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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网民热评林樟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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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民热评林樟旺案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经验值: 24050


文章标题: 网民热评林樟旺案 (310 reads)      时间: 2005-9-05 周一, 下午10:37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网民热评林樟旺案

写在前面
林樟旺案,在海外网站及有关媒体巳“闹”得沸沸扬扬,有关文章在国内网站、论坛则大多发不出来,或旋贴旋删,或点击、跟帖数多了就被删,但仍然引起了相当关注。兹将顺手收集或友人代为收集的有关林樟旺案文字的跟帖集中于此,略见民意之所向。
至于有关林案的电邮信件,更多,但因难以一一征求发件者同意,不便公开。
一枭顿首




作者:小矮人 标题:给老枭的几句肺腑之言
一直喜欢读你的文章. 对你的勇气才华很是敬佩.
在国内要当个还算自由的异议人士, 一是要住在大城市, 二是要有个体制内的开明人士当包护伞.
你妹妹的麻烦和你有关. 你越是着急, 他们越是得意.
要和省公安部谈谈
政治这玩意儿太脏. 除非万不得已, 不玩也罢. (




作者: 牛乐吼 我劝老枭 2005-5-13 21:22 [Click:12]

先不要在各大网站造声势,目前不宜大张旗鼓,令对方恼羞成怒而变本加厉,
要弄清楚对方的动机,是与几位当事人有私仇,还是针对你的政治要挟?我
估计是金钱勒索可能为大。应以暗了为主,动用社会关系,打通森林公安的上
级主关单位,第一步是争取保外候审,人出来了再说,第二步是把刑事案变行
政处理,花钱消灾。

另外,你申诉书里提及的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非法占用耕地行为,
并不包括修筑机耕路的情形和内容。”

这里引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实施条例》, 可能是律师的疏忽. “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是两部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74条是针对保护耕田的,即你已拥有耕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也不
得擅自更改土地的用途。

所以纯粹从法律上讲,要搞清楚现在占用的土地究竟是归国家所有还是农民集体
所有。

按照“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
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

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

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

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这些土地是否确实属于姚坑村农民集体所有?有没有以上法律手续?因为“土地管

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又提及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

当局如果聪明的话,可以狡辩说这些土地属国家所有,于是就成了“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的“非法占用土地”了。

最后,如果占用的是林地,那么即使追究刑事责任,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和第三百四十五条,但是当事人既没有盗伐也没有毁坏林木,不应
承担刑事责任。没有办理正当手续而“非法占用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只能行政处罚,不能逮捕和拘留,当然不能指望政府讲理,要是他
们会讲理,中国还会是中国?




文章提交者:惠邦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本来就该乡村自治嘛,村民自己的地,自己的山林,想怎么样弄就可以怎么样弄,关政府鸟事,修条路,村民自己决定就是了,关市政府鸟事(林业公安局属于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

很明显,林业公安局就是看到人家出钱修路,然后收过路钱,做这生意,他们公安就眼红了,就要从中敲诈



文章提交者:tefe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最多一死
支持造反
积极参加



文章提交者:kaidideshequ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死都不怕,却怕得罪仇人,怕把事情闹大。总是自伤,不敢伤敌,何其愚蠢怯弱可怜可悲啊。-
---------------------------------------------------------------------------------------------------------
多么不幸的中国人呀,不想提,却又不得不面对!
觉醒,自尊,自爱!!!!!
好在猫眼的大虾们在,你们是中国的脊梁!谢谢你们,还请给其他中国人一些起码的常识!
告诉他们什么是人,什么是人性,什么叫民主,怎样才是自由!让大家都努力地活得象个人!
希望大家拿出象鲁迅先生的同情心和纯正的感情,中国需要你们,中国人需要你们!!!!


文章提交者:霜城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老枭好文笔,在下乍一看还以为是一篇文学作品呢.世道险恶,做人不宜书卷气太重!据一般社会经验来看,翻案可能不大,多保重吧.




文章提交者:tefe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仅|啦|因|,|要|没|┆|如|不|格|伊|苏|老|要|︹|重|据|作|老||9|迪|文|︹|
此|,|为||都|有|┆|六|是|鲁|拉|联|毛|是|/|吧|一|品|枭||8|网|章|q|
而||你||如|不||君|不|吉|克|也|也|都|q|·|般|呢|好||·|络|提|u|
已||这||你|可||子|可|亚|也|不|就|像|u||社|·|文||c||交|o|
。||样||这|能||,|能|也|不|会|夺|你|o||会|世|笔||o|h|者|t|
||想||样|,||如|,|不|会|成|不|这|t||经|道|,||m|t|‥|e|
||,||想|一||革|而|会|被|立|到|样|e||验|险|在|||t|霜|︺|
||你||,|切||命|是|有|改|,|政|想|︺||来|恶|下|||p|城||
||的||肯|都||党|要|新|政||权|,|||看|,|乍|||‥|||
||经||定|有||人|付|政|!||,||||,|做|一|||/|加||
||验||都|可||,|出|。|||||||翻|人|看|||/|贴||
||就||是|能||早|代||||||||案|不|还|||w|在||
||都||你|,||期|价||||||||可|宜|以|||w|||
||是||这|||共|!||||||||能|书|为|||w|猫||
||这||样|||产|||||||||不|卷|是|||·|眼||
||样||的|||党|||||||||大|气|一|||c|看||
||的||后|||人|||||||||,|太|篇|||a|人||
||后||果|||还|||||||||多|重|文|||t|||
||果||啦|||有|||||||||保|!|学|||8|凯||



所|所|因|,|因|因|多|而|换|因|因|头|如|情|要|共|不|要|官|砸|跟|来|而|我|
以|以|为||为|为|少|不|,|为|为|帮|果|欺|美|与|要|民|员|开|我|吧|付|从|
我|我|┆||我|我|金|是||社|我|的|玫|骗|日|现|暴|主|们|牢|来|,|出|不|
们|们|┆||们|们|条|小||会|们|招|瑰|!|那|在|政|,|在|门|,|同|的|你|
要|向|||不|被|去|学||的|生|式|运||样|这|,|要|瑟|,||志|代|这|
付|往|||想|桎|台|时||富|来|,|动||的|个|不|自|瑟|||们|价|样|
出|自|||至|梏|湾|候||强|自||能||西|事|要|由|发|||,|根|想|
代|由|||少|,|,|老||仅|由||成||方|实|专|,|抖||||本|,|
价|,|||不|||师||仅|,||功||制|的|制||,||||就|所|
!||||想|||告||只|||就||度|延|,||||||没|以|
||||我|||诫||因|||玫||,|续|不||||||有|后|
||||们|||我||为|||瑰||不|,|要||||||我|果|
||||的|||们||更|||,||要||斧||||||准|从|
||||子|||的||合|||否||再||头||||||备|不|
||||孙|||蒋||理|||则||被||帮||||||的|跟|
||||再|||介||的|||就||所||,||||||多|你|
||||被|||石||劳|||借||谓||不||||||!|一|
||||桎|||带||动|||用||的||要|||||||样|
||||梏|||走||交|||斧||国||毛|||||||,|


本作品的评论:
评论者:[黎正光]
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展现与逞狂的方式的有多种,但无论怎样,对善良和正义的欺压与凌辱都将是丑恶行径。我们期望一切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们共同奋起声援那些被黑恶势力伤害的人们,那时,中国的事就好办多了。我们也希望“龙泉”一案炸响中国,好彻查那些中国官场的“下三流”!



所跟帖: 东海一枭 : 只要亲人平安,别说拚命,我下跪都行,投降也行,怎么着都行!!! 2005-5-13 18:58:13


作者: 小飞的小费 有骨气!只是 2005-5-13 19:24 [Click:1]


个人感觉这事跟你没关系,而是当地黑政府黑官僚所为,中国社会黑暗现状极其普通平常泛滥的一幕。
要解决只有靠钱和关系,别把自己想得太伟大。




作者:2888497回复日期:2005-5-1320:22:48
东海一枭,哈哈。你也有这一天,秀才遇着兵了




所跟帖: 同情可以,用不着声援。 -- 南京老右 - 53 byte 2005-5-13 19:55:12 ( 12 reads)
作者:无业游民 标题:说得很对,老右思路正确 - 2005-5-13 21:41 (2 reads)


另外老枭的话也只是一方阐述的情况,俺也没有做判断。 但是老枭心急如焚的心情俺相信是真实的,俺很理解,仅仅在这个意义上对老枭表示精神上的支持。

老枭的文章俺则认为非常XX,很难找到赞同的地方,但是现在不是批判的时候

英子的建议非常正确,您和英子的头脑都属于例子务实型。老枭应该按照英子的方针办,把精力放在解决问题上面。祝好运!



作者:英子 标题:老枭! - 2005-5-13 16:32 (50 reads)


看过你不少文章,知道你是一个疾恶如仇的网友,对国内的许多现象深恶痛绝。

然而你又是一个身处国内的网友,某种程度而言,你是在刀口浪尖上以单薄的肉身和强大的体制在作抗争,这样其实是有极大风险的。
如果你只是写一些“反党”雄文,问题还不会很大,毕竟“反党”言论还没有触犯现行法律。但是如果稍微过了点,有了更具体的进一步行为,比如去成立XX共和国,竞选XX大总统,或组建XX党,又或者制定一些XX宪法。那性质就和发表“反党”言论完全不同了,很容易被当局视为突破口而对你不利!

对你的勇猛表示钦佩,但对你的处境表示担忧!

另外如果你真心想帮助你妹夫的话,不能只靠写写文章发发牢骚(更何况这样的文章如果被你提到的那位局长看见,不但帮不了你亲人,还会对他更不利),不知道你妹夫因何事收监,但不管如何,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要找对路子,而不是发泄不满!




文章提交者:这不可能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直到一顿饭将吃完,巧遇该市刘副书记,坚决将饭钱记在他帐上,二妹眉头才略微松开。我心大伤。苦了你了,妹妹。我不配当大哥啊。
============================
这句什么意思?看上去老枭也官场中人?



文章提交者:助理一枭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老枭当年有交友满天下之称。
刘君,一面之交的熟人耳。




作者:正直笔名回复日期:2005-5-143:48:51
老枭,天无绝人之路,不行就想法子出国,出国找外国法院打官司.


作者:正直笔名回复日期:2005-5-143:52:31
这么多年,我也换了不少笔名.
老枭,有空上讲人话的论坛,让朋友们和你聊聊,慰藉心灵.


作者:donhai5回复日期:2005-5-1408:00:29
谢谢。
我岂能一走了之?



作者:日入斗精回复日期:2005-5-1216:38:39
我只知道一个东海一枭。如果你是他,这个官司不打也罢。


作者:donhai5回复日期:2005-5-1217:18:56
东海一枭怎么了?
还搞连坐?


作者:春天步向平庸回复日期:2005-5-1221:05:44
这里发言的有没有律师?怎么都这么不负责任的说,人家是来咨询的,不是受打击的,不是就不要随便乱说哈


作者:春天步向平庸回复日期:2005-5-1221:07:56
支持楼主,不行就申请法律援助!


作者:给你一巴掌回复日期:2005-5-1310:12:34
律师出来说下啊,怎么都成缩头乌龟了,说下有什么大不了的!



作者:donhai5回复日期:2005-5-1316:48:04
浙江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枉法玩法勒索农民的铁证(附图)

2005年4月20日,浙江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已将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等出资人行为作为刑事犯罪行为处理,4月30日分别收取了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各5000元取保候审金,对林樟旺报捕,但又在4月30日以"治安"名义,向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等人共索取了六万元现金,这种既刑事又行政的自相矛盾行为,不但证明龙泉市森林公安分局对事件性质尚未确定时就滥用刑事手段惩罚公民,而且也证明,龙泉市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动机、目的都是可疑的。除治安与刑事犯了"一事不二议"的司法原则外,还有"治安"与"预交款"的莫名其妙。一位姓杨的律师说:不说别的,仅凭这六万元收据表现出来的混乱胡闹和无法无天,就足以让该森林公安局长下台了!




作者:书童小回复日期:2005-5-1320:48:29
楼主是传说中的东海一枭?


作者:天涯串串香回复日期:2005-5-1407:12:03
关注事态发展,祝你一路好运。


作者:jack7483回复日期:2005-5-147:45:20
同情一下,有些当官的都不把普通老百姓当人看.


作者:邓正来了回复日期:2005-5-148:11:14


同情一下,无声飘过




作者:astone00回复日期:2005-5-148:17:27
居民幸福感比以前高啊!!!!


作者:goldcamp回复日期:2005-5-1121:33:22
龙泉我去过一次,路真是难走,不知现在修好路了没有?


作者:半张落叶回复日期:2005-5-1122:50:26
刚从那里回来.
发生冤案是正常的
路过路过


作者:飘然旷野回复日期:2005-5-1123:06:15
没报批肯定违法
但责任应主要在村委会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应受制裁

如果本帖反映属实
公安部门的做法就属于选择性的正义
其实就是非正义


作者:donhai5回复日期:2005-5-1210:14:01
谢谢各位关注。
申诉人之一余建英是东海一枭的胞妹。
我已了解事件所有经过,本贴反映事实无误。




作者:天涯孤客鸟回复日期:2005-5-143:23:17
专制的政府什么恶心的事都干的出来,中国说到底现在还是一个封建社会。



作者:gicq5188回复日期:2005-5-147:15:03
吵个鸟啊!我是山东人。我来自农村,我的父老乡亲告诉我,村里把除了口粮地以外的地全部卖了!请问他们有权这么作么??而且卖掉土地的上百万元,他们全部自己进了腰包。真可笑!国家的土地,私人可以买卖,然后进自己的腰包。农民们要上访,根本不可能,有黑势力在拦着他们!哎!


作者:冉云飞回复日期:2005-5-148:18:12
支持枭兄!为你对亲人的情义感动!


谢谢云飞兄和各位的道义支持。我代表我二妹和乡亲在此顿首百拜了!
云飞兄,好久不见。原拟5月赴西藏一游,路经四川与王怡和兄等一会。现在只好无限期推迟了。



作者:kitan回复日期:2005-5-1219:29:29
浙江的腐败也是可以的。。


作者:天接云涛2005回复日期:2005-5-1220:05:21
恃强凌弱,目无王法可恨!让那些手握权力只知捞钱不择手段的"人"得到应有的下场!



作者:基层子民回复日期:2005-5-1316:51:25
害民者必败


作者:夏子颐回复日期:2005-5-1317:20:23
俺也是浙江人,也出生农村,现在亲人大多还在农村。但就这个案子来说,俺觉得有点玄。
先说这条路的性质。不管你叫它什么路,也不管是做什么用的,但有一点是很明确的,这也是一个投资项目,投资回报就是以后的收费。对于收费道路项目,事实上省市两级都是没权力批的。
关于主体问题,申诉理由就很不充分了。什么叫出资人?不就是项目投资人吗?怎么会没有收益呢?难道是学雷锋不成?主体资格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
当然,是否构成犯罪,俺说不好。至于政府不作为什么的,就与案子的性质没有多少关系了,最多也只能是在量刑时做个考虑(如果构成犯罪的话)。现在治安不好,而我们是不能因为什么不作为去直接杀流氓的,就是这个道理。



文章提交者:巫山神女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我说楼主,你的文章不能规规矩矩写啊?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是最好,半文不白的东西和一些生僻的引经据典就不要往上写了,有关案情的具体内容应该大书特书,否则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看得满头雾水的,这样就大大削弱了你的文章的可读性。
对你的案子我倒是很有兴趣,可否说详细点?我不是律师,但是是从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


文章提交者:拐子马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完全理解楼主的心情,顶!



文章提交者:Void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很久没看到老枭的文章了,也希望老枭妹妹一家早日度过难关.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中国社会一天不能转变为公正透明的民主社会,那这样的事在全国就不断的发生着.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部门有了真正的坚督机制并且透明化,那老百姓才算有了安心活下去的保障.

文章提交者:平头百姓2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看了你的申诉状,相信确实是恶意报复。希望谨慎从事,不露破绽,和那帮匪徒斗争!相信上帝会惩罚恶人的。保重。



文章提交者:hd100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中国历史上某个时期的民谣:发如韭 剪复生 头如鸡 割复鸣 吏不必可畏 小民从来不可轻


所跟帖: 合法权力受到侵犯,当然应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跟“忍”有什么关系。 -- 美容大王 - 0 byte 2005-5-13 16:05:17 ( 5 reads)
作者:启明 标题:法律?大陆是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中共的法律不过是堆废纸,只有低智的人才用那种垃圾! - 2005-5-13 16:34 (12 reads)


人民没有参与制定法律的权利,没有监督法律执行的权利,没有通过自己的代表修改法律的权利,那末人民的权利就是一句废话.

作者:启明 标题:老枭你在国内的感受显然和在美国的秀才们不同,秀才们可以在美国写文章论忍的价值 - 2005-5-13 15:26 (27 reads)


可国内人能不能忍得下去,却是另一回事。就像无论他们的文章多恶毒,也不能伤中共一毫一发,他们的文章无论多麽花团锦绣,也无法改变国内人民忍无可忍的处境。
非常同情你的处境!




作者:南京老右 标题:同情可以,用不着声援。 - 2005-5-13 19:55 (4 reads)


法律要是受民意影响、左右,决不是好现象。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小英子说得对:找对路子,利用法律。发泄
不满,于事无补。


作者: 茉莉 望一枭沉住气 2005-5-13 12:05 [Click:3]


慢慢以法律手段和他们较量。

我在监狱里时,看到这一类案子不少,人家也挺过来了。

这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你不能垮,得挺住。

面对现实的苦难与不公,你的诗文也将更有分量。


我拿什幺来拯救你,我的妹妹? -- 东海一枭 - (3743 字) 2005-5-13 14:36:40 (66 reads) [610850]
可逐级上访,领导干部都是青天大老爷,恶警可得惩办。 -- 咱老百姓(真) - (0 字) 2005-5-13 16:41:33 (2 reads) [610890]
真实得令人心酸! -- 修者 - (0 字) 2005-5-13 16:37:14 (1 reads) [610888]
老枭! -- 英子 - (383 字) 2005-5-13 16:32:45 (39 reads) [610886]
同情并声援! -- 无业游民 - (0 字) 2005-5-13 16:23:47 (4 reads) [610885]
同情可以,用不着声援。 -- 南京老右 - (53 字) 2005-5-13 19:55:12 (4 reads) [610946]
老枭你在国内的感受显然和在美国的秀才们不同,秀才们可以在美国写文章论忍的价值 -- 启明 - (88 字) 2005-5-13 15:26:14 (27 reads) [610863]
棒子没打到自己头上的时候说忍是很容易的, 自己不处于危险之中说冲也是很容易的. -- 钢蹦儿 - (0 字) 2005-5-13 18:41:19 (0 reads) [610938]
是你曲解了忍这个字. -- 美容大王 - (0 字) 2005-5-13 16:02:41 (5 reads) [610877]
合法权力受到侵犯,当然应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跟“忍”有什么关系。 -- 美容大王 - (0 字) 2005-5-13 16:05:17 (5 reads) [610878]
法律?大陆是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中共的法律不过是堆废纸,只有低智的人才用那种垃圾! -- 启明 - (58 字) 2005-5-13 16:34:00 (12 reads) [610887]
你启明出国也是遵循大陆的相关规定和法规的吧,你说自己低智吗? -- 美容大王 - (0 字) 2005-5-13 16:50:08 (4 reads) [610895]
企图用恶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暂时屈服于恶法并逃出控制是两回事.你可真够低的! -- 启明 - (82 字) 2005-5-13 17:04:37 (8 reads) [610902]
哈哈哈哈,你就是很搞笑。 -- 美容大王 - (21 字) 2005-5-13 17:09:53 (8 reads) [610904]
你不就是逃跑了吗,还这么理直气壮的。 -- 美容大王 - (0 字) 2005-5-13 17:17:00 (3 reads) [610908]
利用恶法保护自己逃出的权利,哈哈,启明很油墨 -- 美容大王 - (0 字) 2005-5-13 17:35:45 (2 reads) [610912]
你启明然后不断的暂时屈服于恶法,经常回国。哈哈 -- 美容大王 - (0 字) 2005-5-13 17:12:20 (1 reads) [610906]
法律的程序中充斥着金钱,舆论有时好用,但实质还是金钱,百姓指望着偶遇“清官”吧! -- 修者 - (0 字) 2005-5-13 16:49:42 (2 reads) [610894]
您再往后翻翻东海的帖子,都看完再说话。 -- 美容大王 - (0 字) 2005-5-13 16:46:31 (2 reads) [610893]
法律不法律的不是我说的重点,我说的是你对忍这个字的曲解。 -- 美容大王 - (0 字) 2005-5-13 16:44:17 (5 reads) [610892]
这里忍是指逆来顺受,消极等待,对暴行不敢怒不敢言的放弃态度!我提出的解释权在我. -- 启明 - (0 字) 2005-5-13 16:51:07 (4 reads) [610896]
噢,原来是这样。另外再问一句, -- 美容大王 - (31 字) 2005-5-13 17:00:56 (7 reads) [610900]


我拿什幺来拯救你,我的妹妹? 东海一枭 [7486 b] -2005-5-13 11:47 [Reads: 57] (513105)
此案办的没有道理,老枭千万别服软,服软没有用,现在不同过去,摆出让贪官害怕的拼命架势,也许有用。 徐水良 [0 b] -2005-5-13 17:45 [Reads:0] (513166)
到底怎么回事?一头雾水 乌鸦 [32 b] -2005-5-13 13:45 [Reads:20] (513134)
老枭别急。nomatter what, 好人有平安。 bjxz [0 b] -2005-5-13 13:38 [Reads:2] (513131)
老兄,肯定因为你家人被押做了人质。万里说中国就缺陈胜吴广了,若成立农民党兄弟願意参加。 拳头 [0 b] -2005-5-13 12:37 [Reads:0] (513117)
望一枭沉住气 茉莉 [198 b] -2005-5-13 12:05 [Reads:52] (513110)
他妹夫是犯法在现,这是事实. 老袅应该做的就是保证工程不被贪官没收. 实子 [0 b] -2005-5-13 12:51 [Reads:4] (513122)
有过无罪。公安严重混淆了罪错之别。 东海一枭 [0 b] -2005-5-13 18:53 [Reads:0] (513184)
谢谢各位。我代表我二妹和乡亲在此顿首百拜! 东海一枭 [0 b] -2005-5-13 18:51 [Reads:0] (513183)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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