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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嘿嘿,老修又来效法我党揭开咱们“虚伪民主”的面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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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嘿嘿,老修又来效法我党揭开咱们“虚伪民主”的面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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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嘿嘿,老修又来效法我党揭开咱们“虚伪民主”的面具了? (362 reads)      时间: 2005-7-27 周三, 下午9:07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嘿嘿,老修又来效法我党揭开咱们“虚伪民主”的面具了?


信天翁


您这一套,我怎么看怎么熟悉----早在党电影里看熟了。

其实我和您是同志,早在有关旧帖里说过了:在某种程度上,老海川类似国民党,新海川类似共产党。老海船试图在中文网上走出一条新路来,试行民主改革,反倒为自己引来无数麻烦,网氓纷纷利用咱们的宽容上这儿来无理取闹,问津者络绎于途,冠盖相接,让义工同仁焦头烂额;而新海船效法我党铁腕镇压驱逐异议人士,杀人如草不闻声,反倒万籁俱寂,天下太平。看来某些中国人还真犯了个“贱”字,只配让我党收拾。海纳百川的微观实验,似乎证明了“民主制度不适用于现阶段的中国”的事实。

请问老修网友,你口口声声说咱们“误导欺骗玩弄网友”,请问咱们怎么个误导欺骗玩弄网友了?目的何在?能给咱们解释一下么?咱们真要杜绝言路,听任斑竹独断专行,何不直接效法新川,还要多此一举,让本来已经是超负荷运转的义工斑竹上法庭作被告?这种拙劣的欺骗能给咱们带来什么好处阿?请您这位聪明人给咱们解释解释,行不?

据你说,那网上法庭似乎是个“邋遢马戏团”,还给出了法官的判词作证。本人迟钝,实在看不出那判词有何问题。假定法官真是糊涂判案(纯粹假定),那也只能说明法官本人的失误,似乎不能证明整个法庭都是骗局吧?这种事也常在西方发生,能说人家的法治是骗局么?您什么时候才能忘了党妈妈教会您的深文周纳、罗织入罪的童子功阿?

您的第二个证据,无非是抓住了老狼不熟悉法庭规则的失误,把那上纲到蓄意“误导欺骗玩弄网友”上去。其实任何通情达理、心态正常、与人为善的文明人都能看出来,那不过是因为他这奸商太忙,并不管理坛务,更不介入法庭操作,这才没看到现有法庭规则并不覆盖此次03与草庵的争执。只有心理阴暗别有用心的同志,才会把这曲解为蓄意“欺骗误导玩弄网友”。天下有这么弱智的骗子么?那法庭规则就高悬在头顶,难道“受骗者”不会去看?遮莫天下人就你一人识字?

其实早在事情出了后我就上贴指出,因为法庭规则限制,此事无法通过法庭解决,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请草庵向总斑竹申诉,由总斑竹作出行政决定。你为何只抓住老狼的话,故意忽略了我的发言阿?您这种选择性的攻击,是不是反倒有点“蓄意欺骗误导玩弄网友”之嫌?

至于你这话就更是搞笑了:

“你上次以同样的手法误导欺骗KONAMI网友,被我揭发,不思悔改,这次又故伎重演。”

所谓“同样的手法”,无非是说法庭解决不了KONAMI网友的问题,而老狼却要她去通过法庭解决,所以是“误导欺骗”,系不系阿?

请问,KONAMI网友在此对论坛作了些什么抗议?无非是以下三条:

第一、抗议斑竹删去了她不堪入目的脏话帖。

第二、抗议斑竹下隔离令剥夺了她的反驳权利,“这个论坛常常把我的手捆起来让驴踢”。

第三、指控网站改动了她的帖子日期。

第一条完全在法庭受理范围之内,您恐怕不能否认吧?请问老狼怎么个误导欺骗她了?

至于第二、第三条则完全是她蓄意捏造。我已经出示了不可辩驳的证据,证明她被隔离是因为犯规用多个化名“围攻”我,早在去年6月16号就这么干了,而隔离令是在她承认自己就是“老潜水”之后次日即20日才下达的。斑竹02只下了不作是非判断的隔离令而未根据坛规警告或封名,其实是包庇了她。

至于斑竹改动日期根本就不可能,所有的帖子都有帖号,20日以前她曾用两个网名和其他网友谈到我,如果要改动日期和帖号,势必改动所有的相干帖子包括无关网友的跟帖,这在技术上根本就不可能。

因此,这第二、第三条确实不在法庭受理范围内,可惜阿,法庭没有相关规定,制裁那些无耻捏造撒谎诬蔑诽谤网站的网上流氓,当真是遗憾之至!

正因为她的谎言被戳穿,辩无可辩,赖无可赖,这才飞也似地逃走了,至今不敢来此露面。你现在倒好,人家哪壶不开专门提哪壶,蓄意把人家再度推入难堪的火海,到底是何居心阿?其实说心底话,我最希望斑竹恢复她的脏帖,最好提上导读,为中国人展览日本淑女的夺目风采。

你对斑竹03的指控更是搞笑:

“草庵与斑竹03的纠纷是斑竹03肆意诬蔑草庵网友抄袭并胡作非为地‘取消你(草庵)任何文章在本坛的提导权’。”

请问斑竹03怎么个胡作非为了?有哪条处理违反了网站宗旨?决定提导本是斑竹的职权,唯一可以挑剔的就是他是否因为本人的政治立场蓄意压制不同政见。但现在根本就不是这个问题而是涉嫌作弊问题。在已经有多人多次举出铁证,证明草庵剽窃之后,草庵只拿出个无从落实、带有作弊痕迹的“内部BBS记录”来说明那是他和朋友共有的观点。哪怕假定(纯粹假定)他所说是实,那也是剽窃行为。任何写过综述文章的人都知道,即使是引用同事的观点也必须在文中注明,用括号写上“XXX,私人通信”。如果不这么作就是剽窃。

在这种情况下,03作出“剽窃”的判断完全是有充分事实根据的,决定不提导读免得连累网站也是合理的,唯一可以商榷的就是是否该以公告方式宣布。我已经就此提出个人的批评了。

你当然可以批评他的作法,但指控他“肆意诬蔑草庵网友抄袭”,本身就是对03的肆意诬蔑。如果你不同意这点,这就请您现在证明草庵确实没有抄袭,网友多人多次的举报是诬告,行不行?

我说老修先生,就凭您这两下子,也敢上这儿来撒野?!没有金刚钻,不敢揽瓷器活。新川那夥人因为心术不正,智力低下,随之也就毫无自信,所以害怕得只好乞灵于无往不胜的剃刀。咱们则光明正大,坦荡磊落,富有现代文明常识,所以敢放开试行民主改革,绝不会因为某些国人的下贱劣根性就给吓得把这儿变成可耻的智力难民营。你还是死心吧。只要海纳百川不因财务原因破产倒闭,咱们这民主实验就要进行下去。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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