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OOCM 对大地网被关的看法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OOCM 对大地网被关的看法   
实子






加入时间: 2004/02/19
文章: 2469

经验值: 31


文章标题: OOCM 对大地网被关的看法 (126 reads)      时间: 2003-10-18 周六, 下午10:31

作者:实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斑竹认为此贴不妥即可删之)



作者 oocm, 前大地网的一个斑竹



俺看了些关于大地网被关的,单方面说法的材料后,声明如下:

《一》,俺从来就没有担任斑竹的愿望,因为自己无德无才,也缺乏三个代表的崇高境界,所以,就不提供什么身份证明了。

《二》,俺总是感到不可理解的是,现在当官的怎么会净出些二百五似的想法来磨人呢?论坛的斑竹,是什么级别的领导,什么样的责任,需要向行政部门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明呀? 行政部门是否准备要求网络老板帮各位斑竹买社保劳保与医保,每个月再付最低收入呀?否则,交身份证明的目的是什么??

《三》,一个规定应该是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否则,就是无事生非。电信部门要求斑竹交身份证明,是否仍得要求斑竹必须用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作ID呀?如果文不对版,电信部门必须承担什么样的管理失职责任吗?否则,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作派,少来些好!!

《四》,如果提交过身份证明的斑竹文章被人侵权了,电信部门是否就可以帮开证明说,对对对,那个斑竹就是某某某,那个斑竹的文章就肯定是某某某的,如果事实上不是,由咱电信部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呀?而且,法院也必须认定它的效力呀?

《五》,俺看了看关于关大地的过程,认为浙江省电信管理部门,未向有关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即以行政手段关掉合法取得网络注册域名,并从合法的网络服务器营运商处取得相关服务的大地网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程序!建议大地网尽快向浙江省电信管理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作者:实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实子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538643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