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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主子,我心中的红太阳,芦主席 回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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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2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3891
经验值: 33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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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
刚才去“罕见”看了一阵帖子,见到跛脚僧为我打抱不平,于是又去看了某女士的澄清帖。
既然你说那“荣衰录”不是影射我,我愿意相信,本来我这人就不喜欢往坏处想人,
何况我知道你也没有作恶。
我不愿意冤枉人,所以既然你说不是,那就不是吧,此事就此一风吹。
总而言之,咱们就此别过。遇到你这种怪人,
算是老芦上网倒的最大的霉。
刚才我还看见老马、加人的胡闹。Someon猜的不错,我确实时常到众议院去看一眼,
隔壁两个坛子则根本不去。似乎唯一有点意思的还是那个地方,
起码没有那些令人恶心的连台良心秀。
不过他完全不明白我,我根本不在意跟帖和点击数多少,我早说过,我上网来是来发言的,
不是来听的,是来宣传教育的,不是来交流讨论的,根本就不在乎听众的反应,
每次一进罕见看见导读就气不打一处来。
那从来是只选人家骂我的狗屁不通的文章,而我的反驳从来不登。
正因为如此,在奸坛度过的近两年,是我网上最不痛快、最窝火的两年。
更何况政治论坛挤满一见就想吐的“清流”,文化论坛里则是“有才华的诗人”献艺的地方。
弄到后来我只能跑到众议院去玩。完全是因为出自友谊和道义的束缚,我才不得不呆了下来。
这里面的最关键的人就是两个,
老非和老狼.
老芦如果还会吃回头草,则枉自为人了。更何况现在老非走了,我就更没有什么牵挂了,
所以,老马折腾是应该的,因为没人管他骂郑义了。有人为了赶我走,连得罪老郑都不管了。
老马生怕老郑看不出这点来,反复强调这个主题,夸耀因为奸坛把我赶走,
他获得了“骂郑自由”,奸坛对此居然毫无表示,如此卸磨杀驴,谁看了不心寒?
老马天性极其迟钝,在网上扬名立万,靠的全是胡乱看了一肚子的杂书。以他那种天性,
根本就不明白“士可杀不可辱”的真义。老芦是何等样人,岂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受了如此羞辱后还厚颜回去,愧对九泉祖宗!
老马,你这糊涂瓤子根本就看不出来,有人想赶我走不是一天两天了,其实他也想赶你走,
只是一时没抓到你的把柄而已。暂时放过你的原因,主要是你只会发泄私怨,
专门针对个人进行私德攻击,写不出老芦那种一针见血直指要害的文字来。
君不见张三一言现在成了我最忠实的读者,几乎是同步批驳我的观点,最近还在“万维”
发表“人品第一”的说道,可见我的文章特别具有“欺骗性”,逼得他非消毒不可。
我从来不看他的文章,只是读读标题,每次看见同步批驳都直觉得乐。
倒是你那师妹没什么恶意。我能猜出来,此事发难者就是她,
但她是出于居委会老太太的“正义感”,真的认为坛子对我“网开一面”,要坚决执法。
但决没想到某人出手会这么狠。其实她那声明,除了那些貌似公正的班干部话语外,
说的其实多是真心话,例如欢迎我回去,要跟我“和平共处”等等,让我看了啼笑皆非:
最后说两句无关的话。老芦活了50多年,感觉是,其实世上最可怕的人不是坏人,
而是正义感特别强烈又没有忏悔能力的人,其次是脑筋不清楚的人。
在我看来某人是第一种人,而某女士是第二种人,谁挨上谁倒霉,
“哪怕你皇亲国戚!哪怕你铜墙铁壁!”
以下这些话也是写给加人看的,
你少嘴里不干不净地把人家的家人拉扯上。我确实是对太太一往情深,
当初在寒山贴当年的情诗就是想让众女士明白这点。这难道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我太太再贤明. 也放不过你这种人.
你马上
当众跪地,
自打嘴巴64次.
以记念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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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
好. 芦主子, 芦夫人
我就跪下. 自打嘴巴. 1, 2, 3, 4...
一边打一边骂:" 你这个死老毛子.KGB 特务 伊万,马悲鸣斯基.
用一千卢布引诱我犯罪! .....
.........
61. 62. 63. 64 ...
打完了!
加人严正声明:
芦夫人文学造诣很高. 经常在某著名大报投稿.
芦夫人煮的一手好菜.
吃的芦主席 身体健康.
那天我看见芦主席登上天安门城楼. 他身穿绿军装, 满脸红光.
接见了蒙古来的革命造反派代表那兰.
革命群众高呼.
芦主席万岁! 万万岁!
作者:加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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