了一个转学的,名字叫“二横”。为什么叫“二横”呢?因为他排行老二,有个哥叫“大横”,据说是个小帮派的头目很有些势力。二横很喜欢自己的外号,自豪自己有个威震一方的哥。
第一次听说二横的名字是从老师嘴里,班主任在上课的时候给我们讲坏学生的案例,告诫我们要努力学习,要遵纪守法,千万能像五班的“二横”那样心狠手毒。就这样,我就知道“二横”这个名字了。至今我都在怀疑老师的这种说教方式实际上是在帮二横做宣传。
新势力替代旧势力,金牙从楼门口消失了,二横开始在楼道里巡逻。二横和金牙一样,喝水也是不排队,同学们一看他来了赶快就站到一边让他先喝。而且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看哪个学生不顺眼,就冷不防照对方裤裆里狠踹一脚。这一招百式不爽,每每看着对方紧夹着两腿在地上打滚,二横就大摇大摆扬长而去。仅凭这一招,二横就迅速树立了地位,原先金牙的几个跟班也全都投奔到二横麾下。
回顾初中三年,那真是诸侯争雄的时代。校内校外各路豪杰打架斗殴,活生生的一部古代战争史。印象深刻的有一班的“小猪头”,二班的“张伟”,三班的“金牙”,四班的“阎勇”,五班的“二横”,六班的“猴仔”,七班的“大鹏”,八班的“阿洪”,全都称霸一时。校外就更是乱,各学校的霸主互相“抄”来“抄”去,争斗不断。
那时候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学生都有一个共同的价值观,认为上学无用,读书学习娶妻生子的人生道路多我们没有任何吸引力。大家崇拜的是社会上称霸一方的流氓恶霸,他们敢做敢为,言出必行,呼风唤雨。
小学时代,我一直是把学习成绩与自尊心联系在一起,我从小就不明白枯燥的教科书有什么好玩,也不明白学习成绩优秀对未来的人生会有怎样的帮助。小学时代认真学习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尊心。每次老师上课表扬我的时候,班上的女生都会用羡慕的眼光欣赏我,我喜欢那种感觉。可以说,我80%以上的学习动力都来自于此,剩下那不到20%来自于父母的威胁。
但是自从上了初中以后,我发现世界变了。学校里没有安全感,漂亮女生早早就被校外流氓或者高年级的学生盯上了,像小惠那种爱打扮,意志薄弱的,很快就有了男朋友。好勇斗狠者最受女孩们瞩目。很多家长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女儿会甘愿跟一个地痞流氓混在一起,我起初也不明白,直到改革开放深化以后,看到社会上美女傍大款的现象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初中年代的那些社会流氓就像今天的大款一样,他们虽然相貌丑陋,道德败坏,但是他们是社会的强者。在金牙们横行的校园里,小惠们渴望安全感,渴望有人保护自己,渴望有人主动追求自己,渴望学习成绩失落以后,能够从其他领域重拾尊严。而流氓地痞们正好满足了她们的所有心理需求。我也是一样,一天天开始厌学,“学习好”在我眼里完全成了“忪人”“受气”“没出息”的代名词,我再也无法从教科书里寻找尊严了,我忍不下去了。
(五)
每次下课后,我不再躲在教室里,而是主动到楼道口和不三不四的学生搭腔,很快发现这些学生其实和我差不多,都是在治安动荡,战乱不断的学校里的自发的起义分子,他们很容易就接纳了我,我们需要拉帮结伙,需要在与同伴的谈笑中寻找安全感。
大家很快找到了共同语言,主要话题有两个:一个是谈论江湖传闻,一个是女人。每次下课,我们都谈论学校里以及社会上声名显赫的大流氓的事迹,也讨论战争局势,昨天谁把谁扎了,今天谁把谁砍了,在令人刺激的故事背后,是对出人头地的向往。经过反复确认,我发现当流氓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每次我听说某某人混得“倍儿牛B”,都会强化我的这种价值观。我开始研究各种管叉、三棱刮刀、藏刀、军刺,懂得了什么是锰钢,什么是锋钢,懂得了刀上血槽的作用。
抽烟也是那时候学会的,学着别人的样子把烟从嘴里吐土来,再从鼻子里吸进去。抽烟场所不定,常常在操场边或厕所内。那时候大家都没什么钱,一支烟分着抽,你一口我一口,关系迅速拉近。有时候一支烟没抽完上课铃就响了,我们就把烟掐灭了放在厕所的门梁上,下节课下课的以后找出来接着抽,如果你在门梁上摸啊摸啊,找不到你的烟了,就说明那烟被别人给抽了。
我们还谈论毛片。正值改革开放初期,毛片还是稀罕物,无缘一见,只能是听别人讲。有见多识广者,往台阶上一坐,旁边赶快递上来一支烟,讲座就开始了,聊到兴起的时候,听到上课铃声响也没心思去上课,特别是我们各个血压上升,下体膨胀时就更走不动了。这样一来,自然而然也就开始旷课。
一旦旷了课,我就走进了一个新的世界,操场上空无一人我们可以尽情聊天吹牛,抽烟,打闹,只有旷了课,学校才真正属于我们。我和几个哥们儿在楼道里窜来窜去,到各个年级的各个班趴窗户看漂亮女生,看到曾经一起抽烟的男生就隔着玻璃做出口型挤兑他“瞧你丫居然还上课?傻B!”。
七班的大鹏坐在班里最后一个,倒不是因为他个子最高,因为他上课从来不听讲,老师怕影响其他同学,就把他安排在最后一个了。教室的前后都有门,大鹏正好坐在后门旁边,门板下面的钉子早就被他给拔了,每次上课大鹏都偷偷把门板上的木板摘了,从门下面爬出来找我们玩。后来有一次,他爬到一半的时候被老师当场抓住,大鹏自尊心受到了极大伤害,当场怒斥老师:“你个傻B怎么给脸不要脸啊?我从下面爬出来是给你丫面子懂不懂?......”。老师当场就惊呆了。从哪儿以后,大鹏开始公开旷课。
从小到大,对我影响最大的并不是父母,而是同龄人。我的价值观,善恶观,审美观全都是在和同龄人的交往中形成的。电影《真实的谎言》中施瓦辛格的同事说:父亲每天只见孩子10分钟,但歌星整日对孩子歌唱。他这话的意思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力远远比不上一个歌星。其实,还不止是时间问题,关键在于,青少年有一个独立于成人世界的亚文化圈,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与成年人完全不同,这个圈子成年人根本打不进去。
比如说打架这件事情,在成年人看起来也许很愚蠢,但是对一个青少年来说,那确是一个心理挑战,是单调学习生活中难得的刺激。每当痛殴别人的时候,我们就有一种战胜了恐惧,战胜了自己的感觉。打架的对手越有名,自己的成就感就越强烈,我们就象参加奥运会的选手,或者象登山运动员,每次打败一个对手,就象登上了一座高峰。
大鹏是个惹事生非的人,总是叫我们去和他打架。“今天有一小B跟我照眼儿,待会儿你们都跟我捶他去...”。所谓“照眼”,就是互相瞪着看,表示自己不服气,大鹏走在马路上逮谁跟谁照眼,我们也时常跟他去打人,不过那时候我很少上手,只是站在周围助威,看着大鹏一个人上去噼里啪啦抽大嘴巴,然后跟对方要钱。
过了一段时间,我渐渐发现我开始牛B起来了,很多学生见到我都客客气气的,就象他们见到金牙和二横的时候一样。甚至于,金牙有一次见到我都客气地点了个头。我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煽”起来了。
(六)
一转眼上了初二,我15岁。试着回忆那年的生活,好像就干了两件事,一件是迷上了霹雳舞,另一件是影响我一生的痛苦的初恋。
初二上半学期我迷上了霹雳舞,经常一个人骑自行车一个小时到宣武影院看美国电影《霹雳舞》,有时候为了图便宜,也去广安门那边的地下放映厅看《霹雳舞》的录像,那个电影我大概看了十几遍吧,其中有一段黑人小伙子跳的“扫地”的那段把我给迷死了,我痴迷那个电影里的一切,音乐、舞蹈、奈克鞋......每次看完回家,总是一边骑车一边投入地研究舞蹈动作,路边的大爷大妈们用怪异的眼神看我时,我总是大义凛然地继续舞蹈,蔑视他们不懂先进文化。
那时候校内校外正是“茬霹雳”的高潮。所谓“茬”,就是“聚众斗...”的意思,“茬架”就是聚众打架的意思,“茬霹雳”意思就是聚众比赛霹雳舞。一些平时在学校里默默无闻的学生由于霹雳舞跳得好,可以一夜之间成为大众瞩目的明星,享受霹雳迷们的前呼后拥,绝对自我满足。意外的是,霹雳舞热潮仅仅持续了半年就降温了,因为我住在北方城市,冬天穿着厚重的羽绒服表演霹雳舞很困难,手臂上的动作完全看不见了。经过一个寒假的苦练,我的霹雳已经小有成就,可惜开学以后发现学校里已经没人跳了,过时了。没多久,霹雳舞迅速被唾弃,以至于多年后少年时代的伙伴一聊天就挤兑我:还记得你丫当年跳霹雳时候那傻样吗?
初中年代我潜心研究过很多东西,霹雳舞、武当拳、一招制敌、撬自行车锁、还有少女心理学。其中最有成效的就是《少女心理学》了。这项研究的好处是,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班里的女生总是喜欢在公共场所大声谈笑,有时候几个女生还看见个什么虫子似的故意尖叫一嗓子,书里说了:“女孩子的这种行为是为了引起异性的注意”!!显然,我们班里的女生已经开始发情了,这个发现使我很是兴奋。
更使我兴奋的是,我们班的白蓉爱上我了,这也是我研读少女心理学以后发现的。她总是偷偷看我,当我们目光相聚时,她总是一次又一次羞涩地回避我的视线,完全符合恋爱症状!回想起来,《少女心理学》这种书籍还是害人,因为它没有提醒:我这么老观察她的话自己也会陷进去!结果我毫无防备地爱上了白蓉。
白蓉微胖,青春期少女的那种胖;白蓉很白,青春期少女的那种白;白蓉很香,青春期少女特有的那种体香;白蓉很冲动,月经初潮后对少男的那种冲动;白蓉很腼腆,搞不清自己为什么冲动的那种腼腆。
白蓉家离学校较近,每天都有要好的女生到她家吃午饭,后来我也跟着去,再后来其他女生都不去了,再后来我一个人偷偷去,她在家等着我。这种关系持续了半年,她家没别人,我也没碰她,那时候真纯,什么也不懂。吃玩饭后我们一起听歌“你的眉目之间锁着我的爱恋,你的唇齿之间留着我的誓言,你的一切移动左右我的视线,你是我的诗篇,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这首歌是费翔唱的,歌词说的就是我当时的感觉。原来不知道费翔,是白蓉介绍给我的。每天中午我都去她家听歌,只要能和她坐在一起,能肆无忌惮地看她,能闻到她的体香,能感到那种莫名其妙的胸闷我就满足了。完全脱离性交企图的纯爱,这是唯一的一次。
一天中午我正在她家吃饭,她妈突然回来拿东西,我紧张地叫了声“阿姨好”就匆匆离开了。第二天中午又去白蓉家,她说这是最后一次,我不能再去她家吃饭了,她妈改变了作息习惯,以后每天中午都回家。我非常愧疚,问:“是不是你妈发现了?”,白蓉说:“你走吧,我妈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回来”。我问:“你没事吧?”她脸背对着我,不看我,又说:“你走吧。”我问:“你怎么了?”她不回答。我看不见她的脸,急中生智说:“那好吧,我走了啊”,打开门,假装走出去,其实人还在屋里,然后再把门撞上....白蓉以为我走了,当门“咣”的一声关上的同时,我听到她“哇”的一声大哭出来。我呆住了,心里象翻倒了五味瓶,又感动,又惊讶,暗下决心一定要守着她一辈子,一辈子不离开她。
白蓉发现我还在屋子里的时候破涕为笑,但是这没能挽回我失恋的命运。
一周之后,白蓉突然拒绝和我来往,拒绝和我说话,甚至拒绝看我一眼。三个月之后,白蓉让一个知道我们关系的女友递过话来,“直到我爱上另一个女生,白蓉才会重新和我说话”。我想破了脑袋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对我,无数次主动跟她搭话,她总是装没看见故意避开,无数次在放学路上等她,她总是绕道回家,或者故意结伴和别人一起走。每一次恢复关系的尝试都让我撕心裂肺,自尊扫地,我痛苦极了。她越是这样做,我就越是不能自拔,每天脑子里都在幻想恢复我们关系的各种方法,甚至想到了N多年之后,白蓉被卖到了窑子里,我去花钱为她赎身,到那时她还能不要我吗?到那时她肯定一头扑到我怀里吧?那时我就幸福了。我感到自己的精神越来越恍惚了,经常一个人在幻想中伤感,在幻想中欣慰,茶饭不思,目光呆滞。
每到傍晚,我都会偷偷潜回学校,潜入教室,找到白蓉的课桌,趴在她用过的椅子上闻她的白天留下的体香,那是白蓉的体香,这味道使我安祥。有时,我甚至能感觉到她的体温,有时,我抱着椅子和她对话....满足以后,我再偷偷从教室里的窗户里钻出来....我养成了走路轻手轻脚的习惯,像一只猫。这种行为一直持续到放暑假为止,我的学习成绩急速下降,初二期末的时候已经滑到了全班倒数第一。
(七)
我和白蓉的关系就这样夭折了,之后也没能再续上,初中毕业以后白蓉考上了一所高中,而我则去了技校,彻底分道扬镳。毕业后只见过她两次,一次是18岁那年的夏天,白蓉和几个女伴一起逛商业街,偶然相遇,她胖得像个气球吓了我一跳。另一次是我30岁那年回国探亲,陪母亲到证券公司看股票,偶然看见白蓉坐在柜台后面,她是一个证券公司的营业员,瘦了一些,发型像个中年妇女,毫无朝气,眼皮垂着没有一丝笑容。
我至今都不理解她当年为什么突然不理我了,也许对我的感情仅仅是一时冲动?也许是因为我学习成绩比她差?也许是因为父母和学校的压力?也许这些原因都有。杂志上说:“男人比女人更浪漫”,有道理。白蓉更期望安定的生活,倾向于当家长老师的乖孩子,而我则更倾向于做一个反叛者。
在失恋的同时,我和老师的关系紧张起来。由于经常旷课不交作业,老师常常在班上点我的名,批评我,最后到怒斥我。我上课总是走神,不由自主地走神,控制不住自己。几何老师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女的,有时候她故意叫我回答问题,我根本没听她在讲什么,所以只好沉默。这样反复了多次后,老师忍无可忍说:“手纸!再走神你就别来上课了!”
可是,无论老师怎么提醒我,讽刺我,都没有效果,我尽力了,可是根本无法控制自己走神。上课的时候脑子里的事情特别多,想白蓉,想打架,什么都想,就是不想学习。学习对我来说好像是一种修行,必须抛开一切私心杂念,大脑空空,必须达到“无我”的境界以后才能接受老师灌输的数学公式和英文单词。在我眼里,痴迷于学习的优秀学生像是一个个虔诚的宗教徒,他们去学校就好像去教堂一样,老师就象牧师,学生们听牧师讲几何,讲代数,讲地理,讲历史,讲政治......教徒们跟着牧师好好学习,牧师们领着教徒天天向上。牧师和教徒互相欣赏,在自我满足中相互确认自身的社会价值。
这一切在我眼里都太恶心了,一个多么无聊的社会!
“手纸!把我刚才说的公式重复一遍!”我忽然醒过神来,原来自己还坐在教室里。
我懒洋洋从座位上站起来回答:“我没听见....”。老师打断我说:“出去出去,看见你就烦!”我知道同学们都在看着我,其中也包括白蓉,我说:“我不出去,我交了学费,有权留在教室里。”老师愤怒了,走到座位前来拉我,我一只手抓住了暖气管就是不走,暖气片被她拽得几乎飘起来。老师一看拉不动我,便大骂:“我教书教了30多年,文革时候也没见过你这样的混蛋学生!不学习就滚!不要影响我们班的升学率!”我还是不走,老师咆哮:“你不走,我走!”她披头散发,拿起讲台上的书本愤怒离开教室,我傻愣了一会儿不知所措地坐了下来。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了,老师还没回来。
坐在第一排的学习委员回过头来小声对我说:“手纸,你出去吧...”,其他几个学习好的同学也纷纷附和。我看了一眼白蓉,她迅速把脸扭向窗外,似乎要跟我划清界限似的。我的心凉了,缓缓把铅笔盒装进书包,走出了教室。
穿过楼道时,我听到从其它教室传出来的朗朗读书声,心里一阵凄凉,我知道自己告别的不仅仅是教室,不仅仅是白蓉,而是主流社会为我设计的人生道路。我完了。
走到校门口,两个十七八岁的大孩子走过来温和地对我说:“你是手纸吧?”我莫名其妙:“是,什么事?”。“跟我来,问你点事儿”,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僻静的墙脚,其中一个矮个的问:“听说你挺煽的是么?挺能劫钱的是么?”,我忽然醒过味来,这俩人是来抄我的!还没等我答话,高个子的那个抬起一脚踢在我的睾丸上,我两手往下一捂,眼睛上立刻挨了一拳,紧接着头上挨了一砖头,土渣哗啦哗啦落在脖子里,我双手护着头,蜷缩在地上试图睁开眼反抗,可是刚刚睁开眼,看到的就是灰色的鞋底朝我的眼睛飞过来,重重踹在脸上,我赶紧用两臂护脸,拳脚雨点般落在头上,背上,肚子上,鼻子已经不通气了,我张着嘴大口喘气,好像有什么液体从喉咙流到嘴里,我知道那是血,是鼻子大量出血,我把血咽下去,听到那个高个儿的说,“把丫的手掰开!”,我感觉有人在拉我的手,就像班主任老师那样拉,还没等我的手完全离开头,鞋底又重新落在脸上,我感觉眼前一片红......
打我的人走了以后,我很久才从地上爬起来,吐出一些液体,全是鲜红的血,没想到血居然是没有味道的。鼻子还在出血,衬衣被染红了,我不想被同学们看见,不想回学校,捂着鼻子走到学校对门的工地,站岗的外地保安见我走过来,紧张地说:
“我没看见,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知道...”,我明白他全看见了,“这个胆小鬼!”我心中暗骂。
“有没有水龙头?我想洗洗”我问道。保安显然吓坏了,慌慌张张带我进工地,找到水龙头,冲了半天鼻血也止不住,抬头看见墙边挂着一面小镜子,过去一照,头居然没破,眉骨上裂了个大口子。再往下一照,我的鼻梁骨没了!那个高耸的曾经很英俊的鼻梁从脸上消失了。
(八)
我去了医院,诊断书上写着“鼻梁骨粉碎性骨折”,X光片显示碎骨没有进入头颅,医生说:多悬呐,算你命大。然后医生把一个铁夹子叉进我鼻孔里,一直伸到几乎触及大脑的位置,小心地把鼻梁复位,无任何麻醉,疼痛难忍。手术后我照镜子,鼻梁虽然鼓起来一些,但没有原来那么好看了,我想,我被毁容了。
我的异常再也瞒不住家里人,事情和盘托出后,那个擅长打骂教育,恨铁不成钢的爸爸只给了一句评语:“打得好,活该!”,随后抄起一个擀面杖就要打我,我忍受了多年终于爆发了:“你要是再敢打我,我就还手了!!”我爸,眼睛都瞪圆了,恨恨地骂:“好啊,要打我,到十八岁就给我滚蛋!到十八岁就给我滚蛋!小时候怎么没把你掐死呢?!”......我一宿没睡好,伤口疼痛难忍,半梦半醒之间总觉得我爸要拿菜刀砍我。
第二天早上,我妈去学校反映情况,学校说,校外发生的事情他们管不了,建议找派出所。我妈又去了派出所,警察说这种打架斗殴的案子每天都有,找不到打人者,没有物证我们也没办法,现在人手不够,大案要案都忙不过来......。
我对我妈说:“不用你们管,我以后好好上学就是了,再也不惹事生非了......”。安慰完了家里人,我决心自己报仇。第二天一早就去学校找七班的大鹏,一定是跟大鹏一起劫钱的时候得罪了什么人,我得问问他。到了学校才知道大鹏没上学,说是病了,在家呢。我又去了他家,大鹏一看我的脸上的伤就问:
“你丫让人给打了吧?”
我问:“谁干的知道吗?”
大鹏说:“估计是柳林馆的傅彪,高个子,外号叫彪子。另一个是翠微路的陆振宇,矮个子,他爸是甘派所长,这俩傻B动不动就拿刀扎人,手特黑。”
我问:“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大鹏说:“操,还要打我呢,在学校门口等了我好几天了,没看我这跟家躲着呢吗?我姐夫认识陆振宇他爸,已经找人去了。”我知道,大鹏的姐夫文革中曾是武斗头子,在我们那片儿很有势力,社会关系很广。
过了两天,大鹏开始上学了。据大鹏说,她姐夫已经把事情摆平了,打我的人就是傅彪和陆振宇。事情的起因是,我和大鹏曾经劫过一个学生的钱,这个学生叫吴晓彤,为了报复,吴晓彤花了400块钱雇了这两个打手。目标是大鹏和我,本来是打一个人给200,结果是只打了我一个,傅彪他们还是从那个学生手里抢走了400块钱。大鹏说:“今天放学以后别走,我叫了一班的小猪头、二班张伟、六班的猴仔,咱们五个一块去捶那孩子,我让丫叫人....”大鹏咬牙切齿。
下午第二节课我们几个都没上,下课铃一响就把吴晓彤他们班的门口堵住了。吴晓彤不知道有埋伏,刚从班里走出来大鹏就上去一把搂住他的肩膀,亲密地说:
“吴晓彤啊,等你半天了,跟我走吧”。
吴晓彤明白是来打他的,吓坏了,嘴里念念叨叨“不是我干的,不是我干的...”
大鹏安慰他:“我知道不是你干的,别害怕,不打你,就是问你点儿事儿...”
我们簇拥着把吴晓彤带到西操场的厕所后面,吴晓彤站在墙边战战兢兢,大鹏抡圆了胳膊一个嘴巴抽到吴晓彤脸上,吴晓彤的眼镜一下就飞了,我们冲上去一顿拳脚,吴在地上一边爬一边哭,猴仔从风衣里抽出一个铁锹棒,朝着吴晓彤的脊梁骨劈下去,一下,两下,木棒应声折断,猴仔捡起折断的木棒继续打,吴晓彤号啕大哭“大哥我服了,别打了,我服了,啊,啊”......吴晓彤完全成了立威的祭品,每个打人者都争先恐后,通过拳脚表现自己的心狠手毒,以便扬名立威。
事后我对猴仔说:“你丫手够黑的呀,差点把丫吴晓彤脊梁骨打折了”。
猴仔洋洋自得:“就是一小B孩儿,打丫我都舍不得下手...”。
吴晓彤再也没敢报复我们,大鹏的仇算是报了,可是我自己的仇还没报。我到处打听傅彪和吴振宇的住址,可是无论怎么打听也没人敢告诉我,渐渐的我听到了很多关于这两任人的传说,这两个人都不是学生,是社会闲散,待业青年。据说矮个子的陆振宇手特黑,捅过不少人,有一次打群架的时候对手已经被打得不能动弹了,躺在地上,陆振宇还上去捅了两刀。傅彪据说是初中毕业后赋闲在家,专靠抢劫为生,打架特“生”。“生”就是不怕死的意思。通过这些故事,我越来越了解自己的对手了,看来这个仇还不好报,他们怎么没用刀扎我呢?也许我还算幸运的......可是这个仇不报也不行,难道我就这么忍气吞声吗?以后还怎么混呐?就这样思想矛盾着过了一个多星期。
一天中午,我刚从家门口出来,顺着路边往学校方向溜达,走到半路看到两个人,一个矮个子迎面朝我走过来,另一个人高个子站在马路对面,也朝我走过来,定睛一看,正对面的矮个子是陆振宇!马路对面的那个高个子是傅彪!傅彪一边虎视眈眈盯着我,一边把手往裤兜里伸,好像在摸什么。我回头想逃,一个满脸横肉的大个子跟在我后面,后路已经被断了,我心里咯噔一下子,坏了!这时候,傅彪已经走到马路中央,从裤兜里摸出一把乌色的刀!他们想杀了我!一股恐惧从脚底一直贯穿到我头顶,那感觉真是难以形容,好像打寒颤从脚上开始打一直打到头顶一样,寒颤所到之处神经完全失控,我感到裤子里一阵温热,小便失禁了。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是恐惧,那是真正的恐惧,我以为自己要死了。我发现人在遭受巨大恐惧的时候是不会动的,居然是呆若木鸡的,想喊,喊不出来,想跑,抬不起腿。多年后看到非洲种族仇杀的纪录片,看到黑人跪在地上求饶,然后屠夫举起柴刀,朝黑人的脑袋一个个砍下来的时候,我理解那些人为什么不反抗,他们被恐惧惊呆了,与我见到傅彪、陆振宇那一瞬间的感觉完全一样。
三个人围上来,傅彪对我背后那个大个子说:“就是这孩子,要找我报仇”。大个子一个嘴巴抽到我脸上,我眼前一阵黑,打了个趔趄,往后退了几步险些摔倒,紧接着陆振宇飞起一脚踹在我胸口上,我的头撞到了背后的墙上。正在这时候听到突然听到一声断喝:“不许打人!”,我一看傅彪背后站着个居委会的大妈,胳膊上带这个红箍,“你们怎么光天化日之下打人呐!”。傅彪手里握着刀,正回头看大妈,我这时候终于醒过神来了,使足了全身的力气朝着矮个儿的陆振宇冲了过去,陆振宇冷不丁被我撞了个大跟头,包围圈被打破了,我撒腿就跑,拼命跑,脚后跟几乎踢到屁股,耳边除了风声什么也听不到。大鹏家就在不远的一个大院里面,我一路冲进院门跑到大鹏家,正撞上大鹏他妈,好像是要出门,我迎上去,气喘吁吁又故作镇静:“阿姨,大鹏在家吗?”
大鹏妈说:“不在,上学去了,你这是怎么了?”
我说:“阿姨,有人在院外劫我,要打我。”
“是吗,你这是招着谁了?我出去看看。”大鹏妈性格泼辣,身体健壮,天不怕地不怕,经常在院子里当着众邻居的面把大鹏骂得灰头鼠脑。
过了一会儿大鹏妈回来了,“外面没人啊,你出去看看吧”。
我战战兢兢跟在大鹏妈后面出来,仔细打量街上的每个角落,每个行人,不见傅彪和陆振宇的影子,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好险呐,幸亏那个居委会大妈!我告别大鹏妈,小心翼翼顺着墙边疾走,我要去张伟家,找张伟,他有刀。一见到张伟我就象见到亲人似的把惊险遭遇全说了。
“傅彪他们不是想打我,而是怕我报仇,想要我的命啊!”,我说。
张伟问:“你打算怎么办?”
我说:“现在只有一条路了,跟丫拼了!”
张伟说:“你认忪算了,我帮你找人说和怎么样?”
我说:“不行,反正我也活腻了,干脆跟他们拚了”。我说的是实话,失恋,失学,与父母关系紧张已经让我对生活心灰意冷了。
张伟说:“行,你是好样的。我就等你这句话呢!我知道傅彪住哪儿,傅彪的仇我帮你报,但是有一个交换条件,你得帮我打二横!”
“打二横干什么?”
“丫去年当着全班的面抽过我一个嘴巴,此仇不报我死不瞑目!”
我一下子振奋起来,“行,没问题!”
(九)
我住在张伟家了。他父亲单位分的一个宿舍,楼房,两家合住一个单元,厨房、厕所、门厅是公用的,堆了一些破烂,上面蒙着厚厚一层的尘土。张伟的父亲是电子工业部的局级干部,研究计算机的出身。张伟开玩笑说,你别看我们家老爷子法国留学回来的,其实那傻B狗屁都不懂,他学计算机那会儿,那计算机还跟这楼那么大呢,早他妈淘汰了。张伟的父母似乎对他这个孩子也早就放弃了,从来不教育,不管不问,也从来不到张伟的住的这个单元房来,张伟也从用不回父母那边吃饭,自由自在,我很羡慕他。
我和张伟同吃同住,那段时间天天吃挂面,粮店里卖的那种最便宜的,一买就是十斤,大概一、两块钱。煮完挂面以后酱油冲汤,一样吃得狼吞虎咽。直到今天我都认为,在中国很容易活命,如果我没什么理想,没什么事业心的话。
住在张伟家使我感到安全,那段时间我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件事情,报仇!我把生活中所有的愤恨和不如意,全都转移到傅彪和陆振宇身上,有时候自己发呆,种种挫折痛苦一起涌上来,让我痛不欲生。我用烟头烫自己的胳膊,一次次幻想自己用刀猛刺傅彪的情景,如果我选择自杀的话,也一定要死在和傅彪、陆振宇搏斗的刀下!
张伟是个重视江湖地位的人,常常认真地对我说:“你要是能把傅彪给废了,你丫就牛B了。”
先灭傅彪,后灭陆振宇,各个击破,这是我和张伟商量的战略。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傅彪身高体壮,比陆振宇威胁大,摆平傅彪以后陆振宇就好收拾了。二、陆振宇他爸是甘派所长,对他下黑手惊动警察的可能性较大。
张伟认识傅彪的家,曾经去过傅彪家一次,据说很不愉快,傅彪对张伟吆五喝六,“嗨,那孩子,你把门关上...”就为这一句话,张伟记仇到今天。
傅彪家住柳林馆,那是一片平房区,整日都有一些地痞流氓游荡。我和张伟潜伏了一段时间,两次眼睁睁看着傅彪回家都不敢下手,因为总有熟人和他打招呼。而且平房区出口多,四通八达,堵住傅彪非常不容易。这让我们非常泄气,拖了一个星期迟迟不能下手,我越来越烦躁。
这时候有一个人走进了我的生活,那就是“老曲”,老曲的加入使我们这个小组织由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
有一天张伟跟我说,好久没吃肉了,老曲给咱们送肉来。我问,“老曲”是谁呀?张伟说,我一铁磁(“铁磁”是“值得信赖的好朋友”的意思),下手巨狠,来了你丫就知道了。
老曲来了,皮肤黑黑的,一米八几的个头,拿了个熟的酱肘子,我和张伟趁热连皮上的猪毛都顾不得挑,三下五除二就给吃了。吃完肘子老曲没走,住在张伟家。三人一直聊天到夜里很晚。老曲全名叫曲世杰,比我大两岁,初中毕业后待业在家。我们一起住了几个晚上,他总是早出晚归,有点神秘。老曲很拿我当朋友,答应帮我打傅彪,而且还教了我不少打人的诀窍。用刀扎人的分寸之类的,都是老曲教给我的,每次他都给我认真示范,很温和,但眼睛却极凶。晚上,我们三个躺在床上谈笑聊天,迅速成了好哥们。
记得有一次我们谈理想,老曲提问,如果有两种活法,一种是抢银行以后变成百万富翁,但只能活到30岁。另一种是一生庸庸碌碌,但能活到60岁,你选择哪种活法?我跟张伟都毫不犹豫选择了第一种,由此,老曲把我们视为知己。
一天晚上老曲照常回来,给我和张伟带回来一包猪头肉。说,你们俩不是缺钱吗?我有一笔买卖,扎个人,五千块,干不干?我跟张伟都说干。就这样老曲把详细情况介绍了一下:我们的袭击目标是个发廊的女老板,地点在米市大街一带,出钱的人据说在深圳,已经预付了一千块钱定金,事情办成后再付剩下的四千。“灭傅彪之前先拿这个女的练手吧,点儿我已经踩好了,你们跟着我去就行”老曲解释说。(“踩点儿”就是“熟悉地形”的意思)
我很痛快就答应了,因为我知道老曲和张伟是两个亡命之徒,无论遇到什么险情都不会后退,这使我感到安全。这大概就是“三人成虎”的道理吧,如果三个人都不怕死,一条心往上冲,那将是所向披靡的。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即便其中有一个人犹豫退缩,另外两人的勇猛仍然会鼓励这个人坚持下去,这种心理效果在二人组合中是无论如何也没有的,因为二人组合容易互相猜忌。
我们晚上九点左右到达米市大街,天已经黑了,但路让行人熙熙攘攘,这里毕竟是闹市区,灯火通明。我有点含糊了,老曲说没关系,见机行事。发廊的名字叫“兴达”,漂亮的灯光,彩色玻璃墙,在这条老街上很是显眼。店里坐着几个穿着入时的女人正在做头发。。。。我们三人坐在马路对面的栏杆上等待,老曲说要等到发廊下班老板才会出来。我们大概等了两个小时,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发廊里面已经没有客人了,“兴达”的霓虹灯也关了,有两个员工下班了,可是老板还没出来。我感觉有点冷,抱着两臂不停地抽烟,心里越来越紧张。这时候马路上的汽车已经越来越少了,我们三人游荡着走过马路来到“兴达”的一侧,守在兴达的门口附近,就像三个街边烂仔那样抽烟聊天。我们商量过各种方案,按照老曲的布置,女老板出来以后应该朝我们这个方向走过来,然后我们一拥而上将她围住,捅两刀就跑。
又等了好久,兴达的灯光终于熄了,里面走出来两个人,一个穿夹克的男人,一看就像个道上混的老炮,旁边跟着一个女人。老曲立刻说:“就是那个女的!平时她都一个人走,怎么今天多了个男的?”
张伟问:“干不干?”
老曲说:“等这么长时间了,干!那个男的敢叫板的话一块扎!”
可是,事情的进展出人意料,穿夹克的男人推了辆自行车,和女老板从发廊出来以后并没有朝我们的方向走来,而是朝反方向去了。那个男的已经跨上了自行车,正准备带女老板离开,我们等了这么久的目标眼看就要飞了。这时候我急中生智,从路边拿起一块碎砖头,朝发廊的玻璃砸了过去,哗啦一声响整块玻璃破都碎了。那个男的刚刚跨上自行车,一看有人砸发廊玻璃,把车放倒在地上,大喝一声就追我,我扭头就跑,他以为我怕了,更是紧追不放。。。跑出去大概300米,我听到身后传来女人的尖叫,我知道老曲和张伟已经对那个女的下手了,我从腰中拔出刀,转过身准备拼命,回头一看,那个男的已经回头朝尖叫声音的方向跑去了。于是我也往回跑,朝尖叫声发出的方向跑。借着昏暗的路灯,我看见那个女的倒在地上,男人正在和张伟扭打在一起,男人力气很大,抓着张伟的上衣几乎把张伟抡起来了,老曲拿着刀想扎他,可是男人总是用张伟当盾牌,老曲无从下手。我突然热血沸腾,眼睛都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了,冲过去照着男人的后腰狠狠地捅了一刀。。。我感觉刀锋撕破夹克衫,扎进了一堆棉花一样柔软的物质。男人好像一点反应没有,抬起腿踢我,这时老曲从另一个方向在他另一条腿上补了一刀。男人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挣脱了束缚的张伟翻身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照男人脑袋上一通狠砸。那个男人真是个硬汉,一声没吭,倒在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我看到有血殷红了他的夹克衫,一把拉住张伟说:“快跑!”
几个骑自行车的市民远远地围观,但是没有人追来,我们迅速钻进米市大街路东的一个胡同,找到事先准备好的自行车,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手里还拿着刀,赶快把刀别在裤腰带里,三个黑影静悄悄一路朝着东边奔袭,只要穿过这个胡同就是朝阳门南小街,到了那里就安全了。我浑身控制不住地发抖,两臂、双腿、下巴都在抖,我一边拼命掩饰着,一边夹紧两腿蹬车,猛烈的寒风穿透衣服袭遍全身。
(十)
自从第一次扎人开始,我发现遇到强烈刺激的时候我会全身颤抖。无论是第一次扎人,第一次接吻,还是第一次做爱,都会全身颤抖。
这一切用文字描述起来显得井井有条,但是实际发生的时候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且混乱。去年回国我特意去了米市大街,原先“兴达发廊”的位置已经被拆迁,改成了五星级饭店。我反复走了几遍现场,怀疑整个作案时间只有短短的五分钟,但是,为什么在我的记忆里整个过程那么长呢?
三个黑影在昏黄的路灯下飞驰。朝阳门南小街一带是居民区,车多人多,到处是四通八达的胡同,虽然已经深夜,但行人依旧络绎不绝。按照老曲的计划,到了南小街基本就安全了。我们转向往南继续钻胡同,经建国门向西最终回到张伟家。不知为什么一路上谁都不说话。到达张伟家的时候我已经累得快虚脱了。张伟躺在床上很快呼呼大睡,我却睡不着,黑暗中忽然听到老曲开口:“张伟这傻B下手太重了......”。
两周之后,老曲从外面回来,告诉我那个男人摘除了一个肾,女人死了。女人在遭到袭击后,倒在地上喊叫,张伟在她的胸口上狠狠刺了两刀,心肺破裂死亡。
我和张伟每人身揣50块钱仓皇出逃,张伟去了东北亲戚家,老曲留守家中打探风声,我则沿京广线漫无目标地南下流浪。这时候报复傅彪已经顾不上了。当天夜里,我去火车站买了一张站台票,爬上了一列开往郑州的列车。一个月后,我给老曲打了个电话,他说一切正常,警方没有动静,那时候我已经沦为河南街头的一名乞丐了。我仍然不敢回家,一路流浪,从郑州走到开封,从开封走到中牟,从中牟走到商丘,从商丘走到信阳,几乎踏遍河南全境。
到中牟的时候身上才开始寄生跳蚤,这都怪我住了一次旅馆,在郑州睡火车站,在开封睡草垛都没有跳蚤,没想到在中牟享受了一晚旅馆反而招来跳蚤。
那家旅馆还算便宜,一晚两块钱,入住前结账,在我家乡这种旅馆叫做“大车店”,专门给赶牲口的人留宿用。我终于又看到床了,而且还有棉被!挺大的房间八张床,只有我一个客人,多高级的待遇!
夜里来了一个短发四十多岁的男人,也是住店的,他进屋以后开始脱衣服,一件一件脱,最后连内裤也脱了。屋顶正中垂着一根铁丝,男人把衣服连同内裤挂在铁丝上,然后一丝不挂地钻到棉被里睡了。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话:莫名惊诧!那么脏的床,上面都是肮脏的鞋印,他为什么光身睡觉?第二天早上男人很早起床,一丝不挂站在地上清理头发,然后是腋毛,阴毛,之后穿上衣服,急匆匆出发了。我本来想睡个懒觉却被他吵醒,感觉身上奇痒无比,打开衣服一看有很多小红点,于是恍然大悟,这床上有虫子!之后我想尽各种办法驱逐跳蚤都无效,甚至一次把衣服放在河水里泡也没有用,这些小跳蚤伴随我一直到流浪结束。我决定不再住旅馆,不仅仅是因为跳蚤,而且因为旅馆容易遇到查夜的。
两个月后,我的头发已经完全沾在一起,衣服也变了颜色,已经感觉不到自己臭了,完全适应了身上的味道。皮肤上好像结了一层灰色的保护膜,百毒不侵,身体健康。在路人眼里我已经完全成为一名肮脏的乞丐。每到一个城市我就住火车站,饿了就到街边的拉面馆吃客人剩下的面条。我发现人在饥饿的时候对脏不敏感,什么都敢吃。起初我守在饭馆门口,看到有客人剩下饭菜就赶快跑过去往嘴里塞,但是这样做不聪明,因为总是被老板娘骂。后来我捡了一个小铁桶,用铁桶去饭馆里讨剩菜剩饭,居然可以吃饱,而且质量还不错。饭馆的老板娘通常都很凶,厨房里打工的小姐姐对我好,一次路过商丘的时候我渴得受不了,走进一家小餐馆讨自来水喝,老板娘一脸厌恶:“真讨厌,去厨房,喝完赶快滚!”。我连声道谢钻进厨房,打工的小姐姐从门帘的缝朝外望了望,拦住我小声说:“喝凉水要肚子疼的,老板看不见,我给你倒碗开水”,我说:“谢谢,不用了”。我不想让她为我冒险,那个姐姐她长得真美,真美,我愿意娶她。
也有讨不到饭的时候,那样的时候我就到庄稼地里随便偷些葱吃。开始觉得胃里不舒服,吃多了反胃,后来渐渐适应了。地里有白薯,徒手挖白薯很累,不过白薯比葱好吃多了,花点时间也值。有时候吃得少,一星期只大便一次,居然也不得病。河南的土地沙化严重,地表覆盖着一层沙子,一寸以下才能见到土壤,根浅的植物根本不活。
坐火车是不需要买票的,顺着铁路一直走一直走就能走进车站,没有人检票。每到一个车站,下车以后顺着铁路一直走一直走就能走出车站,也没有人查票。铁路边常有些捡垃圾的乞丐,铁路工作人员对乞丐很宽容。如果遇到车上检票,我就直接承认没有票,也没有钱,这样列车员也只好哄我下车,我下车后在那个陌生的车站住两天,然后再搭下一班列车继续流浪。
就这样经过了无数大站小站,我一路去了安徽,湖北,湖南,北方天气开始冷下来,我只好一路南下,到达云南以后我给老曲打了电话,老曲说,家里一切正常,深圳的雇主也逍遥法外,看起来什么事儿也没有。五千块钱的酬金已经拿到,他替我存着呢,叫我不必着急回来。老曲还说,我的仇报不了了,傅彪在我就读的中学的厕所里连续刺伤三名学生,其中一名学生身上被扎了十三刀,死了。傅彪逼迫学生在粪坑里爬。由于凶杀发生在学校内,作案手段残忍,这个案件上了《晚报》,全市轰动,傅彪因伤害致死罪被判了死刑……
我放下电话,感慨万千。傅彪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了?我和傅彪都是杀人犯,他的今天不就是我的明天么?地痞流氓好勇斗狠,无非是为了一点点做人的尊严,为了得到女孩的崇拜。可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再也无所谓了。长期的乞讨生活使我的自尊渐渐退化,被人照眼,被人骂,被人看不起,被人抛弃又能怎样呢?一般青少年弥足珍贵的东西对我来说再也无所谓了。我就像一张地上随风飘荡的手纸,价值短暂,满身污垢,满身皱纹。
昆明的每一天都是春天,在这个美丽的城市里,我迎来了自己的十六岁。
(全文完)
<人物后记>
老曲,此后多次作案,1992年严打中被判处死刑,至死也没有把我和张伟供出来。
张伟,经营金融证券,2004年我回国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名腰缠万贯的富翁,生活奢侈。
陆振宇,由于注射海洛因两次进戒毒所,据说后来染上艾滋病。生死不明。
大鹏,初中毕业后当上了323路公共汽车售票员,后来下岗,至今失业。
二横,从事黑社会活动,在一次斗殴中被扎四刀,左臂残疾。
猴仔,盗窃翠微路储蓄所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专门帮人修理复印机,生活稳定。
我,初中毕业后进了一所技校,后被开除。一生辗转,居无定所。
其他人下落不明。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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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不错,相信是真的。如果在日本依然故我,蹲班房不过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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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若昏
- (0 Byte) 2005-11-13 周日, 下午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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