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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土鳖请进--说给土鳖的诚实话(包括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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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土鳖请进--说给土鳖的诚实话(包括老马)   
czlly






加入时间: 2004/02/22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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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土鳖请进--说给土鳖的诚实话(包括老马) (498 reads)      时间: 2003-7-13 周日, 下午1:15

作者:czlly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博讯论坛] 说给土鳖的诚实话



芦笛



据说你从来不到“博讯”来,所以大概见不到这篇文字,不过你的指控很严重,所以我不得不回答。老芦是臭名昭著的网霸,并不想为此辩解,但自问很诚实。伤人也就伤在说大实话上。所以,“好战”的指责可忍,“不诚实”的指责不可忍。我愿意在此坦坦率率地跟你把经过讲清楚。



我首次注意到你,是你在我的帖子后跟贴,说我指责美国治安不好缺乏科学根据。我当时觉得你说得很对,马上上帖表示接受批评。但我这人不怎么看帖,后来你写过些什么,我根本就没看。至今一共看了的帖子就是上次说的那几篇,再加上你今天贴出的“致狼协”,大概一共是5篇吧。



从我看过的帖子来说,我的感觉就是我上次说过的,你毫无什么见识,完全是犯贫,写的全是口水话,无非是卖弄点京白的俏皮。如此下去,很容易把文风弄邪了,弄出个无法收拾的痞味来,那就没救了。



这就是我的心里话,并不是因为和你吵架才这么说。例如我很不喜欢方舟子,还和他大战过,到了要去告他侵犯我的版权的地步。但我始终觉得他的文章不错,特别是谈明史的。我也非常讨厌RE,但我确实认为他的文字功力在奸坛是一流的,只比随便稍逊,有时也偶有出色的见识,可惜他无能驾驭比较大的话题。论文字水平,随便和他都超过我吧,这点我是很佩服的。



我这人不会因为不喜欢谁就违心说话。这点芦老先生和贝老太太完全不一样。我当初和她交朋友时就跟她说,要是我的孩子12岁时写游记写出她那种流水帐来,老大耳刮子早就打过去了。我还在通信里跟她说过,我认为她最大的毛病是智力错乱,根本不能写政论,而写其他题材的东西又毫无灵气和想象力,优点是知识丰厚,文字水平很不错。可惜她词汇量太小,虽然遣词造句功夫一流,但只能看个篇把,看多了便只见一片排骨,什么肌肤都没有,实在吃勿消。所以,她干文科其实是干了个错行当,无论写什么都不行。哪怕是当翻译家也没指望,因为理解力太差,连论坛上的帖子都看不懂,怎么还可能看懂艰深的哲学著作?我想来想去,觉得她还是只能当教师。这些话其实都是我的心里话。她看了也没回信,大概是以为那是骂人吧。现在和贝老太太吵成这个样子,我的看法还是那样,并无丝毫改变。



所以,我这次惹了你,无非就是把当时的感觉如实的说了出来,并没有刻意贬低你的意思。在此必须强调指出,那无非是我个人的感觉,并不是什么权威判语,而且,我就看过那么几篇玩意,取样的范围太小,很可能根本就不能成立。你根本就不用把它当回事。



至于为什么这次惹了你,那是遵循我在网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干的。此前我毫未惹你,但那天我解封回去,你来教育我,居高临下地说什么“You are a smart guy”,要让我别写那些shit,写点meaningful 的玩意。我当时便不是那么高兴:这架又不是我要打的,是人家欺负我到了这个程度,我反击你还来唱高调,所以当下就玩了你一把。过后当然也没在意。



此后我在坛子里看见你写了篇“请教芦笛先生”,后来又改为“向芦笛先生致歉”。那帖子我也没打开看,只是看见草虾跟帖说:“附议” (或是“联署”,记不得了),猜想那大概是骂我的,否则草虾不会这么写。当时心里就不高兴:我最看不上的就是打落水狗的人,这种人文革时代见的实在太多了。我又没惹过你,这算是干嘛呢?



但你确实是个小角色,所以我真没拿你当回事,在一般情况下,根本也就不会跟你认真。这就是你说的矛盾的“有效性和无效性”。有趣的是,加人也观察到同一现像,注意到马悲鸣不理睬那些小角色的围攻,结论却是马喜欢靠攻击名人出名。



之所以最后惹了你,完全是因为那几天你比较活跃,而老狼此前说我打跑了大批写手,我余愤在心,这就决定玩你一把,打击一下你的写作积极性。老芦从来光明正大,敢作敢当,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真正执行了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共产党人从来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把自己的战略公开地告诉敌人。”这意图我早在惹祸的那张帖里讲明了。我真的没怎么注意你,一般情况下根本不会和你认真,那“撞在枪口上”就是这个意思。



吃饭去了,一会再来接着写。



说给土鳖的诚实话(续完)



芦笛





玩你之前我想了下,觉得你主动攻击过我,所以玩你并不违反我不主动挑衅的原则。不过我得承认,我并没有打开看你那“请教芦笛先生”的帖子看,只是根据草虾跟帖标题便判断那是攻击我的。如果我猜错了,愿意在此认错,但不敢道歉了,因为老让人拒绝,怀疑我根本没有诚意。



其实严格地说,要说你以前主动挑衅过我也没错。我记得你跟别人吵架,把我拉进去,说什么芦笛是个自大狂,等等。这些话我当然不会计较,不过似乎也不是什么恭维话,你说是不是?



不过我实在没拿你当回事,所以随便玩了几句后,兴趣就转移到韩战上去了,根本没再理你那碴。你后来长篇大论地写的帖子,我根本就没看,到现在也没看。用你的话来说,这矛盾的有效性实在太低,引不起我稍微长久一点的兴趣。



所以,你在帖子里骂了我些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我跟你说实话,我基本不看骂我的帖子,特别是流氓骂我的帖子就更不打开,连标题都视而不见。这是我上网四年身经百战还活下来的自保秘诀。老芦从来是千夫指、“万人敌” (可不是原来那意思,是人民公敌的意思),连专门骂我的坛子都先后开办过三四个(“国社”、“说道”、“塞上客栈”)。你现在在博讯上看一眼就知道我这四年是怎么过来的。当初要办这奸坛,原因就是朋友们看不下去我被流氓什么都糟蹋过来了,要保护我。



朋友们不知道的是,我其实根本不在意流氓的辱骂,只有和朋友翻脸才能真正伤害我。老加说我在说道上给流氓骂得想戒网,其实不是这么回事,那是和黄叶翻脸,内心受了巨创,颇有点痛不欲生的样子,跟失恋也差不多。但后来这种事多了,我也就习惯了。你想,连一道创办奸坛的老弟兄最后都给我这么一下子,我还会在乎什么呢?所以老加和我翻脸,我也就没怎么难受。再说我知道他人虽好,心眼却非常小,一旦伤害了他,就再也没法补救了,完全是一种不可逆反应,跟砸了瓷碗似的,你总不能对着碎片干嚎吧?



扯远了。不是看见网友跟斑竹16提意见,我还真不知道你骂到了我太太头上去。这下我倒真是生气了:我最鄙视的行为,就是吵架时把人家的家人拉扯进去糟蹋。在我看来,这是最恶劣的网上流氓行为,连RE都干不出来----和人家汉子打架,居然把无辜的家人拉扯上,世上没有比这种更卑鄙更怯懦的下作行为了。这其实也是我对老加发脾气的主要原因。所以我才在给老狼的声明中提了这事。



那“著名大腕”当然不是事实,跟你用的“敬爱的”一样,无非是一种讽刺。但我和你的区别是:我承认我的“著名大腕”是讽刺,而你硬要认为那话是“不诚实”;反过来,你却连敢作敢当的起码胆量都没有,硬要把自己使用的讽刺说成是尊称!现在的年轻人怎么尽这脓包样?敢作不敢当、越描越黑还要自以为聪明,唉。



这就是大致经过。写到这里,我返回去看了一遍,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尽不实之处,可以说是问心无愧的。



当然,我也知道自己伤害了你,对此我深感抱歉。不过网络就是这种弱肉强食的无情丛林。唱高调、演超脱是谁都会的,真的下场练两下就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了。四年前的芦老先生跟今天的芦老先生完全是两个人,变得无情多了。只有这样才能在网上活下来。



至于你要离开奸坛,以此来坐实我“打跑大批奸坛写手”的罪名,我深表遗憾,但无从反对,因为那是你的神圣权利,我总不能为这空洞的威胁便吓得魂飞天外,磕头如捣蒜,声泪俱下地哀求你别走吧?



不过我想提醒你两点:第一,你忘了,那“打跑大批写手”的指控只在我在奸坛写作期间有效。你现在要走,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又不在奸坛,对之毫无道义责任。你走了,只能说明你不堪一击。打太平拳时神勇无比,却禁不起对方随随便便的隔山一拳,还要拿这来夸耀,这种妙计大概也只有你才想得出来。第二,这种事也是由你那个“矛盾有效无效律”支配的。或许你的离去会在奸坛引起歌吟动地哀,不过在茫茫网海上,那不过是如同一个渺小的泡沫轻轻爆破,根本就没谁会注意到,更不会有人为此捶胸顿足,痛不欲生。



这里扯两句题外话。老马昨今两天连续诬蔑我,说我打走了林思云、易大旗、赵无眠,还说因为我,思云放弃了写作“策马入林”。这痞子造谣成了习惯,思云是我的好友,尽管在网上大吵过无数次,可人家哪像他那痞子那点心胸。那阵要出书我还请他给我写序来着。他最近确实不上网,但我知道那是什么原因。我这就给他写信,请他来辟谣。



说我打走赵无眠更是扯淡。老赵三年前专门在多维登过声明,说他是传统作家,不是网络作家,网上流传的文章都是违反他意愿流失的。还说他要考虑措施保护他的知识产权。老马这小子真是混帐,造谣造到了他老朋友头上去。我也得跟老赵写封信说一下这事,让他看看老马为了打人不惜用老朋友作武器。



打走易大旗倒确有其事。但那是在“说道”上的事。不过老马那“连锁推理”完全是扯淡。大旗离开说道后先去“大家思想”、后去“新观察”。以后就离开海外中文网,转移到国内去了。后来似乎就整个戒网了。等到办奸坛那阵,他根本也就不在海外中文网上混。就是他留在说道也不可能到奸坛去。即使会,我哪知道后来要办奸坛?老马这小子讲血统论讲进了骨髓去,动不动就来毛共清算历史罪行、抛档案那套。红崽子走到天边也是痞子。



其实老马也是让我打出说道的。后来要办奸坛,我跟同仁保证,一定不去惹他,各练各的摊。为了此事,他重返说道后,我一连上了四个帖子欢迎他回来。办奸坛后我信守诺言,一直没有去惹他,直到他王大叔亡故,人家尸骨未寒他就写“王若望糊涂死了”。这事干得太缺德,太违反我从小接受的传统教育,于是我忍无可忍,才出来大骂了他一通。自开了这个口子后,我看他不顺眼就劈面一把抓过去,抓得马脸血肉模糊。不过因为我发动“扫荡”,他拿我当事实盟友,再说也实在是怕了我,所以也就没再跟我闹。



说这些闲话,是想把当年骂易大旗的话转赠给你,那是《混珠鱼目,熠熠生辉》一文的结尾:



“行了,毕竟你是个汉子,不但敢下海,而且敢来捋虎须,老芦不再跟你罗嗦了。临别之际,有两句真心话相赠:第一,网上谁也玩不了潇洒,更充不了十八行省盟主,你要下海,就两眼盯死你自己那个摊,少去管隔壁闲事,免得人家像老芦这样打上门来,你不答是示弱,答就丢了潇洒飘逸的高人身份。第二,如果有空,建议你去看看老芦的《未掣鲸鱼碧海中》,把那些野狐禅彻底扔开,不然你永远成不了正果,死后连一个字也流传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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