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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吸毒者李会桂芳是不是应该第一个被指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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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吸毒者李会桂芳是不是应该第一个被指责的?   
不锈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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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吸毒者李会桂芳是不是应该第一个被指责的? (506 reads)      时间: 2003-6-24 周二, 下午8:1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不锈晓钢 回复日期:2003-06-24 16:05:42

  rainbow8843138:“这不是第一次,而是家常便饭。李桂芳出去找钱吸毒、供养孩子时把小孩锁在家里,她想过会有各种情况会发生吗?被警察抓是一种情况,作为吸毒人员她还可能发生其他各种突发事件,就是这次不发生此事,以后也可能会发生同样的悲剧”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和原监护人没有能力履行抚养、监护责任),政府有责任为孩子安排适当的监护人(如其亲属、孤儿院等)。政府不能光管收税收钱和抓人,不管服务人民。

  因此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指责的,还不是吸毒者。

  吸毒者没有自制力,因此其状况可视为与精神病人的情况类似。将吸毒者送入强制戒毒所,就类似将精神病患者送入精神病院。

  如果李思怡的母亲是个精神病患者,相信没有人会首先把指责的矛头对准她。

  李桂芳染上毒瘾,她自己要负主要责任。但她染上毒瘾之后,并且经过政府执法机关多次拘留,很明显没有扶养子女的能力,政府不负起照料儿童福利的责任,就是失职。





作者:sandgull 回复日期:2003-06-24 16:45:32

  政府绝对应该承担责任。早些时候看过<<刮痧>>,没办法理解为什么警察会那么霸道,现在看来,美国的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太对了。
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426466&Key=0&idArticle=5666&strItem=news&flag=1&#Bottom >『新闻众评』 [新闻评论](时评)成都三岁幼女活活饿死在家中,谁之过?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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