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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狼献善后策 - by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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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老狼献善后策 - by芦笛
czlly
加入时间: 2004/02/22
文章: 110
经验值: 0
标题:
为老狼献善后策 - by芦笛
(420 reads)
时间:
2003-6-21 周六, 上午8:13
作者:
czlly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为老狼献善后策
芦笛
前帖说是“最后一帖”,可树欲静而风不止,无论是芦友还是芦敌都不肯停息,看来我不出来献策,这风暴是要永远刮下去了。如此严重后果,恐怕为斑竹07和贝老太太始料未及。就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区区“芦笛”二字,居然有如此感召力。可见名气是一种权力资源,并不见得就比斑竹07把持的权力小。当初我先闹《多维》,后闹《说道》,无论骂得如何难听,人家从来不敢封我的笔名,可见那儿的当家人的见识和胸襟远远超出了蜗角称雄的吴越小才子。
但我实在觉得没什么意思。我要的并不是解封,而是斑竹07出来认错道歉。但现在看来这条根本就作不到,如此僵持下去实在不是办法,老芦无论身心都耗不起,再说也太不值得──我还要去写小说散文呢,难道为个把吴越小才子贴进了难得的假期还不够么?
所以,这里给老狼献个快刀斩乱麻的善后策,这可是真心的,老芦从来说真心话,这你也知道。
第一、不要再搞那假模假式的“讨论”了。没什么意思。你根本不敢转老芦那几个帖子,天下人都看在眼里。连毛共“选登反面教材”的胆子都没有,真成了对“有容乃大”的最大嘲弄。再搞下去,更要腾笑四海。
第二,以俱乐部主任身份,承认斑竹07永久封杀芦笛所有笔名和一切注册信箱(共5个)举措犯规,但不必解封。
第三,宣布斑竹07和斑竹01为“控制”芦笛被封案引起的“局面”(“控制局面”是巴石先生自己供认的)擅自宣布的私人立法,诸如转“攻击帖”者封笔名,怀疑斑竹对本人怀有敌意者如不能证明也会被封笔名,“威胁”网友者也会受到封笔名惩罚等一系列新规定完全违背了坛规,统统无效。
第四,承认贝苏尼斑竹在其声明中对我和《海纳百川》网站领导进行了毫无根据的诽谤:“鉴于芦笛网友对本坛的贡献和文章质量,他享受过任何网友都没有的网开一面,法外施恩。这是一些网友对本坛管理不满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你不同意这么做,请你或贝斑竹举出例子来证明我如何“享受过任何网友都没有的网开一面,法外施恩。”而又有过哪些“网友”为此“对本坛管理不满”。
第五,承认藏獒斑竹和贝苏尼斑竹严重违反坛规,在网氓RE放肆侮辱蒙族网友那兰性德先生案中对其网开一面,法外施恩,不但不删RE的下流骂帖,不予警告封名,反而在RE以撤文集要挟坛方时,违反坛方既定的“不挽留政策”,出来肉麻吹捧并殷勤挽留之,开创了中文网站打击正气、保护歌颂流氓的独一无二的恶劣纪录。
第六,承认“网上许多人也同样抱怨你(芦按:指芦笛)对他们的冷嘲热讽深恶痛绝,这些人把‘大批写手不堪辱骂愤而离坛’的责任归到你的身上,坚决要求封杀你而正坛风。他/她们中间有的 人甚至说你对他/她们作‘长时间单方面的人身攻击’”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而你 以俱乐部主任之身,在网上公开散布这种事关他人名誉的不负责任、毫无根据的胡说八道,属于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如果你不能做到这点,请做到以下各条:
首先,请给出“网上许多人”的具体数字和人名来支持你这一指控,并证明这些人不曾先辱骂过我;其次,请说明冷嘲热讽为坛规禁止;第三,请具体说明有谁因“不堪”我的“辱骂愤而离坛”。据我所知,在我离开海川到其他论坛落户之前,只有看好戏大概是因为“不堪”我在其他坛子上的冷嘲热讽“愤而离坛”,请举出该人的代表作来证明他是“写手”。而和我争辩最剧烈的樊弓教授和古迷先生,无论在我离开前还是离开后,都一直在坛中发表作品。第四,请给出我帖子中的“人身攻击”例子来,并证明那是“长时间单方面”进行的。最后,请解释既然芦笛是坛风败坏之源,何以他又是文章入选导读和精华版最多的作家。谢谢!
第七,在作到以上各条后,袭用多维抵制方舟子的办法,修改论坛软件设计,使带有“芦笛”字样的帖子无法上贴,这样就不必既采用封杀网友笔名、激起众怒的笨办法,又能一劳永逸地结束芦笛被封案那绵绵无尽的风波,使论坛恢复正常运行。
第八,如果你能作到头六条,则我在此授权给你作第七条,决无怨言,更不反悔,此后无论我是否上网,决不会在公开或私下场合提到海川一个字,如违此诺,天地共厌之!
但我不同意某些热心网友提出来的通过“大赦”来打破僵局的办法。我说过多次,我争的是平反昭雪,不是解封返回论坛。既然斑竹07不愿认错,那唯一的善后办法便是由俱乐部主任认错。如果你采用大赦之策为我解封,则我保留回去搞合法斗争的权利。
谢谢阅读,如你能贾勇将此帖转回众议院,则我更加感谢!
作者:
czlly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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