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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倪 育 贤 抛 “ 阴 谋 论 ” , 转 移 强 奸 案 焦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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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倪 育 贤 抛 “ 阴 谋 论 ” , 转 移 强 奸 案 焦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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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 倪 育 贤 抛 “ 阴 谋 论 ” , 转 移 强 奸 案 焦 点 (381 reads)      时间: 2005-10-01 周六, 上午1:0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涉强暴 倪育贤抛阴谋论
今开记者会“澄清事实”

【明报纽约讯】涉嫌在过去一年多时间内性侵犯两名未满十八岁华裔幼女的民运人士倪育贤,原定于昨(9月28日)于长岛苏福克郡刑事法庭出庭,但倪育贤本人和受害者家属均未露面,法官Joseph Santorelli将下次出庭日期定为10月26日(周三)。倪育贤今日下午将在法拉盛召开记者招待会“澄清事实”,公布他对事件的说法。

倪育贤昨晚对本报记者表示,他是完全无辜的,他相信美国的司法公正,相信法庭最终将还他以清白。倪育贤认为,整个事件有某种政治势力在背后操纵,有人利用无辜的孩子达到政治目的,整个事件后面的背景非常复杂。

倪育贤事件曝光后,纽约民运和侨界人士均表震惊。许多人认为,民运领袖纷纷落马,丑闻连连,反映出海外民运已走向穷途末路,整个民运界好比《红楼梦》中的贾府一样,除了门前的石狮子,几乎找不出干净人了。

一位长期关注海外民运的侨领表示,从刚开始的王炳章假护照事件、彭明假钞票事件、王希哲大闹国会、魏京生自我沉沦、阮铭搞台独、侯德建吸毒、王丹同性恋淫乱、吾尔开希夜总会泡三陪、倪育贤招妓、薛伟张菁通奸、胡平虐打前妻致残,到最近的柴玲信用欺诈、刘青私吞公款等等,民运界的丑闻不胜枚举。他认为,自己在民运界经营二十多年,从“充满希望到深深的失望”。现在海外民运界的许多人,有不少是“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家伙”。

曾与倪育贤一起打拼过的中国民自党副主席郑源认为,如果倪育贤确实涉案,他为倪的堕落感到不齿,也为海外民运感到悲哀。郑源认为,民运界某些“领袖”的人品确实令人失望,有些人近年来更是跟邪教和台独势力混在一起,这样的海外民运“没有前途”。

与倪育贤熟识的中国民主正义党负责人兼组织部长石磊表示,台湾政府长期涉足海外民运,拉一派打一派,某些受到资助扶植的个人出事后,整个组织便一蹶不振,这样的海外民运无法走独立自主的道路。他认为,近年来许多海外民运组织与异教团体和台独势力关系密切,对民运的整体形象伤害很大。

石磊表示,虽然他无法判定倪育贤是否真有性侵犯问题,但他认为,某些“把持民运组织的不良分子如果不被淘汰,像样的人出不了头”。他认为,民运的目的是促进中国的发展进步,那些受台独势力控制、将反华反共作为民运第一目标的人不出局,整个海外民运将迷失方向,更谈不上促进中国大陆的民主自由。

(《明报》2005年9月29日 A13)


关于倪育贤受指控案的简要法庭过程


04/13/2005 晚10:05 在家中遭纽约州苏富郡(长岛东段)警方逮捕,罪嫌是强奸女性(重罪)和暴力触摸(轻罪)。

04/14/2005 法庭过堂,法庭就两项指控分别定保释金 $4,500 和 $500 元,共 $5,000 元。

04/15/2005 缴保,法庭同意释放倪育贤。

05/18/2005 法庭原定就强奸罪指控举行听证,因倪育贤律师要求庭审延后。

06/22/2005 法庭就强奸罪指控举行了部分听证。

08/29/2005 检方撤销强奸罪(重罪)指控。同时,检方提出两项新的轻罪指控,一项是“性行为不轨”,另一项是“危害未成年儿童福利”。(这两项新的罪名在倪育贤遭逮捕和第一次过堂时不存在。)

09/28/2005 法庭原定就 08/29/2005 检方提出的两项新的指控听取被告辩护律师作出反应,但被告没有出庭。

10/26/2005 法庭重新设定的下一次被告出庭日期。此庭依然是就 08/29/2005 检方提出的两项新的指控听取被告辩护律师作出反应,此庭不举行法庭证。

目前为止,倪育贤面临总共三项轻罪指控,即:“暴力触摸”、“性行为不轨”和“危害未成年儿童福利”。

庭审到目前为止,检方在部分法庭听证之后决定撤销强奸罪指控而改成两项轻罪指控,显示检方一开始逮捕倪育贤的时候所掌握的有关证据(应该是“受害人”方面的证词)出现严重问题或错误,同时检方也等于承认“受害人”一开始的指控与事实有误差(或“撒谎”)。这样,“受害人”作为检方的“证人”在整个案件中将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法庭最后还你倪育贤清白,法官或者倪育贤将可能要求检察官反控有问题的“受害人”和有关教唆者。

正义党 任泳
09/30/05

★ 倪育贤受“性侵犯”指控案简要法庭过程及倪育贤答多维记者问

倪育贤直指杨国君设局陷害他

多维社记者吕贤修报导/纽约民运人士,中国自由民主党主席倪育贤,被指控性骚扰一案。继27日一封传真给纽约各华文媒体,属名为汤先生的匿名信件,概述案件过程后。29日,倪育贤表示自己对这种诽谤“忍无可忍”,决定在法拉盛召开记者会,对外界说明真相。

同党操戈

9月29日,倪育贤对外界宣布将于当日召开记者会,揭发这个阴谋。在当日上午11时,经多维记者要求,倪育贤事先透露了记者会的内容如下:

当事人叫杨国君。事实上,他的两个女儿告诉我,是他自己对女儿性骚扰的。为了掩盖这些事情,他用暴力威胁自己的女儿,将这些事套到我头上。

我有具体的证据,但律师建议目前不便公开,所以将带到法庭上公诸于世。

1998至99年间,杨国君冒充另外一个人跟我一起搞民运,我们因此认识,后来成为好友,小孩还来我们家里过生日。

据我所知,他的妻子身患重病,人在安徽。2002年,他的女儿把被父亲骚扰的事告诉在上海的叔叔,他恼羞成怒,所以殴打女儿。当时小孩受伤很重,头都被打破了,流了半脸盆的血,一共缝了17针。

在这之前,小孩子曾逃到我们家来好几次,告诉我这些事情。我也曾经劝他,不能对小孩做这种事情。但为了保护小孩,我没有跟别人说。

因为被打成重伤,小孩子报警了,但是因为没有翻译,一家人没人会说英语,小孩子就打电话给我。杨国君后来因此被警察逮捕,还是我花了5000元把他保出来。

有关性骚扰的事,因为牵涉到他的面子,所以当时我叫小孩不要讲。但打人是瞒不注的,所以法庭下了保护令,不让他与女儿见面,把监护权交给寄养家庭。但那是一个非洲裔的家庭,两个小孩没办法适应。所以后来儿童局徵询我们的意见,把小孩寄养在我们家。

2003年,小孩子刚来时都很好,但在一年后姊姊却殴打妹妹,也打成重伤,结果姊姊被政府送进精神病院,妹妹也进了医院。

去年,他又到我家来,偷走一些我的资料。但没想到当时正好被他的小女儿看到,他威胁女儿不能说出去,否则打死她。但我回家后小孩跟我说了,所以我便报警,他被判了半年刑期。

经过这些事,我不想再跟这个家庭有关系了,所以通知儿童局把小孩领走。但小孩非常害怕,当时坚决不走,想要认我们为父母。但我不想再惹麻烦,所以还是把她们送走了。

小孩住在别人家里,父亲在监狱里,她们在美国等于举目无亲。然而,杨国君因为当时仍在申请绿卡,不能有犯罪纪录,所以必须把偷窃案换一种说法。在他的同伙建议下,案件被说成是我侵犯他的小孩。

当时他人在监狱,透过第三者威胁女儿控告我,但一直不成功。半年后,因为女儿害怕他要出狱了,一定不会放过自己,所以服从了。

他的二女儿后来跟我说,父亲逼她们控告我性骚扰,否则永远不让她们进家门。女儿没有办法,只有配合。而当她说这些话时,我有第三者在旁作证。

这两个女儿目前一个20岁,一个18岁。所以他说女儿未成年,并不是事实。但我想问,他说小孩在一年半之前被我侵犯,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不举报?

我一直不想谈这件事,是想保护他的女儿,因为小孩是无辜的,我想等法院查出真相,就不用再谈了。

但是他前天突然发出匿名信,煽动媒体来诽谤我。我实在忍无可忍,他既然认定我有罪,为什么不等判决确定,再找媒体报导这件事,那伤害不是更大吗?他就是怕我没罪,他又没证据,到时他就没办法做文章了。

当多维记者问及28日未出庭一事。倪育贤表示是自己的律师未收到通知,所以没有通知他。

在29日中午截稿时间之前,多维记者多次尝试与匿名的汤先生,或倪育贤所指的当事人杨国君连络,皆无法直接联络到本人。杨国君透过友人对多维表示,他感谢媒体愿意给他机会说明真相,但为了保护孩子,不希望让媒体把案件详情公诸于世。此外,由于本案尚处司法程序,虽然他知道倪育贤说谎,但希望把一切交给法律判断。

多维新闻
09/29/2005


触 目 惊 心 的 黑 幕 背 后
---- 总 结 “ 中 国 人 权 ” 丑 闻 的 十 大 要 害

【编者按】这是一份迄今为止最为完整的有关“中国人权”问题的总结报告。同时,它对海外民运的“刘青现象”之七大特征也作了非常精辟的概述。虽称它“最为完整”,但仍可能是“冰山一角”。希望各方有心人士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并译成各种语言文字进行发表。

(倪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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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大 致 命 弊 端 葬 送 了 “ 中 国 人 权 ” 公 信 力

(一) 巨 骗 狂 盗

每年以救济国内受政治迫害人士及其家属为名而募集的三、四百万美元经费,实际被划归“人道援助基金”项目的却不到十万元,而“六四”死难者家属仅获一万余元。王丹先生指出,“很多在国内的十分需要帮助的朋友都表示都没有收到过‘中国人权’的捐款”。林牧先生声明:自1999年以来,西安、杭州、重庆、大同等地请求“中国人权”援助的人士均未得到分文。狱中致残的陈龙德先生和罹患癌症的蒲勇先生,他们出狱后连糊口度日的钱也没有,却被掌管“人道援助基金”的刘青置之不理。焦柏固先生透露,被判刑的北京“网络四君子”每人仅获二百五十美元的捐款,而杜导斌先生遭受迫害,“中国人权”竟未给一分钱,为此郭罗基先生很生气。林培瑞先生说:“北京的朋友告诉我,‘中国人权’的基金被称为‘刘青的钱’,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国人权’的钱。”

(二) 蜕 变 有 因

《中国人权2003年财务简报》透露,“收入四百十六万美元,开支七十四万美元,资产七百六十九万美元,负债三十四万美元”。从财务简报上看,可供查询的开支仅七十四万美元,简直不可思议,其余至少在三百四十二万美元以上的那部分开支则被刻意隐瞒,很可能被用于与“中国人权”组织身份不符的用途。2003年美国民主基金会资助“中国人权”的金额为三十五万美元,只占全部收入的一小部分,另外的三百八十一万美元来历可疑,与台湾情报机关难脱干系。2001年以后,“中国人权”每年的经费总收入突然比以往多了两、三倍,但与此同时,内部分歧却日益加剧。自接受了具有特定政治倾向和要求的经费后,“中国人权”组织的性质发生蜕变,背离了具有普世价值、非政治化的人权理念,“人道援助”项目也形同虚设,被用来培植刘青的个人政治资本。

(三) 利 益 集 团

每年近三百万美元的经费预算,用于薪水和办公室的费用高逾百分之六十,其余又以“合作专案”、“工作合同”等形式,与其它组织的成员进行“利益分配”,从而形成利益集团。刘青的年薪高达八万美元,而他却声称是听从了所谓“你若不给自己加薪,会影响下属的薪资收入”的建议。执行主任谭竞嫦女士声称,他们的工资“在非政府组织中算是最低的”,而且,刘青当主席十三年也不算长,因为在她认识的“非政府组织负责人”中,就有人做了二十多年还在任。这位在“中国人权”屡次内部冲突中总是袒护刘青的谭竞嫦女士与刘青有着利益关系,据韩佃矾先生透露,谭的儿子在一家与“中国人权”有合约关系的公司上班。谭竞嫦女士玩弄程 序上的阴谋,封杀了众多理事罢免刘青的提案,导致“中国人权”组织分裂,十二位辞职的理事被迫向社会撕开“中国人权”黑幕。

(四) 台 湾 插 手

“中国人权”组织建立初期,曾经聚集了一批愿为人权事业无私奉献的义工,他们多为知名学者。据萧强先生回忆,“中国人权”在1991年底时才筹到三万美元。但自1992年傅新元先生将主席一职让位于卖身投靠台湾情报机关的刘青之后,台湾在美国的政治谍报网逐步控制了“中国人权”组织。台方以“热心人士”或“捐款人”的身份,帮助“中国人权”从台湾及西方国家的某些机构筹集到大量资金,给人微言轻的刘青撑腰,为他取得独断专行的权力。公办室花费大量租金和行政费用,是为了帮台湾“对外打交道”,强调“专款专用”。刘青等人对于从大陆出来的知名民运人物,凡被认为“不能合作”的,都予“封杀”;听话顺从的,则帮其获得“安家费”、“津贴”、“奖学金”或“研究项目”,推荐发言和出书,被安排会见外国政要或访台,在国际间“为台湾发声”。

(五) 黑 箱 作 业

“中国人权”的组织章程规定,理事会拥有一切权力,每三年换选主席。然而,刘青未经选举却占据主席职位长达十三年,仍抗拒罢免,还要再设两年的“过渡期”,并指定谁来继位。在内部运作上,理事会的决定权和监督权被完全篡夺,主席对执委会隐瞒公务,而执委会又向理事会作隐瞒,还要不时追究“泄密”者的责任,俨然象一个间谍组织和保密机关。掌权者蛮横霸道,任人唯亲,清除异己。为了给贪污渎职和监守自盗打开方便之门,刘青一人即管钱又管账,旁人不得过问。方励之、刘宾雁、苏晓康、于浩成、郭罗基、林牧、王丹、张伟国、丛苏、郑心元、王渝、郑心元、萧强、童屹、林培瑞等理事和荣誉理事不满被架空和利用,相继辞职而去。他们指出,“中国人权”已经“从一个理想主义者创建的公益组织,变成一个搞黑箱操作、无视章程法规的利益集团”。

(六) 弄 虚 作 假

童屹女士在查账过程中发现,“人道援助基金”的中文和英文账目不符,竟相差八万美元。刘青后来虽补交了自己编的“收款人名单”来应付,但仍然少了四万美元。王渝女士指出,刘青擅自利用“中国人权”的免税账户,替某些人转账逃税,使“中国人权”陷入严重的税法问题。2004年“中国人权”的990税表显示薪资开销总额为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美元,其中刘青为三万五千美元(实际年薪八万美元,少了四万五千美元)未如实申报。2000年以后,“中国人权”租用办公室的开销从以前的三万美元左右涨了两倍,达到每年九万多美元,但是,在列支管理费的报表中,租用办公室的开销却仍然维持在每年三万美元左右。做假账的人被告知,遭他们侵吞的钱大多来自一些不愿公开身份的机构(包括“白手套”),这些机构宁可丢了钱,也不愿因牵涉诉讼而暴露其背景。

(七) 人 血 馒 头

通过结交美国的一些中国问题专家(如黎安友、林培瑞等)及情报、智库等机构,来影响美国的对华政策和两岸政策,是“中国人权”组织长期的着力点。它的另一项使命,则是配合美国国会抨击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中国人权”手里拿着一份中国政治犯的名单,并在适当的时候把“人权个案”摆在美、中两国的外交纷争之间,作为双方讨价还价时的筹码。北京当局对异议人士捉捉放放,换取美国的政策让步,少不了“中国人权”等境外机构合奏一些杂音。为了不断打出“人权牌”,“中国人权”需要不断有人坐牢,然后进行舆论炒作。这种奇特的行业通常被称为吃“人血馒头”。然而“中国人权”在选择“个案”时,往往受到其派系利益的限制(比如,刻意渲染魏京生案、刘念春案,回避徐文立案、王炳章案),即使在反中国阵营内也无法形成共识,甚至经常挑起争端。

(八) 人 浮 于 事

设在香港的一间狭小房间里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十年来发表了三千三百多篇新闻稿,但该机构只有一人工作,独立进行调查、写稿、发稿,就连中英文打字和撰写英文报告,也都未请秘书帮忙。负责人卢四清先生每天还要接听无数电话,回复上百封电子邮件,整理资料分类,编写网站程序,编辑中英文文章上网,维护网站,去邮局和银行以及处理杂事。相比之下,设在纽约帝国大厦的“中国人权”显得格外臃肿而庞大,它雇用了十几名工作人员,十年来只发布了八百条新闻。在美国居住了十三年却连简单的英语都不会讲的刘青,心安理得地领取高薪和津贴,过着奢华糜烂的生活。他把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吃喝玩乐、遛狗、逛赌场,以及勾心斗角搞内斗,或为某人捧场,或诽谤某人。为此,卢四清先生笑问刘青:“可不可以不要那每年八万美元的薪水为你们组织做十年义工?”

(九) 买 办 民 运

方励之、郭罗基等十二名辞职的理事指出:“当中国本土的公民维权运动在新世纪兴起和高涨之际,‘中国人权’麻木地置身事外。不仅如此,部分理事以个人身份投入维权运动,竟被‘中国人权’负责人指责为‘伤害了组织’”。高寒先生认为,“买办民运”的要害是对本土抗争和突发事件麻木不仁,只对给钱的后台老板言听计从。“中国人权”和《北京之春》就是“买办民运”。薛伟先生和钱达先生透露,《北京之春》每年为台湾情报机关提供二百五十件情报,获取总计两亿元新台币的秘密经费。《北京之春》为完成定额任务,与“中国人权”互通有无至关重要。岳武先生在《是谁逼得方励之等人哑口无言十三年》一文中指出了“买办民运”的后台:“谁?台湾!有钱!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秀才看见钱,大眼瞪小眼!台爷叫怎么办咱就怎么办,台爷不让监督咱就看不见。”

(十) 相 互 敌 对

莫莉花女士致函“中国人权”,指出刘青“拉帮结伙,自立山头,相互敌对”的问题,林培瑞先生深有同感,说:“一个领袖把团体变成他个人的派系,敌视其它团体的领袖,结果使得为了共同理想参加团体的其他人全部离开。直到现在我才了解到,‘中国人权’内部也产生了同样的问题。”为了垄断“资源管道”,“中国人权”不择手段伤害民运,在向后台报告谁“可合作”、谁“不可合作”时也往往挟带私心。许多民运团体在向美国、台湾某些机构申请经费资助的过程中,都曾受到过刘青等人的攻击,甚至被诬为“中共特务”。刘青向那些机构强调:“那些项目‘中国人权’已经在做了,他们没有必要做重复的事,而且他们不可能做好。”由于得不到在海外投身民运事业的经费资源,许多有影响的民运人物心寒之余离开了是非圈,另谋生路。民运出了“王伦”,山寨就剩几个喽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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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心 险 恶 和 道 德 沦 丧 贯 穿 着 刘 青 的 发 家 史

(一) 家 族 经 营

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虑,刘青授意胞弟刘念春拉几个人成立了“劳盟”作为项目,吸纳海外经费。刘念春被捕后,“中国人权”竭力为刘念春造势,向外界谎称“劳盟”成员有三百之多,还不时抛出一些诸如刘念春狱中病危、刘家被北京国安局派人纵火之类的假消息来炒作。弟媳储海蓝也成为刘青向国内发饷的代理人。为了给刘念春争一笔“杰出民运人士”奖金,刘青还把黄雨川老先生气得中风。熟料刘念春出国后并不记恩,很快从刘青克扣他人的援助款而为他买下的公寓里搬了出来,兄弟反目成仇。此后,刘青老婆韩晓蓉的弟妹成为“中国人权”在国内的代理人。刘青还把“中国人权”的经费转到“平等教育基金会”,韩晓蓉则从那里领取工资。由于“中国人权”的金字招牌给纽约的政治庇护行业带来生意,韩晓蓉的女儿便从潘琦玲女士的移民事务所领取工资,却不用上班。

(二) 谍 网 难 缠

“中国人权”搞国内调查、分发捐款是其本职,然而刘青却以此掩人耳目,从事着与“中国人权”身份不符的活动。刘青给国内某些接受援助的人士规定两个条件:一、必须经常提供情报;二、只能与“中国人权”独家联络。北京的李海先生和湖南的张善光先生就因向刘青提供情报遭出卖,先后被当地法院以“间谍罪”判处九年和十年徒刑。异议人士因“与境外敌对势力联系”和“接受境外敌对组织的资助”而获罪是很不幸的,而刘青又使他们陷于“为境外组织刺探、收集、出卖情报”的讼案中。“颠覆政府”有时候是理直气壮的义举,而“背叛国家”即使在美国也是最遭人谴责的一种罪行。当年魏京生受到“出卖情报”的指控,刘青为其鸣冤,理由是一名电工不可能获得军事机密,然而二十年以后,当事人之一白天祥先生(原法国驻北京大使馆三等秘书)却向外界证实了这项指控。

(三) 内 斗 悍 将

1998年王炳章先生闯关回国创建反对党,不幸被捕,刘青、胡平、胡安宁趁王之危发起围攻,煽动不明真相的阮铭、王军涛、吴仁华、王鹏令、胡立俊、常征、郭罗基、刘宾雁等人,通过曾慧燕女士在《世界日报》上刊登“谴责王炳章”的联合声明,挑起海外民运内斗。1999年1月,美国国会原拟举办“中国民主党”事件听证会,经刘青、魏京生力阻,改为一般的中国人权状况听证会,并撤销王希哲、王炳章的发言资格,引发刘魏与二王两派民运人士在听证会现场激烈冲突,轰动一时。刘青还指使朱锐女士劝说各省的“中国民主党”成员退党。为了诬蔑卢四清先生是“共特”,十年来刘青向国内打了上千通电话。此外,封杀那些对台湾干预民运有不同意见的人士,也是刘青出击的动因之一。刘青还雇用了陈破空、唐柏桥、魏泉宝、高平、陈立群等人监视和离间其它民运团体。

(四) 公 器 私 用

“中国人权”网站的“良心犯”栏目,在海外被称为“刘氏人权档案”;“中国人权”的“人道援助基金”,在国内被称为“刘青的钱”。原因很简单----刘青在行使“中国人权”主席职权时,参杂了过多的个人因素,亲疏交恶一目了然,公器被他任意私用。许多著名的民运人物和政治犯的名字无法在“中国人权”的网站上找到,只因为刘青与之曾有过结。“刘青的钱”当然也是根据个人喜好来分发的,经常随便答应给钱,经办人焦柏固先生不由抱怨:刚刚寄了几百,却又来电说刘青答应了几千,而那个人什么事也没有,把“中国人权”当摇钱树了。几个酒肉朋友(如艾端午等等)也从赌桌上向刘借钱,或用于还债,或收藏古董字画,也有去开洗衣店、地板行、房产公司、按摩院、电脑店的。刘青对“公民议政”等组织搞“利益输送”,也是为了把“中国人权”的钱变成“刘青的钱”。

(五) 自 甘 堕 落

岳武先生戏称“刘青家的狗比驴还大”,借以讥讽刘家的奢侈花费。“刘青的钱”来之容易,惯得他出入讲究排场,消费讲究档次,摆家宴养门客,充老大派头。前些年“刘青的钱”在股市里翻腾了几下没影了,这几年在新泽西的赌场里“刘青的钱”经常博得满座喝彩。如今刘青见到那些满脸穷酸相却自命清高的民运同仁就心生厌烦,只对款爷和“金主”套近乎。久而久之,圈内便有了“刘青管经费----对赌场越慷慨,对民运越刻薄”的说法。刘青一人包办的“人道援助基金”,没有收款人凭证,根本没法查。不过储海蓝女士却在床第之间向张林先生透露:“他们给你三百、五百,而在那边的名单上却填着五千、一万。你出去后就知道了。反正跟着刘青,不用愁钱。”任畹町先生、杨周先生的钱被刘青吞了大半,结果引发持久的争议。李洪宽先生叹道:真不知该如何给刘青写悼词。

(六) 蛮 横 霸 道

王希哲先生不同意刘青把卢四清先生诬为“共特”,他赞赏卢为国内各省民运人士购买传真机的做法,刘青便衔恨报复,禁止王参加会议。刘青甚至不允许王希哲先生挤在朋友的房内过夜,于是吴方城和杜智富只好连夜开车把王送到刘晓竹先生那里。王质问刘青:“你是奴隶总管?我非要服从你的鞭子?听从你的指挥?”刘青为了汇钱给妻妹,要小蔡用她的私人支票支付,被拒绝后,刘就以要辞退她进行要挟,态度十分恶劣。办公室管主任玮琳女士遭刘青猥亵和侮辱,刘拒绝道歉,却以多发两月薪水作条件要她保密。刘青还对王丹先生的同性恋私生活横加指责,竟骂出“你知道为什么你的咽喉炎和痔疮总是好不了?都是因为你不正当地使用自己口腔和肛门”这种脏话。郭罗基先生参与提案罢免刘青,刘便针对郭个人提出报复性反制提案。刘青还大骂储海蓝“不要脸”,将她赶出家门。

(七) 争 名 夺 利

刘青经常利用“中国人权”取得某次会议主办权的机会,按其个人恩怨排列席次和发言顺序,分出所谓的“主流”来。王炳章先生、沈彤先生闯关回国之后声名大起,刘青担心他们夺了“主流”风头,便处处作梗,不许他们上讲台。刘青对其他许多知名民运人士向来是“寸席必争,寸金必夺,寸怨必报”。他为魏京生、刘念春打知名度,实际上只是为了拔高自己。名不见经传、不学无术的刘青,如果没有台湾某些机构插手,他在海外民运圈内只是一个小角色。在人权事业上,刘青不是什么先驱、斗士或奉献者,从未参与过人权组织的创建。1992年他加入“中国人权”是为了从傅新元先生那里得到一份全职全薪的工作。刘青非但不学人权理论,还把许多有影响的人权活动家都视为政治对手,竭力诋毁和排斥。总结刘青把持“中国人权”以来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他对民主运动的破坏性。

(倪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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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持不同政见人士在本土及海外创立人权组织的情况资料:

“中国人权同盟”(任畹町,1979年,北京)
“中国人权”理事会(傅新元,1989年,纽约)
“上海人权协会”(杨周,1991年,上海)
“保卫人权联合行动”(马少华,1992年,西安)
“中国劳改基金会”(吴弘达,1992年,华盛顿)
“人权呼声”全国委员会(鲍戈,1994年,上海)
“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卢四清,1995年,香港)
“中国人权观察”(秦永敏,1998年,武汉)
“中国大赦”(张先樑,2000年,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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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林牧先生辞去“中国人权”荣誉理事的声明》

励之、罗基、浩成、王丹等同仁:

我在2月12日就给诸位连发两信,辞去“中国人权”荣誉理事的职务,未见发表,不知何故?

刘青先生的滥权和腐败,令人震惊!我过去只听说“中国人权”每年有20余万美元经费,想不到每年开支竟有300万之多。人道主义援助每年10万元,恐怕没有那么多。从1996年到1998年,我曾为西安、杭州、重庆、大同等地的朋友申请过大量资助,1999年以后分文没有,就连在狱中致残的杭州陈龙德和在狱中患癌症的四川蒲勇,出狱后全无治病和糊口之源,刘青也置之不理。卢四清问题,自茉莉给丁子霖发信介绍此人可靠,建议把香港人权信息中心作为“中国人权”的派出机构以后,我们劝刘青接受茉莉的建议,他也不理。

“中国人权”这个机构,在经过改选、改制之后,还有其存在的必要。不过在改制以后,我是决不参加了。因为我在2002年3月就已经声明,……(以后是乱码)

林牧
200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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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04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方励之(中方共同主席,执委)、Robert Bernstein(美方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Joseph Berman、Gregory Carr、郑心元、Scott Greathead(司库,执委)、郭罗基、韩东方、Sharon Hom(执行主任,执委)、胡平、Robert James、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Joel Lebowitz、Torbjorn Loden、李录、李晓蓉(执委)、Perry Link、刘宾雁、刘青(主席,执委)、Paul Martin、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Nina Rosenwald、阮铭、Orville Shell、苏晓康、Anne Thurston、童屹(秘书,执委)、丛苏、王渝(执委)、Albert Waxman、Megan Wiese、萧强(执委)、张伟国。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黄默、林牧、陆铿、Robin Munro、王丹。

▲ 2005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Robert Bernstein(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Scott Greathead(司库,执委)、韩东方、Sharon Hom(执行主任,执委)、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李录、刘青(主席,执委)、Christine Loh、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执委)、Megan Wiese、胡平(执委)、李进进、Robin Munro。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陆铿、Joel Birman、joel Libowitz、Torbjorn Loden、Paul Martin、阮铭、Anne Thurston。

▲ “中国人权”理事会联络方式:
Tel:1-212-2394495
Fax:1-212-2392561
E-mail: [email protected]
350 Fifth Ave, Suite 3309, New York, NY 10118, USA

▲ 刘青联络方式:
Tel: 1-718-4594832
E-mail: [email protected] (Wang Ai)
63-84 Saunders Street,2K,Rego Park,NY 11374

▲ 十二位发表声明揭露“中国人权”黑幕的前任理事的联络方式:
方励之 [email protected]
郭罗基 [email protected]
黄默 [email protected]
李晓蓉 [email protected]
Perry Link(林培瑞) [email protected]
刘宾雁 [email protected]
苏晓康 [email protected]
丛苏 [email protected]
王丹 [email protected]
王渝 [email protected]
张伟国 [email protected]
郑心元 [email protected]

▲ 上述十二人之外因不满刘青而先后辞职的理事:
林牧、于浩成、萧强、Jim Seymour、Sophia Woodman、童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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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台湾“陆委会”联络方式:
Tel: 886-2-23975589
Fax: 886-2-23975285
E-mail: [email protected]

▲ 台湾“国安局”联络方式:
台北市邮政信箱28-165附7号“公共关系室”

▲ 台湾“军情局”联络方式:
E-mail: [email protected]

▲ “台湾民主基金会”联络方式:
Fax:886-2-27081128,886-2-27081148
E-mail: [email protected]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三段147巷17弄4号

▲ “台独联盟”联络方式:
Fax: 886-2-23563542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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