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转:三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幸亏复制得早,现在已经删掉了)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转:三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幸亏复制得早,现在已经删掉了)   
贝苏尼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转:三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幸亏复制得早,现在已经删掉了) (531 reads)      时间: 2003-6-12 周四, 下午6:1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两颗红心 提交日期:2003-06-09 18:00:00



三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一)

    

    我想,我度过的生命中,至少前二十五年是快乐的,因为那时我觉得生活那么的美好、幸福,甚至幸运。

    这份快乐当归功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所接受的教育。

    从发蒙开始,给我传道授业解惑的人、以及一切我所能接触到的声音、书藉、影像都在我的不同阶段提醒我:我是幸运的,我是幸福的,我应当相信,而不应当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经过十五年洗脑式的提醒,我觉得我不能不快乐,即使偶尔觉得郁闷,自己也会很羞愧,觉得对不起先贤们的苦口婆心,沾染了腐朽的思想作风。

    

    可现在我,越来越开心不起来。

    了解越多、知道越多、思考越多,按说应当就会信念更坚定,快乐更彻底,可事实却与此相反:以前很多觉得理所当然的事,现在却越来越觉得奇怪了。

    我想我只能将我觉得奇怪的事情一一列举出来,而不能展开细说,因为家中还有人等着我能安全的提着碎米回家开饭。所以看得懂的朋友心领神会即可,不用说太多;而我要恭贺看不懂的朋友,因为你是幸福的——关在铁屋之中而不可能出去的人,我想还是不要醒来为好,我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半梦半醒,郁闷无比。

    

    现状一:伟光正。

    这个在广州街头都随处可见,其它城市如北京想来就不必多说了吧。这个我以前从没去细想过,只是觉得理所当然。

    不过我听说:政府是公民的守夜人,一切权力机器都是恶的,都是要被监督的,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

    不过这个话题还是不要多说为宜。

    

    现状二:牺牲精神。

    从小我就知道教师是崇高的,医生是白衣天使,警察叔叔是我们的守护神。

    其实细细想来,这其实都只是一种职业,一种谋生的手段(刚毕业时我当过三年中学语文教师,对其双重人格有较多的切身体会),钱照收,舞照跳,马照跑,无所谓谁比谁高尚,也无所谓谁比谁更有牺牲精神。

    这个话题相对不是很危险,所以忍不住说多两句。

    曾在央视看过一个工商干部的采访,大概也是央视想多造一个神出来,可那工商说着说着就露馅了:“当我们的工商干部冒着生命危险去执行任务,他们的那种牺牲精神……”。

    “冒着生命危险执行任务”,听着感人,细想想就有点问题,因为工商和税务这二位狼兄狼弟每天所面对的,只是一群没有攻击能力的商人,或是街道档口,这些人一般都是报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不与官斗”“蚀财挡灾”的心态,如果不是真被逼急了,他们是最好欺负的一群人。如果工商税务们在执行公务时真要“冒生命危险”,这个背后的原因,可就真值得回味了。

    说到冒着生命危险,就不能不提城管。

    报载:在广州珠光路,数百名群众“暴力抗法”,把城管人员包围在车中不放。

    起因:是数名城管人员将一对卖菜的夫妻打倒在地,并用对讲机“痛殴其头部”,以致其夫“血流满面,动弹不得”,一个买菜的本地老太太实在看不过去了,说了他们几句,也被打倒在地。于是在没有任何人组织的情况下,周边的人们开始“暴力抗法”。

    结果:巡警到场,城管施施然开车离去,此事在媒体再无后文。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有兴趣的朋友可在天涯查到表现他们更多英勇伟绩的图文。

    至于警察叔叔,我想还是不要多说了吧,有网管看着呢,有兴趣者可以去搜索相关关键字。

    

    现状三:祖国与暂住。

    从小,我就热爱我的祖国,并以之为骄傲,虽然这种热爱很盲从,但是很纯真。

    十几年的教育让我形成了一种习惯性思维:祖国=执政政府=党。由此反向推理就是:如果你不热爱党,你就不热爱祖国,你就是汉奸。

    对此我一直坚信不疑,甚至想都没去想过这几者中间的区别。

    现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爱恨交织。

    举一些让人反感的例子:

    一个十七岁的美国小泼皮,在新加坡被判执行鞭刑,美国总统亲自求情;回国后受到英雄式的接待,还著书小赚了一笔(这一点很有点山姆式的无厘头)。

    一个并不是很知名的英国作家,因为著书〈撒旦诗篇〉而得罪了伊朗前精神领袖霍梅尼,在他的号召下,作家被整个阿拉伯世界追杀,英国除了专门派人二十四小时保护他以外,还与伊朗暴发一场不大不小的外交冲突。

    科威特战争爆发,许多国家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的斡旋,派专门到科威特撤侨。

    日本渔民被他们大佬的潜水艇“顶”沉了以后,举国声讨,大佬也只能低声下气的赔偿损失。

    …………

    如果我是这些国家的公民,我会真正的很骄傲,因为我不论走到哪里,我的背后,都有一个祖国做为我的骨格,她支撑着我的信念,她关注着我这个草民的利益与安全。

    与此可以对比的事情很多:南海渔民、印尼华人(特别是妇女)、科威特撒侨……国际影响的尚且如此,更别说关在窝里时的草菅人命了。从能看到的史料和事件中,我找不出一件可以证明我们对于生命的尊重,对于公民的维护。(搜救王伟?您别逗了)。

    这也罢了,我知道我是草民,不值得地大人多的祖国的珍惜,可是,再怎么着,我好歹还是中国人,你不要让我在自己的祖国还是暂住啊!

    其实以前也没觉得这个有多大不妥,毕业是外地人嘛,本地人收点买路钱,可以理解,所以很配合,且觉得上门查证的工作人员都很威严,且工作效率非常地高,一手给钱,一手给村委会印制的消费票据(收据??瞧瞧,您又在逗我了)所以我在一定程度上是很拥护这样的交易方式的。

    可我总怕有一天我也会和孙志刚一样,莫名其妙的就被人间蒸发了,那等着我买米下锅的老婆孩子可怎么办。而且我现在好歹也是有太太的人了,我怕我和太太正在亲热的时候,房门会被突然踢开,然后发现宝物一样宣判我们在进行不道德交易(南海一打工妹和男友同居,派出所破门面入,打工妹心脏病发而死——好象是2001年的事)

    报载:孙志刚案已于前日开庭申判,只有数家指定的媒体人员旁听,所有人员不得记录、录间、录相,所以媒体刊发的报道由有关单位统一提供。

    “媒体报道由有关单位统一提供”?

    唔,明白了。

    

    现状四:无冕之王的公信力

    

    现状五:“希望工程”与“希望之光”

    我是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我大学时入学的学费是三百多元;我太太比我晚,大学录取通知单上的费用是五千五左右,实交八千多。

    细想这个“义务教育”,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自发组织的民间组织“希望之光”是对带有官方色彩的“希望工程”的最大讽刺,“希望工程”是对“义务教育”的最大讽刺,“义务教育”是对“教育产业化”的最大讽刺,“教育产业化”是对“再苦不能苦孩子”的最大讽刺,讽刺来讽刺去,数不清的孩子还是失学了。

    谨此对“希望之光”的“镜与灯”们致以最高的敬意,并表达希望加入他们行列的意愿。

    

    现状六:小康,小康

    从所有媒体所要传达的信息来看,我们肯定是进入小康了。

    我很惭愧我落伍了,为了一个首期而费尽心力,最后还要为一个小房间打几十年的工。

    可让我奇怪的是:我们公司的工厂里,还有数百名月收入只有几百元的工人;而我们工厂所在的工业区,有数万名月收入相仿的工人;而工业区所在的广东省珠三角,有数千万这样的来自农村的工人,拿着相差不多的薪水,挣扎在流水线上(不要怪我夸大数据,没有进过珠三角的外资工厂的朋友,去实地看看以后再来说话吧,仅东莞一地,外来工即达六百多万,其中进入工厂的占大多数)。

    每年沿国道回家,都会有一种萧索得近于痛彻心肺的感觉:这就是我的家乡?这就是我们的小康?

    不过……不过……我们还是要高呼:全民小康,全民小康!

    

    现状六:严打、从重从快

    这是一个颇令我们良民一度感到很痛快、很安全的词语,因为它的霸气、因为它的杀气,更重要的是因为它的与已无关。

    真的与已无关?事无绝对:在家看碟的夫妻,他们未必不是良民,但只要有人想说他们不是良民(比如说那们破门而入的警察),“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他们就一定不是良民了。

    由此推想,我们自身也未必安全,虽然我们自认为是良民,而且处处以良民的道德规范来要求自己,可别人却未必这样认为,所以最好就要有个确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法律。

    虽然在这里最适合套用前面的一个语句——法律?你别逗了!

    但我还是想以最严肃的语气去表达,因为这关乎我们自己的利益,甚至生死。

    我们以前或许没有细想过:法律是要讲程序的,“从重从快”“公检法联合办案”是对法律的一种践踏,对法制的一种极度讽刺。

    所以,我们在高呼“小康”的同时,还是更多的呼唤一下“法制”吧。

    不过就在最近,报载的这段话可供回味(大意):孙志刚案,罗干……周文康……省领导都作出了重要“批示”。

    重要批示?一个简单的刑事伤害案,还需要经过中央和公安部的批示,由此可知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法制的现状。

    还是忍不住想说:法制?您还是省省吧。

    

    

    (未完待续)

    

    

    所谓怪现状,其实一点都不怪,心魔而已,为心中那一点点不甘而已。

    朋友们可以将自己以前觉得理所当然、细细想来却未必如此的事写下来跟帖于后,让我们一起做一个怪现状合集吧。

    最重要的,我想应当是从左向右的读书,而不是从上往下的读书,批判精神才是我们进步的源泉。

    

    此文仅发于天涯之杂谈,关天,及众评(以示对石扉客的敬意)

    

    今天先写这些吧,我得去赚钱买碎米了。

    

    

    

    本文作者放弃一切版权(反正不可能在被被监管的媒体刊发)。



作者:两颗红心 回复日期:2003-06-10 16:14:33

  

  

  

  三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二)

  

  

  现状七:“专家”的良知

  我的印象中,能被称为“专家”的人,都是某行业的、或是某一领域的泰斗,都是牛人。

  记得大学时见过几个牛人,不过他们也确实有牛的本钱:比如有一个给我们讲古代文学的小老头,精瘦干瘪,上课从不点名,甚至从不正视我们,一个在讲台上旁若无人的喃喃自语。可他的课我们就是爱听,我们当时这些眼高过顶的后生,完全折服于他的旁征博引和信手拈来,这样的牛人让我们领略到了知识的力量与尊贵。

  所以对于牛人所说的话,我从来都是五体投地的。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身边一下子冒出了这么多的专家、教授、泰斗、牛人,这么多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法律专家、军事专家,对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指指点点。

  当这些专家在对我们进行评头论足的时候,完全报着一种俯视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指责我们的素质差、指责我们没有拉动内需、指责我们“利益趋使”,甚至指责我们匿名上网,他们可能完全没有想到,他们这种高屋建瓯式的宏论,对于普罗大众的柴米油盐和生活质素,不仅没有丝毫的帮助,反而会起到推波助澜、落进下石的作用?

  所谓专家,理所当然在某一领域比我们更有发言权,他所说的话,对于当局也更具影响力。

  如果这些专家不能本着民生、民享的态度说话,那我确实也只能说出我的感受:老而不死谓之贼。

  (军事专家??你还是洗洗睡吧)

  

  现状八:媒体的良知

  其实谈这个问题很无聊,因为良知对于媒体,本是可有可无的,至少在国内这样。

  但这不是媒体的错。

  其它的没有试过,朋友们可以在163的搜索引擎里输入“孙志刚”,搜索的结果包括:某市委书记孙志刚,某涂料公司联系人孙志刚,八卦掌六代传人孙志刚,某医院主治医师孙志刚……可就是没有因被收容而致死的孙志刚。

  对于孙案的审判,广州各大媒体,除《南方都市报》外,几乎都没有进行大幅报道,一般都是放一小块豆腐干,意思一下。

  早在今年1月,广东民间就以短信的形式,知道了SARS的存在(当时根本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中招者必死)。直到二月三月,板蓝根价格飞涨、广东甚至周边省市的白醋卖到几十上百元一瓶的时候,我们的媒体还在日复一日的教我们如何出游、如何购物、如何做菜,还在日复一日的报道着政府部门如何开会、如何为群众办实事,好一片歌舞升平、繁荣安定的喜人景象啊。

  四月(三月底?),广州有关单位宣布(绝对在国内要闻版的头版):病毒已被控制,请大家不用惊慌。

  哦?病毒已被控制了?

  真是可怜其后几个月感染SARS的那些人,他们真是不给有关单位、有关媒体争气啊。

  需要重复表达的是:媒本无良知,但错不在媒体本身。

  如果可能,媒体在某些时候,请选择沉默吧,不然是会害死很多人的。

  

  

  (未完待续)

  



作者:两颗红心 回复日期:2003-06-11 18:21:06

  

  三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三)

  

    

  现状九:中国特色.

  有了这几个字,所有的东西(国际惯例,法律,......),都可以解释了!

  

  

  现状十:重读宪法

  相信念过书的人,都受过中学程度的普法教育,我们那时的教材称之为《法律常识》。

  在《宪法》那一章,其中有几句我至今还能琅琅上口:宪法又称母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它一切法律都不得与之相违背……

  前段时间,在《南方都市》的社评版上,看到一个法学专家谈修宪:……将把公民的生存权、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自由迁移等权益明确写入宪法(大意)。

  当时看过也就算了,没仔细回味,也不知道是那个法学专家的个人愿望呢,还是宪法中将真的增加这些内容。

  现在回想起来就有点不对味了:“将”把公民的生存权、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自由迁移等权益明确写入宪法??

  哦,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

  明白了这一点,很多事情就好解释了,真的好解释了。

  

  以下引用《宪法》的条文与大家共享: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的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设,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之所以要不惜篇幅的大段引用条文,我是在从其中找寻希望。

  我没想过要从中找出类似“人是生而平等的,他具有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平等、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的句子,我只希望能找出能维护我生存的权利。

  其实,即使没有明确提“生存权”这个字眼也没关系,只要我真的拥有这宪法中这些权利,我就很知足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个好良民,是个好公民。

  如果我看不到,希望我的后代,能够看到希望——或者是,永不醒来。

  

 

  

  

  三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四)

  

  现状十一:一衣带水,友好联邦

  在央视,被称为我们“一衣带水、友好联邦”的国家很多。我曾相信,我们会和他们真的可以“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历史渊源那么深,我们对他们又那么好,他们即使不对我们感恩戴德,至少也没有理由不友好下去的吧。

  可是未必(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相关言论信息)。

  国与国之间,没有朋友,只有利益;国民与国民之间,有朋友,更有利益。

  如果只是出于政治的需要而宣扬“世世代代友好下去”,那也罢了,可是如果过分的宣扬,那就未免有点自作多情、一厢情愿了。

  

  现状十二:外宾,又见外宾

  曾经,我对外宾的持仰视态度的,不仅是物理上的高度,而且是他们所受到的礼遇。

  其实细想想,如果这些外宾在本国混得好,又何必跑到“第三世界”来混水摸鱼呢?

  所以,外来的,未必全是宾客,其中也有很多混混,有很多在本国混不下去了的混混。

  我们太好客了,我们太注重“国际影响”了,其实不仅于此,更多的是我们面对“洋人”时的奴性太重了。“宁予外强,不予家奴”(家奴?不是家奴,你以为你是什么?)的观念,从“大清朝”到现在,又进步了多少呢?

  

  现状十三:民工,又见民工

  以前有些常挂在嘴上的口头禅,比如“你怎么这么农民”、“长得跟民工一样”。

  我现在不说,坚决不说了。

  在某些人的眼中,我又何尝不是一个农民,一个民工。

  在网上曾有一个帖子,说二十世纪最恶毒的关键字,其中“民工”、“盲流”、“暂住证”名列其中。

  最起码,他们是以自己的劳动,清清白白的生活。

  我想,至少还是要以最基本的善意去对待“民工”,对待“盲流”,虽然他们身上有体味,衣裳破旧,言语粗鲁,虽然我们常指责他们素质低,但我们,我们的社会又何尝给过他们提高“素质”的机会呢?

  不信,请参看“九年义务制教育。”

  再次在“希望之光”的前辈们致敬。

  

  现状十四:主义

  从某种意义上讲,〈飘〉这本书对我有一定的启蒙意义。

  文中有一段文字,从女人的角度去分析“主义”,直白易懂,让我明白,主义,对个人的生存而言,是没有太大意义的。

  它的存在,只是代表了一个集团的利益。

  我不希望我们的祖国,永远与世界为敌,永远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永远不能溶入国际社会,共同发展。

  还是不多说了吧。

  

  现状十五:主旋律与辫子戏

  我赞成主旋律,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代都是需要主旋律的,如和平、发展、反腐等,至少表明我们政府的态度。

  可将主旋律加载在辫子戏上,那就太令人作呕了。

  要借古喻今,请去掉那根耻辱的辫子吧,不,仅仅去掉辫子也没用,更重要的,是去掉其中挥之不去的奴性吧。

  

  现状十六:中国足球

  曾经看到过一张照片,是一个胖胖的球迷在经历黑哨之后,悲怆欲绝的神情。

  后来还在央视还看到过对他的访谈:出于农村,做过一些小生意,因为爱球而家贫如洗,三十好几了没有媳妇。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同情他。

  说远一点,对于热爱中国足球的人的那种悲怆,我一点没有同感,一点也不同情。

  不要再把运动成绩,与“为国争光”拉上关系了,那本是两码事。

  某些基本的、有关生存的东西都还没理顺,即使总揽了世界所以赛事的所有冠军,那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更何况,足协本是一个民办官本位的组织,踢球的又是一班娘不疼、舅不爱、脚臭且脾气大的浑小子,我不想被那些糊里糊涂的游戏规则给绕进去。

  于是,我所能做的,就是如同对待辫子戏一样,坚决不看。

  





转自《关天茶舍》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502822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