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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我们不做亡国奴 |    |   
		|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经验值: 2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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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浙江)东海一枭
 
 
 
 1、民无权即奴
 
 
 
 亡国奴,本指国家被灭亡后人民沦为异族之奴。如果国家虽未灭亡,却被专制独裁者劫持霸占着,国家主权不在民而在党,在党主军主手上,于民众而言,国家有等于无,有不如无,不也是另一种亡国奴吗?
 
 
 
 在漫长的奴隶、封建社会,中国不是亡于异族统治者之手,就是把持在同文同祖的国内霸权主义者之手。封建社会,朕即国家,军阀割据和国民党统治时期,国家被军阀、国民党霸占着,“新中国”成立以来,则落入了共产党及其军主党主的手中。
 
 
 
 一九四九年天安门上一声大喝: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直教全中国人民热血澎湃豪情万丈。其实站起来的,仅仅是一小撮高喊为人民服务的伪公仆真老爷,甚至可以说只是毛伟人一个。在毛伟人面前,别说工人农民老百姓,便是各级大小公仆、各个开国功臣,以及其它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政治上都是弱势群体,说批臭就臭如狗屎,说打倒就打翻在地了。
 
 
 
 托邓老爷子的福,终于“改革开放”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自由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离“人民当家作主”还差得远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霸占在我党之手,成了奴役镇压人民的暴力机器。国就是党,党就是国。而党呢?又是一小撮野心家掌心之玩物。各级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的权力不来自人民,各级党委和党领导人的权力,也不是自下而上由广大党员选举赋予的。
 
 
 
 人民连选村长的权力都是残缺不全的,选所在城市市长的权力更是丝毫没有,农民在自已国家打工要“暂住”,农民下岗工人上访诉冤、上街游行,就是“颠覆国家政权”,记者揭露腐败现象、知识分子和网民批评政府,抨击时弊,就是“危害国家安全”…,一边却侈谈什么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岂非天大的笑话。
 
 
 
 挂着人民头衔的党政军部门单位机关,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与人民无关,甚至时时处处压人民、反人民、害人民。人民的司法机关,最擅长制造冤假错案,还有黄碟案、处女嫖娼、夫妻嫖娼案;人民警察,最善于监视、监控、迫害上访农民、下岗工人和异议分子,同时为贪官恶吏鸣锣开道保驾护航;人民日报、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一向致力于欺骗、愚弄、吓唬人民;人民子弟兵,则敢于把枪炮坦克往首都的大学生小市民身上招呼…
 
 
 
 国家政府当然也会为人民做一些好事实事,也会摆出一些亲民爱民代表人民利益的姿态,但那都属于业余工作和表面工作,是为了特权统治的稳定。维护特权、保持稳定,成了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大局,成了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他们疯狂地监控网络、封锁信息、压制舆论、导向新闻、封杀异议、逮捕异议分子;他们肆意封锁、隐瞒政治、经济、社会,乃至疾病、自然灾害等事件的真相,实在封不住瞒不了,就淡化虚化处理;他们大搞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到处都有人民自杀或被杀、卖淫或做贼,不是成为任人宰割的猪狗,就是充当为虎作伥的鹰爪……,不但广大贫弱群体,既使是富人、强人、共产党人、体制内人,也往往活得委琐、卑贱、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在政治上皆属弱势。当然,歌功颂德吹牛拍马的自由,贪污腐败化公为私的自由,以及田头地角茶前饭后发发牢骚的自由,倒是所在多有的。
 
 
 
 正如一位欢迎美军轰炸的巴格达市民所说:伊拉克人没有国家,被萨达姆·侯赛因偷走了。当国家成了一小撮野心家特权分子的囊中之物的时候,当国家不但不能庇护爱护人民,反而成了欺压镇压人民的工具的时候,人民与亡国奴何异?鲁迅把中国历史分为做稳了奴隶和未做稳奴隶的两种时代,中国人民做过历代同族异族的君主之奴,又做过军阀国民党之奴,而今则做着我党之奴。奴隶是没有国的。
 
 
 
 2、把国家还给我们
 
 
 
 面对这豺狼当道、蚊蝇成堆的现状,面对这腐败不堪、堕落不堪的一潭“死水”,我忍不住要学闻一多,痛心疾首地大喝一声:这不是我的中国!异族的侵略伤我民族的尊严,特权的侵凌同样伤我民族元气和人格尊严。我们不能容许异族的侵略,难道对本国统治者的侵凌只能忍气吞声安之若素?外国的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对当道的豺狼,我们怎么办?
 
 
 
 李敖说过,“在日本人统治下,台湾人是亡国奴;在国民党统治下,台湾人是民国奴。虽然做亡国奴,日本人还给了台湾人办报的自由、结社的自由、成立新党的自由。……可是,当了民国奴以后,国民党连这点自由也给收回了-做民国奴还不如做亡国奴!”当人民连亡国奴都不如的时候,该怎么办?台湾民运志士们已经作出了响亮的回答。
 
 
 
 温家宝在记者招待会上承诺:政治体制改革基本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改革的老调子弹了二十多年了,不知这个“最终”,究竟是什么时候?民主自由宪政,中国人民盼望追求奋斗了一百多年,共产党在“解放前”就一再许诺给中国人民一个民主自由的新中国,“新中国”五十多年了,还以种种借口不肯兑现庄严的诺言,难道还要让中国人民再等一百年吗?
 
 
 
 忍啊忍,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民发扬奴性,甘当顺民,忍得太久太久了。不许在祖国自由行居,不许收看境外电视频道,不许订阅已经回归的港澳的许多中文刊物,不许登录海外中文网站,不许越级上访,不许缠访、哭访,不许讨论法轮功、三代表、江核心、民主等,不许质疑和批评,不许组织自己的农会、工会,更不许组党…,不许不许不许,到处都是栅栏、锁链、雷池、清规戒律,忍了;苛费杂税,压迫剥削,许许多多的不公平不公正,忍了;不法不义之徒肆意妄为、胡作非为,忍了;容不得正气、容不得爱心、容不得批评异议的政府,欺压百姓、保护坏人的公仆,忍了;与自由为敌、与民主为敌、与时代潮流正义事业为敌的腐朽落后反动制度,忍了…(拙文《“忍”族》)。
 
 
 
 我们还要继续忍下去吗?不!人民主权原则,早已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基本原则。卢梭早已完整地提出人民主权学说。他认为,国家是人们订立契约组成的,主权应永远属于人民,主权是公意的运用和体现。主权不可转让、不能分割、不能被代表,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政府的权力是主权派生的,人民可以限制、改变或收回委托给政府的权力。
 
 
 
 我们不是天生的贱民,我们丝毫不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人民低劣!让我们理直气壮地对一切外国侵略者,也对一切本国侵凌者说:中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中国,不是某个党派某些特殊人物的。把国家还给我们,把我们的一切天赋人权还给我们!我们不做亡国奴!
 
 
 
 本文在2003、10《人与人权》首发,欢迎其它刊物转登,但是请注明出处:《人与人权》(Humanity and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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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胡平 Chief in Chief: Hu Ping
 
 编辑: 张之灵Editor: Zhiling Zhang
 
 编辑:蔡济泉Editor: Cai Jiquan
 
 研究:抱石 Research: Bao Shi
 
 版面设计: Design: Carolyn Hsu
 
 
 
 
 
 2003-10-01
 
 
 
 
 
 作者: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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