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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赵燕案看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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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从赵燕案看六四
马悲鸣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标题:
从赵燕案看六四
(587 reads)
时间:
2005-9-17 周六, 下午10:33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赵燕案看六四
马悲鸣
一、赵燕案
接到「贺文」电话,讲了一些关于赵燕被殴案的审判。大致如下∶
赵燕遭美国警察殴打。从在美国长期生活,并无几个中国人挨打的经验看,赵燕可能越过了某些界限,再加上语言不通,沟通有困难,引起双方误会,而遭到美国警察的政府第一暴力殴打。但尽管如此,把人打成这样,无论如何是太过分了。
赵燕来美国听证。从传媒刊登的那张挨了饱打的脸看,美国舆论是一面倒同情她的。可结果却是法庭判打人的警察无罪。
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说到底还是中式思维和美式思维的相互抵触。
一个案子一旦上庭,第一步便是厘清事实。这个时候是绝对容不得情绪化的。从在美国生活的常识看,赵燕案也不外如此。赵燕的律师一再告诫她,上了法庭可以哭,但一定要克制。
可一旦厘清起事实来,赵燕未必一点儿错都没有。于是在整个听证过程中,赵燕痛哭了十二次之多,一再说看到被告就让她恐怖,以此证明自己所受精神损失之巨,可对所问事实细节却不回答,或回答不出来,而使听证难以进行。
打人时的现场有三名警察,只有一人打了赵燕。另两名警察也觉得那名打人的警察过分了,愿意帮赵燕的忙,出庭作证。
可赵燕见到这两名警察后却翻手指称这两名旁观者也打了她。把两名作证的警察罗织了进来,使他们陷入了无法帮她忙的境地。如果证实打人一方的警察有罪的话,那么作证的这两名警察也有罪。
打人的被告反应极快∶既然连原告都指证是三个人一起打的,为什么只让我一个人负责!?
法庭询问赵燕来美身分时,她说自己是木材商人。但当询问起有关木材的细节来,她却一问三不知。整个出庭过程使人感到赵燕的证词很难令人相信。结果由11名白人和1名黑人组成的陪审团投票裁决,该打人警察有罪的证据不足。
赵燕的逻辑我很清楚,就是中国式思维∶只要抓住主要矛盾,在这个案子里就是自己遭打的这张脸,便占尽了全部法理。要什么,对方就得赔什么;要多少,对方就得赔多少。赵燕在临赴美时声称,索赔一千万美元。而且放了狠话∶我脸上若是落下一块伤疤,索赔一亿也得给我!
刑事法庭的判决却是打人的警察无罪!不但一亿美元,连一千万美元的索赔都泡汤了。这案子纯粹是让赵燕自己给砸的!
赵燕正确的做法是老实回答法庭的每一个提问,既不能靠痛哭流涕来夸张精神损失(精神损失只与索赔数额有关,但于判定事实以决定是否赔偿无关)。也不能说谎和妄攀无辜。赵燕第一步要让陪审团成员相信,除了她这张挨打的脸以外,她说的话也是可信的。
可惜,赵燕无法向陪审团证明自己的诚实。人家没法相信她说的话,怎么能按照她的指称,判对方有罪呢?
如果赵燕说了实话,暴露了她的挨打也有她这方面的一些原因。则陪审团会根据她挨打的严重程度判警察执法过重。自然会根据她的伤情和精神损失的程度给以合理的赔偿。估计在二十万以下(无根据的瞎猜)。可如今赵燕自以为是的狮子大开口,连这点索赔都没争到。
二、六四
上面是我与贺文一致的谈话。下面是我拿赵燕案类比六四,遭到贺文的全力反对。
六四事件和赵燕事件一样。最后挨打挨杀的形象是太惨了点。民运一方就和赵燕一样,以为己方挨了杀,便占有了全部法理,想要对方陪什么,就得陪什么。
我在旁观六四和旁观赵燕案的看法一样。最后的结果是太惨了点儿。我也愿意,并替六四帮忙说了不少话。可我明白,六四的武装驱逐只是最后结果,前边的原因是对天安门广场的非法割据。但因我不喜欢共产党,所以我不愿意这么说。只是质疑了达姆弹的胡说。
不料郑义反将我作为打击对象。而且手段卑鄙非法。就和赵燕把出庭作证的两名警察证人也罗织进来一样。这我就不得不象赵燕陪审团那样质疑导致六四惨案的因果关系了。
四二零冲击中南海是非法的。
所有游行示威都未提出过任何申请,故全是非法的。非的什么法 ?
《北京市游行示威管理规定》!
但政府并未惩罚任何非法游行,只是以《四二六社论》表态∶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
学生否认“动乱”说。那么什么才叫“动乱”呢?洛杉矶暴乱是动乱。那是大规模非法行动。问题《四二六社论》所指称的也是大规模非法行动。未经申请批准的,冲破警察拦阻线的大规模非法示威游行,当然也是动乱!
四月二十七日,民运又发动了更大规模的反对《四二六社论》的非法游行。政府认栽,这回什么都不敢说了。按说民运占尽了上风头,连《四二六社论》也用四二七非法大游行给否定了。
但民运得寸进尺。在事态平静了一个多星期后,忽然发动绝食,又是未经申请批准,把天安门广场给非法占领了。
非的什么法?
《北京市天安门广场及其周围地区管理规定》
绝食团声言要政府收回《四二六社论》。可《四二六社论》并没有错,而且发表出去的社论如何收回?这在技术上是办不到的。
这回政府还是一让再让,并没有当即执法。而是整个政治局到广场上去看望绝食学生,统战部接受学生要求直接对话。国家总理李鹏也在人大会堂和学生代表直接对话。但学生并无对话诚意,不但冲毁了统战部对话会场,而且在人大会堂里羞辱国家总理,拒绝撤离,使对话无果而终。
政府在忍让到最底无效之后,不得已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宣布戒严。结果被学生发动市民拦军车,使戒严无法进行。广场上不但已成无政府状态,而且已经另立了伪政府。动乱的规模越来越大,眼看就要波及全国。
离乱人不如太平犬。老百姓眼看就要遭更大的动乱之殃。政府实在没办法了,被迫谨慎地强行执法。
这就是整个六四的事实真相。
中国政府的武装执法固然比赵燕一人挨打的结果要规模更大,自然也更惨烈。但中国政府执法之前可是仁至义尽,反复做工作,所有和平手段都尝试尽之后才不得已武装执法的。这比美国警察不问青红皂白,当场打人要仁慈得多!
设使美国警察也能象六四时的中国政府那样,好言相劝,做尽细致的工作,未必还会暴打赵燕。
既然赵燕有这样明显挨打迹象的案子,打人的警察都被美国法庭判决无罪。六四时的中国政府还有什么罪呢?
我再次在此声明,同情所有六四死难者。但政府的武装执法仍是一点错都没有。
这是贺文万难接受的。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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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馬對六四的思維邏輯與李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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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看客
- (257 Byte) 2005-9-25 周日, 上午12:55
(109 reads)
讲得都是被打的可怜相,为什么不多说一些北京镇暴或快进攻到河内的高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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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斧
- (0 Byte) 2005-9-17 周六, 下午11:41
(81 reads)
同是第一暴力权的受害者,老马为何不替赵燕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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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笑
- (120 Byte) 2005-9-17 周六, 下午10:53
(14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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