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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林君:请“贵国”归还“我国”人民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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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民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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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邵林君:请“贵国”政府归还盗窃的“我国”人民财产
中华民国政府撤退台湾,从中国大陆运走黄金、文物,本为“反攻大陆”保存资源实力。如今,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号称“中华民国在台湾”和“中华民国已经独立”,以及台湾民间呼吁“为台湾正名”,如果中国大陆人民说一句“请便”的话,后话就要请问在台湾的“政府”(随便叫什么名称):当年从中国大陆运到台湾的黄金、文物和其他物资资源,该如何处理?
以下内容摘自王炳章《重建中华民国》一文:
(台湾朝野)最“离谱”的是这样的说法:“我们不能用台湾纳税人的钱,来支援你们推翻‘贵国’政府。”
针对这种说词,我严肃而气愤地指出:
我们大陆民运向中华民国国府﹑向台湾朝野寻求的,不是台湾人民的纳税钱,而是本来就属于大陆人民的钱。
国府当局撤退到台湾时,带走了几十吨黄金,而这些黄金,很多是国府用金圆券从大陆老百姓那里买来的。这些黄金的利息,就够我们大陆民运推翻中共了。我来台湾要的,是这个钱。
邵林君 2003年9月26日
http://shanlinjun2001.4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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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4 个读者评论
石磊,你必须对这个问题表示你的立场。(评论者:朋友,于 9/26/03 发表。)
强烈要求洪哲胜正面回答这里提出的问题。(评论者:强烈要求,于 9/26/03 发表。)
强烈要求王希哲、新大陆人、辛灏年等人对这里提出的问题明确表态。(评论者:强烈要求,于 9/26/03 发表。)
要“我国”认可“贵国”是独立的,首先把“贵国”从我国盗走的东西,还给“我国”--否则“我国”就只好自己到“贵国”来取还了。(评论者:退一步说话,于 9/26/03 发表。)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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