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1972年中国与关贸总协定失之交臂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1972年中国与关贸总协定失之交臂   
自由湘军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1972年中国与关贸总协定失之交臂 (552 reads)      时间: 2002-1-12 周六, 下午8:5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972年中国与关贸总协定失之交臂



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有名的第2758号决议,

把蒋介石的所谓代表驱除出了联合国,恢复了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随后又恢复了我国在联合国的所有国际经济机构的合法地位,

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等。

当时的关贸总协定在1972年也遵循了联大的这样一个重大的政治决定:

驱逐了蒋介石的代表,而且正式邀请我国加入关贸总协定。



中国政府接到这一邀请之后,周恩来总理亲自打电话给外贸部的领导,

说现在关贸总协定已经邀请我们加入了,考虑一下,是不是要加入。

由于我国对关贸总协定了解不深,所以对参加关贸总协定产生了一些疑义。

因为关贸总协定主要是一些发达国家组成的,

当时有一种说法:关贸总协定是一个富人俱乐部。

此外,它所宣称的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原则,

而中国当时是排斥市场经济而搞计划经济,

所以,那时的中国与关贸总协定很难有共同的语言。

而且更重要的是,当时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当中,

还有南非、韩国、以色列,这些都是我们的所谓“死敌”。

我们片面理解了关贸总协定的一个原则,

就是“非歧视原则”和“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

以为我们中国加入关贸总协定以后,

就不可避免地要和南非、韩国、以色列这样一些国家发生经济贸易关系。

从那个时代我们的经济贸易政策来讲,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遗憾的是,当时我国有关部门并没有深入研究关贸总协定的条款。

关贸总协定其中还有一条,叫着“互不适用条款”,

就是你可以加入这个组织,可以挑出几个国家来,

说我和他们之间互不适用,我和他们之间不发生经济贸易关系。

但对此问题,有关部门并没有进行深入地研究。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国决定暂不加入关贸总协定,

以后视情况发展再定。

然而,这一定就是三十多年。



因而,1972年中国没有被及时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的合法地位,

是我们自己做出的选择,并不是关贸总协定把我们拒之门外。

就这样,1972年中国与关贸总协定檫肩而过。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608102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