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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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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芦笛。
赛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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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请芦笛。
(297 reads)
时间:
2005-10-04 周二, 上午8:42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老弟自称本坛坛父,坛规大模斯样挂在那里“(1)必删贴:
(1.1)使用动物、亲属、排泄物和性词汇攻击本坛网友。
(1.2)揭本坛网友真身隐私(指能具体联系到网友网下真实情况的真名实姓,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你自己到楼下看看。
那边自称“偏袒”的版主,起码做到了标题帖无“必删”词。
还不把《坛规》收起来?圣人认为,你这“坛父”不当也罢。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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