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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法官断“强迫做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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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法官断“强迫做爱“案
苗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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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洪法官断“强迫做爱“案
(483 reads)
时间:
2003-10-07 周二, 上午10:2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某男(女)将某女(男)先打个头破血流
再拿枪指着某女(男)脑袋说:如果不与我上床,就一抢蹦了你
因为做爱过程中暂时将枪隔在床边,没有防在床头
并没有自始至终用枪指着某女(男)脑袋
因此洪大法官判定:不涉强压的、“自愿”的,也因而不能说是“被迫”的,因而去掉“强迫”2字
属于合法“做爱“
>>就我所知,李鸿章是自愿上船与对手谈判的,在谈判桌上,日方也没
>>有拿出枪支强迫李鸿章签字。因此,李鸿章的签订《马关条约》100%
>>是不涉强压的、“自愿”“签署”的,也因而,李鸿章所签订的《马
>>关条约》不能说是“被迫”“签署”的,因而是有效的。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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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新文化的苗人龙网友吧,你好!
--
海天
- (0 Byte) 2003-10-07 周二, 上午10:55
(102 reads)
是。您玩好
--
苗人龙
- (62 Byte) 2003-10-07 周二, 上午11:22
(108 reads)
洪网友把这段收回吧,太不象话了
--
随便
- (0 Byte) 2003-10-07 周二, 上午10:32
(10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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