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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上海公安碰到难题: 民运人士争取嫖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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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公安碰到难题: 民运人士争取嫖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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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上海公安碰到难题: 民运人士争取嫖娼权利 (225 reads)      时间: 2005-9-14 周三, 上午4:2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民运人士姚振祥青村旅店嫖娼案真相

上海民運人士楊勤民委托旅居美國的哥哥楊勤恆先生日前發表一項公開聲明﹐將混
跡于民運的社會渣滓姚振祥的欺詐﹑嫖娼等丑惡行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一九九六年﹐無業人員姚振祥曾因制造淫穢物品和偷越國邊境被上海司法當局判處
“收容勞動教養”三年。一九九九年四月姚振祥獲釋後不到一星期﹐就與其兄姚振
賢一起申請赴美護照﹐隨後多次以“中國民主黨上海負責人”的身份前往美國駐上
海總領事館要求給予入境簽證﹐均遭美方拒絕。次年姚振祥在安徽某縣因嫖娼被當
地公安人員抓獲﹐判處“收容勞動教養”兩年。當時其兄姚振憲向外界謊稱﹐姚振
祥原本計劃“去西安與民運人士會面”﹐在安徽出事是受當局陷害﹐屬于“政治迫
害”﹐然而﹐姚振祥本人卻並未提出不服上訴。

二○○二年姚振祥獲釋不久再度向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提出庇護請求﹐同時攀拉關
系請北京及美國的個別民運人士為其寫證明材料﹐供美國簽證官參考﹐然而亦未奏
效。為了騙取赴美簽證﹐姚振祥一再向美國領事館自稱“上海民運領導人”﹐還精
心編造了數樁“遭當局拘捕”的假消息。八月十一日﹐姚振祥故伎重演﹐向香港中
國人權民運消息中心謊稱自己因“與北京民運人士會面座談”而再度遭公安拘留﹐
而實際上卻是自己暫時離家避人耳目﹐自編自演“遭拘捕”假戲。這則虛假新聞後
來見諸海外報端。

據民運人士楊勤民發自上海的聲明揭發﹐事實真相是﹕

八月十一日姚振祥約了朱國華﹑顧國平﹑韓立法和楊勤民同去上海市郊奉賢縣的青
村﹐在一家小旅館裡住宿兩日﹐根本不存在“與北京民運人士會面座談”那回事。
其間他們除了打牌﹐姚振祥﹑朱國華﹑顧國平還嫖娼﹐完事後付給三名妓女每人二
百元。九月三日﹐青村嫖娼一案東窗事發﹐姚振祥﹑朱國華﹑顧國平﹑楊勤民四人
分別在家中被公安人員帶走﹐到奉賢縣公安局接受審訊。姚振祥很快作了徹底交代
﹐其口供筆錄上還提及朱國華付給妓女二百元一事。因楊勤民未參與嫖娼﹐次日即
獲釋﹐而姚振祥﹑朱國華﹑顧國平三人則被宣布“行政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滿﹐
朱國華﹑顧國平獲釋﹐姚振祥則被轉判“收容勞動教養”三年。對于青村嫖娼一案
﹐姚振祥﹑朱國華﹑顧國平三人均未提出“申請復議”或上訴﹑申訴﹐姚振祥及其
家屬也未對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處罰表示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

姚振祥﹐一個僅小學文化程度﹑終日游手好閑﹑素質極差﹑毫無道德理念﹑沉迷吃
喝嫖賭﹑滿口謊話﹑慣于利用他人的社會渣滓﹐僅僅由于騙取了上海知名人權活動
家王輔臣的信任﹐而得以混入民運人士的圈子。一九九五年姚振祥以“護送王輔臣
逃亡法國”為名而被香港某民運組織安排偷渡出境﹐在法國獲得“政治庇護”。然
而﹐姚振祥不久便暴露了丑惡本性﹐引起王輔臣的警覺﹐斷然與之絕交。在法國終
日無所事事的姚振祥﹐一九九六年偷偷越境返回上海﹐又頻頻光顧發廊﹑桑拿﹑按
摩院等地下色情場所。公安當局根據姚的習性﹐在一家酒吧設伏抓獲了他﹐隨即又
在其住處搜查出他與哥哥姚振憲私自翻制的黃色光牒。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姚振憲
還被其所在單位的多名同事告發曾在公司的辦公室內聚眾觀看黃色錄像。不久﹐姚
振祥和姚振憲分別被判處“勞動教養”三年和兩年。海外個別人權組織在不明真相
的情況下﹐盲目為姚振祥和姚振憲大造輿論﹐使美國國務院關于中國人權問題的年
度報告中﹐也把姚振祥和姚振憲誤列入“政治犯”的名單中﹐從而使姚振憲于一九
九八年得以全家赴美定居。但此後﹐美國移民局官員在審理姚振憲請求“政治庇護
”的案子時﹐發現了他提供偽證等問題﹐並報呈國務院備案。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
根據華盛頓的指示﹐于一九九九年三度拒絕姚振祥夫婦及女兒﹑姚振賢(姚振祥的
三哥)夫婦及兒子的簽證要求﹐退回六人護照。不過﹐姚振祥和姚振憲卻仍以“能
保證幫人搞定簽證”為名分別在上海和紐約四處撞騙﹐使多人上當。

這雖是一宗極為普通的詐騙案﹐甚至夠不上從法律角度來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紐約“中國人權”組織的劉青等人﹐在明知姚振憲﹑姚振祥蓄
意欺詐的情況下﹐依舊為其發布虛假新聞﹐此中必有不可告人的交易。盡管劉青等
人不斷指責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和《大參考》編輯發布“不實消息”﹐但是﹐所
謂“王丹罹患腦瘤”﹑“劉念春獄中病危”﹐以及“十六大前加緊壓制異議人士﹐
姚振祥等多人無端被捕”等一系列“不實消息”﹐難道不正是出自他們所把持的“
中國人權”組織的新聞稿嗎﹖


謝誼國
10/06/2002


~~~~~~~~~~~~~~~~~~~~~~~~~~~~~~~~~~~~


楊勤恆之弟楊勤民就“姚振憲之弟姚振祥嫖娼之事”發表聲明﹕


在姚振祥被勞教以後﹐我作為五名當事之一﹐最近幾天備受非議﹐有人指責我出賣
了“朋友”﹐甚至還有人把我在美國的 哥哥也牽扯了進來。我萬萬沒有想到﹐現在
對我最大的壓力竟然來自過去被我當成戰友﹑當成兄弟的朋友。面對指責﹐我今天
不得不把事實講清楚﹐請大家看看到底是誰出了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2002年8月11日晚上﹐姚振祥打電話給我﹐讓我到徐家匯和他見面。當晚﹐
除了我和姚之外﹐還有朱國華﹑顧國平和韓立法也被姚叫了去。我們到了以後﹐姚
說帶我們去“和北京來的民運朋友見面”。結果﹐他連夜把我們帶到了遠在奉賢的
青村。到了青村﹐姚好象對當地挺熟悉﹐帶我們到了一個排檔吃夜宵﹐還叫來了三
個“小姐”(注﹕娼妓)﹐一個叫小周﹑一個叫小馬﹐還有一個我就記不清了。吃
完夜宵﹐姚就把我們帶到一家小旅館住下﹐開了面對面的兩間房間。我們和三個“
小姐”先在一個房間裡“斗地主”(注﹕一種打牌游戲)。沒有一會﹐顧國平先帶
了小馬到對面房間“做事”(注﹕上床)。小顧出來後﹐小姚帶著小周也去了對面
房間“做事”。事情辦完﹐小姚一個人回來﹐我看到他給了朱國華200元錢﹐讓
他交給小周。還有一個“小姐”閑著沒事﹐小姚讓我和她搞。我當時就很反感﹐一
口回絕﹐小姚就讓朱國華去﹐還說讓國華“給他一個面子”﹐“捧捧小姐的場”。
國華最後沒有辦法﹐就和另一個“小姐”也到對面房間去了。韓立法當時身上沒有
帶一分錢﹐所以也沒有干。最後﹐三個“小姐”還要和我們住在一起﹐我實在看不
下去就把她們轟走了。

第二天﹐也就是2002年8月12日﹐姚振祥在我的追問下﹐不得不講清了“北
京來人”的事。姚說北京其實根本沒有來人﹐他是想把我們幾個人一起叫來﹐在青
村躲幾天﹐回到上海就找盧四清(注﹕香港中國人權民運消息中心主席﹐負責發布
有關大陸民運人士的新聞)和美領館(注﹕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的人說是這幾天
我們因為“和北京來人會面座談”被公安抓起來了。姚講這樣既可以“造造上海民
運的聲勢”﹐又可以讓美國人知道我們在國內的危險處境﹐可以讓美國人給我們簽
證到美國去。我當時就提出了反對意見﹐我說小姚你這樣操作完全是騙人﹐既不嚴
肅也沒有我們民運人士做人的准則﹐這不是和共產黨的一樣嗎。姚振祥對我的意見
聽不進去。韓立法這個時候在旁邊替姚“敲邊”(注﹕幫腔)﹐講沒有關系的﹐今
年六四的時候他搞的28個省市人員(注﹕大陸民運人士)在昆山絕食活動就是騙
人的﹐實際上也是他躲在外面﹐但事後﹐境內外的朋友都很關心﹐效果很好的。當
時﹐我聽了就氣不過﹐所以當天就一個人回上海了。小姚他們還留在青村﹐所以後
來他們是怎麼操作的﹐我就不知道了。

直到2002年9月3日﹐我被警察從家裡送到奉賢﹐心裡就知道小姚他們嫖娼的
事情肯定發作了(注﹕東窗事發)。果然幾個本地口音的警察一個勁地追問我8月
11日嫖娼的事。雖然我反對小姚的做法﹐但是我想還是不能出賣朋友﹐小姚以前
已經被“嫖教”(注﹕公安機關將抓獲的嫖娼人員集中關押﹐實行帶有強迫勞動性
質的“收容教育”)過了﹐這次可不能讓他再出事。反正我沒有做過什麼﹐只要頂
住不說﹐就沒有事。當時﹐我在派出所裡看到姚振祥﹑朱國華也被帶了進去﹐不過
他們沒有看到我。我頂了一夜﹐警察給我抽煙﹑喝水﹑吃飯﹐我都不要。一直到第
二天下午﹐警察給我看了姚振祥簽過名﹑按過手印的筆錄(注﹕審訊記錄)﹐裡面
把我們那天發生的事情說得清清楚楚﹐連朱國華付了200元也講到了。這個時候
我才不得不把事情講了----因為小姚已經自己說了﹐我不說也救不了他了﹐只能把
我再拖進去。因為我沒有嫖娼﹐警察也抓不住我的把柄﹐只好把我放了。後來不出
我的所料﹐小姚﹑國華﹑國平都被警方處理了﹐只是沒有想到小姚被判得這麼重﹐
因為有嫖娼的前科﹐被“勞教”了(注﹕“收容勞動教養”三年)。

現在﹐小姚被勞教以後﹐有人胡言亂語說他是“被人出賣”的﹐明裡暗裡就是針對
我。其實從我的立場來看﹐姚振祥這次被勞教主要問題還是出在他自己身上。圈子
裡的朋友(注﹕上海的民運人士們)都知道小姚是喜歡“小姐”(注﹕嫖娼)﹐我
們也多次勸他﹐只要在外面嫖娼遲早是要被捉住的。最不應該的是他這次在外面搞
活動(注﹕以搞民運的名義召集朋友)還要搞“小姐”。另外﹐我也認為我們圈子
裡有問題﹐如果這次問題不是出在“小姐”身上﹐就是出在我們內部﹐肯定有人向
公安舉報了﹐否則怎麼會我被帶過去問話﹐而還有一個人(注﹕韓立法)到現在一
點事都沒有呢﹖想到他平時活動最為積極﹐膽子也最大﹐公安應該對他恨之入骨﹐
怎麼這次連找也不找他。究竟是公安怕他﹐還是他和公安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勾當﹖
這幾天﹐這個人整天忙著准備結婚﹐一點壓力也沒有﹐我就覺得奇怪。所以﹐請朋
友們認真看看我的東西(注﹕這份聲明)後﹐仔細想想﹐到底是誰有問題﹖

楊勤民
2002年10月1日于上海
Tel: 86-21-5 609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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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香港“中國民主人權信息中心”和紐約“中國人權”兩組織所發布的三則
關于姚振祥被捕的虛假新聞﹐摘自“大參考”網站和“中國人權”網站。)


◆上海公安將七名異見人士拘留兩天

(大參考總第1656期2002.08.13)


香港中國民主人權中心盧四清透露﹐八月十一日下午﹐上海異見人士姚振祥﹐韓立
法﹐朱國華﹐楊勤民﹐顧國平與北京去的兩名朋友見面﹐結果七人被上海公安局人
員帶走﹐至八月十三日下午才將七人釋放。

上述被拘留的五名上海異議人士中﹐姚振祥﹑朱國華和楊勤民都曾要求上海美國領
事館給與人道簽證流亡美國﹐但是美國駐上海領事館以這類人道簽證每年只有兩個
名額為由婉拒了他們。其中姚振祥的哥哥姚振憲﹑朱國華的姐夫付申平﹑楊勤民的
哥哥楊勤恆近年來都曾在上海被勞教或者判刑﹐並且陸續排隊得到美國駐上海領事
館每年的人道簽證配額全家流亡美國。

http://www.bignews.org/20020813.txt


◆十六大前加緊壓制異議人士﹐上海警方大抓捕姚振祥等多人無端被捕

(中國人權新聞稿2002年9月6日)


中國人權據上海有關人士報告﹐上海警方於九月三日晚上對異議人士展開大抓捕﹐
已知異議人士姚振祥﹑楊勤民﹑朱國華等至少五人被捕﹐韓立法等一些人因為當時
不在家僥倖逃脫﹐現在上海警方正在佈置繼續抓捕他。三日晚上六點多鐘﹐上海安
全局出動了大批車輛和警察﹐闖入包括姚振祥在內的許多異議人士家中﹐沒有出示
任何法律文件﹐也拒絕交代任何理由﹐強行將姚振祥等人抓走。直到二天之後才通
知姚振祥的親屬﹐說姚振祥目前被關押在上海奉賢縣看守所﹐通知家屬給姚振祥送
被褥等生活用品。這一情況說明﹐雖然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但是姚振祥等人可
能遭到長時間關押﹐因為一般較短時間的關押﹐看守所不通知親屬送被褥衣服等生
活用品。據提供消息的人告訴中國人權﹐這是上海警方在貫徹北京中央“穩定壓倒
一切〞的指示﹐在中共十六大之前對異議人士擴大強制手段﹐以保障沒有任何拒絕
妥協與合作的異議人士﹐在十六大期間可以發出聲音造成影響。

上海警方抓捕的這些異議人士﹐許多都遭受過多次被捕關押甚至判刑勞改﹐如姚振
祥因為躲避警察抓捕曾經逃亡到法國﹐回國後與其哥哥姚振憲一起被捕﹐並被警方
編造的錄製黃色錄影帶為名﹐分別判處三年和兩年勞動教養。但是姚振祥剛剛勞改
期滿回到社會後﹐又被以編造的嫖妓理由再次勞教兩年。韓立法也是多次被以各種
莫須有的罪名關押改造。姚振祥的親屬非常擔憂﹐姚振祥這次是否又會無緣無故判
刑入獄。

中國人權譴責中國政府隨意抓人迫害。中國政府為了保障自認為的重要事情順利進
行﹐一貫無視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權利﹐隨意在社會上進行抓捕。在距離十六大會議
尚有二個多月就開始抓捕﹐說明中國政府在這一人權問題上﹐不僅毫無改進反而一
發肆意胡為。中國人權要求中國政府停止這種人權侵犯﹐立即釋放姚振祥等被捕的
異議人士。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佈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他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佈
。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的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蕭強(執行主任
)。


◆異議人士姚振祥非法被捕並處以收容教育三年

(中國人權新聞稿2002年9月23日)


為“穩定”十六大前社會秩序上海異議人士姚振祥被處以三年收容教育﹐姚振祥等
人聯系北京上海籌辦911反恐紀念活動被誣為嫖娼。

據姚振祥的哥哥姚振憲和其它親友告知中國人權﹐九月三日被上海國家安全局非法
抓捕的姚振祥﹐已于九月二十日被國家安全局警方判處收容教育三年﹐罪名則是嫖
娼。與姚振祥同一天抓捕的朱國華﹑顧國平﹐也被國家安全局警方扣上嫖娼的罪名
﹐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之後釋放。另一名同天被抓的異議人士楊勤民﹐雖然也扣上
嫖娼的罪名﹐則在抓捕的第二天即被釋放了。不過安全局警察可能是考慮十六大前
穩定社會的需要﹐對被釋放的人還留有尾巴﹐警告他們這幾個月不在家中老實待著
﹐隨時可以再抓回去甚至收容教育。

姚振祥等人都是在自己家中被抓的﹐國家安全局警察並沒有說明﹐這些異議人士在
自己家中何以犯下嫖娼罪﹐警察甚至沒有對姚振祥進行相關審問。據一些十分清楚
情況的人士告訴中國人權﹐真正抓捕姚振祥等人的原因﹐是因為他聯系了北京上海
的一批異議人士﹐准備在今年九一一當天舉行紀念同時譴責中國政府的活動。國家
安全局任何時候也不允許公開舉行譴責政府的活動﹐更何況必須在即將召開的中共
十六大前強行穩定社會秩序﹐所以在北京? 蛻蝦R煲槿聳炕崦媲敖□□親讀恕〉?
估計與姚振祥等人會面的兩名北京異議人士﹐也都遭到了抓捕但目前尚不知道他們
姓名。國家安全局警察曾經要求姚振祥﹐在一份謄寫好了的嫖娼認罪書上簽名﹐同
時宣布判處姚振祥一年九個月的收容教育。由于姚振祥堅決拒絕在這份警察編造的
口供上簽名﹐所以僅隔一天即被判處了三年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是中國政府近些年非法拘禁人身的一項創舉﹐是完全由公安警察部門獨立
行使的權力﹐可以不經任何程序和限制﹐將警察所謂的嫖娼﹑吸毒和盲流等類人﹐
拘禁在警察設置看管的場所強制勞動。不過一般這種拘禁人身的決定權﹐是由公安
局的警察部門行使﹐負責國家安全保衛的國家安全局﹐突然涉入所謂嫖娼的收容教
育案件﹐正如知情人對中國人權所說“不倫不類”。

曾經被強制收容教育現居美國紐約的異議人士蔡桂華告訴中國人權﹐以收容教育的
方式壓制異議人士﹐對中國政府而言至少有三大好處﹕第一是輕而易舉沒有任何制
約限制﹔第二是可以攪亂視聽敗壞異議人士的名聲﹐即使人們不相信也讓人有口難
辨﹔第三是可以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收容教育雖然實行強制人身強制勞動﹐但是
卻強迫被關押者負擔名目繁多的費用。這些費用包括關押場所的住宿費﹑伙食費﹑
電費﹑水費﹑煤火費﹑書報費等等五花八門。如姚振祥的親屬目前就被逼迫每月繳
八百多元﹐如果不繳錢不僅各種條件都是非人的惡劣﹐而且到期不能全部繳清還繼
續關押。但是收容教育強制生產的勞動產品﹐卻都是收益很高的出口創匯品。蔡桂
華告訴中國人權﹐收容教育對人身的強制和傷害程度﹐比監獄或勞教隊絲毫不差﹐
不僅打人和縱容幫助警官維持所謂秩序的惡霸﹐而且有各種強制人身的器械設施。
如蔡桂華本人就被關押過二個多月禁閉﹐那是一個只有1.6平方米的窄小空間﹐睡覺
連手腳全不能夠伸直﹐極其痛苦對健康的危害也極其大。

姚振祥是上海活躍的異議人士﹐他不僅參加了上海人權協會等組織﹐參與了大量人
權民主簽名抗議等活動﹐而且在他是成功的個體經營者時﹐從經濟上大力支持過民
運個人或團體。一九九五年因為躲避警察抓捕﹐姚振祥曾經逃亡到法國﹐但回國後
與其哥哥姚振憲一起被捕﹐並被警方編造的錄制黃色錄像帶為名﹐分別判處三年和
兩年勞動教養。姚振祥勞改期滿回到社會後﹐又被以編造的嫖妓理由再次勞教兩年
。這次是上海警方第三次以編造的淫穢罪名﹐將姚振祥投入拘押看管場所。姚振祥
第二次被捕勞教﹐導致他的母親突發急病而死亡﹐這次姚振祥又被無緣無故關押改
造﹐導致他的父親也癱倒在床﹐病情十分嚴重危急。

中國人權強烈譴責中國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以毫無事實根據的淫亂罪名﹐不受檢
查監督的迫害姚振祥。國家安全局根本無權處理所謂嫖娼案件﹐這是顯而易見的﹐
放縱國家機構非法亂權﹐必將給中國社會造成危害無窮的隱患。為了十六大之前的
所謂穩定﹐嚴酷壓制言論自由和社會空間﹐也是必須譴責抵制的人權惡化。

中國人權主席(President)劉青(Liu Qing)
中國人權發布的報告﹑聲明﹑新聞和其它正式文件﹐統一由中國人權紐約總部發布
。上述文件經由下列二人中的任何一人簽名有效﹕劉青(主席)﹑蕭強(執行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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