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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贴:国内媒体有关贫富差异的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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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国内媒体有关贫富差异的两篇文章   
陈礼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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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20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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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转贴:国内媒体有关贫富差异的两篇文章 (467 reads)      时间: 2003-7-24 周四, 上午12:44

作者:陈礼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从“仇富”到“均贫富”



翟若父



“仇富”一词,不知起于何时。它固然是说明某一事实的存在,在当今中国社会也确确实实存在着“仇富心态”,但“仇富”一词,更多的时候是被某一群人当作“挡箭牌”,对因社会不公平所造成的贫富差异避重就轻、轻描淡写,而对要求完善竞争规则、依法惩处不法富人的呼声一概称之为“仇富”。———先置你于“心理不正常”的地位,好方便他“顺理成章”。



现在又出了一个词,叫“均贫富”。如果不明就里,只从这三个字看,谁都会认为这三个字是由穷人喊出来的。确实是穷人喊出来的,但那是在历史上,而在今天提到“均贫富”的却并非穷人。与上文所谈同一道理,“均贫富”是那些富人们或者富人利益的代表强加在要求规范公平、完善秩序的人们身上的又一恶谥。



本届两会上,某著名经济学家在谈到社会收入分配问题时强调:



“不能采取‘均贫富’、‘抑富济贫’之类的手段。”此话当然对极,关键是,有人要“均贫富”了吗?有人要“抑富济贫”甚至要“杀富济贫”(亦出自该经济学家之口)了吗?稍有一点现代文明的常识,都会意识到“均贫富”、“杀富济贫”的极端、可怕与荒唐。



当前贫富巨大差异的存在,很大程度上缘于社会的不公,一是规则不公平,一是执行规则不公平,这是不容讳言的。对不公平规则下产生的结果,人们当然只能承认与接受,但从今往后完善规则、使规则趋于公平,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总不能一直不公平下去吧?富人们将完善规则看成“抑富济贫”,原因在于:他们是靠旧的规则致富的,规则好不好,只看它能否对自己有好处,而决不看它公平不公平。



对凭借破坏规则获取利益之辈,如刘晓庆之徒,理应依法追求,有何疑问?而富人们及富人的代表却恶谥之为“杀富济贫”,他们主张既往不咎、主张“大赦”而罔顾法理。



抛开贫富不谈,抛开贫富差异不谈,抛开社会的稳定、发展不谈,社会规则要体现“公平”似不应有任何疑义。公平的规则是不偏不倚的,不带丝毫的感情因素。但是,不管多么公平的规则都会有人不满意,一不满意,“感情因素”就出来了,比如,你要求修改、完善规则,他就说你“仇富”、说你要“均贫富”,把你描画成历史上那些可怕的暴民。







二、收入差距有抵触心理



田中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收入分配关系中,平均主义“大锅饭”和收入差距并存有一定的必然性。从平均主义“大锅饭”和收入差距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来看,平均主义“大锅饭”的负面影响更大一些,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然而,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人们对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批评程度,要远远小于对收入差距的批评程度。也就是说,有些人对平均主义“大锅饭”可以持宽容态度,甚至有某种怀念心理,而对收入差距则有着较强的抵触心理。因此,我们有理由深思--人们为何对-----



笔者以为,人们所以对收入差距有抵触心理,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等贵贱,均贫富”的思想仍有较大市场。在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等贵贱,均贫富”曾作为一种社会理想长期存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社会理想被理解为平均主义“大锅饭”。由于“等贵贱,均贫富”的社会理想和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根深蒂固,许多人对正常的收入差距也感到难以接受,某些人对高收入群体还抱有一种忌妒心理,因而抵触收入差距。其实,这种抵触常常是盲目的或偏激的。因为,市场经济所贯彻的原则是竞争原则和效率原则,人们的竞争力差异和工作效率差异决定了人们的收入差距。虽然社会要对收入差距进行适当调节,但这种调节是在承认合理收入差距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不可能“等贵贱,均贫富”。



其次,收入差距过大引发人们的抵触心理。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使之产生激励效应,是激发劳动热情、强化竞争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需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收入差距越大越好。收入差距过大,会降低社会消费倾向,导致需求不足,影响经济发展,甚至会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动荡。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正在逐步扩大,收入差距过大和收入分配不合理是一种客观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是正常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承认收入差距,但是,收入差距也不能过大,关键是要调控好收入差距限度,过大或过小都不行。



第三,非个人能力方面原因导致的收入差距引发人们的抵触心理。比如,因权钱交易产生的收入差距,引发了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抵触心理。必须指出,这种收入差距是非法性收入差距,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强大的破坏作用。人们对这种收入差距的抵触和批评是正当的。对于权钱交易,不仅应该坚决反对,而且应该绳之以法。



第四,无视或漠视人的能力差异,因而抵触因能力差异所导致的合理收入差距。入与人之间的能力差异其实是很大的,这种差异甚至超过了绝大多数人的主观感受,导致部分人心理失衡,因而抵触所有的收入差距。这种抵触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是有害的。实际上,能力差异所导致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和正常的,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对能力差异所导致的收入差距,应当承认和接受。



总之,人们抵触收入差距的原因和理由并不一定都是对的,也不一定都是错的,应当针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不能笼统地把收入差距当作社会动荡的原因,而试图将人们的收入差距强行拉平。







作者:陈礼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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