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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真能享受“实质上的公正”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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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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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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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人类真能享受“实质上的公正”么?
芦笛
刚才再三细读了小孙的帖子,不止一遍,每次都觉得极有收获。不光是了解了国内的思想动态,而且对我的理论素养也颇有裨益。说来惭愧,老芦当年也曾攻读过马列,从来没到人家这水平,何况人家还是90年代上中学的小青年。我上次就跟这位小同志说过,他是我上网以来遇到的水平最高的写手,不光是理论水平最高,思维能力也极度出色,无论哪方面我都望尘莫及。
这种话我可从来没说过。我说过好几次:在真实生活中,本人其实很谦卑,但上网以后便“爬中文网而小天下”,在我呆过的公众论坛里迄未见到真可匹敌者,令我觉得自愧弗如者更未曾见过。这小孙算是第一个。看他的文字,竟然会有点类似我过去和科学家前辈交谈的感觉,也就是智力上的压抑感,觉得对方太聪明了,自己望尘莫及。当然小孙只是让我觉得钦佩,还没有真到那个地步。
看了他的帖子,又触发了我过去一直想的事,意思早在《论费厄泼赖应该速行》和《告别平等》中写过了,但没说的那么明白。那就是,人类最好的前途,就是实现“形式公正”。“实质公正”乃是一种理想境界,不完美的人性决定了它永远只能是一个梦。
到过西方的人为何会对大陆准官方意识形态趋之若骛?很简单,他们看到了西方并没有实行“实质公正”。同样是犯事打官司,在理论上,穷人和富人享有同样的权利,但富人绝对要占便宜──人家有钱,请得动精通游戏规则的名律师。
这说的是人权上的实质不公正。经济上的不公正也同样很明显。虽说是“机会均等”,其实天下哪有这种事!哪怕那竞争绝对公平也罢,竞争者们根本就不可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贫家子弟受的教育质量,哪能跟富家子弟相提并论?自然在竞争中天生就要吃亏。更别说富家子弟由于家庭影响,从小就充满自信,认定自己天生是当leader的料,而这正是决定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最主要的秉赋。从统计学角度来看,只有出类拔萃的天才如爱迪生、贝尔、比尔盖茨等少数精英,才能不受实质上的不公正的限制脱颖而出。
因此,似乎可以说,只要世上有贫富差别,哪怕规则制定得再公正,执行得再严格,那也不可能实现实质公正。无怪乎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手段。
从纯理论上来说,他一点没错,可惜忽略了两点:第一,人类的自私天性和天生秉赋的不公平决定了贫富分化是自然状态,“均贫富”状态只可能是人为的。第二,要人为去干扰这自然趋势,非先得造成“形式上的不公正” 不可,以形式不公正求实质公正,完全是缘木求鱼,正如国际共运昭示的那样。
所以,人类的天性,决定了实质上的公正根本就是一种无从实现的理想状态,最好的前途就是形式公正。
所谓形式公正,不是“纸面上的公正”。从字面来说,“斯大林宪法”乃是人类制定的最完美最民主的宪法,可每个过来人都能告诉你是不是那么回事。它指的是“权利均等,规则同一”,也就是西方现在玩的这套名堂:所有的人都有竞选总统的权利,理论上的机会均等,而且不管谁来竞选,那规则都只有一个,但只有少数人才有那能力进入角逐圈。
大陆来的同志之所以对马随宣讲的“现代共教”趋之若鹜(顺便说一句,比起毛共党文化来,它是个伟大的社会进步。两者的区别是伪善与真恶的区别),正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我上面说的那些,因而觉得西方的所谓公正,其实是换汤不换药的欺骗。
这些同志的误区,是没有看出“形式公正实质不公正”和“形式不公正”之间有天壤之别。我已经在今早贴的那文字里指出了,形式不公正乃是强者赤裸裸地剥夺了弱者一切翻身机会,而形式公正就算无法做到实质公正,至少那机会是开放的。更何况人家有一系列劫富济贫的补救措施,例如累进制所得税、遗产税等等费边主义的发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还有个专门为穷人说话的穷人党在那儿制约富人党,为弱势集团争福利,英国的社会福利就是工党在战后为穷人争出来的。
但在国内,个人的升官发财根本就无同等权利可言,那是由权贵暴力集团指定的。一旦落在那圈子外,你就是再有能耐,再勤奋努力,也绝无出头之日,唯一的客观作用就是刺激大家去参加那盗帮,进去以后再去不受任何遏制地疯狂掠夺国民财富。可能挤进圈子去的毕竟是极少数人,工农大众就只有永远受剥夺的份儿。
所以,站在中国的无边污浊里还要嘲笑西方的黑暗,完全是山寨耻笑超市。人家当然不是纯白,世上本来也就没有这种颜色,但人家的灰白比你那黑洞要光明灿烂得多!
遗憾的是,许多久居国外的同志竟然看不出两者的区别来,以国外的实质不公平为理由为国内的形式不公平辩护,看不到实现社会公正乃是改革关键问题,一线国脉全系于斯,而所谓“社会公正”,不光是胡温为了缓和社会危机所作的小修下补,而是实现西方式的“形式公正”。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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