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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隐私游戏——由2u2m隆重推出】(2003年9月25日):危险的游戏:网上查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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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人说!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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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昨天,由何等样人物的何等样奴才2u2m亲自发动的“网上查隐私游戏”,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即网友草虾发表了一份精彩的“查真身”长篇推理报告,矛头直指这场“查真身”运动的发起人2u2m。当然,帖子很快被删掉了。毫无疑问,此贴属于侵犯隐私帖,不仅如此,本鬼的网上查2u2m的所谓“国安号码”也属侵犯隐私帖。但这两帖的引起,都统属“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为。最近几天,2u2m 的出奇地“老实”了,这也正是因为自己的隐私被侵害而有口难言而已。本鬼(我相信草虾网友也如此)用“礼尚往来”术回敬2u2m,其实不过是要传递给她一个信息:侵犯他人隐私者,自己的隐私亦难保。我相信,2u2m这几天已经尝到了“隐私”类问题难予回答的苦果了。
其实,侵犯隐私类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陷阱,被问者无论答 Yes 或 No,甚至答与不答,就都是处于一种受辱的境地。因为,如果答了——哪怕答 No ——也就无疑默认了提问者的侵犯隐私权;如果不回答,那也会造成一种不敢正视所提问题的印象。所以,“保护个人隐私”在一个健康论坛里,应当是高于一切的人权保护法规。否则,你查过去,他查过来,届时,此歪风将威胁到每一个网友,包括热衷于查隐私者自己。
这次由2u2m发起的“网上查隐私游戏”,她从侮辱他人始到自取其辱终,虽然是坏事,但它却可以让我们明白:即使在虚拟世界,个人隐私也神圣不可侵犯;“保护网友个人隐私”的法规地位应当高于其它一切条款,从而或许能引出本坛坛规的明确和完善这个积极的结果来。
实际上,现在争论的焦点已经越来越集中了:
第一、在一个不禁止网友使用多个网名的坛子里,当网友 A 同时拥有a、b、c、d、…… 到 N 个网名(马甲)时,这些网名对于该网友,算不算其个人隐私?
第二、在一个既允许网友拥有多个网名,同时又禁止使用多个网名围攻网友的坛子里,这两条规定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之中?是二者并列呢,还是前者为母规后者为子规,抑或相反?
毫无疑问,本鬼要求 2u2m 道歉,是基于并至今坚持如下认识:
1)本坛既然允许多重马甲,那么这“马甲”之有无、多少、以及公开与否,就统属网友之个人隐私。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遭到围攻嫌疑——来侵犯网友的这种个人隐私。而“保护隐私”的法规,应属人身(尽管属“虚拟”世界)保护法案范畴,因此它的法规意义应当毫无疑义高于“禁止使用多个网名围攻其它网友”的管理型法规意义。既然如此,即使在怀疑自己遭多网名围攻的的情况下,也无权具体地查问有涉网友个人隐私的任何问题。
诚然,如果本人的上述认识不成立,那么本人要求 2u2m 就侵犯个人隐私道歉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但如此一来,2u2m 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包括提出在本人看来属于侮辱性问题的权利,其它网友也就照样拥有而且丝毫不差。
再次重申昨天的意见:欢迎2u2m为自己辩护,也欢迎其它网友为她的辩护或从其它任何角度讨论本问题。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240722.asp?Stat=3&PageIdx=1&oD=2 >鬼话人说! 【网上查隐私游戏——由2u2m隆重推出】(2003年9月24日):你不开价,我开价!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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