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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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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芦笛。   
赛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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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请芦笛。 (297 reads)      时间: 2005-10-04 周二, 上午8:42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老弟自称本坛坛父,坛规大模斯样挂在那里“(1)必删贴:
(1.1)使用动物、亲属、排泄物和性词汇攻击本坛网友。
(1.2)揭本坛网友真身隐私(指能具体联系到网友网下真实情况的真名实姓,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你自己到楼下看看。

那边自称“偏袒”的版主,起码做到了标题帖无“必删”词。

还不把《坛规》收起来?圣人认为,你这“坛父”不当也罢。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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