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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给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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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给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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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给23号。 (201 reads)      时间: 2003-10-18 周六, 上午4:5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先举报两帖:



1。俺曾经问过版主:“能不能用‘假如’来引入违规词汇,例如,能否说‘假如某某是条狗’”版主答复说不能。此外,伯夷主席对随便志士说过:“比方说民运想X你祖宗”,随志士暴跳如雷并以此为借口“戒网”。因此,循旧例,楼下令某人的帖子当属严重违规帖。(帖号252658)



2。“如丧考妣”=“像你爹妈死了似的”。首先说这话的是小衙内(号称“老百姓”那位)。(帖号252506)



==========



版主辛苦。不过依俺看来,版主不必有问必答。俺曾有个抗辩帖子被删,次日再次贴上并引用一个旧例来质问版主为何删帖。该版主并没答复,但也没继续删帖。本人理解版主不可能知道所有旧例,如果逢问必答,那成累疯了。



俺以为这里是斯文人聊天的地方。那些离开“语言暴力”就发不了声的泼男泼妇(如上面两例),当请让他们入乡随俗。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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