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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世界日报文章:汪精衛係中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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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世界日报文章:汪精衛係中奸乎?
安魂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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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zt 世界日报文章:汪精衛係中奸乎?
(245 reads)
时间:
2005-11-08 周二, 上午3:03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本文在入正題之前,筆者解釋一下為何用「中奸」(或稱
「華奸」亦可)而不用「漢奸」一詞?蓋中國自南宋以後大體上已不
是單一民族(漢族),而是多民族聚集而成。從元代發展到現今已融
化為中華民族,其中除了漢、滿、蒙、回、藏五大族以外,更有苗、
瑤、黎……等五十一個較小族裔,故對那些叛國份子不能稱「漢奸」
而應稱「中奸」,否則何以應對搞「疆獨」、「藏獨」之分離份子?
在現代中國眾多歷史人物當中,絕大部分皆可蓋棺論定,惟獨汪精衛
未可定位。往昔從長輩們(與汪氏絕無淵源者)口中已有所聞汪氏並
非真中奸,而是為了拯救抗戰時淪陷區之黎民、於侵略中國之日寇的
殘暴蹂躪之下、而去跳火坑,不惜自毀自己以往革命之光榮歷史而去
組織偽政權。當時筆者尚年少,半信半疑。
稍長,多涉中國現代史,但可惜找不到確實證據證明他不是中奸,因
為所看到之史籍,不論中國大陸、台灣或香港出版的,均一致記載他
為中奸。
可是筆者有一疑問未能解,以汪氏當時在重慶國民政府之地位(論
政,他是行政首長,而且還是最高民意機關──國民參政會的議長;
論黨,他是國民黨的副領袖;論軍,他是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崇高
而重要,而且還可以帶著一批人,那有這樣輕易離開重慶,而昆明,
而河內,而上海,最後回到南京組織另一個政權(就是目下史書上所
載的偽政府)?
還有,據聞在汪氏未抵南京以前,淪陷區的老百姓正處於水深火熱之
中,但汪氏組織政權之後,他們的生活得到改善。這就使筆者更想探
究個中的原因。
近閱金雄白所著「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一書,提供了一些線索以供
參考,分析汪氏的動機。按金氏為汪政權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
會的候補執行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中之法制專門委員會之副主任委
員,又參加了汪政權之台柱之一周佛海的最機密政治組織,為汪政權
的直接參與者,故金氏此書誠可謂為第一手資料。
雖然其中某部分因金氏之記憶有誤而撰述失實,但總體而言其對汪政
權之產生及覆亡之經過,都有詳細的介紹,致使筆者對汪氏有重新評
估的構想。
抗戰勝利後,金氏被籍沒了所有財產,以「中奸」罪判處了十年徒
刑。及後,政府確認他於抗戰期間有「協助抗戰,有利人民」的事實
和證據,改判兩年半徒刑,以代替一枚勝利勳章。所以他的記述應是
可信的。
據金氏記述,令筆者相信汪氏並非甘心當「中奸」的,有如下的資料
可以佐證:
其一,汪氏在日寇槍刺控制下的淪陷區,豎起了與重慶中央政府同一
旗幟(青天白日滿地紅)及國歌,奉行同一主義(三民主義),採用
同一政制及名稱(五權憲法)。假若他甘願當「兒皇帝」,又何需與
日寇力爭仍沿用孫中山先生的政治理想及政府組織架構,甚至連政府
主席仍以林森之名行之,按林氏當時為重慶國府主席。
這中間有兩重意義,第一重是汪政權的建立,號稱「還都南京」(南
京當時在淪陷區內),而非另起爐灶,所以政府組織一如其舊,不加
更動;第二重是希望汪政權建立後,與日本能夠實現全面和平,重慶
與南京則可合併,國家元首不致有變。
其二,金氏在書中記述他本人目擊汪氏以「行政院長」的身分與日寇
簽訂所謂「中、日、滿共同宣言」的「協定書」時之神情,他身穿禮
服,以悽惋之面色,呆呆地站在禮堂的階石上,等待日寇的代表前
來,遠望繚繞在紫金山上面的白雲,忍不住兩行清淚,從目眶中沿著
雙頰一滴一滴地向下直流。
突然間,他以雙手抓住自己的頭髮,用力的拉拔,俯下頭,口中不斷
發出「恨!恨!」之聲,淚水已漬滿了面部,其悲傷程度僅次於搥胸
頓足!
直至那日寇代表緩緩地走來之時,立在其旁任翻譯之周隆庠低聲向其
示意,並一面從衣袋裡取出小梳為汪氏整理著一頭亂髮,一面用手帕
為其抹乾了面部的淚痕。
汪氏像瞿然從夢中醒來,重新露出一絲苦笑,迎接那代表同入禮堂簽
署「協定書」。假若汪氏甘為鷹犬,又何來這種痛苦之表情!
其三,財政是一個國家或地區一個極重要的部門。汪政權籌組「中央
儲備銀行」時,由周佛海以「財長」的身分兼任總裁,發行「中儲
券」以取代在淪陷區流通的法幣及日本軍票,日寇最初提出為五十兌
一,即五十元法幣兌換「中儲券」一元,而周氏提議平兌,後改為二
兌一。其間雙方經過了激烈的爭持,日方始於無可奈何中同意周氏的
提議。
若果汪氏甘為傀儡,周氏又何需費時費勁去爭取「中儲券」的幣值,
以穩定淪陷區的金融!(楊國明)
2005-11-03
汪精衛係中奸乎?(四之二)
其四,民國三十三年抗戰後期,由於美國在太平洋戰爭取得了制空權
及制海權,完全截斷了日本在南洋取得物資運輸的航路,甚至連紗布
亦相當缺乏,日寇便提出在淪陷區全面收購紗布的要求,汪政權感到
非常痛苦,亦相當棘手。因為要反抗則無力量,而依從又絕不甘心。
於是由周佛海及其密友唐壽民(前交通銀行總經理)出面與之交涉,
提出了兩點建議:
(一)日本既與汪政權互為盟國,應該處於公平的地位。日本在中國
境內設有大規模的紗廠,手上有多於華人紗廠幾倍的紗布。為了表示
「中」日之間的公平,亦使中國人看到日商擁護日政府的政策,所以
收購應由日商開始,次及華商。如日商之紗布已經夠用,則華商的貨
應留給中國平民的所需。
(二)戰時需要的是物資,日本既與美、英兩國宣戰,則黃金已等於
廢物,而收購紗布,如以「中儲券」支付,勢使淪陷區出現通貨膨
脹,會令汪政權的財經趨於崩潰。是故日本向華商收購紗布,必須以
黃金支付,而日本亦必須於收購前將黃金由日本運來。
現在我們來評析當時周、唐兩人的提議,可謂汪政權對日寇是不賣帳
的。如果汪氏甘心為中奸又何必這樣扯日本的後腿。這兩點提議雖然
雙方經過數月劍拔弩張的交涉,終因日寇投鼠忌器而就範。原因是日
寇既與重慶的中央政府為敵,若果因此事又與其一手支持的汪政權鬧
翻,豈不成為國際上的大笑話,又何以對其人民交代?
其五,汪政權雖與日本結盟,與重慶中央政府對立,但其主要成員周
佛海與陳公博等,都與重慶方面直接或間接間有默契、有聯繫,甚至
奉行重慶所賦予之使命。所以終汪政權存在的期間,其軍隊未曾與中
央軍發生過一場戰事。
周佛海常向金氏慨嘆說:「我們主張和平是為了救國,但抗戰更是毫
無異議是為了救國。」他對日本人的橫蠻無理最瞭解,常表示憤懣之
情,而且在他的日記裡記下「令人髮指」的字句。因他是負責大部分
對日交涉的責任,所以對箇中情況最為清楚。
他又說:「看來我們是錯誤了(指建立偽政權),不會有多大作為。
只能盡我們最大的心力,給與日本人以掣肘,只能拖一分算一分。」
(楊國明)
2005-11-04
堪稱世界史上最大規模──中國抗戰悲壯大內遷(四之三)
[按:世界日报网站本次连载标题和署名原文如此。两文互有差错。
——网路文摘编者]
抗戰勝利後,周佛海在首都高等法院受審時抗辯道:「我的參加汪政
權,前半段是通謀敵國,圖謀有利於本國;而後半段通謀本國,圖謀
反抗敵國。」觀之其行為,一點不假。祇可惜戴笠死得早,未能及時
洗刷他的無辜。後因最高當局有特赦令,將之由「死刑」改判為「無
期徒刑」。若果他們是「賣國賊」,政府會這樣做嗎?
其六,民國卅二年,中條山戰役中,國軍被日軍俘獲的達到兩、三萬
人,日寇交給汪政權處理。當時直接辦理此事的是「開封綏靖主任」
胡毓坤,他提出將中條山被俘的國軍成立俘虜營,而當時「中央全
會」的「軍事小組」召集人是葉蓬,他的審查意見是:「擬請照提案
內容予以通過。」
但身為「中央全會主席」的汪氏一取到這提案在手,突然重重的拍著
桌子,厲聲說:「為了國家拚死作戰的軍人,日本人當他們是俘虜是
當然的。他們抗戰難道不是為了國家?我們也當他們是俘虜,這是何
居心?胡毓坤荒謬!葉蓬荒謬!否決!否決!否決!」說完就把提案
重重一擲,眼淚流滿了雙頰。試想,若汪氏是中奸,他會如此激動說
這種話嗎?
其七,陳公博與周佛海可謂為汪精衛之左輔右弼。抗戰勝利後,時在
民國卅五年四月,陳氏在蘇州高等法院受審期間,不延請律師,不推
諉責任。被判死刑後,不聲請上訴,但求一死,且求速死。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他向高院提出自辯書,聲稱不望對其輕判,只
要求其審訊予以公開,在死前使世人明其心跡。
其謂:「……(上略)至比汪先生為張邦昌、劉豫。我(陳自稱)雖
不贊成汪先生組織政府,但如此比喻,殊為不倫!從前汪先生受人痛
罵,數年以來我都沒有替他辯護,因他說過為國家、為人民死且不
怕,何畏乎罵?而且戰爭時期,最要緊是宣傳,非罵汪先生不足以固
軍心。我認為抗戰是應該的,而和平是不得已。汪先生既求仁得仁,
我又何必替他辯護?但現在是勝利時期,汪先生也逝世了,我們已不
需要宣傳,我們應該抑制感情,平心靜氣去想想,當日汪先生來京
(南京)之時,淪陷地方至十數省,對於人民,只有搶救,更無國可
賣。在京數年,為保存國家人民元氣,無日不焦頭爛額,忍辱挨罵,
對於國人,只有熬苦,更有何榮可求?我對汪先生的行動是反對的,
而對他的心情是同情的。到了今日,我們應想念汪先生創立民國的功
勛,想念他的歷史和人格,更應想想他在事變之前、事變之中如何替
國家打算,如何替蔣先生負責?……(下略)」
又謂:「……(上略)如果中國今日還不能統一,恐怕更沒有良機,
除蔣先生以外,恐怕更沒有人能統一中國。在日本投降以前,我的工
作是舖好一條統一之路,等蔣先生容易統一,最低限度使東南不致有
意外發生。在日本投降以後,我的心情是不願損害蔣先生的尊嚴,蔣
先生要我離就離,要我回就回,要判罪就判罪,本身以為服法的範
則,使蔣先生更容易統一。……(下略)」
陳氏受審時,汪精衛已逝,是故陳氏無必要為他特別說好話。假若汪
氏真為中奸,陳氏會隱瞞嗎?可想而知,不但汪氏無此心,就是當時
汪政權的若干高層人員亦無此心故可推論矣!(俞允堯)
2005-11-05
汪精衛係中奸乎?(四之四)
其八,民國卅二年底,汪政權與日寇訂了一個「同盟條約」以取代從
前「基本條約」時代的一切密約附件,不但取消了「東北駐兵」與
「經濟合作」,而且更將內蒙歸還中國。所剩下的只有東北問題。
但汪政權參戰後,卻出現兩個情況與日本作鬥爭:(一)日軍在中國廣
大的戰場上,被拖住了三、四百萬人,而太平洋戰爭以後,日方尤感
兵力不敷分配,屢次逼迫汪政權抽調壯丁為日本作戰。而汪氏總以確
保地方治安為辭,予以拒絕,這幾乎是當時淪陷區盡人皆知的事實。
汪政權名義上是參戰,但實際上始終未派過一兵一卒參加戰爭。
(二)日方的目的是以戰養戰,以中國豐富的資源,日本原欲竭澤而
漁,而汪政權則以阻撓遲延為手段,不論米糧、紗布或廢銅廢鐵皆如
此,務使日寇不能達到目的。若果汪氏甘為中奸、傀儡,會如此作法
嗎?
其九,汪氏雖與日本「同生共死」,但牽涉到有關國家主權及民生疾
苦之處必與日方作不斷之抗爭。有一次,日軍參謀長板垣謁見汪氏,
希望汪政權之部隊與日軍並肩對重慶作戰,不料汪氏只回了一句話:
「如此則我們的軍隊必反轉槍口來打日本軍了。」板垣默然而退。
另一次,日人要汪氏同意某一件事,而汪氏又只回一句話:「即使我
同意了,百姓不同意還是沒有用的。」中奸會如此對待「皇軍」主子
嗎?這豈能與石敬塘、李登輝之流同日而語。
其十,這是筆者的觀點,如果從表面來看就斷定汪氏為中奸,試問當
年國民政府派宋子文帶著王世杰到蘇俄與史達林簽的是什麼條約,攪
得外蒙古被分了出去;而中共建政初期,毛澤東帶了一批高幹到莫斯
科見史太林訂的又是什麼條約,弄到一批又一批的物資往蘇俄送去,
自己的老百姓反而勒緊肚皮。看來,我們不能盡怪這些人,誰叫自己
不爭氣呢!國力不強遭人侮,團結不力受人欺。
要是能團結,何需你防我,我防你呢!又何需往外大撒老百姓的血汗
錢買武器及攪些人家得益自己人受苦的外交呢!要是能團結,又何需
擔心台灣好像外蒙古一樣呢!
從以上幾點論述以觀,筆者相信汪氏並非想當「中奸」,正如金雄白
所述,汪氏之個性較易衝動,而且對當時中國國力之薄弱過於悲觀,
認為不能與日寇一戰才主和。在他離開重慶前,曾留下一信給蔣介
石,大意是分析當時之國際環境,指出抗戰前途的形勢,要求蔣氏能
諒解他的苦衷。
原文有謂「今後兄為其易,而弟為其難。」其意是指彼此為了國家,
原則上是一致的,唯所定之策略則有所不同。況且,當時在政府中主
和者汪氏並非第一人;亦有傳蔣汪兩人是在唱雙簧,真正的情形如
何?相信只有蔣汪兩人最清楚,只可惜兩人都將這段史實帶入黃泉
了。
筆者並非史學家,只是一個歷史愛好者而已,只能憑最接近蔣、汪二
氏之人物所記載的事蹟,作參考而加以判斷。真相如何,現唯有留待
史學家們憑著他(她)們的專業知識,加上道德和智慧,尋找確實的證
據,而對汪氏作一公正的評價。
筆者最服膺胡適的一句話:「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七分證據不能
說八分話。」筆者無意為汪氏翻案,只在探討歷史真相而已。(楊國
明)
2005-11-06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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