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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加油站和“罗尔斯正义”(中):罗尔斯投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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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接上回)
既然弗老认为全球化就是全球一起美国化,美国化才代表世界发展的走向。那么一个国家怎么做才是“美国化”呢?弗老给出了这么一张清单:
让私有经济成为国民生产的主要动力;保持低通胀和低利率;保持政府收支平衡;取消或者减少关税;取消对外商投资的限制;
放开资本市场;货币自由兑换;
市场尽可能自由,政府职能尽可能少,从而减少腐败的机会;
向外资开放金融和通讯市场,并允许其公民自由选择国内外公司提供的各种养老金计划。
写到这里必须重申一下,这里的弗雷德曼不是那个大右派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雷德曼,而是纽约时报左派记者、以评论中东问题著名的三届普利策奖获得人托马斯弗雷德曼。之所以要重申,是因为这个左派童智提出的以上策略几乎是个彻头彻尾的右派方案,怕有人一时弄糊涂了以为我把米尔顿老右说的话安到他在耶路撒冷的左派本家头上了。
然而事实上,正如左弗指出的,在这些问题上英美的左右主流早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克林顿和多尔辩论也好,布莱尔和梅杰辩论也好,讨论来讨论去其实不过就是这些方案的个别细节调整。而新兴工业国的所谓道路之争,其实也不过就是早一点美国化还是晚一点美国化而已。
不过我们这里的弗雷德曼毕竟是个左派,他不可能会像右弗那样无保留地讴歌这一套保守主义经济制度。对他来讲,“全球化就是美国化”是个事实描述,完全和善恶无关。他只是说,采取这一整套方案后,一个国家的生活节奏就会大大加快。至于加快是好是坏,就看你个人脾性了。他警告过,美国的缺点和优点都会逐渐传播到全世界。
那么美国的缺点是什么?
不妨用前两天提到的医疗保健体系来举例。
美国是在医药服务上花费最巨大的国家,每年医药方面的总开销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7%之多。如果美国的卫生产业独立建国的话,这个国家将是世界第四经济大国。然而,花了世界相对比率最高、绝对额最大的钱,美国人换回来的,却是工业国当中名落孙山的平均寿命和医保覆盖率。有人也许会拿美国人工作时间长、挣钱多来说明美国人寿命虽短但却精彩,然而人均收入更高、工作时间同样长于欧洲的日本,平均寿命却比美国人长一整截。而医保覆盖率就更是美国的耻辱,在人均收入不足美国一半的台湾都实现了的全民医保,在资本主义最发达的美国却根本遥遥无期,整整四千万美国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更多的人用最低保费的医疗保险维持:全科大夫和保险公司协议限制看病次数,保户大病说小,小病说了,随便给开点止痛药,以防病人多找专科医生花保险公司的钱。这种服务和大陆的门诊比起来,也许后者还更强些,因为小病说大风险总比大病说小好。
诸位在美国的网友学生时代享受学生低保费,工作后又有公司代办医保,可能不太能体会美国广大自由职业者、小业主和中小企业雇员在交医保费用方面的苦楚。由于医保的特殊风险(就是所谓“逆选择效应”),越是小机构,需要给每个雇员交纳的费用就越高。而由于许多中小企业的薪水一般较低,在结果上就造成了越是穷人医保开支就越高的局面。我认识就有几家美国人不堪保费的高昂而没买任何保险,甚至也有为了享受学生的低廉保费,一大把年纪去社区学院注册成全时学生的。
这就是美国道路的缺点所在:政府在医保这样关系民众生存权的问题上缺位,造成10%强的公民没有保险、越是穷人开销越大的局面。如果你决定投生美国前,知道自己有10%强的可能连病都没地方看,你会不会犹豫一下?
我们接着举加拿大的例子。加拿大是典型的欧式加油站。
在医疗保险方面,加拿大是典型的“单一付款人”制度。所谓“单一付款人”,就是政府支付一切医保开支,不用你买保险。慢说加拿大公民,就是在加的老外也享受免费医疗服务:只要签个字,加拿大政府就替你偿清一切医疗开支。因此,加拿大穷人的日子,要比美国穷人好过得太多。加拿大人的平均工作时间比美国人少,平均寿命却比美国长,换言之,平均每个加拿大人享受人生的时间,要比美国人多得多。
自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支付这公费医疗的,当然还是加拿大纳税人自己。对于和美国同行一样勤奋的加拿大人来讲,这公费医疗制度实际上是很不公平的。由于政府在事实上垄断了医疗保险市场,又只能给医药公司和医疗机构以预算内的报价,这就造成了医疗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医药人才大量外流,新药开发远远落后于美国。
我居住的美国小城,总共不过四十万人口,共有两所医院可以施行心脏移植手术。而在加拿大,拥有温哥华这样城市的堂堂卑诗省,总共才只有一家这样的医院!
我有一个加拿大朋友,因为腿骨方面的毛病需要看骨科医生,预约到四个月之后开车六十公里去看病。看病的当天他推掉了一切事情提前了几个钟头出发,因为如果误了预约,他将必须再等四个月时间。因此,有一些钱的加拿大人干脆自费到美国来看病,顺便带回一车美国才有的新药。
在北京的时候,我看到不少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医生来中国淘金,靠为老外们看病挣钱。据他们说,挣得比在老家多多了。而这是在人均900美元一年的中国!
现在我们假设刚刚逝世不久的罗尔斯老头喝了忘川的水,正开着左弗的投胎车转悠,琢磨到哪一个加油站投胎为人。他会选美国还是加拿大?
如果他能确信自己还会像前世一样才华横溢,无疑答案是美国。没有任何加拿大学校会给他那么高的薪水。
但是,阎王老爷读过云儿解说的《无知才能正义》,现在已经设定:包括罗尔斯在内的一切灵魂在投胎前都不能知道自己下一世的智力、体力、天赋和出身。罗尔斯老头只能按自己的“罗尔斯正义”来投胎。
为了让芸芸众魂都能理解并参照“罗尔斯正义”来选择,刚学电脑的阎王爷给每一辆投胎车都装了一个简单小程序。“罗尔斯-阎王” 程序(又名“最大最小原则”)是这么算的:
W1=Min(X11,X12,…X1n)
W2=Min(X21,X22,…X2n)
……
Wn=Min(Xn1,Xn2,…Xnn)
其中W代表对各社会的价值评价,X代表了各阶层的平均收入,由高到低排列。这个算法认为,如果一个社会,其最低阶层的收入Xin比其他任何社会的最低阶层都高,那么这个社会的分配就是最合理的。
阎王爷知道,现胎儿罗尔斯前生很欣赏这个简单明了的原则,认为它既表达了对最弱势群体的重点关注,也规避了平均主义的弊病:你看,我并不在乎最有钱的那个阶层挣钱比我多多少倍嘛!他们尽可以挣比其他所有阶层加起来还多的钱,只要这个社会保证最不幸的群体过得尽可能好。
果然,胎儿罗尔斯一按投胎车上的这个小程序,就冲着加拿大加油站一头扎下去了!
阎王爷正美呢,身后传来一声叹息:蠢才,蠢才,糊涂了一世,终于被自己推广的白痴程序流放了!
阎王爷知道,说这话的灵魂叫诺齐克,生前是美国共和教教主,死后每日享受新观察反动毛的香火。他比论敌罗尔斯早来阴间好几年,目前他的教派也比罗尔斯的学生们得势,可他怎么还没投胎呢?
(未完待续)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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